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病艾滋病监测方案 全国性病艾滋病监测方案
法律法规 加入时间:2008-10-15 16:24:10 点击:466
目的
1. 掌握全国或地区性病艾滋病流行状况;
2. 为评估性病艾滋病流行趋势提供信息;
3. 提供全国或地区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有关信息,为决策部门优化卫生资源的配置提供依据。
二、内容与方法
(一)病例报告的分类、报告病种及诊断标准
《性病艾滋病病例报告》分为病原病例报告和病征病例报告两类。
病原病例报告的病种有:艾滋病(包括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梅毒、淋病、非淋菌性尿道炎(NGU...
全国性病艾滋病监测
法律法规 加入时间:2008-10-15 16:24:10 点击:466
目的
1. 掌握全国或地区性病艾滋病流行状况;
2. 为评估性病艾滋病流行趋势提供信息;
3. 提供全国或地区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有关信息,为决策部门优化卫生资源的配置提供依据。
二、内容与方法
(一)病例
的分类、报告病种及诊断
《性病艾滋病病例报告》分为病原病例报告和病征病例报告两类。
病原病例报告的病种有:艾滋病(包括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梅毒、淋病、非淋菌性尿道炎(NGU)、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软下疳和性病性淋巴肉芽肿等八种疾病以及围产期新生儿性病感染。包括:淋菌性眼结膜炎、沙眼衣原体眼结膜炎、胎传梅毒、胎传HIV感染。
病征病例报告包括:生殖器溃疡病征和尿道分泌物病征。病征病例报告的实施方法详见《性病病征病例报告方案》、《国家性病病征处理工作指南(试行)》。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判定标准参照附录1《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实验室判定补充方法》。艾滋病病人的诊断标准参照《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16000-1995)》。
性病病例的诊断标准参照《性病诊断标准和处理原则》(卫生部疾病控制司2000年)。
(二)报告要求
1.《传染病报告卡》、《性病报告卡》的填写要求
(1) 首次确诊的艾滋病病人或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性病病人填写《性病报告卡》。《传染病报告卡》由卫生部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而统一制订;《性病报告卡》由全国性病麻风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制订。
(2) 尖锐湿疣和生殖器疱疹病例只报告初发病例,不报告复发病例。
(3) 一个病人同时患多种规定报告的性病时,可只填一张《性病报告卡》,但必须在卡中注明所患的多个病种的名称,以便疫情统计人员将这类病人分别列入相应的性病病例进行统计分析。
(4) 填报《订正卡》、《转归卡》均要做出标记;
(5) 内容填写准确、完整,不得漏项,14岁以下儿童须填写家长姓名和工作单位。
(6) 按规定时间报告。即做出诊断的日期至邮局加盖邮戳的日期不得超过法定时间,否则为迟报。
2.对月报、季报和年报的要求
(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向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报季度和年度的艾滋病、性病疫情统计报表。
艾滋病疫情季报和年报的内容主要包括《HIV感染者报告一览表》、《艾滋病病人报告一览表》、《HIV/AIDS死亡病例报告一览表》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数及阳性人数统计报表》,详见附录2:《艾滋病疫情季报专用表格》。性病疫情季报和年报的内容参见《全国性病疫情计算机管理系统软件使用说明》中有关章节。
(2) 各县(区、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在规定时限内向上一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上报当月、季度和年度的艾滋病、性病疫情统计报表。
(3) 各地上报季报时,应附简要的疫情分析和工作小结,包括新感染数、累计数、死亡数、与上一年度同期动态比、病种构成、分布特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它问题等。
