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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律专家的科技素养和科技专家的法律素养

2018-04-24 7页 doc 20KB 2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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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律专家的科技素养和科技专家的法律素养论法律专家的科技素养和科技专家的法律素养 论法律专家的科技素养和科技专家的法律 素养 论学法执法法律专家的科技素养 和科技专家的法律素养 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100031?朱金虎 知识产权是一种智力活动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 法律专家是对作为一种知识或者意识形态的法学,法 律实务进行研究和处理的专家.知识产权法律专家是 侧重于对作为一种知识或者意识形态的,与自然科学 和技术以及其他社会科学和技术联系密切的知识产权 法学,法律实务进行研究和处理的专家.科技专家是 对作为一种知识或者意识形态的自然科学和应用实务 和技术进行研...
论法律专家的科技素养和科技专家的法律素养
论法律专家的科技素养和科技专家的法律素养 论法律专家的科技素养和科技专家的法律 素养 论学法执法法律专家的科技素养 和科技专家的法律素养 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100031?朱金虎 知识产权是一种智力活动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 法律专家是对作为一种知识或者意识形态的法学,法 律实务进行研究和处理的专家.知识产权法律专家是 侧重于对作为一种知识或者意识形态的,与自然科学 和技术以及其他社会科学和技术联系密切的知识产权 法学,法律实务进行研究和处理的专家.科技专家是 对作为一种知识或者意识形态的自然科学和应用实务 和技术进行研究的专家.双方都是主要以提供专业知 识和技能服务为自己职业的"知识分子".在法制社会 里,双方的职业身份要求双方的知识结构中需要对方 领域的一定的知识内容.那么,双方对对方研究领域 的涉及一般应该达到什么深度?涉及对方专业的双方 各自职业的特点应该是什么?双方的职业身份是否可 以转化等问题如何回答?本文拟作以探讨,以有利于 明确各领域的专家身份和在具体事务中双方合理的分 工,配合,公正,高效率地解决具体的法律问题. 1知识产权法律专家和科技专家的职业身份 俗话说"学有所长,业有专攻".不同的人所感兴 趣的知识和技能会有所不同,因此,不同的人所致力 于学习,研究的知识,技能领域或所从事的职业就会 有所不同,不同的人可能取得的专业成果和做出的专 业领域的贡献就会有所不同,进一步可能成为不同领 域的专家.显然,对知识产权法律感兴趣,致力于学 习,研究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和技能,从事知识产权法 律实务,取得知识产权法律专业的成果和做出知识产 权法律专业特定贡献的知识产权法律专家,与对其他 某种科学领域知识感兴趣,致力于学习,研究该特定 科学领域知识和技能,从事某种科技职业,取得该科 学技术领域专业的成果,做出该领域特定贡献的科技 专家对各自专业的修养程度是不同的.进一步说,知 识产权法律专家的职业身份是学习,研究知识产权领 域法律的范畴,原理,规律,,规则,规范,现 实的社会关系问题及其解决方法的法律工作者;科技 专家的职业身份是学习,研究某种科技领域的范畴, 原理,规律,规程,方法,现存的本领域问题及其解 决的,特定学科的科学工作者. 在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新的学科不断涌现, 学科进一步细化,学科领域更加丰富,学科体系更加 复杂,庞大.在这种情形下,获得19世纪所能获得的 博学家称号的想法,几乎不可能实现.同样,具体谈 到品种科学或作物科学与其所属知识产权法学之一 一 品种权法学两个领域,要同时成为育种家和品种 权法律专家,也是非常困难的. 2知识产权法律专家和科技专家的职业身份. 