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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末和三国时的官职与爵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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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末和三国时的官职与爵位汉末和三国时的官职与爵位 汉末和三国时的官职与爵位(五) 18.钩盾令:一人,官秩六百石,掌管宫城中的池塘、园林等供皇室游玩的地方,由宦官充任。《后汉书?百官志三》:“钩盾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典诸近池苑囿游观之处。” 在说钩盾令的下属之前,先上一幅图,这幅图是前面第一幅图的详细版本,大致的形状应该是对的,可能有些地方比例有点问题。 钩盾令的下属:钩盾令丞一人,官秩三百石,为钩盾令的副官,由宦官充任。永安丞一人,官秩三百石,掌永安宫,由宦官充任;永安宫是北宫东北的一个小宫殿,大致位置见上图, 永安宫中有园林和...
汉末和三国时的官职与爵位
汉末和三国时的官职与爵位 汉末和三国时的官职与爵位(五) 18.钩盾令:一人,官秩六百石,掌管宫城中的池塘、园林等供皇室游玩的地方,由宦官充任。《后汉书?百官志三》:“钩盾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典诸近池苑囿游观之处。” 在说钩盾令的下属之前,先上一幅图,这幅图是前面第一幅图的详细版本,大致的形状应该是对的,可能有些地方比例有点问题。 钩盾令的下属:钩盾令丞一人,官秩三百石,为钩盾令的副官,由宦官充任。永安丞一人,官秩三百石,掌永安宫,由宦官充任;永安宫是北宫东北的一个小宫殿,大致位置见上图, 永安宫中有园林和楼台。《后汉书?百官志三》:“丞、永安丞各一人,三百石。本注曰:宦者。永安,北宫东北别(这个别字说‎‎明永安宫不在北宫之中)小宫名,有园观。”苑中丞一人,官秩二百石;苑中丞掌永安宫中园林里的离宫(帝王在正式皇宫外的宫室)。果丞一人,官秩二百石,掌永安宫中的果园。鸿池丞一人,官秩二百石,掌鸿池;鸿池是位于洛阳城东二十里的一个池塘。南园丞一人,官秩二百石,掌南园;南园是位于‎‎洛阳城和洛水以南的一个园林。《后汉书?百官志三》:“苑中丞、果丞、鸿池丞、南园丞各一人,二百石。本注曰:苑中丞主苑中离宫。果丞主果园。鸿池,池名,在雒阳东二十里。南园在雒水南。”显阳苑丞一人,官秩不明,掌显阳苑;显阳苑位于洛阳城以西。《后汉书卷七?孝桓帝纪》:(延熹二年,一五“ 九年),秋七月,初造显阳苑,置丞。”蔡邕的《述行赋》:“延熹二年秋,霖雨逾月。是时梁翼新诛,而徐璜、左悺等五侯擅贵于其处。又起显阳苑于城西,人徒冻饿,不得其命者甚众。”濯龙监一人,官秩四百石,掌濯龙池;濯龙池是北宫以西的一个大池塘,大致位置见上图。直里监一人,官秩四百石,掌直里园;直里园是位于洛阳西北角的一个园林。《后汉书?百官志三》:“濯龙监、直里监各一人,四百石。本注曰:濯龙亦园名,近北宫。直里亦园名也,在雒阳城西南角。” 前文的中常侍宋典兼任钩盾令。《后汉书卷七十八?宦者列传》:“明年(一八六年),(灵帝)遂使钩盾令宋典缮修南宫玉堂。”19.中藏府令:一人,官秩六百石,掌中藏府。中藏府又称中署、内署,类似于后世的内库,即皇室的府库,和大司农手下大司农部丞所掌的国库相对。《后汉书卷七十八?宦者列传》:“时,帝多蓄私臧,收天下之珍,每郡国贡献,先输中署,名为„导行费?。”中藏府令手下有丞一人,其余下属十九人。《后汉书?百官志三》:“中藏府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中币帛金银诸货物。丞一人。” 20.内者令:一人,官秩六百石,掌管宫中所有人的贴身衣物。此官百官志中虽未写明宦者,却应该是由宦官充任的,毕竟负责的工作极为私密。内者令手下有左丞、右丞各一人,其余下属二十人。《后汉书?百官志三》:“内者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宫中布张诸亵物。左右丞各一人。” 21.尚方令:一人,官秩六百石,为皇帝制作刀剑等器物。尚方令手下有丞、监各一人,其余下属十九人。尚方令通内者令,百官志中没有写明宦者,但应该也是由宦官担任,譬如著名的发明家、宦官蔡伦在汉和帝时就担任过尚方令。《后汉书?百官志三》:“尚方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上手工作御刀?诸好器物。丞一人。” 一八九年左右,渠穆为尚方监。渠穆在一八九年八月手刃了何进,因此而“青史留名”。《资治通鉴第五十九卷》:“八月,戊辰,(何)进入长乐宫,白太后,请尽诛诸常侍。……于是尚方监渠穆拔剑斩(何)进于嘉德殿前。”22.尚书令:一人,官秩本为一千石,后增至两千石,掌中台(尚书台)。中台之中官吏的任免、各种文书(公文,类似现在的文件)的制定和其他各事,都由尚书令总的负责。《后汉书?百官志三:“尚书令一人,千石。本注曰:承秦所置,武帝用宦者,更为中书谒者令,成帝用士人,复故。掌凡选署及奏下尚书曹文书众事。” 先谈谈中台(尚书台)。总的来说,东汉的尚书台就是一个为皇帝接受奏事、发布政令的地方,朝廷发布得所有诏命都出自于尚书台,有点类似现在的国务院。