(4) 各地上报年报时,应附本地人口基数资料、全年疫情分析和#工作总结#,包括发病数、新感染数、报告发病率、与上一年度动态比、病种构成、人群分布、地区分布、流行特点、存在问题和建议以及解决办法等。
(5) 所有季报和年报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通过特快专递方式按时逐级上报。
(三)报告程序
(四)报告时限
各级医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病例报告的时限
责任疫情报告单位
县(区)级
地(市)级
省级
中央级
报告卡
HIV/AIDS*: 城镇6小时,农村12小时
性病: 24小时
月报
—
次月5日前
次月10日前
—
—
季报
—
次季度首月的
5日前报出
次季度首月的
10日前报出
次季度首月的
15日前报出
次季度首月的
20日前报出
年报
—
次年1月15日
前报出
次年1月底
前报出
次年2月15日
前报出
次年3月31日
前报出
* 指送检单位接到上级反馈的阳性确认报告后,报告卡的报出时间。
(五)疫情资料的管理、利用和反馈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传染病报告卡》及《报告一览表》、性病病人的《性病报告卡》及《疫情专用登记薄》、各类定期报表、病例报告检查资料和疫情分析资料等,均是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性病工作的基本信息资料,应严格按规范进行登记、汇总、上报、存档和使用,实行集中统一的系统管理。
1. 登记与存档
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收到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传染病报告卡》和《性病报告卡》,应及时分别登记在相应的疫情专用登记薄上。
报告卡和疫情登记簿应妥善保存,《传染病报告卡》、《性病报告卡》保存五年,疫情专用登记薄长期保存。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性病疫情统计汇总资料、疫情分析资料和工作总结,以及有重要流行病学意义的原始资料,应登记编目永久保存。
2. 计算机疫情数据库的建立与管理
(1) 艾滋病疫情数据库: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按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有关要求统一建立本省的艾滋病疫情数据库。艾滋病疫情数据库包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死亡病例等三个数据库(表),数据库中各项的详细要求参见附录3《艾滋病疫情数据库结构及数据录入规则》。
(2) 性病疫情数据库:采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麻风病防治技术指导中心提供的“全国性病疫情计算机管理系统软件”,将收集到的性病报告卡(表)数据输入计算机中。软件使用等参见《全国性病疫情计算机管理系统软件使用说明》。
3.疫情资料的利用和反馈
(1) 分析: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季度作简要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以及性病的疫情动态分析,年终作当年疫情资料的系统分析。
(2) 上报、下达: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性病疫情分析报告随季报、年报一并上报;上一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定期向下一级机构反馈全地区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性病疫情汇总分析结果。如出现爆发疫情应及时上报下达疫情动态。
(3) 汇编:省、地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本地区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性病疫情资料每3-5年汇编一次。
(4) 交换:因工作需要,经同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当年本行政区的疫情可由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向有关部门
,并可在卫生系统内部交流。
