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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测热点]2012年政法干警考试:从“文科傻妞”谈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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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测热点]2012年政法干警考试:从“文科傻妞”谈大学[行测热点]2012年政法干警考试:从“文科傻妞”谈大学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2012年政法干警考试:从“文科傻妞”谈大学的选择 最近,一位考生因为坚持报考北京大学历史系,被哈尔滨工业大学的教授称之为“文科 。在他看来,文史哲出身的人不具有科学世界观。尽管这样的评价带有人身攻击性质,傻妞” 但是对人文学科的这种偏见,倒是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西方国家进入工业化之后,对传统的大学体制进行了脱胎换骨的改革,增加了许多实用性课程。这容易给人一种错觉,以为大学就是培养专门人才的地方。现在西方人越来越深刻地意识到,如果大学仅仅是...
[行测热点]2012年政法干警考试:从“文科傻妞”谈大学
[行测热点]2012年政法干警考试:从“文科傻妞”谈大学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2012年政法干警考试:从“文科傻妞”谈大学的选择 最近,一位考生因为坚持报考北京大学历史系,被哈尔滨工业大学的教授称之为“文科 。在他看来,文史哲出身的人不具有科学世界观。尽管这样的评价带有人身攻击性质,傻妞” 但是对人文学科的这种偏见,倒是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西方国家进入工业化之后,对传统的大学体制进行了脱胎换骨的改革,增加了许多实用性课程。这容易给人一种错觉,以为大学就是培养专门人才的地方。现在西方人越来越深刻地意识到,如果大学仅仅是一个专业培训机构,而不是一个培养现代公民的场所,那么大学就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因此,他们都开始增加有关哲学和人文科学的内容。一些著名的高等院校甚至将死亡作为一个专门课程,聘请世界上最优秀的教授讨论生命伦理问题。 当前制约我国大学发展的不仅是过度行政化,还有落伍的教育观念。越来越多的大学打着与市场经济接轨的幌子,开设一些不伦不类的专业,搞得跟岗前培训一般。这些专业毕业的学生难以适应瞬息万变的复杂社会,他们与没有上过大学的就业者相比,只不过是多了一张毕业文凭。如果为今后就业考虑,不如选择一个好的职业技术学院,这样能够学得一技之长。事实上,已经有大学生毕业之后找不到工作,反过头来到职业技术学校“回炉”。 大学教育首先是一种公民教育,但由于普遍缺乏人文素养,创新能力不足,中国的大学尚难担当此一重任。当前最紧迫的任务是,尽快通过市场竞争的方式实现优胜劣汰,让大学在竞争中重新洗牌。不少大学早已放不下一张平静的书桌,不少大学教师如丧家之犬,惶惶不可终日。考生进入一些大学,实际上就是进入了急功近利的名利场。为人生成长计,选择大学真的要做到不慕虚名、火眼金睛才好。 每年高考结束后填报志愿的时刻,都是反思我国高等教育的良好契机。一些大学教授耸人听闻的话语,部分道出了我国高等教育深层次的问题。不应讳疾忌医,中国大学需要变革。如果将来香港、台湾及国外更多的大学能够更进一步在内地招揽人才,内地的大学恐怕没有任何优势可言。 笔者希望那些分数不上不下的考生及其家长不要好面子,进入没有任何价值的学校荒度时光。就算是投资,也要讲究性价比。在学成一门手艺之余,如果富有余力,学生完全可以利用各个大学的图书馆通过自学增加知识储备,在广阔天地里实现人生的价值。 2012年政法干警考试笔试辅导简章 更多政法干警备考资料请关注:江苏人事考试网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江苏中公教育 更多政法干警招考信息请关注:2012年政法干警考试信息汇总及备考专题 好消息~中公大大们特意推出四大专题博客帮助各位学员及时了解我们发布的信息,敬请关注哦„„ 江苏中公教育公务员考试专题博客 江苏中公教育事业单位、村官、三支一扶招考专题博客 江苏中公教育政法干警、招警专题博客 江苏中公教育招考信息专题博客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搜狐微博 网易微博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以下是赠送资料,不需要下载后可以编辑删除~~ 劳动合同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 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现住址: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二、工作内容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或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三、工作时间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 小时,每周工作 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 为周期,总工时 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工资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 元,月;试用期满工资 元,月(——元,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六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四)甲方每月 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本合同的手续。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甲方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9、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按第6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双方在七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十、本合同的终止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本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应向乙方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人: 鉴证日期: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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