要求双方的知识结构中都需要有对方领域一定 的专业知识 既然现实中有前述的知识产权法律专家和科技专 家的职业分工,那么,从事前述两种职业的专家,是 否就只需要专注于自己的专业知识领域,而不旁骛对 方的专业领域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知识产权法律 专家,需要具备一定程度的科技素养,具体到品种权法 律专家,就是需要对育种科技中的亲本,父本,母本, 自交系,繁殖材料,变异株等,系列基本活动,基本概 念,基本范畴,基本原理和基本规律有所了解和掌握, 否则,就无法对该具体科技领域的事实进行法律思维. 但是,这种一系列知识的了解和掌握却没有达到科技 专家对其专业素养程度的职业必要.况且,知识产权法 律的内容中也包括了相关科技领域的基本概念,基本 范畴,只是作为知识产权法律专家,对相关科技领域知 识的了解和掌握,必须比一般法律专家,而不是比相关 科技领域的专家了解的更多和更深一些而已. 作为科技专家对知识产权法律,具体到育种家对 育种有关的法律知识显然也是需要了解的.育种家只 管自己的育种,不管其他知识和事务的时代总体已经 2007.6种子世界9 学法执法 过去.如今,在强调依法治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 代,尽管国家的法制不很健全,执法和司法状况存在 很多问题,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国家法制的进步, 各行各业都有或趋向性地具有自己行为所依据的较为 完善的法律规范体系.试想,不知道"科技法","农 业法"及其相关法律存在的育种家,如何申请获得纵 向科研项目和科研资金?如何将取得的科研成果合法, 有效地进行申请获得自然科学奖?试想,不懂"合同 法"的一般知识,如何签署公正,合理受法律有效保 护的合同?试想,如果不懂得植物新品种权法律规范, 如何去申请获得品种权?如何维护自己的植物新品种 权益?当然,育种家可以说,去找专业代理机构,去 找专业律师帮助不就行了吗?的确,正如专业律师 (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如法官等也一样)遇到具体专 业的,较深的具体科技问题需要请求该专业的科技专 家帮助一样,科技专家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请求法律 专家的帮助.但是,如果科技专家不懂得相关领域法 律的一般知识,如何产生请专业律师的念头?正如非 知识产权的专业法律专家,连知识产权体系中还存在 品种权这种知识产权的概念都没有,如何产生提供品 种权法律服务的念头? 3知识产权法律专家和科技专家的不同职业身 份.使得双方的知识结构中对方的专业知识的 深度不同 实际上道理很简单,不同的专家对不同专业领域 的知识有着不同程度的掌握,有着不同程度的专业素 养.专家之所以成为专家,是由于该专家对某特定领 域有着超出一般层次的,全面,系统,精深的知识,研 究和相应的技能.尽管社会和国家曾经对律师提出过 一 定级别的要求:律师要"懂法律,懂外语,懂经济, 懂政治",甚至懂科技,但是,以此推论要求作为法律 专家的律师,同时成为外国语言学家,经济学家,科 技专家恐怕是不现实的,至少说对绝大多数律师是不 可能的.实际上,尽管某领域顶尖的法律专家在其他 法律领域的素养也可能超过该领域一般的法律专家, 尽管某领域顶尖的法律专家在该法律领域的素养是出 类拔萃的,但是,中国法律的专业化分工已经达到这 样的程度,不用说让法律专家同时成为前述的各类专 家,就连中国顶尖的民法专家们也都不会说自己同时 也是知识产权法专家,中国顶尖的刑法专家们,也都 不会说自己同时也是国际经济法专家,甚至知识产权 法中的着作权法律专家,也不会说自己就是专利法专 10种子世界2007.6 家或植物新品种权法律专家. 就知识产权法律专家和科技专家的关系而言,显 然,双方都需要了解对方领域一定的专业知识,具备 一 定的专业素养.但是,这种知识和素养只需要达到 可以有助于,有利于顺利地进行自己的职业活动层次 即可,而无接受过对方专业的专f-]$JII练,更无成为对 方专家的职业必要.双方最需要的是对各自所从事专 业的更高层次的修炼,提高自己当前从事职业的素养, 下功夫学习和准确掌握本专业的基本范畴,基本理论 和基本规律,加强相关专业知识,能力和职业品格的 修养,研究现实的问题和解决方法,力争成为自己所 从事职业社会公认的专家,而不是停留于对曾有过的 对方专业经历的夸耀上. 4知识产权法律专家和科技专家的职业身份也 不是绝对不可转化 从历史上看,同时是科学家,又是艺术家;同时 是政治家,又是诗人,军事家;同时是哲学家,文学 家的情形并不罕见. 从法律职业看,在美国,按其制度规定,法律职 业人成长过程是,必须先经过非法律专业的大学教育, 以具备一定的科学素养,获得参加法学院的入学应试 资格,参加法学院的入学应试合格进入法学院学习, 毕业后参加律师资格考试合格后,方能从事律师职业. 从事律师职业相当年限后,通过考核,方能进入法官 队伍. 在中国的律师队伍中,同时拥有自然科学,其他 社会科学专业学位和法学学位的人已经占有一定的比 例.