(5) 查询:因特殊需要向有关部门或单位查询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疫情资料,需经卫生行政部门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主管领导批准。
(6) 公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三条执行。
(六)培训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疫情管理人员进行流行病学、统计学、资料管理及相关软件使用等内容的培训。
三、职责与分工
(一) 责任疫情报告人
执行职务的医疗、预防、保健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责任疫情报告人在执行职务中对首次确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或性病病人,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或《性病报告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时限,向所属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并做疫情登记。
(二) 责任疫情报告单位
责任疫情报告人所在的工作单位称责任疫情报告单位,包括各系统各级各类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个体办医及社会办医机构,血站等公益性卫生机构,境内中外合资医疗机构,国外独资医疗机构等。
1. 责任疫情报告单位应设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疫情专用登记薄》和《性病疫情专用登记薄》,在报出《传染病报告卡》或《性病报告卡》的同时,按规定进行疫情登记。
2. 责任疫情报告单位要建立疫情核对制度和每月疫情自查制度。
3. 责任疫情报告单位要接受当地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检查和指导。
4. 设有独立乡镇卫生防保站(所)的地区,该站(所)负责收集辖区内的《传染病报告卡》和《性病报告卡》,及时登记在《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疫情专用登记薄》或《性病疫情登记薄》上,并转报所属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三) 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在接到传染病报告卡后,应及时进行下列工作:
1. 检查核实:检查卡片填写是否有错项、漏项和诊断是否有误。发现问题应立即向报出单位和人员进行核实、补充或订正。
2. 登记整理:报告卡核实无误后。将病例(包括本地的和外地的)报告卡填写的内容登在《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疫情专用登记薄》或《性病疫情登记薄》上。按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性病病原病例、性病病征病例分别按年龄、性别、职业、地区、时间等分类归纳统计。
3. 汇总上报:按分类整理结果,填写季报和年报表,并按规定时限报送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一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4. 每年对本县(区)的责任疫情报告单位进行一次疫情漏报调查(重点检查门诊、实验室及相关科室,包括个体办医及社会办医机构等),并写出调查分析和总结。
(四) 地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 负责本辖区艾滋病、性病疫情资料的收集,并按规定时间汇总上报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 根据艾滋病性病病例报告考核指标,每季度、年度对辖区内的艾滋病性病病例报告状况进行考核评估,以适当的方式公布考核结果,并反馈给下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3. 负责本辖区艾滋病性病疫情报告制度的检查和指导。每半年1次,每次查1/3的县(区、市)及其所辖的县级医院(包括门诊、实验室及相关科室),每次检查、指导和改进建议均应有文字记载。
(五) 省(区、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负责全省(区、市)范围内的艾滋病性病疫情资料的收集,并按规定时间汇总上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
