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第十届全国运动会击剑竞赛规程

2017-09-19 2页 doc 15KB 37阅读

用户头像

is_589748

暂无简介

举报
第十届全国运动会击剑竞赛规程第十届全国运动会击剑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预赛 第一站:2005年2月20日至3月2日在上海市举行。 第二站:2005年3月9日至19日在江苏省举行。 第三站:2005年4月10日至22日在天津市举行。 第四站:2005年6月11日至23日在广东省举行。 (二)决赛:2005年X月X日至X日在江苏省南通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解放军、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北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
第十届全国运动会击剑竞赛规程
第十届全国运动会击剑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预赛 第一站:2005年2月20日至3月2日在上海市举行。 第二站:2005年3月9日至19日在江苏省举行。 第三站:2005年4月10日至22日在天津市举行。 第四站:2005年6月11日至23日在广东省举行。 (二)决赛:2005年X月X日至X日在江苏省南通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解放军、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北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通信体育协会。 三、竞赛项目: 男子: 个人赛:花剑、重剑、佩剑 团体赛:花剑、重剑、佩剑 女子: 个人赛:花剑、重剑、佩剑 团体赛:花剑、重剑、佩剑 四、运动员资格: 按照第十届全国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规定执行。 五、参加办法: (一)预赛 按照《击剑项目第十届全国运动会预赛办法》执行。 (二)决赛 1、各剑种选拔出32名运动员参加个人赛和8个团体队参加团体赛。 2、在2004年奥运会获个人前8名或团体前3名的运动员,可直接进入个人决赛,不占参加决赛的总名额及本单位个人赛名额。 3、如报名参加团体赛的成员中有因伤病不能参加团体赛者,可于赛前24小时报大会竞赛委员会同意,由同一性别其他剑种获得决赛资格的运动员兼项顶替。 4、获得资格的运动员和团体队,报名截止后,如有因故不参赛者,则按《击剑项目第十届全国运动会预赛办法》的规定依次递补。 5、每剑种凡有运动员参加决赛,即可派1名教练员,三个剑种(含三个)以上参加决赛的单位可派1名领队。 六、竞赛办法: (一)预赛 按照《击剑项目第十届全国运动会预赛办法》执行。 (二)决赛 1、采用中国击剑协会审定的最新《击剑竞赛规则》。 2、个人赛依据预赛名次进行编排。采用循环赛和直接淘汰赛,第3名不并列。 3、团体赛依据预赛名次进行两两抽签,采用直接淘汰赛。决出1至8名。 4、比赛所需服装、器材均自理。服装、器材必须符合《击剑竞赛规则》和中国击剑协会的规定。各种器材须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参赛。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按第十届全国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八、报名和报到: (一)预赛 按预赛的竞赛规程及补充通知的规定执行。 (二)决赛 按第十届全国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九、裁判员: 预赛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选派,决赛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选派,不足名额由承办单位补充。 十、仲裁委员会: 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
本文档为【第十届全国运动会击剑竞赛规程】,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