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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当时已惘然]只恨当时已惘然

2017-08-31 10页 doc 24KB 4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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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当时已惘然]只恨当时已惘然[只是当时已惘然]只恨当时已惘然 篇一 : 只恨当时已惘然 只恨当时已惘然 当初写的日期:2012-01-06 15:32 去年七月份,我收到了一封豆油。。”然后自己哈哈笑半天。 刚才翻到了一封他给我的情书。 “七月份的时候,我没有想过我会爱你,九月份,爱意已蔓延,满布在我的心里。我对你的言语,你的娇柔,我们的生活,是一座我们共同用爱意萌生的城,我们都在里面。我们在里面年华流转,在里面看城外无常的虚幻。城里有长久的所在,只要它的主人不曾离开。 此刻我用手机写一封情书给你,好像你正和我相对。我知道你正等我的信,但我还...
[只是当时已惘然]只恨当时已惘然
[只是当时已惘然]只恨当时已惘然 篇一 : 只恨当时已惘然 只恨当时已惘然 当初写的日期:2012-01-06 15:32 去年七月份,我收到了一封豆油。。”然后自己哈哈笑半天。 刚才翻到了一封他给我的情书。 “七月份的时候,我没有想过我会爱你,九月份,爱意已蔓延,满布在我的心里。我对你的言语,你的娇柔,我们的生活,是一座我们共同用爱意萌生的城,我们都在里面。我们在里面年华流转,在里面看城外无常的虚幻。城里有长久的所在,只要它的主人不曾离开。 此刻我用手机写一封情书给你,好像你正和我相对。我知道你正等我的信,但我还是不敢失之草率。教室没有日光直射进来,好像是窗外的绿荫的阴翳。此时的感觉非常的好,好像以后的岁月只剩下安惬,很想你就在我身边,看着我写这封信给你,看着我打给你的每一个字,每一个字我都灌注了我的生命,我的爱。你是我的生命,我爱你。” 从最开始相识我就知道他在考研。他是学财会的,想考北师大的文学系,跨学校跨专业的考研绝对是一场巨大的考验。 “你考上研究生之后,你会发现,原来生活这么精彩,原来可以接触到这么多有趣的人,原来你生活的圈子可以变得这么广阔,到时候,你还回想起来我吗,我总觉得,你只不过是出于考研的阶段,很需要一个人的陪伴而已,恰巧我出现了,就这么简单。曾听说一句话,‘爱是阳光,被爱是热,人们只有在寒冷的冬天才需要阳光。’现在的我对你来说,就像冬天里的阳光,你考研的日子就像没有光亮和温暖的冬天,希望我能陪伴你度过这一段,我尽量不那么那么的喜欢你,不那么那么的投入,不管你怎么劝我,怎么让我相信你,怎么言语动听的说服我,我都想给自己留一个出口,我就是这么胆小和自私,不是我固执,只不过我防范意识太强了,我才不要对任何非我的人莫名其妙的产生信任感,我害怕我就是害怕。即使你昨天说了那么多安抚我的话,即使我给你发了那样一条短信,我还是克服不了,或许这些都需要时间,或许吧。” 考研期间我们总争吵,我责怪他对我的关心不够。直到他疲倦的告诉我,爱情对他来说是种负担。他的确只有20%的经历照顾我,他说一个没有时间没有金钱的人拿什么谈恋爱;他说,他不是在和一个圣人恋爱;他说人性的弱点是没法较劲的;他说,世界是荒谬的。他说....我们还是做回朋友吧。果真被我言中,我成为了他考研路途中的一个 过客。 我不太懂得经营一段感情,我还不想成为他的负担,同时我也想不通为什么我是个负担,我更没法做到耐心的陪他走过考研的这段时光。我们都太自私,这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的解释。 如今他仍在他荒谬的世界中安之若素,我也在自己的矛盾体系中苟延残喘。他曾开玩笑道,他不是人。我惊诧地追问原因。他说,能做你这种奇葩女生的男朋友当然不是人喽。