2.对辖区内新发现的和确认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或性病病人,应组织有关人员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查找传染源、感染途径及密切接触者,并按有关规定进行随访管理。
3.根据《病例报告工作考核方案》制定本省的艾滋病性病病例报告考核方案,每季度、年度对全省(区、市)范围内的艾滋病性病病例报告工作进行考核评价,以适当的方式公布考核结果,并反馈给下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4.定期对本省艾滋病性病疫情进行分析和阶段性总结,并将总结上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
5.负责本省(区、市)艾滋病性病病例报告的检查指导。每年1次,每次查2个省级医院、2个地(市)、5个以上县(区、市)和10个以上的县级医院(包括门诊、实验室及相关科室)和20个以上的乡镇、街道、个体医、社会办医诊所等。每次检查、指导和改进建议均应有文字记载或总结报告。
6.负责本省(区、市)艾滋病性病病例漏报调查。
7.负责本省(区、市)范围内艾滋病性病病例报告人员的培训,每2~3年1次。要有培训记录和相应的讲义。
(六) 中央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国艾滋病和性病疫情资料的收集与管理。每季度、年度对全国疫情资料进行汇总、统计分析和总结,并按规定时间上报卫生部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反馈给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根据艾滋病性病病例报告考核指标,每季度、年度对各省(市、区)的艾滋病性病病例报告工作进行考核评价,以适当的方式公布考核结果,并反馈给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3.负责全国艾滋病性病病例报告工作的检查指导,定期召开艾滋病性病疫情汇审会,分析疫情,总结经验。
4.负责全国范围内艾滋病性病病例报告人员的业务培训。
四、考核与评价
1、各项制度是否建立和健全,以及执行状况。
2、疫情报告卡和疫情登记簿的填写是否符合要求。
3、疫情报表考核指标:及时率、完整率、准确率、不详率、覆盖率等。
4、疫情报告的漏报调查、检查指导和督导状况。
5、查阅定期考核结果的记录或总结。
6、查阅疫情分析和工作小结。
7、查阅检查指导和督导的原始记录。
8、查阅漏报调查方案、过程记录及结果分析报告。
9、查阅培训记录、讲义。
附录1: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实验室判定补充方法
凡符合下列各项实验室条件、HIV抗体初筛试剂条件和HIV抗体阳性判定条件者,可按HIV感染者报告疫情。
(一) 实验室条件
本补充方法只适用于具备下列条件的省级HIV抗体确认中心:
1、年度质量考评成绩优良;
2、有严格的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制度。
(二) HIV抗体初筛试剂条件
1、所用试剂必须经过注册具有生产文号,国家批批检合格,经临床质量评估成绩优良;
2、复测试剂必须包括有进口第三代试剂(双抗原夹心法)。
(三) HIV抗体检测阳性的判定标准
1、对初筛检测阳性的样本,须使用两种不同原理的筛查试剂复测。
2、若两种试剂复测结果均为阳性,且其中进口第三代试剂复测结果OD值与临界值(Cutoff)的比值(S/CO)≥6,方可判定为HIV感染者,并作为疫情报告。
3、若两种试剂复测结果均为阳性,但进口第三代试剂复测结果S/CO比值在1~6之间(1≤S/CO<6),或两种复测试剂结果呈一阴一阳,则应进一步作WB确认。
(四) 样本检测及报告流程图
(五) 注意事项
在本补充方法执行过程中,如存在技术方面的问题,请及时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中心将组织专题调研,收集更多的科学数据,进一步完善这一方法。
附录2: 艾滋病疫情季报专用表格
表1:HIV感染者报告一览表
HIV感染者报告一览表
附录2:艾滋病疫情季报专用表格
____________年第_____季度
HIV 1
编号
姓 名
性2
别
年
龄
民3
族
婚4
姻
文化5
程度
国6 籍
户 籍
感染7
途径
人群8
特征
职业9特征
检测10分类
阳性判定方法11
阳性判定
日 期
(年/月/日)
备 注
省
县
WB
两种筛查
试剂复测
…
…
…
…
填表说明: 1.HIV编号:共10位数字,依次为报告年份(4位)、报告省份GB码(2位)、当年HIV感染者序列号(4位); 2.性别:(1)男、(2)女、(9)不详; 3.民族:(1)汉族、(2)蒙古族、(3)回族、(4)藏族、(5)维吾尔族、(6)苗族、(7)彝族、(8)壮族、(9)朝鲜族、(10)满族、(11)侗族、(12)傣族、(13)景颇族、(14)东乡族、(88)其他、(99)不详; 4.婚姻:(1)未婚、(2)已婚或同居、(3)离异或分居、(4)丧偶、(9)不详; 5 .文化程度:(1)学龄前或文盲、(2)
