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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破坏程度鉴定的经济评价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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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破坏程度鉴定的经济评价分析耕地破坏程度鉴定的经济评价分析 耕地破坏程度鉴定的经济评价分析 幼视点 _2010.07 耕地破坏程度鉴定的经济评价分析 张文杰 (平顶山市土地估价事务所,河南平顶山467000) 内容摘要:耕地是重要资源,是社会经济得以健康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必须长期 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刑法也将破坏耕地的行为纳入了犯罪的范围,对耕地的保护提高到了空前的高度.笔者希望通过对耕地破坏程度鉴 定的经济评价分析,能为更好地打击破坏耕地的违法犯罪行为,更有效地保护耕地资源提供一种新的思路....
耕地破坏程度鉴定的经济评价分析
耕地破坏程度鉴定的经济评价 耕地破坏程度鉴定的经济评价分析 幼视点 _2010.07 耕地破坏程度鉴定的经济评价分析 张文杰 (平顶山市土地估价事务所,河南平顶山467000) 内容摘要:耕地是重要资源,是社会经济得以健康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必须长期 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刑法也将破坏耕地的行为纳入了犯罪的范围,对耕地的保护提高到了空前的高度.笔者希望通过对耕地破坏程度鉴 定的经济评价分析,能为更好地打击破坏耕地的违法犯罪行为,更有效地保护耕地资源提供一种新的思路. 关键词:耕地破坏;鉴定;经济评价 中图分类号:F323.211文献标识码:A 1997年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 造成耕地大量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 金."最高人民法院将该条的罪名确定为非法占用耕地罪.2001年 8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将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中 "非法占用耕地"扩大到"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同时 通过的立法解释也将"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扩大解释为"违反土地 法,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以及有关行政法规中关于土地管理的规 定",非法占用耕地罪的罪名也相应修改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通 过罪名的变化可知,刑法修正案由保护耕地扩大到保护整个农用 地,扩大了刑法保护对象的范同,这确实为打击破坏土地资源犯 罪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但在实践中,包括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 中,还是以破坏耕地的犯罪以为居多.因此本文将从耕地破坏程度 鉴定分析人手,引入经济评价指标,以期能更好地适用刑法相关规 定,更有效地保护耕地资源. 一 ,耕地破坏程度鉴定的现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114号)对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 定作了更具操作性的解释,即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 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 上;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破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 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 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 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破坏或严重污染.