《初学记?职官部》:“尚书出纳诏命,齐众喉口。”秦朝时的尚书只是在殿中为皇帝收取和打开章的官吏而已。《通典?职官四》:“秦时,少府遣吏四人在殿中,主发书,谓之尚书。”西汉初的尚书和秦朝的差不多。西汉武帝之时,因为汉武帝经常在后宫中游乐,士人不方便进出以呈递章表,所以汉武帝改用宦官代替尚书,改尚书名为中书谒者,并设置中书谒者令一职领中书谒者。中书谒者令又简称为中书令,司马迁出狱后就担任过此职。西汉成帝建始四年(前二十九年),汉成帝又改中书谒者令为中谒者令,中谒者令不再处理尚书的事务;汉成帝又设置了尚书五人,其中一人为仆射,其余为各曹尚书。《汉书?百官公卿表》:“成帝建始四年更名中书谒者令为中谒者令,初置尚书,员五人,有四丞。”此时西汉的尚书为皇帝掌管奏章、机密文件、图书等,并为皇帝呈递奏章,向宫外宣示诏命。《通典?职官四》:“汉承秦置。及武帝游宴后庭,始用宦者主中书,以司马迁为之。中间遂罢其官以为中书之职。至成帝建始四年,罢中书宦者,又置尚书五人,一人为仆射,四人分为四曹,通掌图书、秘记、章奏之事及封奏,宣示内外而已,其任犹轻。”东汉尚书的职责更重于西汉的尚书,因为部分西汉时三公的职权被移交给了尚书台。所有百官的奏事都必须先经尚书台,然后再转交给皇帝;而皇帝所下达的所有诏命都在尚书台中起草,之后由尚书台发布。所以《通典?职官四》中才会说:“至后汉则为优重,出纳王命,敷奏(陈奏)万机,盖政令之所由宣,选举之所由定,罪赏之所由正。斯乃文昌天府(文昌为文曲星,文昌天府比喻尚书台是文官的绝佳去处),众务渊薮,内外所折衷,远近所禀仰。”这后面还有一句“后汉众务,悉归尚书,三公但受成事而已。”三公只是照章办事而已,政务尽归尚书台。虽然这话说得可能有些偏颇,但大致的意思还是对的。 关于尚书令。尚书令是秦官,西汉武帝时改为中书谒者令(见前文),汉成帝时置尚书仆射,东汉时重置尚书令。尚书令虽然名义上从属于少府,其实际地位却高于九卿。朝会之时,尚书令和御史中丞、司隶校尉一起,有自己的专席(专门、独立的席位,汉朝之前没有椅凳,所有人都席地而坐),这三个官号称“三独坐”。应劭的《汉官仪》:“御史中丞朝会独坐。出讨奸猾,内与尚书令、司隶校尉会同,皆专席,京师号之曰„三独坐?者也。如果以前担任过公的人担任尚书令,他在朝会的时候不用到陛下(陛为皇帝坐席前的台阶)奏事,直接站在座位边奏事即可。天子会将自己所穿的五时衣(五时衣即天子在五个时节所穿的五色便衣。《后汉书?东平宪王苍传》李贤注:“五时衣谓春青,夏朱,季夏黄,秋白,冬黑也。”)赏赐给尚书令。公卿大臣的马车在复道(楼阁或悬崖‎‎间有上下两重通道,称复道)中遇见尚书令、仆射、左右丞的马车,都要预先回避。应劭的《汉官仪》:“尚书令主赞奏,总典纲纪,无所不统,秩千石。故公为之,朝会不陛奏事,增秩二千石。天子所服五时衣赐尚书令。其三公、列卿、大夫、五营校尉行复道中,遇尚书令、仆射、左、右丞,皆回车豫避。案:《初学记?职官部》又引„尚书官出,百官寮皆回车避也?。卫士传呼不得纡(绕过)台官,台官过,乃得去。” 关于平、领、录、参录尚书事。平尚书事即评尚书奏事,平通“评”,即评议的意思。汉武帝让左、右曹(武帝曾将朝中的闲职如给事中等分为左、右曹)的官员在朝会上评议尚书奏事, 所以后世就有平尚书事一说。西汉宣帝时,有光禄大夫于定国平尚书事;与此同时,还有大将军霍光领尚书事。可见平尚书事的地位在领尚书事之下。《汉书卷七十一?于定国列传》:“后王废,宣帝立,大将军光领尚书事,条奏群臣谏昌邑王者皆超迁。定国由是为光禄大夫,平尚书事,甚见任用。数年,迁水衡都尉,超过廷尉。”三国时,吴国也有平尚书事这一职衔,两人共平尚书事则称“分平尚书事”。领和录的意思差不多,即总领尚书台的事务。《康熙字典》:“领又《广韵》录也。《刘公干诗》沈速簿领书。《注》领,录也。”西汉时多用领尚书事,东汉时则多用录尚书事。两人一同录尚书事则称为“参录尚书事”。《汉书卷六十(霍光)既八》:“葬,封(霍)山为乐平侯,以奉车都尉领尚书事。《后汉书卷八”》:“后将军袁隗为太傅,与大将军何进参录尚书事。”另外,三国时吴国还有省尚书事,省即审察的意思,省尚书事和录尚书事之类的大同小异。平、领、录、省尚书事都不是正式的官职,而是作为朝中重臣的加官,以让他们总摄政务;这些官衔的地位都在尚书令之上,为百官之首。东汉所有太傅都录尚书事,所以袁隗、刘虞、马日磾三人都曾以太傅的身份录尚书事。(见前文太傅部分) 一八九年,大将军何进和太傅袁隗一起参录尚书事。《后汉书卷八》:“后将军袁隗为太傅,与大将军何进参录尚书事。” 一八九年,陈纪为尚书令。《后汉书卷六十二》:“(陈纪)出为平原相,往谒卓,时欲徙都长安。……时议欲以(陈纪)为司徒,纪见祸乱方作,不复辨严(辨严为收拾行李),实时之郡。玺书追拜太仆,又征为尚书令。” 一八九年左右,王允为尚书令。一九零年,王允代杨彪为司徒,并仍兼尚书令。一九二年,献帝以司徒王允录尚书事。《后汉书卷六十六》:“献帝即位,(王允)拜太仆,再迁守尚书令。 初平元年,代杨彪为司徒,守尚书令如故。”《资治通鉴第六十卷》:“(献帝)以王允录尚书事,吕布为奋威将军、假节、仪比三司,封温侯,共秉朝政。” 一九二年九月,李傕等人以司空杨彪录尚书事。一九四年,杨彪以太尉的身份录尚书事。一九五年,杨彪任尚书令。《资治通鉴第六十卷》:“(一九二年)光禄大夫杨彪为司空,录尚书事。”《资治通鉴第六十一卷》:“(一九五年)戊午,以太常杨彪为太尉,录尚书事。”《后汉书卷五十四》:“及车驾还洛阳,(杨彪)复守尚书令。” 一九二年十二月,李傕等人以太尉周忠(和杨彪一起)参录尚书事。《资治通鉴第六十卷》:“十二月,太尉皇甫嵩免,以光禄大夫周忠为太尉,参录尚书事。” 