、(3)初中、(4)高中或中专、(5)大学或大专、(6)研究生及以上; 6. 国籍:(0)中国、(1)外国、(2)港澳台、(3)海外华人(侨)、(9)其它/不详; 7.感染途径: (11)异性传播、(12)同性/双性传播、(21) 静注毒品、(22)采供血、(23)输入血液、(24)输入血制品、(31)母婴传播、(99)其它/不详; 8.人群特征: (11)性病门诊就诊者、(12)暗娼、(13)嫖客、(14)同性恋者、(15)HIV阳性者配偶或性伴、(21)吸毒者、(22)有偿供血(浆)者、(23)受血者、(24)输注血液制品者、(31)婴幼儿、 (99)其他/不详; 9.职业特征:(11)个体商、(12)娱乐餐饮业服务员、(13)海员、(14)长途运输司机、(15)无业、(21)干部、(22)专业技术人员、(23)工人、(24)农民、(25)其他服务人员、(31)学生、(32)现役军人、(33)流动人口、(99)其他/不详; 10.检测分类:(11) 入境体检、 (12) 出境体检、 (13)涉外婚检、 (21)婚检、(22)孕产妇体检、(23)临床可疑、(24)术前检查、(25)其它体检、(31)义务献血、(32)采浆站、(33)在押人员、(34)无关联检测、(35)自愿检测、 (99)其它/不详; 11.阳性判定方法:(1)是 (0)否;
报告单位: (公章) 报告人(签字): 报告时间: 年 月 日
表2:艾滋病病人报告一览表
表2:艾滋病病人报告一览表
___________年第_____季度
AIDS1
编号
姓 名
性2
别
年
龄
国3 籍
户籍
感染4
途径
人群5
特征
职业6特征
检测7分类
艾滋病
确诊日期
(年/月/日)
既往报告8
备 注
省
县
HIV
编号
报告
省份
上报日期(年/月/日)
…
…
…
…
填表说明: 1.AIDS编号:共10位数字,依次为报告年份(4位)、报告省份GB码(2位)、当年艾滋病例的序列号(4位); 2.性别:(1)男、(2)女、(9)不详; 3.国籍:(1)中国、(2)外国、(3)港澳台、(4)外籍华人、(5)海外侨胞、(9)其它/不详; 4.感染途径: (11)异性传播、(12)同性/双性传播、(21)静注毒品、(22)采供血、(23)输血、(24)输注血制品、(31)母婴传播、(88)其它、(99)不详; 5.人群特征: (11)性病门诊就诊者、(12)暗娼、(13)嫖客、(14)同性恋者、(15)HIV阳性者配偶或性伴、(21)吸毒者、(22)有偿供血(浆)者、(23)受血者、(24)输注血液制品者、(31)婴幼儿、(99)其他/不详; 6.职业特征:(11)个体商、(12)娱乐餐饮业服务员、(13)海员、(14)长途运输司机、(15)无业、(21)干部、(22)专业技术人员、(23)工人、(24)农民、(25)其他服务人员、(31)学生、(32)现役军人、(33)流动人口、(99)其他/不详; 7.检测分类:(11)入境体检、(12) 出境体检、(13)涉外婚检、(21)婚检、(22)孕产妇体检、(23)临床可疑、(24)术前检查、(25)其它体检、(31)义务献血、(32)采浆站、(33)在押人员、(34)无关联检测、(35)自愿检测、(99)其它/不详; 8.既往报告:分别填报该病例作为HIV感染者上报的时间、报告省份及其HIV编号。
报告单位: (公章) 报告人(签字): 报告时间: 年 月 日
表3:HIV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死亡报告一览表
表3:HIV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死亡报告一览表
__________年第_____季度
死亡1
编号
姓 名
性2
别
年
龄
户 籍
病程
阶段
死亡日期
(年/月/日)
主 要
死 因
上报日期
(年/月/日)
既 往 报 告4
备 注
省
县
HIV
编号
报告
省份
上报日期(年/月/日)
…
…
…
…
填表说明: 1.死亡编号:共10位数字,依次为报告年份(4位)、报告省份GB码(2位)、当年死亡病例(或感染者)的序列号(4位); 2.性别:(1)男、(2)女、(9)不详 3.病程阶段:(1)确诊的艾滋病病人 (0)HIV感染者(尚未发展为艾滋病) 4.既往报告:分别填报该死亡病例作为HIV感染者上报的时间、报告省份及其HIV编号。
报告单位: (公章) 报告人(签字): 报告时间: 年 月 日
表4: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数及阳性人数统计报表
__________年 季度
填报单位:
人 群 分 类**<, /SUP>
本 季 度
本年度累计
检测份数
HIV阳性人数 *
AIDS病人
检测份数
HIV阳性人数 *
AIDS病人
高危
或重点人群
性病病人
