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足浴服务卫生要求DB31359-2006【公共卫生】足浴服务卫生要求DB31359-2006
DB31 359-2006
公共卫生场所足浴服务卫生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类足浴场所的卫生要求和监测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单独开设或设在其它场所内的提供洗脚、泡脚、足部按摩、足部保健等服务的公共场所。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中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公共卫生】足浴服务卫生
DB31359-2006
DB31 359-2006
公共卫生场所足浴服务卫生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类足浴场所的卫生要求和监测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单独开设或设在其它场所内的提供洗脚、泡脚、足部按摩、足部保健等服务的公共场所。
2
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中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
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916 化妆品卫生标准
GB 9666-1996 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
GB/T 17220 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
GB/T 18204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卫监督发〔2006〕58号 3 卫生要求
3.1 足浴场所建立健全各项卫生
,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制定各类公共用品用具的消毒规程。
3.2环境要求
3.2.1新建、改建、扩建的足浴场所必须设有足浴间、公共用具消毒
1
DB31 359-2006 间、贮藏室、卫生间、工作准备间、员工休息室等。公共用具消毒间、储藏室、卫生间、更衣室等区域不得低于50m2。不得设暗间。 足浴场所经营服务场地面积应不小于100平方米,席位配置不少于10个,且席位面积不得小于5平方米。
3.2.2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其进风口应设在室外空气较清洁的地方,且在排风口的上风侧,新风量不小于30m3/(h•p),并应按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的要求定期清洗和消毒。使用分体式空调的,必须在场所内设机械通风装置。
3.2.3 若开设在其他场所内,应单独设置,并配备机械通风设施。 3.2.4 每天营业结束后必须彻底通风换气,必要时对场内空气进行消毒。
3.2.5 使用空调的足浴场所空气质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不使用空调的应符合GB9666-1996中3.1的规定(氨除外)。
表1 室内空气质量
检测项目 单位 标准值 温度 ? 18-26 相对湿度 % 40-80 风速 ?0.30 m/s
3可吸入颗粒物PM ?0.15 mg/m 10
3一氧化碳CO ?10 mg/m
二氧化碳CO ?0.10 % 2
3甲醛HCHO ?0.12 mg/m
3菌落总数 撞击法,cfu/m ?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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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降法,个/皿 ?40 3.2.6环境整洁卫生,无病媒虫害。厕所应配备独立的排风设施,及时清洗消毒,做到无积水、无异味,设置座式便器的必须提供一次性垫圈。更衣箱(橱)保持整洁,定期清洗和消毒。
3.3用品用具要求
3.3.1供足浴用的容器在每个顾客使用前必须保持清洁,使用后必须清洗、消毒,并符合表2的要求,使用时应加贴防渗、防破的一次性薄膜。
3.3.2茶具、毛巾、拖鞋等公共用具应一客一换一洗一消毒,并具有相应、有明显标记的清洗、消毒、保洁设施,其清洗消毒后的要求按表2进行判定。
表2 足浴用品用具清洗消毒判定要求
细菌总金黄色葡萄
大肠菌群 霉菌
数 球菌
项目 cfu/25cmcfu/25cm
cfu/25ccfu/25cm22 22m
足浴盆 ?300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5
拖鞋 不得检出 ?5
毛巾 ?200 不得检出
修脚刀剪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5
茶具 ?5 不得检出 与皮肤接触的
?300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其他用品
3.3.3修脚工具必须一客一换一消毒,其数量不低于2套/修脚师。
3
DB31 359-2006 3.3.4洗足水的细菌学指标应符合表3的要求,供顾客足浴后的洗足水应及时处理,不得重复使用。
表3 足浴水细菌学指标
检测项目 单位 标准值
细菌总数 ?100 cfu/ml
大肠菌群 ?3 cfu/l
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绿
不得检出
脓杆菌
3.3.5垫巾、披巾等床上用品应每天清洗、消毒,保持整洁。 3.3.6足浴场所应配备供皮肤病顾客专用的足浴用品用具,并分别清洗消毒、单独存放。
3.3.7足浴场所应使用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安全有效的消毒药剂和消毒器械以及其他符合要求的卫生用品。
3.3.8供顾客使用的化妆品应当符合GB 7916的要求,应有化妆品检验合格证和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或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 3.4从业人员要求
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工作时应穿着统一、清洁的工作服,在为每个顾客提供服务前必须清洁洗手,并使用消毒药剂对手部进行消毒,其消毒效果应达到表4要求。
表4 从业人员手部清洗消毒要求
金黄色葡萄球细菌总数 大肠菌群 霉菌
2222 菌cfu/25cmcfu/25cm cfu/25cm cfu/25cm
?300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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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饮用水水质应符合GB5749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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