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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贷款产品简介

2017-09-01 17页 doc 35KB 7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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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贷款产品简介农村信用社贷款产品简介 一、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1、产品简介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农村信用社基于农户的信誉,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向农户发放的不需抵担保的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农村信用社根据农户生产经营的特点专门开发的产品,是农村信用社的特色产品。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实行“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办法。 2、产品特点 对象特定,手续简单,方便灵活。 3、适用对象范围 具有农村户口,主要从事农村土地耕作或者其他与农村经济发展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 4、业务办理流程 (1)农户信用等级评定。...
农村信用社贷款产品简介
农村信用社贷款产品简介 一、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1、产品简介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农村信用社基于农户的信誉,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向农户发放的不需抵担保的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农村信用社根据农户生产经营的特点专门开发的产品,是农村信用社的特色产品。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实行“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办法。 2、产品特点 对象特定,手续简单,方便灵活。 3、适用对象范围 具有农村户口,主要从事农村土地耕作或者其他与农村经济发展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 4、业务办理流程 (1)农户信用等级评定。主要根据农户基本情况、资产负债状况、生产经营状况、信誉程度等指标进行测评。农户信用等级分为优秀、较好、一般三个档次。 (2)核定农户信用额度。根据农户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农户资金需求情况及信用额度申请,由农村信用社核定相应等级的信用贷款限额。 (3)发放贷款证。以户为单位,一户一证。 (4)借款申请。农户申请贷款时,持农户贷款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便可申请办理信用额度内的贷款。 (5)贷款发放。农村信用社接到农户借款申请后,由信贷专柜人员(或门柜人员)审查后签订合同,填制借款借据,农户可按支用贷款。 (6)按期还款。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友情提示:具体业务详情请向当地农村信用社咨询。 二、农户联保贷款 1、产品简介 农户联保贷款是由社区居民组成联保小组,农村信用社对联保小组成员发放的,并由联保小组成员相互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贷款。联保小组由居住在农村信用社服务区域内的借款人组成,一般不少于5户。农村信用社根据联保小组各成员贷款的实际需求、还款能力、信用和联保小组的代偿能力,核定联保小组成员的贷款限额,联保小组各成员的贷款限额相同。对单个联保小组成员的最高贷款限额根据地方经济发展、当地居民收入和需求、农村信用社的资金供应等状况确定。联保协议有效期由借贷双方协商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3年。联保协议期满,经农村信用社同意后可以续签。在联保协议有效期内,借款者本人在原有的贷款额度内可周转使用贷款。联保贷款期限由农村信用社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活动的周期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联保协议的期限。 农户联保贷款实行“个人申请、多户联保、周转使用、责任连带、分 期还款”的管理办法。联保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遵循“自愿组合、诚实守信、风险共担”的原则。 2、产品特点 对象特定,互帮互助,手续简便,融资成本低。 3、适用对象范围 按规定具备条件参加联保小组的农户。 4、业务办理流程 (1)签署联保协议。自愿加入联保小组的农户向农村信用社提出申请,经农村信用社核准后,所有成员共同与农村信用社签署联保协议。 (2)借款申请。联保小组成员填写个人借款申请书,申请办理额度内的贷款。 (3)签订合同。农村信用社审查借款申请后,与借款人签订联保贷款合同,并附联保协议。 (4)贷款发放。农村信用社根据联保贷款合同,填制借款借据,将贷款发放给联保小组的借款者本人。 (5)按期还款。借款人按照联保贷款合同约定偿付贷款本息。 三、农村个人贷款产品 (一)“致富通”专业大户生产经营贷款 1、产品简介 “致富通”专业大户生产经营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向服务辖内具有一定规模的种养植业、小型加工业、手工业、运输业、农产品贸易、农资经营、开发荒山、荒林、滩涂等专业大户或业主发放的贷款。申请 “致富通”专业大户生产经营贷款的农户应具备信誉良好,有从事生产经营的能力和不低于50%的自有资金等基本条件。贷款额度根据借款申请人的生产经营规模、偿债能力确定,既可以发放担保贷款,又可以发放信用贷款,其中,优秀信用户的信用贷款最高不超过30万元,较好信用户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一般信用户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为3年。 2、产品特点 适用对象广泛,贷款方式多样,还款方式灵活,手续简便。 3、适用对象范围 符合农村信用社贷款准入条件的农村专业大户和业主。 4、业务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借款申请书;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 ?担保贷款需提供相关担保资料; ?贷款用途证明资料; ?购销合同或协议; ?贷款证; ?农村信用社要求的其他资料。 (2)调查、审查和审批 农村信用社按照《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操作规程》或《四川省农村信用社个人贷款基本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 审查和审批。 (3)签订合同 农村信用社与借款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担保贷款还需与担保人签订担保合同和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4)支用贷款 办妥有关放款手续后,农村信用社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农村信用社开立的存款账户内,一次或分次支用贷款。 (5)按期还款 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二)“产销通”“公司+农户”生产经营贷款 1、产品简介 “产销通”“公司+农户”生产经营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向订单农户发放的由订单企业担保的生产性贷款,以及在农产品收购过程中向订单企业发放的收购资金贷款。申请“产销通”“公司+农户”生产经营贷款的订单农户应具备信誉良好,有从事生产经营的能力、在农村信用社开立存款帐户以及与订单企业签订收购合同等基本条件。订单企业应具备符合国家农业产业政策、信贷政策,信用等级在A级及以上, 从事的经营活动合规合法,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以及与农户签定了收购合同等基本条件。订单农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与订单企业签定购销合同金额的70%,贷款期限不超过生产订单产品至销售给订单公司的时间。订单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与农户签定购销合同总额的70%,贷款期限按订单企业的产品生产经营周期确定。 2、产品特点 封闭运行,多方受益,风险共担。 3、适用对象范围 符合农村信用社贷款准入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其订单农户。 4、订单农户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借款申请书;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 ?与订单企业签订的购销合同; ?贷款证; ?农村信用社要求的其他资料。 (2)调查、审查和审批 农村信用社按照《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审查和审批。 (3)签订合同 农村信用社与订单农户签订借款合同,与订单企业签订保证担保合同。 (4)支用贷款 办妥有关放款手续后,农村信用社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农村信用社开立的存款账户内,一次或分次支用贷款。 (5)按期还款 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5、订单公司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借款申请书; ?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贷款卡等;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公司章程或企业组织文件; ?近三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近期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小型企业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 ?与农户签订的购销合同; ?担保贷款还需提供相关担保资料; ?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他资料。 (2)调查、审查和审批 农村信用社按照《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公司类信贷业务基本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审查和审批。 (3)签订合同 农村信用社与订单企业签订借款合同。担保贷款还需与担保人签订担保合同和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4)开立帐户 订单企业应在农村信用社开立存款专户,用于管理销售资金和订单企业贷款后按农户产品订单协议从该账户归还订单农户的贷款。 (5)支用贷款 办妥有关放款手续后,农村信用社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农村信用社开立的专用账户内,一次或分次支用贷款。 (6)按期还款 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三)“创业通”失地农民贷款 1、产品简介 “创业通”失地农民贷款是农村信用社向服务辖区内土地被征用的农民发放的用于重新创业的生产经营性贷款。申请“创业通”失地农民贷款的农户应具备身体健康,信誉良好,有从事生产经营的能力等基本条件。贷款额度根据借款申请人生产经营规模、偿债能力确定,既可以发放担保贷款,又可以发放信用贷款,其中AAA级信用户信用贷款最高不超10万元,AA级信用户最高不超过5万元,A级信用户最高不超过3万元。借款期限最长为3年。 2、产品特点 贷款方式灵活,手续简便,可周转使用。 3、适用对象范围 符合农村信用社贷款准入条件的失地农户。 4、业务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借款申请书;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 ?担保贷款需提供相关担保资料; ?贷款用途证明资料、土地征用及补偿证明; ?还款能力证明; ?社区证明; ?农村信用社要求的其他资料。 (2)调查、审查和审批 农村信用社按照《四川省农村信用社个人贷款基本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审查和审批。 (3)签订合同 农村信用社与借款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担保贷款还需与担保人签订担保合同和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4)开立帐户 农户在农村信用社开立存款账户。 (5)支用贷款 办妥有关放款手续后,农村信用社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农村信用社开立的存款账户内,一次或分次支用贷款。 (6)按期还款 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四)“小康通”公共事务农户贷款 1、产品简介 “小康通”公共事务农户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为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而向农户发放的用于自愿集资共建村道、水、电、气、电视、通讯等公共事务的贷款。申请“小康通”公共事务农户贷款的农户应具备信誉良好,有不低于50%的自有资金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等基本条件。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投资总额的50%,既可以发放担保贷款, 又可以发放信用贷款,其中优秀信用户信用贷款最高不超10万元,较好信用户最高不超过5万元,一般信用户最高不超过3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为3年。 2、产品特点 分户承贷,集中使用;方式灵活,手续简便。 3、适用对象范围 符合农村信用社贷款准入条件的农民。 4、业务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借款申请书;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 ?担保贷款需提供相关担保资料; ?贷款用途证明资料、集资共建协议等资料; ?规划,批准建设公共事务的文件; ?