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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监狱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监狱管理论文_1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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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监狱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监狱管理论文_1463当前监狱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监狱管理论文_1463 当前监狱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监狱管理论文 监狱作为刑罚执行机关,担负着改造罪犯和维护社会稳定的神圣责任,推进执法的公平、公正,打造一支执法文明、素质过硬、业务精通的监狱人民警察队伍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客观要求。日前,我们紧紧围绕“提高认识、解决问题、创新机制、促进发展”的目标,对局属三个监狱开展了有重点、有针对性的调研。通过调研,摸清了我局监狱系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现状,查找了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主要问题,分析了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并对解决问...
当前监狱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监狱管理论文_1463
当前监狱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监狱管理论文_1463 当前监狱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监狱管理论文 监狱作为刑罚执行机关,担负着改造罪犯和维护社会稳定的神圣责任,推进执法的公平、公正,打造一支执法文明、素质过硬、业务精通的监狱人民警察队伍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客观要求。日前,我们紧紧围绕“提高认识、解决问题、创新机制、促进发展”的目标,对局属三个监狱开展了有重点、有针对性的调研。通过调研,摸清了我局监狱系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现状,查找了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主要问题,分析了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并对解决问题的思路及对策进行了深入的思考。 一、当前监狱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监狱工作的整体发展趋势是好的,尤其是1994年《监狱法》颁布实施以来,监狱工作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大好局面。但是,在监狱快速发展的同时,仍有一些问题不容忽视。如:硬件设施方面资金投入不足,历史欠账较多;改革实施过程中人员分流不彻底、历史包袱比较重等,这些都在不同程度上制约着监狱的发展。当前,监狱工作需要通过改革创新加以突破和解决的问题很多,只有找准问题,分析原因,思索对策,才能实现重点突破,才能 保证监狱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当前,我局监狱系统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资金保障方面 1.生产设施和生产经费没有得到财政拨款的支持 按照《监狱法》第八条的规定,“国家提供罪犯劳动必需的生产设施和生产经费”。但实际情况是,固定资产及其他发展建设经费没有得到财政拨款的支持,造成监狱经济发展后劲不足。问题比较突出的是罪犯劳动改造用房(习艺场所)无法满足日常劳动习艺的需要。如黎明监狱现有的生产厂房系1958年建成并投入使用的,2006年经市房屋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局部五级危房,但是由于生产用房财政不予投资,监狱只能自筹资金,采取维修加固的办法,暂时消除安全隐患。 2.监管改造资金缺口较大 《监狱法》第八条规定:“国家保障监狱改造罪犯所需经费”。而目前财政给监狱的拨款只能维持监狱的基本运转,离实际需要还有很大的缺口。主要表现在: (1)狱政设施、警戒设施等诸多硬件配备方面历史欠账较多。一是监管设施老化。监狱的围墙、电网、罪犯监舍、食堂、教室、生产车间等设施低、老化严重。二是医疗设备严重缺乏。