一九三年六月,李傕等人以太尉朱儁录尚书事。《资治通鉴第六十卷》:“太尉周忠免,以太仆朱儁为太尉,录尚书事。” 一九三年十月,李傕等人以司空赵温录尚书事。《资治通鉴第六十卷》:“司空杨彪免。丙午,以太常赵温为司空,录尚书事。”一九四年十二月,赵温以司徒的身份录尚书事。《资 治通鉴第六十一卷》:“十二月,司徒淳于嘉罢,以卫尉赵温为司徒,录尚书事。” 一九六年七月,镇东将军、司隶校尉曹操录尚书事。《资治通鉴第六十二卷》:“辛亥,以曹操领司隶校尉、录尚书事。”《三国志?魏书一》:“天子假太祖节钺,录尚书事。” 一九六年九月,曹操以荀彧为侍中兼尚书令。二一二年,曹操迁荀彧为光禄大夫;同年荀彧去世。《三国志?魏书十》:“天子拜太祖大将军(九月),进彧为汉侍中,守尚书令。常居中持重,太祖虽征伐在外,军国事皆与彧筹焉。” 二一二年,华歆代荀彧为尚书令。《三国志?魏书十三》:“歆至,拜议郎,参司空军事,入为尚书,转侍中,代荀彧为尚书令。”二一三年,曹操建魏国后,华歆被迁为魏国的御史大夫。此后,汉朝的尚书令一职便一直空缺。 23.尚书仆射和尚书左、右丞:尚书仆射一人,官秩六百石,为尚书令的副官。尚书令空缺时或尚书令不在京城时,则由尚书仆射主持尚书台的事务。另外,按蔡质的《汉官典仪》,尚书仆射还负责打开奏章的封口,以及国库钱粮的借贷、赈济事务。《汉官典仪》:“尚书仆射主开封,掌授廪给钱谷也。”《后汉书?百官志三》:“尚书仆射一人,六百石。本注曰:署尚书事,令不在则奏下众事。”建安四年(一九九年),曹操初置尚书左、右仆射。《后汉书卷九》:“是岁(建安四年,一九九年),初置尚书左右仆射。” 尚书左丞、尚书右丞各一人,官秩四百石。尚书左丞和尚书右丞负责尚书台中的一切杂务,并负责抄录文书,控制实施政令的具体期限,以及纠正尚书台其他官员的过失。《汉官典仪》:“尚书左、右丞典台事,绳纠无所不总。”尚书左丞和尚书右丞还有以下几个具体职责。尚书左丞负责维持尚书台的纲纪,接收来自低级官员和百姓的章表,以及主管尚书台中的驺伯史(驺,厩御也。驺伯史大概就是为尚书台官员驾车的小吏,同时也负责喂养马匹。有点类似现在政府机关里的司机。其他官署也有像驺卒、驺仆射之类的小吏,大致意思应该也差不多)。尚书右丞和尚书仆射一起负责国库钱粮的借贷、赈济,并掌管尚书台中空缺职位的印绶,和尚书台中存有笔墨纸砚等用具的库房(这一点可能和前面守宫令的职能有重叠。不过可以这么理解,守宫令负责总地派发笔墨纸砚等物件。派发下来有余的物件则存入尚书台中的库房,此库房由尚书右丞掌管)。《后汉书?百官志三》:“左右丞各一人,四百石。本注曰:掌录文书、期会。左丞主吏民章报及驺伯史。右丞假署印绶,及纸笔墨诸财用库藏。《汉官典仪》:”“尚书左丞总典台中纲纪,无所不统。” 一九二年左右,士孙瑞为尚书仆射。《资治通鉴第六十卷》:“司徒王允与司隶校尉黄琬、仆射士孙瑞、尚书杨瓒密谋诛卓。” 一九六年左右,钟繇为尚书仆射。袁宏的《后汉纪》:“封卫将军董承、辅国将军伏完……尚书仆射钟繇、尚书郭浦(《资治通鉴》中名为郭溥)……为列侯,赏有功也。” 一九九年,曹操以荣邵为尚书左仆射,以卫臻为尚书右仆射。《通典?职官四》:“献帝建安四年,以执金吾荣邵为左仆射,卫臻为右仆射。仆射分置左右,盖自此始。” 潘勖担任过尚书右丞,具体时间不详。《裴注三国志?魏书一》:“后汉尚书左丞潘勖之辞也。勖字元茂,陈留中牟人。”《裴注三国志?魏书二十一》引《文章志》:“勖字元茂,初名芝,改名勖,后避讳。或曰勖献帝时为尚书郎,迁右丞。……(建安)二十(二一五年)年,迁东海相。未发,留拜尚书左丞(此尚书左丞为魏国的官职,二一三年之后,汉朝的尚书台形同虚设,连尚书令都是空缺)。其年病卒,时年五十馀。”24.尚书、尚书郎和尚书令史:尚书官秩六百石,东汉尚书台有六曹,每曹之中各有一位尚书。西汉成帝时,始置五曹尚书,五曹为常侍曹、二千石曹、民曹、客曹、三公曹。这些曹的尚书分掌图书、机密文件和奏章。常侍曹掌有关丞相、御史、公卿的文件;二千石曹掌有关刺史、郡国的文件;民曹掌吏民的上书;客曹掌有关外国和蛮夷的文件;三公曹掌有关刑狱的文件。《续汉书?百官志》:“尚书,秩六百石。成帝建始四年,罢中书宦官,置尚书。员五人,一人为仆射,分为四曹,通掌图书、秘记、章奏。有曹任常侍,主丞相、御史、公卿事,二千石曹主刺史郡国事,民曹主吏民上书事,客曹主外国夷狄事。而成帝又置三公曹,主断狱(三公曹主断狱并不是三公曹负责断案。按前文,西汉的尚书只负责文书,所以为掌有关刑狱的文书。而且断狱这一职权应该归于九卿中的廷尉),共为五曹。” 东汉有六曹尚书,各曹的职权均不同于西汉。 三公曹主管年末考课州郡的事务(按前文,司徒也有考课地方官的权力,职能有些重叠。我认为三公曹负责具体的考课事务,而司徒则只是负责上考课的章表而已)。 吏曹主管选举和祭祀的事务(祭祀方面和太常有重叠,我认为文书方面的事务由吏曹负责,其余关于祭祀的事务由太常负责);吏曹的前身就是西汉的常侍曹,东汉时吏曹又多称为选部。 民曹主管营建、修缮、盐池(产盐的湖泊和池塘)、园林方面的文书。 客曹掌管有关蛮夷来京朝见的事务(大鸿胪主接待,客曹主文书,并安排具体事宜);皇帝法驾出行的时候,客曹负责护驾(向皇帝呈上仪仗队的名单,并监督、整顿、检查仪仗队);大驾由太仆护驾(见前文太仆部分),中常侍、小黄门为护驾得副手;小驾由侍御史护驾、兰台令史为护驾得副手。(《后汉书?舆服志上》:“每出,太仆奉驾上卤簿,中常侍、小黄门副;尚书主者,郎令使副;侍御史,兰台令史副。皆执注,以督整车骑,谓之护驾。”) 两千石曹主管诉讼方面的事务;所谓诉讼,就是向某人提出控诉,可能指一些小型的案件,又或审查案件是否需要受理,然后再移送廷尉。 