暗娼
嫖客
同性恋者
HIV阳性者的配偶/性伴
娱乐餐饮业服务员
海员
长卡司机
吸毒者
有偿供血(浆)者
受血者
输注血液制品者
流动人口
其他
其他人群
入境体检者
出境体检者
涉外婚检者
一般婚检者
孕产妇
临床可疑者
术前检查者
义务献血员
在押人员
无关联检测者
自愿检测者
其他
合 计
* HIV阳性人数为新发现的HIV抗体阳性者,包括首次发现HIV抗体阳性的艾滋病病人。
** “高危或重点人群”一类主要为哨点监测或专题调查等工作中对所列人群的检测结果,“其他人群”一类主要为防疫站常规收集各种来源的其他人群的检测结果。
单位负责人(盖章): 填表人(签字): 报告日期: 年 月
附录3:艾滋病疫情数据库结构及录入规则
艾滋病疫情数据库
为实现各省(市、区)艾滋病疫情数据的规范化管理,提高疫情数据收集、整理和统计分析的准确性和高效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采用Foxpro软件建立了统一的艾滋病疫情数据库系统,包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和HIV/AIDS死亡病例等三个数据库。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数据库用于记录和报告本省新发现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数据库用于记录和报告本省新发现的艾滋病病人;HIV/AIDS死亡病例数据库用于记录和报告在本省死亡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
数据库可用于季度、年度新发现的或历年累计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HIV/AIDS死亡病例数的统计和其它相关的分析。
数据库的字段变量说明及录入规则和代码详见表1~表3。
数据库中某些名词的诠解:
(1)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根据附录1《疫情报告中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判定方法》,被判定为已感染上艾滋病病毒者总称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包括无症状、尚未发展为艾滋病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
如1998年底我国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12639例,其中艾滋病病人417例,“12639例”指截止1998年底我国累计报告的所有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总例数,其中含有417例已从病毒感染者发展为艾滋病病人。
(2) 艾滋病病人
从疫情报告的角度,艾滋病病人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在诊断艾滋病之前,曾被列入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进行了疫情报告;另一类是在出现临床症状后经血清学检测才发现HIV抗体阳性,此前未曾列入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报告。
第一类病人因其以前已被录入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数据库,故本次只须在艾滋病病人数据库中标上其原来的HIV感染者的编号;若该例艾滋病病人为流动人口,则应通报既往报告其HIV感染的省份并查询其原有的HIV编号。第二类因既往无报告,故资料在录入艾滋病病人数据库的同时,还须将其作为新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补录入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数据库。
上述两类病例均应填写“AIDS编号”,并录入艾滋病病人数据库。
(3) HIV/AIDS死亡病例
死亡病例报告包括:
① 在发展为艾滋病之前因其他原因死亡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② 死于艾滋病者。
有下列情况者,艾滋病病例报告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凡新发现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无论户籍辖属何省,均由初筛省负责上报。