局属监狱医院尚无一台救护车, B超机、X光机等医疗设备也大多陈旧老化,检测结果不准确的现象时有发生,导致对很多本应在监狱诊治的病犯,不得不带其到省、市大医院诊治。 (2)虽然各单位对服刑人员的医药费都是足额拨付到位,但是财政拨付每犯每月9元的医疗费用与各单位为服刑人员防病治病的实际支出相差甚远,给监狱带来了巨大的经济负担。 (3)公用经费缺口较大。局属监狱地处偏远,职工通勤、罪犯押解、看病等导致车修车油费用较大。尤其是玉泉监狱,办公和监管场所由两个监狱合并而 成,锅炉房、变电所、食堂、武警营房等设施均为双套配置,运行成本较高,加上煤价、电价上涨等因素,仅2008年1,10月公用经费缺口就高达145万元。 3.历史包袱比较沉重 监企改革没有实现企业人员的彻底分流,导致企业工人费用支出缺口很大。以黎明监狱为例,原硅酸盐厂上岗职工工资,下岗职工生活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其他福利支出,全部依靠监狱犯人劳动创收,监狱每年为企业职工缴纳“三险”、房改基金,为上岗工人发放工资、通勤、福利,为下岗工人发放补贴等费用支出近240万元,占全年罪犯劳务收入的83%。 (二)执法工作方面 1.在贯彻执行《监狱法》中存在的问题 1994年12月29日《监狱法》颁布实施以来,为监狱机关正确执行刑罚提供了比较完善的法律依据。但在实施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现行《监狱法》只是部门法,对监狱有约束力,对其他相关部门约束力不够强。《监狱法》规定了一些其他部门应履行的义务,但实际工作中存在这些部门不作为或不执行问题。如:《监狱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罪犯的医疗保健列入监狱所在地区的卫生、防疫”。但实际工作中,除非发生大的疫情,当地防疫部门很少到监狱开展消毒、注射疫苗等防疫工作。 二是《监狱法》自颁布以来,一直没有配套的,某些具体问题在实际工作中较难处理。如《监狱法》未对监狱在罪犯死亡或通知亲属后火化尸体的时限做明文规定。有一名罪犯因病正常死亡,其家属对死亡原因没有异议,但以家庭困难、罪犯死在监狱为由要求赔偿。监狱在没有罪犯家属签字的情况下,无法对正常死亡的罪犯遗体进行火化,只能是长期承担高额的停尸费,并面对家属四处写信告状的尴尬局面。 三是有些内容存在法律支持不到位的问题。如《监狱法》对患有精神疾病的病人收监没有明确规定,造成精神病罪犯治疗难、管理难、改造难的“三难”问题。再如罪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处理问题。《监狱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罪犯在劳动中致伤、致残或者死亡的,由监狱参照国家劳动保险的有关规定处理”。但是因为罪犯没有纳入到社会医疗保险统筹,监狱又没有专门处置此类事件的经费,导致监狱无力承担高额的处理费用。 2.在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减刑工作方面,国家没有对减刑控制比例做统一的规定,我省的规定是:减刑一般不超过押犯总数的22,。在实际工作中,每年有接近三分之二符合法定减刑条件的服刑人员得不到减刑,出现了条件基本相同、机会却不均等的现象,使服刑人员心理失衡,不利于调动改造积极性。 在保外就医工作方面,个别重症病犯家属由于家庭经济承受能力或与罪犯关系紧张等原因,不愿罪犯保外就医,不配合具保,造成个别病犯病情符合保外就医标准却不能办理。 3.尊重罪犯人格和基本权利方面存在的问题 虽然通过多年专项治理整顿活动,民警殴打、体罚、虐待罪犯的现象已基本杜绝,但语言谩骂等不尊重罪犯人格的问题仍然存在。少数民警以管人者自居,对待犯人家属态度冷漠,冷冲硬横的问题时有发生。 在办理禁闭罪犯工作中,个别民警存在审批手续不健全,执行程序不严密的 问题。个别监区对罪犯的人权问题认识不够,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私自组织罪犯加班劳动,劳保用品发放不及时,劳动安全保障不到位。 (三)教育改造方面 1.师资力量不足,教育人才短缺 作为对罪犯实施教育主体的监狱人民警察,从根本上说还不能完全胜任对罪犯的教育改造任务。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民警的知识水平、讲课技巧、表达能力与规范性教育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局三所监狱在岗干警1088人,普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但大多数是第二学历,真正能胜任授课任务的少之又少。二是管理学、心理学和教育学等方面的人才匮乏,尤其是有资质的心理咨询师更是寥寥无几。 2.资金保障不到位,教育改造基本投入不足 学习用房达不到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的硬件要求,有的监狱存在挤占教室做生产用房的现象。由于缺乏资金,利用屏幕投影、闭路电视等现代科学技术成果授课和计算机网络远程教学更是无法 开展。 (四)监管安全方面 监管设施陈旧,电网老旧,押犯用囚车数量不足,分管分押、监舍改造缺乏资金投入。