中都官曹主管有关水火(指水灾、火灾)、盗贼方面的事务,中都官曹又称贼曹,和执金吾的职能有些重叠。《续汉书?百官志》:“世祖又分增三公为二曹,其一曹主岁尽课州郡事,改常侍曹为吏曹,主选举祠祀;民曹主缮治、攻作、盐池、苑囿;客曹主护驾、羌胡朝贺;二千石曹主辞讼;中都官主水火盗贼。与三公为六曹。” 关于六曹尚书有几种不同的说法。《后汉书?百官志》没有提到中都官曹,而是分主客曹(客曹)为南主客曹、北主客曹(世祖承遵,后分二千石曹,又分客曹为南主客曹、北主客曹,凡六曹)。《通典?职官四》又认为只有五曹,没有中都官曹,《通典》引用的论据为应劭的《汉官仪》,《汉官仪》:“二千石曹,主中都官事。”不过我翻了孙星衍编辑的《汉官六种》,并没有在《汉官仪》中找到类似的说法。《晋书》和《续汉书》的说法类似,所以我以《续汉书》中的六曹为准。 尚书郎一共三十六人,官秩四百石。六曹之中,每曹各有六名尚书郎,负责起草各曹的文书。尚书郎或以孝廉担任,或从三署郎之中选拔,刚上任的尚书郎称为“守尚书郎”,上任满一年的称为“尚书郎”,上任满三年的称为“尚书侍郎”。尚书郎要在尚书台中早晚值班,不过值班的待遇非常优厚,有锦被,还有太官令署给的美食。《后汉书?百官志三》:“侍郎三十六人,四百石。本注曰:一曹有六人,主作文书起草。”蔡质的《汉官典仪》:“尚书郎初从三署诣台试,初上台称守尚书郎,中岁满称尚书郎,三年称侍郎。尚书郎入直台中,官供新青缣白绫被,或锦被,昼夜更宿,帷帐画,通中枕,卧旃蓐,冬夏随时改易。太官供食,五日一美食。”尚书郎的地位要比尚书低很多,有些孝廉甚至耻于担任尚书郎。《后汉书?百官志三》引《三辅决录》注:“故事尚书郎以令史久缺补之,世祖始改用孝廉为郎,以孝廉丁邯补焉。邯称病不就。诏问:„实病,羞为郎乎,?对曰:„臣实不病,耻以孝廉为令史职耳~?世祖怒曰:„虎贲灭头杖之数十。?诏曰:„欲为郎不,?邯曰:„能杀臣者陛下,不能为郎者臣。?中诏遣出,竟不为郎。”对比下尚书的地位。《太平御览》引《后汉书》:“翟酺字子广,为侍中。时尚书有缺,诏将军大夫六百石以上,试对政事、天文、道术,以高第者补之。由是,酺对第一,拜尚书。” 尚书令史二十一人,官秩二百石,东汉和帝永元三年(九十一年)置,负责抄写文书。尚书令史多从兰台和符节台的小吏之中选拔。《后汉书?百官志三》:“令史十八人,二百石。本注曰:曹有三,主书。后增剧曹三人,合二十一人《汉官典仪》:。”“尚书令史皆选兰台、符节上称精练吏有能为之。” 下面只列尚书,尚书郎以下的就不列了。 一八四年到一八九年,卢植为尚书。一八九年,卢植被董卓免官。《后汉书卷六十四》:“及车骑将车皇甫嵩讨平黄巾,盛称植行师方略,嵩皆资用规谋,济成其功。以其年(一八四年)复为尚书。……卓乃止,但免植官而已。” 一八九年,何进以郑泰为尚书(张璠的《汉纪》中为尚书侍郎)。《资治通鉴第五十九卷》:(何“ 进)以(何)顒为北军中候,(荀)攸为黄门侍郎,(郑)泰为尚书,与同腹心。” 一八九年,蔡邕曾在短期内担任过尚书。胡三省注《资治通鉴第五十九卷》:“邕惧而应命,到,署祭酒,甚见敬重,举高第,三日之间,周历三台,〔邕举高第,补侍御史,又转治书御史,迁尚书,三日之间,周历三台。〕迁为侍中。” 一八九年左右,周毖为尚书。《资治通鉴第五十九卷》:“初,尚书武威周毖,城门校尉汝南伍琼,说董卓矫桓、灵之政,擢用天下名士以收众望,卓从之。” 一八九年左右,韩馥为尚书。同年,董卓以韩馥为冀州牧。《资治通鉴第五十九卷》:“卓又以尚书韩馥为冀州牧,侍中刘岱为兖州刺史,陈留孔軎为豫州刺史,东平张邈为陈留太守,颍川张咨为南阳太守。” 一八九年左右,丁宫为尚书。《裴注三国志?魏书六》引《献帝纪》:“尚书读册毕,群臣莫有言,尚书丁宫曰:„天祸汉室,丧乱弘多。昔祭仲废忽立突,春秋大其权。今大臣量宜为社稷计,诚合天人,请称万岁。?” 一九二年左右,杨瓒为尚书。《资治通鉴第六十卷》:“司徒王允与司隶校尉黄琬、仆射士孙瑞、尚书杨瓒密谋诛卓。” 一九二年,李傕等人以贾诩为尚书。《资治通鉴第六十卷》:“傕等以贾诩为左冯翊,欲侯之,诩曰:„此救命之计,何功之有~?固辞不受。又以为尚书仆射,诩曰:„尚书仆射,官之师长,天下所望,诩名不素重,非所以服人也。?乃以为尚书。” 一九五年左右,王隆为尚书。《资治通鉴第六十一卷》:“帝复使公卿和傕、汜,汜留杨彪及司空张喜、尚书王隆……” 一九五年左右,梁绍为尚书。《资治通鉴第六十一卷》:“煨与杨定有隙,定党种辑、左灵言煨欲反,太尉杨彪、司徒赵温、侍中刘艾、尚书梁绍皆曰:„段煨不反,臣等敢以死保。?” 一九六年,曹操以程昱为尚书。《三国志?魏书十四》:“天子都许,以(程)昱为尚书。” 一九六年左右,冯硕为尚书。同年,冯硕被曹操所杀。袁宏的《后汉纪》:“于是(曹操)诛羽林郎侯折,尚书冯硕、侍中台崇,讨有罪也。” 一九六年左右,郭浦为尚书。袁宏的《后汉纪》:“封卫将军董承、辅国将军伏完……尚书仆射钟繇、尚书郭浦(《资治通鉴》中名为郭溥)……为列侯,赏有功也。” 一九六年,曹操以荀攸为尚书。《资治通鉴第六十二卷》:“操征攸为尚书,与语,大悦,曰:„公达,非常人也。吾得与之计事,天下当何忧哉~?以为军师。” 二零八年,曹操以刘先为尚书。《资治通鉴第六十五卷》:(曹操)以嵩为大鸿“胪,蒯越为光禄勋,刘先为尚书,邓羲为侍中。” 二一一年左右,卫凯为尚书。《三国志?魏书二十一》:“关中服从,(曹操)乃白(献帝)召(卫)觊还,稍迁尚书。” 此外,梁鹄担任过选部尚书,具体时间不详。《裴注三国志?魏书一》:“卫恒四体书势序曰:至灵帝好书,世多能者。而师宜官为最,甚矜其能,每书,辄削焚其札。梁鹄乃益为版而饮之酒,候其醉而窃其札,鹄卒以攻书至选部尚书。”