我听完笑了半天。看来我需要继续寻找下一个“不是人”的物种。 正好明天拉开考研的帷幕,就此想到了他。希望他明天顺利。希望所有考研的朋友顺利。 阅读| 评论| 分享(128) 篇二 : 只是当时已惘然 报社新来了一个实习生,嘴甜人靓,报到的头一天,依次走到办公室每个人面前自我介绍:“某老师您好,我叫某某,请多多关照。”一同奉上的,还有甜美微笑和亲手冲的雀巢咖啡一杯,虽然是速溶的,也够暖人心了。 带她出去采访,总是一口一个老师,我开始让她直呼其名,后来见她执意不肯,也就由她去了。 小姑娘很讨人喜欢,就是对于从事这一行缺乏最基本的常识。再重要的会她也是踩着点儿到,偶尔还会迟到,坐在会场埋头就玩手机。回去时试着让她写个初稿,她连出席领导的名字都记不全。后来我就很少带她去采访了。 一天深夜,我去报社拿点东西,走进办公室看见这小姑娘正对着电脑奋战,一双水汪汪的眼睛熬得通红。 我问她这么晚了怎么还不回去。 她一听,眼泪刷地掉了下来,抽咽着告诉我,她的实习期快到了,一直想争取留下来,可是领导列举了她实习期间种种不合格的现,告诉她一点办法都没有。 “他们说我开会不知道提前十五分钟去,写的稿子连五要素都不全,可是这些,都没有人手把手地教过我啊。”小姑娘圆睁着一双无辜的眼看着我。 我不知怎么才能告诉她,在新闻行业,永远都不要太过指望有人会手把手教你,老记者也带实习生,培养出师徒情谊的还真不多。 不过,在我的记者生涯里,倒确实碰到过这样一个人,如果不是他那么耐心教我的话,我很有可能和这个深夜哭泣的小姑娘一样,独自摸索了几个月连新闻的门都摸不到。 我从来没有叫过他老师,但在我心目中,他就是我师父。 我初到这个报社的时候,还只有二十出头,研究生还没有毕业, 表面上看起来骄傲无比,实际内心充满了惶恐。 还记得刚来那天,我跟着人事科的人走进采访部,偌大的一个办公室,黑压压的坐满了人,见我走进来,大多数人连眼皮子也不抬一下,继续埋头赶稿。 我被分配到一个角落里坐下,指望着能有谁告诉我应该做些什么。这个报社没有老带新的,实习生们被随便塞到哪一个组,就只能等着记者们乐意时带出去做些采访。做为一个羞怯到死的新人,我一开始只有对着电脑枯坐的份,所有人都在忙碌,只有我无所事事,那个下午,我真害怕会这样一直枯坐到天荒地老。 快下班时,我终于鼓起勇气走到主任面前去,让他给我点活干。 主任问我:“你会干什么,” 我想也没想就答:“我什么都不会。” 现在想起来真是欠揍。 主任是个老好人,宽慰我说没事看看报纸先,坐在旁边的一个男记者倒是发出了忍俊不禁的笑声。 我只好回到角落里继续枯坐,就在我快要绝望的时候,隔壁的格子间探出了一张笑脸,有人对我说:“嗨,你好,我明天有个采访,你愿意跟我去吗,” 在当时的我看来,这张笑脸无比灿烂,尽管眼角边的褶子多了些。 他就是刚刚那个笑我的男记者,后来他说,认识我的第一天就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怎么会有那么傻的人,居然敢当着领导的面说 自己什么都不会。” 我觉得他更傻,既然已经知道我这么缺心眼,还主动请缨带我去采访。 这个笑我的男人后来成了我师父。 回想起来,他的笑脸对当时的我实在太重要了。你可以想象,一个还没毕业的姑娘,只身南下,举目无亲,进入一个完全陌生的行业,要多无助就有多无助。这时候有人愿意向你示好,哪怕是根稻草,也会拼命抱住。 其实他只不过比我先来报到几天而已,不过在这一行,已经很资深了,据说写过一些很牛逼的稿子,拿过大大小小的奖项。 我那时还是个想在这一行业有所发展的人,不可否认,那段牛逼哄哄的从业经历让他增色不少。 更何况,他长得还真不错。一米八的个子,瘦削,挺拔,头发剪得很短,剑眉星目的样子。连楼下子报的同行见了都说,这个小伙子可真精神。 其实,他哪是什么小伙子啊,对于我来说,三十好几的他简直就是个半老头子了。我不知道他到底大我多少,不过从他笑起来眼角的褶皱来看,应该是大了很多的,所以从一开始,我就是视他如师长的。 他是扬州人,头一次听他自报家门时,我惊叫了一声说:“呀,原来就是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那个地方啊。” 