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整改通知单
工程名称
碧水香墅项目部
编号
HNBDBSXS-001
你队施工的基础垫层上堆放的钢筋直接影响B单元墙柱定位放线,望接到通知后钢筋移动适当位置,抓紧放上院墙柱、集水坑、人防区域集水坑、楼梯起步、梯柱及人防门坎、临空墙等定位线。定位线弹好后,首先自检是否有问题,然后报项目部验收及监理验收。完成以上工序后,方可进行钢筋摆放及绑扎,否则不准进行下一道工序,违则重罚!
特此通知!
签发人
签发单位
河南宝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接收人
日 期
2014-10-20
复查情况
复查人
复查日期
质量整改通知单
工程名称
碧水香墅项目部
编号
HNBDBSXS-001
你队施工的筏板构件钢筋1-2、1-5交A轴的GBZ12,图纸构件
中为22C22,你方未按照图纸施工,放置24C22,令你方立即整改,如造成不必要的浪费。项目将对你方浪费的
进行处罚。
特此通知!
签发人
签发单位
河南宝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接收人
日 期
2015-04-22
复查情况
复查人
复查日期
质量整改通知单
工程名称
碧水香墅项目部
编号
HNBDBSXS-001
你队施工的筏板消防水池墙筋未严格按照图纸进行操作,内墙纵筋为C16@200,附加纵筋为C16@200,你方绑扎的纵筋当中存在有C12的钢筋,附加筋也未放置,令你方在4月23日内整改完成,并上报项目部!
特此通知!
签发人
签发单位
河南宝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接收人
日 期
2015-04-22
复查情况
复查人
复查日期
质量整改通知单
工程名称
碧水香墅项目部
编号
HNBDBSXS-001
至河南浩瀚劳务公司:
你方浇筑的筏板砼,在北、东预留的施工缝位置,预留的钢筋被掉落的砼覆盖,要求你方尽快清除钢筋上的砼,保证后期筏板及钢筋的规范搭接。
特此通知!
签发人
签发单位
河南宝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接收人
日 期
2015-04-28
复查情况
复查人
复查日期
质量整改通知单
工程名称
碧水香墅项目部
编号
HNBDBSXS-001
至河南浩瀚劳务公司:
碧水香墅商住楼(AB单元)工程,基础筏板钢筋存在以下问题:
1. 避雷扁钢焊接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
2. 集水坑局部钢筋绑扎不符合
图纸要求。
3. 局部马凳支架钢筋代替主筋,主筋应加设。
4. 外墙止水钢板截断柱箍筋,应做好加强
。
5. 筏板北侧与车库连接处,钢筋未有效控制。
6. 塔吊处没处理到位。
7. 坑内污水杂物没处理。
8. 止水钢板处钢筋保护层需调整。
9. 保护支撑必须去掉。
10. 水池插筋按图施工。
签发人
签发单位
河南宝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接收人
日 期
2015-04-22
复查情况
复查人
复查日期
质量整改通知单
工程名称
碧水香墅项目部
编号
HNBDBSXS-001
项目部于4.22日对基础进行日常巡查,发现以下存在的问题:
1、 塔吊基础处东西两侧伸入筏板的钢筋应割掉,并预埋水平钢筋。
2、 消防集水坑1南侧壁厚应为600mm,现施工尺寸不够。
3、 外墙及水池墙吊模弯曲,部分截面尺寸不够(小2~3公分)。
4、 筏板与止水板连接处,预埋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够。
5、 基坑钢筋锚固长度不规格,或长或短。
6、 止水钢板穿过构件箍筋处,箍筋未与止水钢板进行闭合焊接。
7、 水池加腋筋绑扎不规格,未与墙纵筋绑扎,不符合设计要求。
8、 筏板内墙构件的三根稳固箍筋部分未绑扎。
9、 筏板内存在大量垃圾杂物,应立即处理。
10、 消防水池墙内纵筋用错钢筋,附加筋未绑扎。
以上问题接通知后,应立即整改,整改完成后以
面形式给予回复
签发人
签发单位
河南宝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接收人
日 期
2015-04-22
复查情况
复查人
复查日期
质量整改通知单
工程名称
碧水香墅项目部
编号
HNBDBSXS-001
项目部于4.24日对基础进行巡查,发现以下存在的问题:
1、 坑内垃圾及钢筋料未清理干净。
2、 外墙砖模加固不到位。
3、 坑内有积水。
4、 吊模截面尺寸不够。
5、 人防预留洞梁筋未绑扎,柱筋未换。
6、 墙板拉钩未挂。
7、 施工缝止水带未放置。
8、 塔吊南侧预留筋少2根钢筋,东西两侧插筋未到底。
9、 梯柱筋未留置
以上问题接通知后,应立即整改,整改完成后以书面形式给予回复
签发人
签发单位
河南宝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接收人
日 期
2015-04-22
复查情况
复查人
复查日期
质量整改通知单
工程名称
碧水香墅商住楼工程
编号
ZJQJXYXC1-001
公司:浩瀚劳务有限公司
经项目部3.28号巡查劳务施工的基坑边坡存在以下问题:
1、 西部电梯基坑边坡由于平整度偏差过大(约10~20cm)导致现铺设钢筋保护层过大及过小。
2、 未绑扎钢筋底边坡(包括现已做好处)的平整度较差,阴阳角不同程度弯曲
3、 消防基坑底不平整,边坡抹灰粗糙不平,阴角掉落灰未处理。
以上问题限明天18点前修复完毕并报项目部验收,如迟迟不整改罚款1000元。
签发人
签发单位
碧水香墅项目部
接收人
日 期
2015-3-28
复查情况
复查人
复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