25.符节令:一人,官秩六百石,掌符节台。朝廷派出使者的时候,符节台授予使者符节。符节令手下有尚符玺郎中四人,符节令史若干,官秩皆为二百石。尚符玺郎中掌玉玺、铜虎符和竹使符;符节令史负责文书。《后汉书?百官志三》:“符节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为符节台率,主符节事。凡遣使掌授节。尚符玺郎中四人。本注曰:旧二人在中,主玺及虎符、竹符之半者。符节令史,二百石。本注曰:掌书。” 符节即“符”和“节”的统称。汉朝有两种符,即铜虎符和竹使符。铜虎符有五枚,竹使符有十枚。这些符都分为两半,一半在尚符玺郎中手中,一半在州郡的官员手中。铜虎符用来调兵,竹使符用来征调地方上的民力和资源。朝廷要调兵或者调集民力的时候,会派出使者持一半铜虎符或竹使符到州郡中合符,如果符的两半吻合,州郡才会接受朝廷的诏命。应劭的《汉官仪》:“金铜虎符五,竹使符十。铜虎符发兵,长六寸。竹使符出入征发。”《通典?职官三》注:“应劭曰:„铜虎符第一至第五,国家当发兵,遣使者至郡合符,符合乃听受之。竹使符者,以竹箭五枚,长五寸,镌刻篆书第一至第五。?颜师古曰:„符,与郡守各分其半,右留京师,左以与之。?” 汉朝使者所持的节称为“旄节”或“髦节”。之所以称为旄节,是因为其顶端用牦牛的尾巴作为装饰。《后汉书卷一》注:“节,所以为信也,以竹为之,柄长八尺,以旄牛尾为其眊三重。冯衍与田邑书曰:„今以一节之任,建三军之威,岂特宠其八尺之竹,牦牛之尾哉~?”汉朝和三国时,持节的不止有使者,还有军队的统帅,镇抚边疆的将领(如护乌桓校尉、护羌校尉、护匈奴中郎将等),特殊的朝官(如司隶校尉‎‎)。汉朝和三国时只称持节或拥节,晋朝时又分使持节、持节、假节。使持节可以自行处死两千石以下的官员;持节可以杀平民,如果在军事行动中持节,则同使持节,可杀两千石以下的官员;假节只能在军事行动中处死犯军法者。此外,魏晋的时候还有假黄钺,假黄钺一般加给军事行‎‎动的总指挥,假黄钺者有权利处死假节的将领。《宋书?百官上》:“晋世则都督诸军为上,监诸军次之,督诸军为下。使持节为上,持节次之,假节为下。使持节得杀二千石以下;持节杀无官位人,若军事得与使持节同;假节唯军事得杀犯军令者……假黄钺,则专戮节将,非人臣常器矣。” 玉玺即皇帝的印章,一共有六枚,全部为白玉制,玉玺的柄上都雕有龙虎。六枚玉玺的名字叫“皇帝行玺”、“皇帝之玺”、“皇帝信玺”、“天子行玺”、“天子之玺”、“天子信玺”。其中天子之玺由皇帝随身佩戴,其他的印玺都交由尚符玺郎中保管。此外,孙坚在甄官井中捡到得那枚“传国玺”不算在这六枚玉玺之中,传国玺是代表国家正统的象征,并不作印章之用。《宋史?舆服志六》:“宝,秦制,天子有六玺,又有传国玺,历代因之。唐改为宝,其制有八。”传国玺和天子之玺一样,由天子自己佩戴。皇帝之玺用来在写给诸侯王的书简上盖章。写给诸侯王的书简密封的时候,皇帝还要用皇帝行玺在封泥上再盖一次章。皇帝信玺用来在调动军队的诏书上盖章。天子行玺用来在征召大臣的诏书上盖章。天子之玺用来在册封外国首领的诏书上盖章。天子信玺用来在祭拜天地、鬼神的诏书上盖章。《汉官旧仪》:“皇帝六玺,皆白玉螭虎纽,文曰„皇帝行玺?、„皇帝之玺?、„皇帝信玺?、„天子行玺?、„天子之玺?、„天子信玺?,凡六玺。皇帝行玺、(皇帝)之玺,赐诸侯王书;(皇帝)信玺,发兵;其征大臣,以天子行玺;策拜外国事,以天子之玺;事天地鬼神,以天子信玺。孟康注:„天子之玺自佩,行玺、信玺在符节台。?”《唐六典》中关于天子六玺的用法不同于《汉官旧仪》,《后汉书?舆服下》中注解引用得是《汉官旧仪》的说法,因此以《汉官旧仪》为准。26.御史中丞:一人,官秩一千石,又称御史中执法,掌宪台(御史台)。秦朝时,御史大夫手下有御史丞和御史中丞,御史中丞在殿中(宫殿之中,兰台所在之处)察举不法之事,故称之为“中丞”。西汉延续了这一制度。西汉时,御史中丞外监管刺史,内领侍御史,并接受公卿的奏事(主要为检举和弹劾方面的奏事),然后按奏章上的罪行,向皇帝弹劾有罪之臣。西汉哀帝元寿二年(前一年),御史大夫被改名为大司空(具体见前文司空部分),御史中丞则出殿中,在宫外主持御史台,并更名为御史长史。东汉,御史长史又改回为御史中丞,并文属少府。御史中丞、尚书令、司隶校尉在朝会时有自己的专席,地位尊崇,号称“三独坐”(见前文)。《后汉书?百官志三》:“御史中丞一人,千石。本注曰:御史大夫之丞也。旧别监御史在殿中,密举非法。及御史大夫转为司空,因别留中,为御史台率,后又属少府。”《宋书?百官下》:“御史(中)丞,一人。掌奏劾不法。秦时御史大夫有二丞,其一曰御史丞,其二曰御史中丞。殿中兰台秘书图籍在焉,而中丞居之。外督部刺史,内领侍御史,受公卿奏事,举劾按章。时中丞亦受奏事,然则分有所掌也。元寿二年,(御史大夫)复为大司空。而中丞出外为御史台主,名御史长史。光武还曰中丞,又属少府。” 西汉时,御史中丞监管司隶校尉,司隶校尉监管丞相司直,丞相司直监管刺史,刺史监管郡守、国相。《汉官旧仪》:“御史中丞,督司隶,司隶督司直,司直督刺史,刺史督二千石以下。”东汉时,御史中丞或从郡守、国相之中选拔,或以侍御史递补。御史中丞内掌兰台(下文详解),外督各州刺史,坐镇宪台察举各种不法之事,权力很大,地位也不低。蔡质的《汉官典仪》:“丞,故二千石(汉朝的二千石专指郡守)为之,或迁侍御史高第,执宪中司,朝会独坐,内掌兰台,督诸州刺史,纠察百寮,出为二千石。” 关于御史中丞和刺史的统属关系。西汉时,刺史是地方上的监察官,所以归中央的总监察官-御史中丞所管。王莽执政时曾废刺史置州牧、部监,官秩两千石,其所受的礼遇如同三公, 此时的州牧是地方上的最高军政长官,已脱离了御史中丞的管制。