(2) 由外省报告但属本省户籍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可作为本省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记录在案,但不再重报疫情。若该感染者在户籍地发病或死亡,则由户籍省作为艾滋病病人或死亡病人报告。
(3) 本地检出新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若既往该例已由外省或本省其它地区作为疫情上报过,则不再重复上报。
(4) 不具备确认实验室的省份,如初筛阳性标本请外省(市)作确认证实者。应由原初筛阳性的省上报疫情,确认试验省不负责该例病例报告,实行“谁初筛 谁报告”的原则。
表1: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数据库结构及数据录入规则
字段名
字段类型
字段宽度
数 据 录 入 规 则
1
HIV编号
C
10
HIV感染者编号。前4位为报告年份,中间2位为报告省份的代码,后4位为本省当年HIV感染者的序列号。各省代码采用国家标准(GB)行政区划代码(前两位代码)。
例:1999110003。1999表示报告年份,11表示北京,0003表示该年报告的第三例HIV感染者,
注:既往已由本省或外省报告过HIV感染的AIDS病人不再进行HIV编号。
2
姓名
C
20
录入中文姓名(外国人录入英文字母)。
3
性别
C
1
男 1 女 2 不详 9
4
年龄
N
2
录入周岁年龄,不详 99
5
民族
C
2
汉族 01 蒙古族 02 回族 03 藏族 04 维吾尔族 05 苗族 06 彝族 07
壮族 08 朝鲜族 09 满族 10 侗族 11 傣族 12 景颇族 13 东乡族 14
其他 88 不详 99
6
婚姻
C
1
未婚 1 已婚或同居 2 离异或分居 3 丧偶 4 不详 9
7
文化程度
C
1
学龄前或文盲 1 小学 2 初中 3 高中或中专 4 大学或大专 5 研究生及以上 6
8
国籍
C
1
中国 0 外国 1 港澳台 2 海外华人(侨) 3 其它/不详 9
9
感染途径
C
2
异性传播 11 同性/双性传播 12
静注毒品 21 采供血 22 输入血液 23 输入血制品 24
母婴传播 31
其他/不详 99
注:有两种以上感染途径可能者,只填报最主要的一种感染途径,余在备注中进行说明。
10
人群特征
C
2
性病门诊就诊者 11 暗娼 12 嫖客 13 同性恋者 14 HIV阳性者配偶或性伴 15
吸毒者 21 有偿供浆(血)者 22 受血者 23 输注血液制品者 24
婴幼儿 31
其他/不详 99
11
职业特征
C
2
个体商 11 娱乐餐饮业服务员 12 海员 13 长途运输司机 14 无业 15
干部 21 专业技术人员 22 工人 23 农民 24 其他服务人员 25
学生 31 现役军人 32 流动人口 33
其他/不详 99
12
检测分类
C
2
入境体检 11 出境体检 12 涉外婚检 13
婚检 21 孕产妇体检 22 临床可疑 23 术前检查 24 其它体检 25
义务献血 31 采浆站 32 在押人员 33 无关联检测 34 自愿检测 35
其它/不详 99
13
阳性判定法
C
1
WB阳性 1 两种筛查试剂复测阳性 2
14
采血日期
D
8
填报该份初筛阳性血样的采集日期。如1996年3月21日填“1996/03/21”。
15
阳性判定日
D
8
该例最终判定为阳性的日期。阳性判定方法填2者,则应填第二种初筛试剂检测阳性的日期。如1996年3月21日填“1996/03/21”。
16
报告日期
D
8
向部艾中心报告该例HIV感染者的日期。
17
报告省份
C
2
录入报告省份的代码。各省代码采用国家标准(GB)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1999。
注:本 项 必 须 录 入!
18
户籍省份
C
2
录入HIV感染者户籍所在省份的代码,不详者填 “99”。 各省代码采用国家标准(GB)行政区划代码。
19
户籍县市区
C
6
HIV感染者户籍所在县(市、区)。录入县(市、区)的代码,不详者填“999999”。 各县(市、区)的代码采用国家标准(GB)行政区划代码。
20
联系地址
C
40
该例HIV感染者的具体联系地址。
21
备注
C
30
对以上字段填“其他”者作补充说明。
注: N 数值型字段 C 字符型字段 D 日期型字段
表2:艾滋病病人数据库结构及数据录入规则
字段名
字段类型
字段宽度
数 据 录 入 规 则
1
AIDS编号
C
10
艾滋病病例编号。前4位为报告年份,中间2位为报告省份的代码,后4位为本省当年艾滋病病例的序列号。各省代码采用国家标准(GB)行政区划代码(前两位代码)。
例: 1999110003。1999表示报告年份,11表示北京,0003表示该年报告的第三例艾滋病病例。
注:既往从未报告过HIV感染的AIDS病人,必须先录入HIV感染者数据库。
2
HIV编号
C
10