投资估算及筹资方案; ?还款能力证明; ?贷款证; ?农村信用社要求的其他资料。 (2)调查、审查和审批 农村信用社按照《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操作规程》或《四川省农村信用社个人贷款基本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审查和审批。 (3)签订合同 农村信用社与借款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担保贷款还需与担保人签订担保合同和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4)开立帐户 借款申请人在农村信用社开立个人存款账户,同时还应与建设方一起开立集资共建专户。 (5)支用贷款 办妥有关放款手续后,农村信用社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集资共建专户内,一次或分次支用贷款。 (6)按期还款 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五)“农家乐”观光旅游业贷款 1、产品简介 “农家乐”观光旅游业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向生态观光农业、乡村旅游业及其附属产业的业主发放的贷款。申请“农家乐”观光旅游业贷款的申请人应具备信誉良好,生产经营上规模,在农村信用社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等基本条件。贷款额度根据其经营规模和偿债能力确定,既可以发放担保贷款,又可以发放信用贷款,其中,优秀或AAA级信用户的信用贷款最高不超过30万元;较好或AA级信用户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一般信用户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为5年。 2、产品特点 贷款方式灵活,额度大,期限长。 3、适用对象范围 符合农村信用社贷款准入条件的业主。 4、业务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借款人申请书; ?借款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的健康证等。 ?担保贷款需提供相关担保资料; ?贷款用途证明资料; ?贷款证; ?农村信用社要求的其他资料。 (2)调查、审查和审批 农村信用社按照《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操作规程》或《四川省农村信用社个人贷款基本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审查和审批。 (3)签订合同 农村信用社与借款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担保贷款还需与担保人签订担保合同和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4)支用贷款 办妥有关放款手续后,农村信用社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农村信用社开立的存款账户内,一次或分次支用贷款。 (5)按期还款 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六)“安居乐”农户建房贷款 1、产品简介 “安居乐”农户建房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向农户发放的用于改善农户居住条件的贷款。申请“安居乐”农户建房贷款的农户应具备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已取得建房用地相关批准手续和不低于50%的自有资金等基本条件。具体贷款额度根据农户建房总投资、自筹资金情况及还款能力确定,既可以发放担保贷款,又可以发放信用贷款,其中优秀信用户信用贷款最高不超10万元,较好信用户最高不超过5万元,一般信用户最高不超过3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为5年。 2、贷款特点 贷款方式灵活,还款方式多样,手续简便,贷款期限较长。 3、适用对象范围 符合农村信用社贷款准入条件的农户。 4、业务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借款申请书及借款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 ?担保贷款需提供相关担保资料; ?建房用地批准手续等证明贷款用途的资料; ?建房投资估算及自筹资金证明; ?还款能力证明材料; ?贷款证; ?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他资料。 (2)调查、审查和审批 农村信用社按照《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操作规程》或《四川省农村信用社个人贷款基本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审查和审批。 (3)签订合同 农村信用社与借款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担保贷款还需与担保人签订担保合同和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4)开立帐户 农户在农村信用社开立个人存款账户。 (5)支用贷款 办妥有关放款手续后,农村信用社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农村信用社开立的存款账户内,一次或分次支用贷款。 (6)按期还款 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四、城镇个人贷款产品 (一)个人住房贷款 1、产品简介 个人住房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向在辖区范围内购买各类型房屋的自然人发放的贷款。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客户应具有固定住所或经营场所,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转按贷款已持有与售房人签订 的真实、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加按贷款说明了加按原因、共有权人出具同意加按的书面证明等主要条件。贷款额度根据购房类型和借款人偿债能力确定。借款人可以用所购房屋作抵押,也可以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主要包括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个人商业用房按揭贷款、个人二手住房按揭贷款、个人住房转按揭贷款、个人住房加按揭贷款。个人住房贷款额度根据客户所购房的和偿还能力确定。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 2、产品特点: ?借款申请人可以直接向贷款人申请,也可以是贷款人委托开发商或房屋中介机构代为受理借款申请人的申请。 ?根据客户的资信优质优价,期限可适当延长。 3、适用对象范围: 贷款的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国自然人及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的自然人。 4、业务流程: (1)贷前咨询 客户向农村信用社咨询有关个人住房贷款种类、贷款对象、贷款条件、贷款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贷款程序等。 (2)提供资料; ?个人借款申请书; ?