从育种科技和种业的实际状况来看,有些育种家 并未经过农业高等院校的专业训练,甚至所受的正式 专业教育都不多.然而,这些育种家经过自己长期的 自学,求教,艰苦,执着地摸索和实践,取得了巨大 的成功.而所谓的专业人士,在高中毕业阶段与其他 学生并无专业分化的区别,不过经历了四年或稍长一 些的大学专业学习,培训而已.从本质上看,正如笔 者前述对专家的表述中所含的内容,在兴趣的引导下, 经过长期的,向着自己目标刻苦而幸福地对某门学科 的学习,研究探索和总结,就会成为该学科的专家.在 这个原理基础上,不管是对于由于职业原因经常接触 和研究具体科学技术内容的知识产权法律专家,还是 在科学技术领域取得一定成就,依法享有各类知识产 权权益并对相关法律有所了解和研究的科技专家,只 要兴趣所致,志向所驱,对对方的学术和技术领域加 以钻研,显然是存在成为对方领域专家的可能性的. 而在一般情况下,一方对对方的特定专业发生了兴趣, 并花一些时间学习,研究,可能对自己的职业身份产 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这种影响对双方现有的职业身份 不起否定性的作用.如果一方对对方的专业发生了浓 厚的兴趣并花大量的时间学习,研究并取得相应的成 果,具有的专业素养和成就达到了专家层次,那么,其 身份就变成了对方领域的专家了,而对自己原有专业 领域的素养和研究通常也就无暇顾及,相对于新的学 科发展,或处于停滞不前,或倒退或被后来者所超过, 相对地,就很难再被称为原有领域的专家了,或者作 为原有领域的专家很难不被人们所淡忘. 5知识产权法律专家和科技专家双方的职业身 份要求其具备关键的相互区别 知识产权法律专家和科技专家在特定的相关事务 中所应表现的,各自关键,独立的职业特征是什么 呢?比如,在侵权诉讼过程中涉及到某个学科特定的 科学技术事实问题,具体到侵犯品种权案件中的育种 生物技术中品种同一性认定问题.一方认为此品种非 彼品种,另一方认为两品种为同一品种.如何判定? 显然不能仅仅用眼睛对种子的外观进行比较来判定, 这就需要生物技术专家对其包括自交系,父本,母本, 学法执法 基因或者特征特性进行检测,判定并对其出具结论. 这些专业工作就是科技专家的,区别知识产权法律专 家的职业特征.知识产权法律专家的任务是对该检测 过程中科技专家的资质,主观动机的合理性,客观行 为的合法性,或者具体到检测的符合技术规程性,检 测对象的准确性等关系到该检测结论证据的客观性, 关联性,合法1~TJn以判断,以确定该证据是否有证明 力或者证明力的大小.这些专业工作就是区别于生物 技术科技专家的,知识产权法律专家的职业特征.而 具备特定专业背景的法律专家去大谈技术问题,既无 必要,也可能会因为过去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在科 技迅猛发展的今天已变得过时,甚至已成为谬误,正 如在法律领域中,今天还生效的法律规定,可能被修 改后,明天就没有法律效力一样,而会贻笑大方. 因此,知识产权法律专家,尤其是从事法律实务 工作的知识产权法律专家,其主要和根本区别于科技 专家的任务就是,将科技事实加以判定,变成具体的 法律意义的事实.而涉法的科技专家主要和根本区别 与知识产权法律专家的任务是,对涉法的科技问题进 行不带主观感情色彩的,纯科技的判定,这不仅是科 技专家的职业道德的要求,同时也是科技专家的法律 义务. (收稿日期:2007—04—15) (本栏责任编辑:赵晓宇) 藏书人"的六评活动.各省,市,区来渝参展书商达 5万余人(含港澳台代表200余人),港澳台出版物也 将改变以往只有展示,没有销售的历史.本届书市落 实展位1400多个,展出规模超过历届.680多家单 位,21.5万种图书,4.5万种音像制品参展.预计团购 交易总额达到5000万码洋,零售额600万码洋. 本刊对此次博览会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参展,预 定了展位,精心设计了参展宣传画,并派两名记者参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报刊司司长余昌祥(右二),黑龙江省新 闻出版局期-/1处处长赵书乔(右四),副处长高云秋(右三) 听取《种子世界》副社长赵晓宇(左二)办刊情况汇报 加了展会.展会期间向广大读者推介刊物,并向与会 者赠送《种子世界》,达到了宣传,交流,学习的效果. 作为参展为数不多的自然科学期刊,《种子世界》引发 了读者的兴趣,受到了有关领导的关注. (本-/1记者:晓宇春来) 2007.6种子世界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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