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关于石家庄户口办理条件和方式

2017-10-16 4页 doc 14KB 14阅读

用户头像

is_977556

暂无简介

举报
关于石家庄户口办理条件和方式关于石家庄户口办理条件和方式 关于户口办理 《石家庄市公安局关于加快城市化进程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公安厅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公治【2010】303号)相关要求,加快我市城市化进程,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就继续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省内人员在我市市区或县(市)城区、小城镇购置住房并实际居住的,可凭本人书面申请、购房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所购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本人、配偶、未达到法定婚龄及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
关于石家庄户口办理条件和方式
关于石家庄户口办理条件和方式 关于户口办理 《石家庄市公安局关于加快城市化进程深化户籍改革有关问题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公安厅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公治【2010】303号)相关要求,加快我市城市化进程,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就继续深化户籍改革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省内人员在我市市区或县(市)城区、小城镇购置住房并实际居住的,可凭本人书面申请、购房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所购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本人、配偶、未达到法定婚龄及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和双方父母户口随迁或投靠。 二、省内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市区或县(市)城区、小城镇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达到法定婚龄及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和双方父母随迁落户: (一)在我市市区或县(市)城区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六个月以上的,凭本人书面申请、营业执照副本及完税凭证(对于政府减免税收的,要提供政府减免税相关证明文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迁移落户手续。 (二)在我市市区或县(市)城区连续缴纳养老保险六个月以上的,凭本人书面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开具相关证明) 及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迁移落户手续。 (三)在我市市区或县(市)城区连续务工六个月以上的,凭本人书面申请、劳动合同、暂住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落户手续。 (四)在我市小城镇务工、经商的可凭本人书面申请、营业执照、劳动合同、暂住证及相关材料办理迁移落户手续。 三、对无合法固定住所人员,各地公安机关通过以下途径为其解决落户问题: (一)进一步放宽人才落户、立户条件。 在人才交流中心地址设立家庭户。凡与人才交流中心签订代理协议的可落户人才交流中心 集体户;对已结婚的,允许本人及配偶、子女,在人才交流中心地址立为家庭户。 (二)进一步降低单位集体户设立和落户条件。 设立条件:单位具有一定规模;拥有合法产权的住宿用房;落户人员达到10人以上;有专人负责协助管理。 落户条件:对于本地无直系亲属且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单位员工,户口可落入本单位集体户;对与家庭成员共同生活且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单位员工,可在单位集体户地址上建立家庭户。 (三)在公安派出所设立公共地址,建立集体户和家庭户。 对不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也不符合在人才交流中心和单位集体户地址落户的,以及租住房屋的,可在就业、经营、投资地公安派出所设立的公共地址上落户。 公安机关要加强公共地址落户人员的联系和管理,落户人员要做好配合工作;公共地址集体户由公安派出所统一管理户口簿;公安派出所与公共地址落户人员要签订《约定书》(一式两份),集体户和家庭户成员要据实提供联系方式、联系人,并及时申报各种变动情况;《约定书》式样由市公安局统一,各分、县(市)局制发(《约定书》式样附后),在《约定书》上要公示公安派出所、分(县)公安局及市公安局联系电话。 (四)对借住亲属家的,凭户主房产证和户口簿、房主书面同意入住证明及相关材料,申请户口迁入。 四、省外人员(系指申请户口迁移前,在河北省以外拥有常住户口的居民)及相关人员迁移落户问题,仍按照市政【2010】13号文件和相关办理。特别是高校毕业生仍实行“先落户后就业”政策。毕业未满三年的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与人才交流中心签订代理协议的,可于择业前在我市各级人才交流中心办理落户手续。 五、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简化迁移审批程序和手续,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服务质量,搞好人口管理。 (一)减少审批环节 对政策明确规定符合户口迁移条件的,所需材料、手续齐备的,由公安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审核确认签字,并加盖户口专用章后,直接报区、县(市)级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核准办理。 (二)缩短审批时限 从户口迁移申请受理到审批应在5个工作日完成。公安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上报,区、县(市)级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对于公安派出所上报材料和直接受理的材料,应在2个工作日办结。对材料不全等非主观因素无法按时上报的,最多延长5个工作日。 对办理材料和提交审批材料不完整的,公安机关应以《补正申报材料告知书》形式,一次性进行全面、准确告知;《补正申报材料告知书》一式两份,一份交申请人;一份存档备查。(《告知书》式样由市公安局统一规范,各分县(市)局制发,式样附后) (三)搞好人口管理 各户籍派出所要依据《约定书》有关条款,加强对公共地址落户人员管理与服务。要指派社区或驻村民警专人负责,配合户籍民警共同做好本辖区内公共地址落户人员各项管理工作。 六、此次户籍改革是对《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市政发【2010】13号)文件政策的深化,对未涉及的方面仍要按照市政府【2010】13号文件执行。各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要严格按文件规定全力抓好贯彻落实,不得随意再行附加其它迁入手续。 七、各单位要务必做到全面、规范、准确把握“意见”精神,强化培训指导,加强对基层户籍窗口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政策情况的监督管理。对存在拖延办理时限、刁难群众以及乱收费、乱罚款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市局将严格按照《石家庄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石公户发【2009】5号)文件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
本文档为【关于石家庄户口办理条件和方式】,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热门搜索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