《汉书?百官公卿表》:“成帝绥和元年(刺史)更名牧,秩二千石。哀帝建平二年复为刺史,元寿二年复为牧。”《汉书?卷九十九》:“置州牧、部监二十五人,见礼如三公。”东汉光武建武初年,因为各方战乱还未平息,所以仍保留州牧一职,作为统兵一方的重臣,以平定战乱。战火平息后(建武十八年),光武帝又废州牧,置刺史。但刺史却没有恢复成西汉时的监察官,而是成为了一个真正的地方官。这点可以从马严给汉章帝的奏章中得到证明。《后汉书卷二十四?马援列传》:“(马)严上封事曰:„……臣伏见方今刺史太守【专州典郡】,不务奉事尽心为国,而司察偏阿,取与自己,同则举为尤异,异则中以刑法,不即垂头塞耳,采求财赂。……故事,州郡所举上奏,司直察能否以惩虚实。今宜加防检,【式遵前制】。……?”马严当时担任的是御史中丞,他所说的恢复前制(前朝制度),就是指以丞相司直督刺史的制度,而丞相司直又受御史中丞管辖(见上一段)。汉末献帝之时,各方的刺史、州牧无不拥兵自重,割据一方,更谈不上受到朝中御史中丞地管制。但,这个推论又不免和蔡质的《汉官典仪》有所矛盾。蔡质是汉灵帝时的卫尉,他的《汉官典仪》史料价值很高。而且《后汉书》中也有几个御史中丞督刺史的例子,如《后汉书卷五?孝安帝纪》:“海贼张伯路复与勃海、平原剧贼刘文河、周文光等攻厌次,杀县令,遣御史中丞王宗督青州刺史法雄讨破之。”我认为,东汉的刺史仅是名义上隶属于御史中丞,就和御史中丞文属少府一个性质。在某些特定的场合,御史中丞作为朝廷督军的使者,可以外出统刺史平乱,此时的御史中丞被称为“督军御史”或“督军御史中丞”。 一八九年左右,韩馥为御史中丞。同年,董卓以韩馥为冀州牧。《裴注三国志?魏书一》引《英雄记》:“馥字文节,颍川人。为御史中丞。董卓举为冀州牧。于时冀州民人殷盛,兵粮优足。” 一八九年,许靖继韩馥之后为御史中丞。一九零年,许靖弃官投奔豫州刺史孔伷。《三国志?蜀书八》:“灵帝崩,董卓秉政,以汉阳周毖为吏部尚书,与靖共谋议,进退天下之士,沙汰秽浊,显拔幽滞。(董卓)进用颍川荀爽、韩融、陈纪等为公、卿、郡守……而迁靖巴郡太守,不就,补御史中丞。” 一九零年,董卓以皇甫嵩为御史中丞。一九零年,董卓打算除掉皇甫嵩,于是征在外领军的皇甫嵩入京为城门校尉。皇甫嵩到了洛阳后,被董卓捉拿下狱。皇甫嵩的儿子皇甫坚寿和董卓向来关系不错,他向董卓为父亲求情,因此董卓放了皇甫嵩。皇甫嵩出狱后担任议郎,不久后又迁为御史中丞。一九二年,皇甫嵩去世。《后汉书卷七十一?皇甫嵩列传》:“嵩不从,遂就征。有司承(董卓)旨,奏嵩下吏,将遂诛之。嵩子坚寿与卓素善,自长安亡走洛阳,归投于卓。卓方置酒欢会,坚寿直前质让,责以大义,叩头流涕。坐者感动,皆离席请之。卓乃起,牵与共坐。使免嵩囚,复拜嵩议郎,迁御史中丞。” 一九五年,献帝以钟繇为御史中丞。不久后(一九六年之前),钟繇又被迁为侍中兼尚书仆射。《三国志?魏书十三》:“天子得出长安,繇有力焉。拜御史中丞,迁侍中尚书仆射,并 录前功封东武亭侯。” 一九六年左右,董芬为御史中丞。袁宏的《后汉纪?孝献皇帝纪卷第二十九》:“封卫将军董承……御史中丞董芬……为列侯,赏有功也。” 一九九年左右,严象为御史中丞。同年,严象被迁为扬州刺史。二零零年,严象被孙策的庐江郡太守李术所杀。《裴注三国志?魏书十》:“太祖以彧为知人,诸所进达皆称职,唯严象为扬州,韦康为凉州,后败亡。三辅决录曰:象字文则,京兆人。少聪博,有胆智。以督军御史中丞诣扬州讨袁术,会术病卒,因以为扬州刺史。建安五年,为孙策庐江太守李术所杀,时年三十八。” 27.治书侍御史、侍御史:治书侍御史二人,又称持书御史,官秩六百石,属御史台。治书侍御史负责用法律评判天下间的谳疑事。何为谳疑事,每年的九月之后,地方官会把不能自行决断的疑难案件上报给朝廷,让皇帝代为判决;地方官的这个举动叫做“请谳”,他们所上报的疑难案件称为“谳疑”,而治书侍御史就负责协助皇帝处理这类案件。汉桓帝之后,东汉的皇帝就懒于治理刑狱,所以治书侍御史也就变成了虚职。《隋书?刑法志序》:“每以季秋(秋季的最后一月,九月)之后,诸所请谳,(汉宣)帝常幸宣室(殿),斋而决事,明察平恕,号为宽简。”东汉王充《论衡?定贤》:“事之难者莫过於狱,狱疑则有请谳。”治书侍御史是西汉宣帝所置《太平御览》引《汉书》:“宣皇帝元凤中,路温舒上书宜尚德缓刑,帝深采览之。季秋后谳时,帝幸宣室齐宫而决事,命侍御史二人持书,遂置持书御史。”治书侍御史由通晓法律者担任,多从侍御史之中选拔。《后汉书?百官志三》:“治书侍御史二人,六百石。本注曰:掌选明法律者为之。凡天下诸谳疑事,掌以法律当其是非。注蔡质汉仪曰:„选御史高第补之。?” 侍御史十五人,官秩六百石,属御史台。侍御史协助御史中丞察举不法之事,并接受公卿大臣的奏章(多关于弹劾‎‎和举报方面),如确有违法犯纪之事,则向皇帝弹劾犯罪之人。此外,在郊祀、朝会、封拜(封侯拜将)的时候,会有两名侍御史在场中监督百官的举止,如有行为不当者,则向皇帝举报。《后汉书?百官志三》:“侍御史十五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察举非法,受公卿群吏奏事,有违失举劾之。凡郊庙之祠及大朝会、大封拜,则二人监威仪,有违失则劾奏。”侍御史以两人为一班,轮流在御史台中值班。侍御史多从公府的掾属之中选拔,初上任者称守侍御史,任满一年者称真侍御史,侍御史平级调动的对象是县令。蔡质的《汉官典仪》:“其二人者更直。执法省中者,皆纠察百官,督州郡。公法府掾属高第补之。初称守,满岁拜真,出治剧为刺史、二千石,平迁补令。见中丞,执板揖。” 