他很骄傲地补充说:“还有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 扬州遥不可及的月色给他增添了一圈光环,再看他时,觉得他有点像金庸笔下的江南侠客,白皙、俊朗,侠骨柔肠。不同的是,侠客用的是剑,他用的是笔。 事实上,他爱的是古龙。我们为金古二人谁优谁劣争论过几个回合,谁也没说服谁。他批评说金庸著作冗长、拖沓,男女主角都装纯情。我反驳说古龙作品良莠不齐,笔下人物都像一个铸出来的。比如说,楚留香和陆小凤,两个人有什么本质上的不同, 他回答说:“当然不一样,楚留香是踏着月色而来,陆小凤是四条眉毛一颗自在心。” 在我听来,还是一个样。可是他自认为已经说服了我,脸上露出洋洋自得的笑容来,他是个固执的人,普通话中苏北口音很重,很奇怪,扬州话不像上海话那样嗲,而是有些硬气,特别是在他嘴里更有种斩钉截铁的味道。 这种固执表现在工作中就是莫大的新闻热情。 印象中的江南书生应该是斯斯文文、温润如玉的,他的外表也许会给人这种错觉,可是言行举止却偏执顽固,认准的事九头牛都拉不回。有同事叫他新闻疯子,他接到新闻线索,半夜都可以从床上爬起来,只要想做的新闻,再敏感都会想方设法说服领导。他到这里没多久手里就有了批“线人”,隔三岔五地向他报料。 我常常被他的热情所感染。有时冲了凉正准备睡觉,他一个电话过来说:“快出来,有个猛料,十分钟后集合。”我立马一激灵从床上跳下来,随便换套衣服就冲,)出门。 我们曾经为了一个新闻线索倒了几趟车去偏远乡下采访,回来的时候车都没了,走了好远的路才打到车,回到报社饭都顾不上吃就赶紧写稿。第二天见报了,整整一个版,他的名字和我的名字紧紧挨在一起,像是两个并肩作战的亲密战友,我偷偷把那张报纸收藏起来,有一种隐隐的骄傲和喜悦。 那是我进报社以来的头一个重头报道,尽管不是第一作者,也算是小有成绩了。只有他知道我背后所做的努力,刚来那会儿,我连个导语都写不了,是他教会我,如何去寻找新闻线索,如何和陌生人搭讪,如何巧妙地提问,如何写出一篇像模像样的稿子。 其实我对自己能否成为一个合格的记者始终很怀疑,看看身边的同事,工作起来一个个游刃有余,看上去不费什么力,稿子却一篇篇见报。而我呢,每天战战兢兢的,稿子却写得很少。 他知道我的顾虑后,安慰我说:“不要低估自己,你就是一只雏鹰,长满了羽毛就能振翅高飞。而许多人看似成熟,只是一只成熟的鸡而已,永远飞不了多高。”他的夸奖也许言过其实,他的关心却着实缓解了我当时的焦虑不安。 一同进报社的人之间,我和他最亲密,但这种亲密仅限于工作之内,我们每天总是一起想选题,一起去采访,一起讨论稿子的写法。 那是我从业以内仅有的为新闻理想燃烧的岁月,现在想起来也说不清他具体教了些什么,多半是言传身教起的作用。我们甚至连好好吃饭的时间也挤不出来,每天写完稿后,筋疲力尽,只想随便找点东西填饱肚子,去得最多的就是楼下的沙县小吃,他看起来瘦,食量 可不小,可以轻松地吃掉两笼蒸饺加一碗拌面,还有一盅汤。 他和广东人一样,吃饭总得喝点汤,有次去得太晚,沙县小吃只剩下仅有的一盅汤了,他把那盅汤推到我面前,我喝了半盅嫌腻不喝了,他拿回去继续喝,用的居然是我喝过汤的勺子。我心里跳了一下,想提醒他说勺子我用过了,看他面不改色的,又不好意思说破了,只得任由他一勺一勺地把那盅汤喝完。 汤的味道我早已忘记,左右就是那几种汤,不是花旗参炖乌鸡,就是猪肚炖莲子,或者是排骨炖山药。但他低着头一口一口喝汤的样子,我现在还记得。 同样记得的,还有那次我们一起走路回报社的经历。那天他叫我去采访,走到报料人所说的地点,却发现完全没那回事,他说天气这么好,不如一起走走,走累了再打车好不好。 我当然说好。 南方的初冬有一点点微凉,星星在云中闪烁,像流萤。这是个没有季节的小城,我们的头顶,宫粉紫荆还在不知疲倦地开着,空气中流淌着迟桂花蜜一样的香气。我们把手插进衣服口袋里,边走边漫不经心地聊着。 忘记聊什么了,我们的聊天通常都是以争执结束,可那天没有,也许是天气太美好,也许是夜晚太静谧,我们难得地没有辩论,而是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闲话。 