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各地开展耕地破坏程度鉴定时 主要从两方面进行:一是定性,看是基本农田还是基本农田以外的 耕地,《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对基本农田的定义 和应划为基本农田的耕地都作了详细规定,各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 定和基本农田专项规划对基本农田的界定都非常清楚,因此,基本 农田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很容易定性;二是定量,即基本农田五 亩以上,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针对司法解释中"耕地种 值条件严重破坏"如何的策问题,国土资源部于2009年出台了《非 法占用耕地造成种值条件严重破坏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对 认定机关,认定程序,种值条件严重的界定,认定内容,认定 结论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相信正式实施后更有利于耕地破坏程 度鉴定lT作. 耕地破坏程度鉴定的结论是涉嫌土地违法犯罪调查取证的重要 一 环,是司法机关立案,处罚的重要依据.目前,耕地破坏程度鉴 定工作主要由国土资源部门主持,成立鉴定委员会,设立专家组来 进行,所不同的是,有的地方鉴定委员会完全南国土资源系统内部 的相关业务科室组成,而大部分则是聘请国土资源,农业,水利, 环境,法律等方面的专业人士组成专家库,鉴定委员会每次随机从 专家库中捕取若干专家进行鉴定,显然这种综合各方面专家的鉴定 比单一的由国土资源内部组织的鉴定更具权威性. - 29? 二,耕地破坏程度鉴定的经济评价的必要性分析 (一)对耕地破坏程度鉴定采取经济评价是耕地在我国分布的 自然情况决定的 我国现有土地总面积144亿亩(960万平方公里)其中耕地约l9 亿亩,实际上不足19'l'L亩,现在提出的"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的 战略任务就表明我国耕地保护的任务很艰巨,也表明决策层认识到 我国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实际情况.事实上,我周土地资源的特性 可概括为:绝对数量大,人均占有量小;总体质量较差;地区分布 不平衡,生产力差异很大.耕地是土地利用的最基本形式,主要种 植农作物,经常由人类进行耕作的那部分土地资源,是土地资源的 一 部分.因此,我国土地资源的特性适用于耕地.根据有关统计资 料,耕地面积中平原仅占12%,盆地占19%,其余为山地,丘陵, 高原;根据生产潜力发挥程度而进行的统计,高产田仅占10.8%, 而中产田为47.7%,低产田为41.5%.根据每个地区现实产量的高 低而分级统计,优质耕地占41.6%,二级耕地为34.5%,三级耕地 为20.3%,不宜农用而需退耕者为3.6%,不论按那一种统计, 中低产田的比重都比较大.从耕地利用现状来看,水田主要分布在 长江以南地区,南于地面平整程度,灌溉水源的保证程度,土壤条 件的适宜度等不同,导致肥力性状差别很大,产量差别也很悬殊, 高产的地块,亩产可达上千公斤,而低产地块,亩产仅在三,四百 公斤;旱地分布范同,主要包括东北的松辽平原,华北的黄淮海平 原,西北的黄土高原等,由于所处的环境条件,土壤性质和农田利 用状况的不同,产m水平也参差不齐. 根据对我国耕地资源的分布状况及其自然属性进行分析,在目 前开展的耕地破坏程度鉴定中只从耕地数量上考虑(基本农田五亩 以上,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_卜亩以上)显得较为笼统,只有引入经 济评价指标才更科学,更合理. (--)对耕地破坏程度鉴定采取经济评价是更精确地定罪量 刑,更有效地打击犯罪的客观要求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虽然列在"妨害社会管理程序罪"中的"破 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一节,但笔者认为这在定罪量刑上完全可以参 照侵犯财产罪中的相关标准.按照现行的有关规定,认定破坏耕地 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主要依据面积,事实上,就算同为基本农田, 土壤肥沃,灌溉有保障的中东部地区一亩的产值要比西北部贫瘠地 区的高得多,同时,破坏人均耕地低于0.5亩危险线地区的同数量耕 地要比破坏人均耕地面积大于1亩地区的耕地性质要严重得多. 在侵犯财产罪中比较常见的是盗窃罪,司法解释规定的起刑点 数额较大的最低标准是500元,以偷盗自行车为例,判断其行为是 一 般违法还是构成犯罪,不是根据自行车的数量来定的,而是经过 估算所盗窃自行车的经济价值即价格来确定的,这正是因为自行车 有优劣新旧之分.如果偷盗10辆很破旧的自行车,经济价值没有达 Nsoo元,就不构成犯罪;如果偷盗l辆自行车是质优价高的新车, 经济价值超过了500元,那就构成了盗窃犯罪.认定破坏耕地的行 为是否构成犯罪完全可以借鉴这一点.因此,在耕地破坏程度鉴定 方面引入经济评价定一个起刑点来确定是否触犯刑法,并以此定罪 量刑,就要客观得多,精确得多,也更有利于打击破坏耕地的违法 犯罪活动. 三,耕地破坏程度鉴定经济评价的可行性分析 (一)经济评价的依据 耕地的资源资产二重性是耕地破坏程度鉴定经济评价的前提. 马克思曾经指出:"土地是一切生产和一切存在的源泉".耕地作 为土地资源的一种,是人类生产,生活和生存的基础,作为自然状 态存在的耕地,因为自身有农作物赖以生长的特性,加上人类投入 的劳动,就具备了产生经济价值的功能,也赋予了耕地具备资产属 性,这是耕地破坏鉴定引人经济评价的前提. 中国从古至今对土地分类研究为耕地破坏程度鉴定的经济评价 提供了历史和现实依据.我国《尚书?禹贡篇》就有土地分类的研 究,把全国耕地划为上中下三等九级.