为该艾滋病病例记录在HIV感染者数据库中的HIV编号。若该病例以前从未作为HIV感染者上报过,则应在本省HIV感染者数据库中作为新感染者录入;若以前在本省或外省已经作为HIV感染者上报过,只需在此处填写原来的HIV编号即可,在HIV感染者数据库中不再重复录入。
注:此 项 必 须 录 入。
3
姓名
C
20
录入中文姓名(外国人录入英文字母)。
4
性别
C
1
男 1 女 2 不详 9
5
年龄
N
2
录入周岁年龄,不详 99
6
婚姻
C
1
未婚 1 已婚或同居 2 离异或分居 3 丧偶 4 不详 9
7
国籍
C
1
中国 0 外国 1 港澳台 2 海外华人(侨) 3 其它/不详 9
8
感染途径
C
2
异性传播 11 同性/双性传播 12
静注毒品 21 采供血 22 输入血液 23 输入血制品 24
母婴传播 31
其他/不详 99
注:有两种以上可能感染途径者,只填报最主要的一种感染途径,余在备注中进行说明。
9
人群特征
C
2
性病门诊就诊者 11 暗娼 12 嫖客 13 同性恋者 14 HIV阳性者配偶或性伴 15
吸毒者 21 有偿供浆(血)者 22 受血者 23 输注血液制品者 24
婴幼儿 31
其他/不详 99
10
职业特征
C
2
个体商 11 娱乐餐饮业服务员 12 海员 13 长途运输司机 14 无业 15
干部 21 专业技术人员 22 工人 23 农民 24 其他服务人员 25
学生 31 现役军人 32 流动人口 33
其他/不详 99
11
检测分类
C
2
入境体检 11 出境体检 12 涉外婚检 13
婚检 21 孕产妇体检 22 临床可疑 23 术前检查 24 其它体检 25
义务献血 31 采浆站 32 在押人员 33 无关联检测 34 自愿检测 35
其它/不详 99
12
AIDS确诊日
D
8
确诊为艾滋病病人的日期,如1996年3月1日填“1996/03/01”。
13
报告日期
D
8
向部艾中心报告该艾滋病病例的日期。
14
报告省份
C
2
录入报告省份的代码。各省代码采用国家标准(GB)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1999。
注:本 项 必 须 录 入
15
户籍省份
C
2
录入该病例户籍所在省份的代码,不详者填 “99”。 各省代码采用国家标准(GB)行政区划代码。
16
户籍县市区
C
6
该病例户籍所在县(市、区)。录入县(市、区)的代码,不详者填“999999”。 各县(市、区)的代码采用国家标准(GB)行政区划代码。
17
备注
C
20
对以上字段填“其他”者作补充说明
注: N 数值型字段 C 字符型字段 D 日期型字段
表3:HIV/AIDS死亡病例数据库结构及数据录入规则
字段名
字段类型
字段宽度
数 据 录 入 规 则
1
死亡编号
C
10
HIV/AIDS死亡病例编号。前4位为报告年份,中间2位为报告省份的代码,后4位为本省当年HIV/AIDS死亡病例的序列号。各省代码采用国家标准(GB)行政区划代码(前两位代码)。
例: 1999110003。1999表示报告年份,11表示北京,0003表示当年度报告的第三例死亡病例。
2
HIV编号
C
10
该死亡病例在HIV感染者数据库中的HIV编号。若该病例以前从未作为HIV感染者上报过,则应在本省HIV感染者数据库中作为新感染者录入;若以前在本省或外省已经作为HIV感染者上报过,则只需在此处填写原来的HIV编号,不再重复录入。
注:此 项 必 须 录 入。
3
姓名
C
20
录入中文姓名(外国人录入英文字母)。
4
性别
C
1
男 1 女 2 不详 9
5
年龄
N
2
录入周岁年龄,不详 99
6
婚姻
C
1
未婚 1 已婚或同居 2 离异或分居 3 丧偶 4 不详 9
7
病程阶段
C
1
确诊的艾滋病病人 1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尚未发展为艾滋病) 0
8
死亡日期
D
8
AIDS病人或HIV感染者死亡的日期,如1999年3月18日填“1999/03/18”。
9
死亡原因
C
20
直接录入。如:吸毒过量、自杀、意外事故、卡氏肺囊虫病、巨细胞病毒感染、结核病、败血病、多发性特发性肉瘤、宫颈癌等
10
报告日期
D
8
向部艾中心报告该例死亡的日期。
11
报告省份
C
2
录入报告省份的代码。各省代码采用国家标准(GB)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1999。
注:本 项 必 须 录 入
12
户籍省份
C
2
录入该死亡病例户籍所在省份的代码,不详者填 “99”。 各省代码采用国家标准(GB)行政区划代码。
13
户籍县市区
C
6
该死亡病例户籍所在县(市、区)。录入县(市、区)的代码,不详者填“999999”。 各县(市、区)的代码采用国家标准(GB)行政区划代码。
14
备注
C
30
对以上字段填“其他”者作补充说明
注: N 数值型字段 C 字符型字段 D 日期型字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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