一八四年到一八八年之间,袁绍曾担任侍御史、虎贲中郎将。《后汉书卷七十四上?袁绍列传》:“后辟大将军何进掾(何进在一八四年才担任‎‎大将军),为侍御史、虎贲中郎将。中平五年(一八八年),初置西园八校尉,以绍为佐军校尉。” 一八九年左右,董卓进入洛阳之前,郑泰由尚书迁为侍御史。《资治通鉴第五十九卷》:“侍御 史郑泰谏(何进)曰:„董卓强忍寡义,志欲无厌,若借之朝政,授以大事,将恣凶欲,必危朝廷。明公以亲德之重,据阿衡之权,秉意独断,诛除有罪诚不宜假卓以为资援也~且事留变生,殷鉴不远,宜在速决。?”同年,郑泰因劝说何进无效而弃官。董卓掌权后,郑泰被封为议郎。 一八九年,董卓以蔡邕为侍御史,不久后又相继迁蔡邕为持书侍御史、尚书、巴郡太守、侍中。《后汉书卷六十下?蔡邕列传》:“又切敕州郡举(蔡)邕诣府,邕不得已,到,署祭酒,甚见敬重。举高第,补侍御史,又转持书御史,迁尚书。三日之闲,周历三台。迁巴郡太守,复留为侍中。” 一八九年左右,扰龙宗为侍御史。同年,扰龙宗被董卓所杀。《资治通鉴第五十九卷》:“侍御史扰龙宗诣卓白事,不解剑,立挝杀之。” 一九零年左右,司马防为治书侍御史,司马防是司马懿的父亲。《三国志?魏书十五》:“是时董卓迁天子都长安,卓因留洛阳。(司马)朗父防为治书御史,当徙西,以四方云扰,乃遣朗将家属还本县。” 一九一年左右,刘焉的儿子刘诞为治书侍御史。一九四年,刘诞和他的兄长刘范联合马腾密谋出兵攻打长安,事败后,刘诞和刘范皆被李傕、樊稠等人所杀。《三国志?蜀书一》:“时焉子范为左中郎将,诞治书御史,璋为奉车都尉,皆从献帝在长安。” 一九四年,侯汶为侍御史。《资治通鉴第六十一卷》:“自四月不雨至于是月,谷一斛直钱五十万,长安中人相食。(汉献)帝令侍御史侯汶出太仓米豆为贫人作糜,饿死者如故。” 一九四年,刘繇为侍御史,刘繇是刘岱的弟弟。同年,刘繇被任命为扬州刺史。《资治通鉴第六十一卷》:“侍御史刘繇,岱之弟也,素有盛名,诏书用为扬州刺史。” 一九六年左右,凉茂为侍御史。《三国志?魏书十一》:“凉茂字伯方,山阳昌邑人也。少好学,论议常据经典,以处是非。太祖辟为司空掾,举高第,补侍御史。” 一九八年,张紘被孙策派到许县向朝廷进贡,曹操趁机以张紘为侍御史。《资治通鉴第六十二卷》:“孙策遣其正议校尉张紘献方物,曹操欲抚纳之,表策为讨逆将军,封吴侯;以弟女配策弟匡,又为子彰取孙贲女;礼辟策弟权、翊;以张紘为侍御史。” 一九九年左右,卫觊为治书侍御史。同年,曹操派卫觊镇抚关中。《资治通鉴第六三卷》:“曹操使治书侍御史河东卫觊镇抚关中,时四方大有还民,关中诸将多引为部曲。” 二零二年左右,陈群为治书侍御史。《三国志?魏书二十二(陈群)除萧、赞、长平令,父》:“ 卒去官。后以司徒掾举高第,为治书侍御史,转参丞相军事。魏国既建,迁为御史中丞。”陈群因父亲去世而辞官。汉代时父亲去世,儿子必需守丧三年,陈群的父亲陈纪死于一九九年,所以我推断陈群担任治书侍御史的时间为二零二年左右。 此外,袁涣、田丰、卫恂也担任过侍御史,具体时间不详,袁涣、田丰应该在一八九年之前。《三国志?魏书十一》:“袁涣字曜卿,陈郡扶乐人也。……郡命为功曹,郡中奸吏皆自引去。后辟公府,举高第,迁侍御史。除谯令,不就。”《裴注三国志?魏书六》:“先贤行状曰:丰字元皓,钜鹿人,或云勃海人。……初辟太尉府,举茂才,迁待御史。阉宦擅朝,英贤被害,丰乃弃官归家。”《三国志?魏书二十三》:“同郡审固、陈留卫恂本皆出自兵伍,俊资拔奖致,咸作佳士;后固历位郡守,恂御史、县令,其明鉴行义多此类也。”12.秘书监:一人,官秩六百石,负责掌管和校订东观(东汉朝廷藏书之所)之中的古书和图籍,汉桓帝延熹二年(一五九年)置。《通典?职官八》:“后汉图书在东观,桓帝延熹二年,始置秘书监一人,掌典图书古今文字,考合同异,属太常。以其掌图书秘书,故曰秘书。后省。《后汉书卷七”?孝桓帝纪》:(延熹二年)初置秘书监“官。注汉官仪:„秘书监一人、秩六百石。?”秘书监手下有秘书郎,东汉中年的大儒马融就曾经担任过秘书郎。曹操被封为魏王后,在他的封国-魏国之中设置了秘书令一职,以为其掌管机密文件。曹丕称帝后,改秘书令为中书令。 二零五年左右,荀悦为侍中兼秘书监,荀悦是荀爽的侄子,荀彧的堂兄。荀悦于二零九年在侍中任上去世。荀悦于《资治通鉴第六十三卷》:(建安五年)秘书监、侍中荀悦作“申鉴五篇,奏之。”28.兰台令史:无定员,官秩六百石,为兰台之中抄写文书、奏章的官吏,兰台由御史中丞所掌。兰台和辟雍、东观、石室、宣明殿、鸿都门学同为东汉的藏书之所,当然这些地方的职能并不止于藏书。东汉时,东观主要收藏的是古籍和史书,辟雍主要收藏儒家经典,兰台主要收藏的是策书(拜官封爵的‎‎简册)和法典,石室主要收藏图籍(地图和户籍),宣明殿主要收藏的是皇帝自己的著作,鸿都门学主要收藏的是辞赋和书画。这些地方的藏书很多都在董卓、李傕、郭汜之乱中被毁。《后汉书卷七十九上?儒林列传》:“初,光武迁还洛阳,其经牒秘书载之二千余两,自此以后,参倍于前。及董卓移都之际,吏民扰乱,自辟雍、东观、兰台、石室、宣明、鸿都诸藏典策文章,竞共剖散,其缣帛图书,大则连为帷盖,小乃制为縢囊。”西汉焦赣《易林?巽之明夷》:“典策法书(策书和法典),藏兰台,虽遭溃乱,独不逢灾。” 稍微总结一下少府下属。职属(实际上隶属于)少府的都是一些不是很重要的官职,略过不表。而文属(名义上隶属于)少府的却有一些非常重要的官职,这些官职之中,有一些实际的地位甚至高于九卿。大致可以把文属的分为四个部分,其一为侍中、黄门侍郎这样的散官,这些散官因供职于宫禁之中,随侍于皇帝身边,所以对皇帝颇有些影响力。其二为宦官,东汉中后期宦官专权的现象非常严重。