不知走了多久,我的腿开始变得沉重,嘴里也打起了哈欠,于是提议打车。 他坚持说,再走走嘛,反正回去也没什么事。 于是,我们就这样一路走回了报社,上电梯时,我的腿都快抬不起来了,一看手机,整整走了四个小时。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分别的时候,他摸了摸我的头。 那是我们唯一有过的亲密动作。 有一段时间,他竟然和我疏远了,有采访也是一个人去,不再带着我这个小尾巴。 我忍不住在QQ上问他为什么。 他发过来一行字:你都不知道她们背后怎么说我们。我年纪大了,无所谓,你还小,还是保持点距离好。 我很惊讶,惊讶之后是愤怒,愤怒来得理直气壮:我们连暧昧都谈不上,管人家说什么呢。用一个勺子喝汤和摸头发这种细节被我自动排除到暧昧的范围之外了。 其实,最关键的一点他没提。他是结了婚的,我也有男朋友,只是都离得太远。 看我这么问心无愧,他也释然了,我们又恢复了之前同进同出的亲密。 真正的疏远是从我答辩后又返回报社开始,虽然只是一段时间不见,却感觉有什么东西横亘在我们中间。那时我已经能够独立采访了,也确定毕业后会留下来。 然后就是那一天,春夏之交的一天,他约我到附近的一个公园,毫无征兆地,突然对我说:“现在是北京时间十点二十分,在这一分 钟,我想和你生活在一起,永远。你愿意嫁给我吗,” 很像文艺片中的场景对吧,可惜生活不是文艺片,我没有被感动,而是被吓呆了,在我有限的人生经验中,求婚是一件顺其自然的事,而我和他,从来没有互相说过喜欢,就来求婚这一出,也太突兀了吧, 其实想想,在此之前,他曾经多次试探过,只是我忽略了他的试探。或者说,有意忽略了。 为了表示诚意,他还向我出示了两份证件,一份是离婚证,一份是身份证。前者他现在已是自由身,后者说明他整整比我大十岁。 十岁~ 在当时的我看来,这简直是个不可逾越的年龄障碍。那时我年轻无知,以为三十好几代表着人到中年,一生的辉煌期已经过去,而我呢,正值青春,需要的是和我一起成长一起奋斗的伴侣。 我坚决地拒绝了他,甚至还有点委屈,心想自己什么都没做,就落下了个害某人离婚的虚名,简直比被小三还冤。 没过多久,就传来了他要辞职的消息。 原因是他在这里没有得到期望中的重用,一气之下想远走新疆。 我和另外一个同事请他吃饭,路过一个花坛时,有个人在挖蚯蚓,他连忙走上前去,不停询问。同事笑他,你都要走了,你还关心这个干嘛。他转过头来嘲笑我们没有一点新闻敏感性。 我有点心酸,在所有人的心中,他天生就应该是干记者的。即 使他要离开,仍然会不忘去关注抓蚯蚓对城市环境的破坏。 不敢说出口的是,如果不是我那么坚决地拒绝了他,他是否不会离开得这么仓促, 事实证明,我把自己想得太重要了。 后来才知道,他去新疆,是因为那里有家报纸可以给他提供一个总编的位置。而且,他去到那里以闪电般的速度结了婚,新娘也是做记者的,年纪比我还小。 听说他们是一位前辈介绍的,两人先是网恋,后来又成功地把网恋发展到了现实生活中。 他们的故事成了一段佳话,谁也不知道,我在这段佳话中差点扮演了一个笑话。我很想知道,如果我当时答应他的话,他是不是就此和那位新疆姑娘别过呢, 等到后来我才明白,人过了三十岁后,是不会在一段感情上耗费太多精力的,如果这段感情看上去那么无望的话,投入者就会果断转身,追逐另一段感情。 所以我并不怪他。 他曾经对我说过,做梦都盼望有一个孩子。很高兴这个梦想在新疆实现了,他很快抱上了一个白胖的儿子。 而我对他的感情,是在很久以后才发觉的。 那是一次普通的采访,采访对象是个爱好收集邮票的老人,有着老年人容易追忆往事的特性。 我们听着他絮絮叨叨,一起采访的人都不耐烦了,只有我不忍 打断他,他的口音令我如此亲切。 老人来自扬州。说一口口音浓重的苏北普通话。 那是和他相似的口音啊。 原来我并不是如自己所想的那样,对他全然没有动过心。 一切都已经太晚了,当写下这篇文章时,才发现回忆都是靠不住的,大多已变得面目全非,留下的,也只有无尽的惘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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