以黎明监狱为例,现使用的监舍为大通视式监舍,均关押200人左右,增加了监管安全的难度。监狱使用的警戒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及武器大部分还是上个世纪的产品,处理突发事件所需的现代化装备严重缺乏,东风监狱至今为止尚未安装监控设施。局属监狱整体上看,监管安全防范智能化程度还比较低。 (五)队伍建设方面 1.干警综合素质不高,专业技术人员匮乏 干警队伍中,掌握市场经济知识和经验,懂经营、会管理、技术型、开拓创新型人才短缺。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足,特别是临床医学专业人员匮乏,护理人员基本上全是由服刑人员担任。目前玉泉监狱只有1名医师;东风监狱和黎明监狱医务人员与一级甲等医院最低配备人数相比,也有很大缺口;东风监狱医院缺少27人,黎明监狱医院缺少36人。医务人员年龄结构老化,黎明监狱医院12名医疗人员中有4人将于两年内退休。 2.民警队伍来源复杂,执法水平参差不齐 监狱民警的构成主要由系统内工人转干、早期录用的大中专毕业生、军队转业干部、外单位调入和近几年公开招考的公务员组成。现有民警年龄两极分化严重,年龄大的民警存在靠老经验死看死守的问题,年纪小、工作经历短的民警存在能力不足的问题。以黎明监狱为例,这些年来新录用公务员和军转干部近100名,占民警总数1/4以上。 3.一线干警有不同程度的职业倦怠 在对罪犯实施人文化管理以及罪犯维权意识日益增强的背景下,多数一线干警有畏难情绪,心理压力大,存在不同程度的职业倦怠现象,主要表现在:一是 感到工作负担重、工作难度大,心情压抑,精神紧张;二是感到身心疲惫,少数干警甚至失眠、食欲下降;三是缺乏信心,缺少激情和冲劲,甚至有失败感和挫折感,想调离基层一线。 4.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结合不利 在从严治警的背景下,一些民警产生了强烈的“保饭碗”意识,工作中满足于不跑人、不死人、不出事;在从优待警上:一是福利待遇不到位。近年来,我们在确保民警休息权、强力推行年休假方面付出了很多努力,但挤占民警休息时间、超时工作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二是生活待遇不到位。民警的特殊岗位津贴仍执行每月30元的标准,国家有关部门2006年7月颁布的民警执勤费尚未执行。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成因 (一)经费保障不到位 一是由于局属监狱建狱时间较长,狱政设施、警戒设施等诸多硬件配备严重老化,罪犯劳动改造用房(习艺楼)无法满足日常劳动习艺需要,医疗设备严重缺乏,教育改造基本投入不足。二是经费渠道没有理顺,监企改革没有实现企业人员的彻底分流,企业工人费用支出缺口很大。 (二)立法保障相对滞后 监狱法颁布实施14年来,没有出台配套的实施细,执法“盲区”和操作“空白”较多,许多条文可操作性不够强。 (三)罪犯改造难度增大 一是罪犯构成日趋复杂化。截止九月末,局属监狱在押犯中暴力型犯罪共有2363人,占押犯总数的48.4,。二是特殊服刑人员增多,我市监狱系统现有60岁以上老年在押犯71人,病犯192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押犯20人,共计283人,占在押犯总数的5.8,。对于这些罪犯,监狱必须投入大量的警力、物力和财力。 (四)行业吸引力不高 监管责任重大、工作环境艰苦、值班周期频繁,导致民警疾病频发,各监狱每年患严重心脑血管疾病的民警都有4、5人之多。由于监狱缺少自有产权的固定生产项目,利润水平不高,民警的福利待遇偏低,监狱警察在社会上的职业认同度不高,是监狱各种专业技术人才短缺的原因之一。2006年我局在公务员招考中,计划招录5名医务人员,实际只招来2名,主要原因是监狱地理位置偏远,工作辛苦,医疗设施简陋,不利于职业发展。 (五)常规培训质量不高 监狱工作的特殊性决定我们难以大面积、多批量地派民警外出进修,内部的 自主培训已成为民警提高素质的重要载体,但由于教员、教材、场地、经费等原因,长期培训规划难以制定,短期培训也往往因为警力不足、生产任务繁重等原因,培训效果不够理想。 三、解决监狱工作存在问题的相关对策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解决监狱工作中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以此来推动监狱工作的科学发展。 (一)科学把握监狱的发展方向 一是实现由安全模式向质量模式的提升。对于监狱而言,在建设和谐社会中体现出的作用关键在于监狱工作的质量,而衡量监狱工作质量的起码标准就是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这既是监狱工作的根本任务所决定的,也是监狱工作的社会价值所决定的。 二是实现由经验模式向技术模式的提升。由于监狱工作的复杂性,仅凭经验来指导罪犯的改造工作显然存在着诸多不利,因此,监狱工作应当由传统的经验 模式向现代的技术模式提升。 三是实现由封闭模式向开放模式的提升。监狱在不影响刑罚执行的前提下,应当在执法管理中减少对罪犯的视觉、听觉等感官限制,减少对罪犯思维的强制性干预,增加对罪犯的信任,尽可能地缩小其与正常社会生活之间的距离。 (二)完善立法确保监狱工作科学发展 监狱管理部门要适时将现有《监狱法》修改意见向各级人大提交,加快《监狱法》的修订步伐。 一是将其改为《刑事执行法》,由部门法提升为国家基本法,克服其对其他相关部门约束力不强的弊端。修订某些条款内容,提高可操作性,实现在全国范围内执法标准和执法制度的统一。 二是修订后的条款内容要与《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有关条款内容相一致、相衔接,维护其权威性,充分发挥其法律效力。 三是要在保持该法内容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吸收近年来监狱工作实践中的成功经验,补充和完善其在制定之初遗漏的内容,既能体现出时代特征,又能适应监狱实际的执法活动。 (三)持之以恒地抓好民警队伍建设 一要坚持从严治警不放松。要以民警队伍素质和战斗力的全面提高为目标,坚持不懈地抓好从严治警。开展以法律、教育学、心理学、电子计算机、公文写作、医务、体能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使民警基本功更加扎实、知识结构更加合理,身体素质更加优良。 二要坚持从优待警不动摇。要在政策和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努力改善民警的工作、生活、学习条件,尽可能地解决民警的后顾之忧,千方百计提高民警的政治、经济和社会保障待遇,全力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 三要坚持科技强警不停步。要把监狱工作信息化作为科技强警的战略工程来抓,加快数字化监狱建设步伐,加大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在安全防范中的应用,尽快实现决策指挥、管教业务、监控报警、安防技侦、警务管理、办公事务的网络化运作。 (四)努力探索人文化的管理模式 R> 一是要有目的性地融入人文化执法元素,建立和谐的改造关系。第一,行刑过程的文明化。要时刻关注每一个细节,自上而下层层履责,做到文明执法。 第二,情感教育的经常化。要充分考虑罪犯的正常需要,利用亲情、友情、爱情的力量感化罪犯。第三,监管手段的多样化。在狱政管理上,运用多种激励措施,强化狱政管理的矫正性与有效性;在教育改造上,不断丰富载体,创新内涵,开展心理咨询,实施心理矫治;在习艺劳动上,科学安排劳动时间、内容,增强罪犯劳动技能,为罪犯刑满后谋生创造条件。 二要不断拓展人文管理的途径和方式,加大人文关怀的力度。如建立病、残犯监区,对病、残犯实行统一管理,引进适合其劳动改造的生产项目。在监管设施的建设上尽量体现出人文化的理念,如在就寝铺位处安放移动式缓梯, 在楼梯口等处修建适宜其行走的缓台,在厕所中安装一定数量的扶手等。 (五)解决好系统内部历史遗留问题 一是要理顺监管改造与发展监狱经济之间的关系。监狱企业为罪犯提供罪犯习艺场所和劳动改造岗位,监狱与监狱企业是契约关系,一方提供劳动力,一方按合同支付劳动费用。监狱企业应享受国家扶植政策,由国家财力进行保障,根据监狱企业的建设和发展需要,提供相应的资金、设施等。 二是要理顺监狱企业对职工统一管理的职能。按照监企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监狱所属的工人应全部划归监狱企业管理。对于监狱内部使用的工勤事业岗位人员,由监狱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用人标准,对一般性工作岗位,可优先考虑原有工人,在统一培训的基础上,择优上岗。对特殊技术岗位,可以从社会人员中招聘。这样,可以消除搞平均工资所带来的不利因素,消除现有工人之间存在的攀比心理,化解不稳定因素。 (六)拓宽资金和人力资源保障渠道 在资金保障方面,要加强与发改委、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今年初,省政府将《黑龙江省监狱布局调整总体》上报司法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三部委已批复同意黎明监狱改扩建及东风监狱迁址。我们要抓住这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做好各种基础性的测算工作,提升局属监狱的规模水平。我们还要针对局属监狱地处偏远,车修车油支出较高等实际困难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在公用经费、专项经费的拨付上给予更多扶持。 在人力资源保障方面,要向社会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优秀大学生通过公务员录招加入到监狱民警队伍中。因我局监狱干警为公务员身份,有经验的临床医生无法从事业单位调入。按照《公务员》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 性职位实行聘任制。”该规定为我们对临床医生实行聘任制提供了依据。在实 际工作中,此构想是否具有可行性,有待人事部门做进一步的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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