因此在宦官专权的时期,宦官版的侍中“中常侍”,宦官版的黄门侍郎“小黄门”,其地位不仅高于侍中和黄门侍郎,甚至高于大部分朝官,和公卿平起平坐,独揽大权。其三为尚书台的官员,尚书台是全国政令的出处,在朝中的位置十分显要,通典甚至称其为文昌天府。尚书令虽然官秩不是很高(两千石,和郡守平级),其所掌握的权力颇大,所以曹操才会让荀彧以尚书令的身份总摄汉朝的政务长达十二年。后期曹操 建魏国后,所以政务都放于魏国之中处理,因此尚书令一职才被空缺。其四为御史台的官员,御史中丞和尚书令一样,位卑权重,手中握有弹劾百官的权力。朝中的百官都对御史台的官员敬畏三分。但是,汉末的朝廷混乱不堪,特别是董卓、李傕这种人专政之时,全无法制可言;而后期曹操专政,权力尽归于司空府和相府、魏国。所以,汉末朝廷的御史台简直是形同虚设,没有什么实质的弹劾权。另,东汉灵帝光和元年(一七八年),灵帝在洛阳鸿都门设立了一所鸿都(鸿都是汉代‎‎的藏书之所之一)门学。这所学校不同于太学,太学教授儒家经典,而鸿都门学则教授辞赋、书法、绘画等。鸿都门学的老师称为鸿都文学,而学生则为鸿都学士。因没有具体资料证明鸿都门学到底属于何官管辖(很可能为灵帝直属,因为这其中出来的子弟多被灵帝封以高官),所以暂时让它和太学一起,并在太常属下。《后汉书?孝灵帝纪》:“始置鸿都门学生。”《后汉书?酷吏列传》:“(阳球)奏罢鸿都文学,曰:„伏承有诏?中尚方为鸿都文学乐松、江览等三十二人图象立赞,以劝学者。……?”《后汉书?蔡邕传》:“光和元年,遂置鸿都门 学,画孔子及七十二弟子像。其诸生皆勑州、郡、三公举用辟召,或出为刺史、太守,入为尚书、侍中,乃有封侯赐爵者,士君子皆耻与为列焉。” 四.中宫 中宫即皇后所居住的宫殿,又称长秋宫。中宫和长秋宫也可以用来指代皇后。《周礼?天官?内宰》:“„以阴礼教六宫。?汉郑玄注:„六宫谓后也。若今称皇后为中宫矣。?”长秋宫本是西汉高祖刘邦的寝宫,高祖之后,西汉的皇后多居住于长秋宫,所以东汉也以长秋宫命名皇后的居所。长秋的本意即长久地保持早秋欣欣向荣的生气。汉代百官所上的章表之中,多以长秋宫称呼皇后,这是因为在章表之中,不能直接称其为“皇帝”、“皇后”、“皇太后”,必须以“陛下”、“长秋宫”、“长乐宫”之类的代替。《后汉书?皇后纪上?明德马皇后》:“永平三年春,有司奏立长秋宫,帝未有所言。”李贤注:“皇后所居宫也。长者久也,秋者万物成孰之初也,故以名焉。请立皇后,不敢指言,故以宫称之。”皇后宫中总的事务负责人是大长秋,由宦官充任,下文详解。大长秋: 《后汉书?百官志三》:“大长秋一人,二千石。本注曰:承秦将行,宦者。景帝更为大长秋,或用士人。 中兴常用宦者,职掌奉宣中宫命。凡给赐宗亲,及宗亲当谒见者关通之,中宫出则从。丞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 大长秋一人,官秩两千石,由宦官充任,负责处理长秋宫(中宫)的事务,因此名为大长秋。大长秋尊奉和宣示皇后的命令;皇后赏赐宗亲(同宗的亲族,外戚)或宗亲进见皇后,都需要通过大长秋;皇后出宫的时候,大长秋随行于左右。另外,像长乐宫少府(又名永乐宫少府,官秩两千石,负责太后宫中的事务,见前文少府部分)、大长秋这种,又被称为“太后卿”、“皇后卿”,以区别于正卿(九卿)。 大长秋的前身是秦朝时的将行。西汉延续了这一官职,汉景帝中元六年(前一四四年),将行更名为大长秋。西汉的大长秋不一定是宦官,也可能是由士人(读书人)充任。三国皆有大长秋,南北朝北齐更名为长秋寺卿,隋朝时更名为长秋监令,唐朝时宦官统一属内侍省,唐之后再无大长秋一职。 除了大长秋外,皇太后的长乐宫、太皇太后(皇太后为皇帝的母亲,太皇太后为皇帝的祖母,《汉书?外戚传序》:“汉兴,因秦之称号,帝母称皇太后,祖母称太皇太后。”)的长信宫皆有 少府一职,掌管各自宫中的事务。长乐宫少府和长信宫少府官秩和大长秋一样,同为两千石,其下属的结构和官秩也类似于大长秋的下属。不过,有一点和大长秋不同,长乐宫少府和长信宫少府可以由士人充任,像东汉末名臣杨彪、东汉末宦官的党羽樊陵就出任过永乐宫(即长乐宫)少府,三者的下属全由宦官充任。长乐宫除了有少府外,还有太仆和卫尉,其职能类似于正卿太仆、卫尉,负责长乐宫的车马和守卫。长乐宫少府、长乐宫太仆、长乐宫卫尉并称为“太后三卿”,太后三卿的地位在正卿(九卿)之上,实权却远不如九卿。《后汉书?百官志三》:“其中长信、长乐宫者,置少府一人,职如长秋,及余吏皆以宫名为号,员数秩次如中宫。本注曰:帝祖母称长信宫,故有长信少府,长乐少府,位在长秋上,及职吏皆宦者,秩次如中宫。长乐又有卫尉,仆为太仆,皆二千石,在少府上。其崩则省,不常置。”《通典?职官八》:“成帝加置太仆一人,掌太后舆马,通谓之皇太后卿,皆随太后宫为官号,在正卿上,无太后则阙。……魏改汉制,太后三卿在九卿下;晋复旧,在同号卿上,有后则置,无后则阙。” 说到大长秋,不得不提一下魏高皇帝、曹操的祖父曹腾。一四六年,曹腾等宦官联合外戚梁冀拥立刘志为汉桓帝,因此立下大功,被升任为大长秋。《后汉书卷七十八?宦者列传》:“桓帝得立,腾与长乐太仆州辅等七人,以定策功,皆封亭侯,腾为费亭侯,迁大长秋,加位特进。” 前文提到过的中常侍曹节兼任大长秋,此人死于一八一年。曹节之后,中常侍赵忠兼大长秋。赵忠在一八九年被袁绍所杀。《后汉书卷七十八?宦者列传》:“(曹)节死后,(赵)忠领大长秋。”《资治通鉴第五十九卷》:“绍及何苗引兵屯朱雀阙下,捕得赵忠等,斩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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