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港澳台居民还乡证、居留证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证 件; ?借款申请人偿还贷款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从业状况证明、收入证明材料或有关资产证明等; ?婚姻状况证明; ?户籍证明; ?与售房人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或意向书; ?涉及抵押或质押担保的,须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的权属证明文件;抵押物为现房的,应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书。以家庭共同财产提供担保的,应由配偶出具同意担保的书面材料; ?涉及保证担保的,须保证人出具其具有保证能力的证明材料; ?借款申请人用于购房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3)调查、审查与审批 农村信用社根据《四川省农村信用社个人住房/商业用房按揭贷款暂行办法》、《四川省农村信用社个人二手住房贷款暂行办法》、《四川省农村信用社个人住房转按/加按贷款暂行办法》和《四川省农村信用社个人住房/商业用房贷款操作规程》的相关规定进行贷款调查、审查和审批。 (4)签订合同 农村信用社与借款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并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5)开立帐户 选用委托扣款方式还款的客户需在签订的借款合同中明确,并在农村信用社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账户。同时,售房人要在农村信用社开立售房结算账户或存款专户。 (6)支用贷款 办妥有关放款手续后,农村信用社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农村信用社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农村信用社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7)按期还款 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8)贷款结清 贷款结清包括提前结清和正常结清两种。提前结清是指贷款到期日(指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指分期偿还类贷款)前结清贷款;正常结清指在贷款到期日(指一次性还本付息类贷款)或贷款最后一期(指分期偿还类贷款)结清贷款。 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农村信用社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并持农村信用社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二)个人汽车贷款 1、产品简介: 个人汽车贷款是指有权开办汽车贷款业务的农村信用社向个人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汽车的贷款。申请个人汽车贷款的客户应具备有完 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能够提供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担保,能够支付规定的首期付款,商用车借款人还应具备合法运营资格等条件。借款申请人可用所购车辆作抵押加合作经销商提供保证的方式,也可以采用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方式。个人汽车贷款额度根据购车金额和担保方式来确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商用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2、产品特点: 和经销商合作,原则上只对国产品牌汽车发放贷款,有利于保护民族产业;可根据客户的资信,优质优价。 3、适用对象范围: 个人汽车贷款的对象是年满十八周岁(含)至六十周岁(含)、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业务流程: (1)提供咨询 经办人向借款申请人介绍个人汽车贷款的对象、条件、额度、期限、利率、保险(包括分期还款保证保险)、还款方式、违约处理及借款人所需承担的各项费用等。 (2)提供资料 ?个人借款申请书; ?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港澳台居民还乡证、居留证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借款申请人偿还贷款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从业状况证明、收入证明材料或有关资产证明等; ?由汽车经销商出具的购车意向证明; ?购车首期款证明; ?抵押物、质押权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抵押物还须提交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估价书、保险文件,质押权利还须权利凭证,保证人同意保证的文件。以家庭共同财产提供担保的,应由配偶出具同意担保的书面材料; ?如借款所购车辆为商用车的,还需提供所购车辆可合法用于运营的证明,如车辆挂靠运输车队的挂靠协议、租赁协议等; ?农村信用社规定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3)调查、审查与审批 农村信用社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贷款调查、审查和审批。 (4)签订合同 农村信用社与借款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并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5)开立帐户 选用委托扣款方式还款的客户需在签订的借款合同中明确,并在农村信用社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账户。同时,售车人要在农村信用社开立售车结算账户或存款专户。 (6)支用贷款 办妥有关放款手续后,对间客式客户,农村信用社按照借款合同约定, 以转账方式将贷款连同首付款直接划转到特约商户在农村信用社开立的账户内。借款人凭农村信用社出具的"借款借据回单"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特约商户提车。直客式客户可直接办理贷款支用手续。 (7)按期还款 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8)贷款结清 贷款结清包括提前结清和正常结清两种。提前结清是指贷款到期日(指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指分期偿还类贷款)前结清贷款;正常结清指在贷款到期日(指一次性还本付息类贷款)或贷款最后一期(指分期偿还类贷款)结清贷款。 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农村信用社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并持农村信用社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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