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公司微信群管理办法

2017-08-30 3页 doc 12KB 384阅读

用户头像

is_221943

暂无简介

举报
公司微信群管理办法瑞森建筑通讯群管理办法,试行, 为保证我司微信及QQ群的高效运行、内容规范、信息畅通、互动良好,结合我司实际,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微信及QQ群是应公司重视和运用新媒体的要求建立的,以企业信息上下贯通为目的,用以促进管理者之间、员工之间及管理者与员工之间的互动,是工作交流、任务部署、情况通报、问题研究、经验介绍、进展汇报等事项的平台。 第二章 微信群建立 第二条 公司微信及QQ群的建立遵循“统一建立、规范管理、专人负责”的原则。 一、通常情况下,公司层面的微信群组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建立和管理,...
公司微信群管理办法
瑞森建筑通讯群管理办法,试行, 为保证我司微信及QQ群的高效运行、内容规范、信息畅通、互动良好,结合我司实际,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微信及QQ群是应公司重视和运用新媒体的要求建立的,以企业信息上下贯通为目的,用以促进管理者之间、员工之间及管理者与员工之间的互动,是工作交流、任务部署、情况通报、问题研究、经验介绍、进展汇报等事项的平台。 第二章 微信群建立 第二条 公司微信及QQ群的建立遵循“统一建立、规范管理、专人负责”的原则。 一、通常情况下,公司层面的微信群组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建立和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微信及QQ群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二、各作业区层面的微信及QQ群组原则上由项目综合办公室负责建立并进行监管,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综合管理部人员给予协助管理。 三、公司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内部需建立工作交流微信及QQ群组的,可由部门及分公司、项目部自行建立,但需报 - 1 - 综合管理部备案,并严格按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三条 公司微信及QQ群组在建立时须明确微信群组名称、成员组成、专管人员等。 第三章 微信群管理 第四条 微信及QQ群创建人参与该群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监督工作,应及时做好群成员的加入、移出等工作;做好人员管理,人员调动或离开应及时报备。 第五条 每个群均应明确专人管理群内容,包括群中发言信息管理、群内交办事项督办等工作。微信及QQ群管理员一般由综合管理部人员担任。 第六条 各群成员务必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格按照群组管理员要求加入相对应的群组,做到不随意加入与自己无关的群组,不邀请无关人员加入群组。 二、加入群组后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并相互提醒。 三、发现(有)无关人员进入群组后,应及时联系群组创建人或管理员。 四、严格自律,注意言行,不得发布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相抵触的言论,工作交流不掺负面情绪,广泛传播积极向上的正能量,不允许发布未经公开报道,未经证实的小道消息。 - 2 - 第四章 保密要求 第七条 在使用微信及QQ群时应避免传输涉密信息。 第八条 公司通过微信传达的生产经营等信息,不得转发给外单位人员,不得发布到个人朋友圈。 第九条 不要将自己的微信或者QQ借与他人使用,若出现微信或者QQ密码遗失、被盗等情况,请通过正规途径恢复,并及时告知微信或QQ群组管理人员。 第五章 监督考核 第十条 综合管理部及各项目综合办公室为微信群总体监督考核部门,各群组创建人及管理员负责微信群组的具体日常监督考核。 第十一条 公司领导及相关人员在微信群组中传达的工作安排、要求等信息等同于电话、邮件、纸质文件等传达的效力。 第十二条 在项目结束后应及时解散微信及QQ群,如果创建人员忘记,应由综合管理部人员负责提醒,直至解散。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暂行办法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 3 -
/
本文档为【公司微信群管理办法】,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