春秋时期管仲治理齐国曾提 出了"相地而衰征"的税收理念,就是根据土地肥沃程度来征税, 这比按土地面积来征税要合理,所以得到了一致拥护.目前,我国 大部分地方都依照《农用地分等定级规程》完成了农用地分等定级 工作,这些都对耕地破坏程度鉴定经济评价有借鉴和指导作用. 马克思主义地租理论为耕地破坏程度鉴定经济评价提供了充 实的理论依据.马克思主义地租理论是在批判地吸收和改造资产阶 级古典地租理论的基础上形成的,对级差地租而言,马克思认为, 不同土地的质量优劣和生产率的差异,是产生级差地租的条件和基 础,而绝对地租则是农产品价值与生产价格之差.正是级差地租和 绝对地租的存在,为耕地破坏程度鉴定经济评价提供了理论支撑. (二)耕地破坏鉴定经济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耕地破坏程度鉴定的经济评价是利用经济的可比指标,对正常 情况下对耕地的投入——产卅的经济效果以货币化形式评定,再结 视点 2010.07 合耕地实际破坏情况,对耕地破坏程度进行经济量化,具体操作按 以下步骤进行:非法占用耕地改作地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 破坏,但经拆除违法建筑物,附属物,取土回填等措施,在合理期 限恢复原耕种条件的,这种情况下先按照通常的种植条件,种植习 惯确定经济年产值,亩产量可请农业方面的专家估算,也可调查周 围前三年的产值,取平均数确定,价格可直接按市场价,市场价较 低时按政府保护价,这样就可算出一年的经济产值(为了严厉打击 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该经济产值取毛利,即不扣除种子,化肥, 劳动力等成本);其次,确定恢复原耕作条件的年限,这可以由农 业,水利,环保等方面的专家确定.这样,经济年产值乘以恢复年 限就测算出了破坏耕地的经济评价指标.当然,涉及拆迁违法建筑 物,施工填土等成本也应加上.严格来说,耕地受到破坏后不可能 绝对不能够复耕,但复耕成本过高,期限过长应视为不可复耕,如 经过高强度硬化或受到严重污染较长时期内不适于种植人类食用的 农用物的,遇到这些情况,可以作为犯罪的加重情节,从严惩处. 综上所述,耕地破坏程度鉴定的经济评价能够为公正司法,精 确有效打击破坏耕地犯罪提供更便于操作的依据,但这需要立法机 关或司法机关作出相应解释,规定一个起刑点,同时也需要相关部 门出台技术规程.如果耕地破坏程度鉴定的经济评价能够实施,对 于贯彻基本国策,贯彻"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的战略 决策,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战略任务必将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法律汇编.法制出版社,2007 [2】土地经济学.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1993 f3】土地资源学.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199I 从沟通角度应对危机 以丰田汽车"召回门"事件为例 黄贤清? (东华理工大学,江西抚州344000) 内容摘要:危机的演变是一系列信息扩散的效应,而信息负面效应的扩散往往是不良沟通的结果,传播媒体的介入是负面效应膨胀的催化 剂.整个危机的发展与信息沟通过程方向趋于一致,因此,各个沟通环节的有效性和及时性,是处理危机的制胜之宝.本文将从"丰田'召 回门'事件"中剖析沟通在处理危机中的关键性作用. 关键词:危机;信息;沟通;丰田 中图分类号:F276.7文献标识码:A 一 ,背景介绍 本世纪超越通用后,丰田汽车成为世界第一大车企.以产能扩 张,产品线调整的一系列措施,荣登宝座后,却带来了一系列问题. . 2007年9月26日丰田召回5.5万辆问题车 2009年8月28日凌志ES350事故导致一家四口丧生. 2009年9月29日丰田召回380万辆脚垫问题车辆(史上最大一 次). 2009年l1月3日ABc涉足调查丰田车型意外加速. 2009年11月6日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局宣布脚垫存在极大安 全隐患. 2009年1lYt9日丰田问题车型遭用户集体诉讼. 2009年11月25日脚垫门涉及车型完美解决m台:换踏板换 脚垫. 2010年1月12日丰田宣布制动覆盖系统应用于2010全部车型. 2010年1月21日丰田宣布召回230万辆油门踏板卡住问题车型. 2010年1月26日深陷踏板门风波,丰田宣布暂时停产8款车型. 从第一次召回,到丰田深陷踏板们风波,到紧接着的全球范围 内的召回丰田汽车,丰田的态度变化是:从一度的漠视,到反应迟 钝,再到掩饰事实,推卸责任,和最后的无奈.丰田的对内对外沟 通无疑是被视为滞后与缺乏有效性的. 二,面对危机,影响丰田有效沟通的障碍因素分析 具体而言,有效沟通的最大障碍在于管理者的观念和由此而及 的思维方式.其核心强调管理活的权力与威严管理者在权威之下, 其所谓的沟通必然现以下特征: (一)规避风险,过滤信息 面对具有较强等级观念的权威性领导,下属出于自身前途的利 弊考虑,发送的信息可能更倾向于所谓的"好"消息以回避风险. 丰田踏板门事件,在很大程度上,丰田的中下管理层选择了规避风 险的策略——隐瞒不良信息的上行沟通,而管理者只接收了"好" 信息后在一定程度上更强化了其认知模式的刚性.如此沟通只能陷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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