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DOC-韩国-水产品的生产加工设施及海域的卫生管理标准(doc21)-生产运作

2017-10-10 32页 doc 64KB 6阅读

用户头像

is_597436

暂无简介

举报
DOC-韩国-水产品的生产加工设施及海域的卫生管理标准(doc21)-生产运作DOC-韩国-水产品的生产加工设施及海域的卫生管理标准(doc21)-生产运作 韩国-水产品的生产加工设施及海域的卫生管 理标准 水产品的生产加工设施及海域的卫生管理标准 第一条(目的)此告示是根据水产品质量管理法第 22 条规定,对以出口为目的的水产品的生产加工设施及海域制订卫生管理标准为目的。 第二条(卫生管理标准)?根据第 22 条的规定,以出口为目的的水产品的生产加工设施的卫生管理标准如附表1。?第22条规定的海域的卫生管理标准如附表2。 第三条(对卫生管理标准的调查、核对标准)依第2条第1项规定的对卫生管理...
DOC-韩国-水产品的生产加工设施及海域的卫生管理标准(doc21)-生产运作
DOC-韩国-水产品的生产加工设施及海域的卫生管理(doc21)-生产运作 韩国-水产品的生产加工设施及海域的卫生管 理标准 水产品的生产加工设施及海域的卫生管理标准 第一条(目的)此告示是根据水产品质量管理法第 22 条规定,对以出口为目的的水产品的生产加工设施及海域制订卫生管理标准为目的。 第二条(卫生管理标准)?根据第 22 条的规定,以出口为目的的水产品的生产加工设施的卫生管理标准如附表1。?第22条规定的海域的卫生管理标准如附表2。 第三条(对卫生管理标准的调查、核对标准)依第2条第1项规定的对卫生管理标准的调查核对标准如附表3。 附 则 [附表1] 出口水产品的生产加工设施的卫生管理标准。(第2条第1项关联) I 输往欧盟的水产品及水产加工品 1.加工工厂的设施装备及卫生管理标准。 A. 关于设施及装备的一般条件。 (1)加工车间要充分宽敞,为能维持良好卫生的车间,应分为污染区和非污染区。 (2)加工场地、处理室,准备室的地面要易排水,地面上不能有污物残留。鱼箱及产品处理用具要放在防水垫板上面,制作垫板要考虑易于清洗与消毒。 (3)排水沟盖上要有孔,并排水要畅通不得有杂物积存,并且排水口应安装防止啮齿类出入的设施。 (4)墙体表面应该用平滑及不易渗透的耐久性的材料设置,应易于清扫。 (5)天棚或屋顶的撑柱应易于清洗。 (6)出入门应使用非腐蚀性的材料制作,并易于清洗。 (7)应有适当的换气设施,需要时要具备排气设备 (8)能够作业场所及处理加工作业场所的亮度适当,应具备自然采光或照明设施。 (9)作业场所、准备室、冷藏室为了防止昆虫或啮齿类的出进入,应安装设施,需要时要具备昆虫类扑灭灯。 (10)工作场所、洗手间出入口应设置适当用的洗手池及消毒洗涤剂,洗手池的水龙头不应安装手动式,且应具备洗手后能够烘干的设备或者一次性的纸巾。 (11)刀、刀板、集装箱(容器)、废弃物桶,工作台,应用非腐蚀性材料,特别是废弃物桶为防止污染要有益,不得漏输送带应容易清洗。 (12)废弃物贮存处所应远离加工场所的地方,并容易清扫。 (13)加工用水,应使用能饮用的水,自来水不足时,可以使用符合饮用水标准的地下水,必要时可以使用清洁的海水,同时使用非饮用水的时候,为了防止错误使用,供水管用颜色来区分,连接水管的塑料软管的端部分必须离地。 (14)应有与工人相符合的宽敞的更衣室、洗手池、水冲式卫生间,墙与地面应做防水处理,并容易清扫。 (15)卫生间的出入口,应安装靴鞋消毒池。进出门不应朝工作现场方向敞开,并用非腐蚀性材 料制作,并容易清扫。 B.一般卫生管理标准。 (1)职员应定期作健康检查,身体的裸露部位有传染性擦伤、伤口或肠伤寒病等传染性疾病或其感染者,不允许从事水产的加工、处理。 (2)应备有充分数量清洁的工作服及工作帽,戴用卫生帽时不允许头发外露。 (3)工厂内(工作场、仓库等)禁止吸烟、饮酒、吃饭、吐痰等不卫生的行为。 (4)从事加工的职员不允许涂指甲油,汗、头发、化妆品、医药品等其它外来物质不允许污染到食品上。 (5)除更衣室外,衣服类、鞋类等不允许放在食品处理加工或取汲任何的场所内。 (6)消毒剂及其它有毒性的药品,应另保管在带锁的柜里,不允许放在处理场内。 (7)海水不应用在除场内地面清扫、蒸煮以外的其它用处上,认定为有细菌及其它污水被污染时应禁止使用。 (8)加工工厂内外,上午、下午作业完成后,应及时使用清洁水,对地面及周围被污染处进行清扫。 (9)原料及产品所使用的容器不允许混合使用。 (10)加工作业完成后,所用的工器具等,应使用干净的水清洗并用消毒水或蒸气消毒及灭菌。 (11)原料入厂后不能及时处理时,在其它保管场所冰藏或 0? 以下的情况下进行保管贮存。 (12)去头、去脏、割片等处理,不应在工作场所以外的其它场所进行处理。 (13)不具备加工废弃物连续处理设施时,废弃物应装在有盖的非腐蚀性材料制作的桶内,并及时挪放到专门废弃物保管场所。 (14)废弃物保管场所时刻应保持清洁,尽量消毒,并防止废弃物储藏库周围或设施物的污染。 (15)处理前的原料和处理过程中断的原料或产品,不能堆放,为了防止污染和腐烂,应及时转移到其它地方。 (16)职工在作业前后必须使用清洗剂(香皂)将手洗干净。 2(加工船舶的设施,设备及卫生管理标准 A(设备标准 (1)应具备根据作业的捕捞的量能收容的充分的空间,也应有把捕捞的水产品连续分离和保管的足够数量的贮藏室。 (2)水产物不应受到太阳光线照射或污染物质的污染。 (3)捕捞物的贮存室应容易清扫。 (4)从原料储藏室到作业厂(处理厂)的搬运用传送带体系应具备卫生设施,并容易清扫。 (5)处理加工应有足够的场所,并要保持良好的卫生状态。 (6)处理加工用的刀,工作台、容器、废弃物,传送带等应用非腐蚀性材料、不易积存污染物并易清扫。 (7)产品保管室应有足够的空间并能维持一定的温度,并容易清扫。 (8)在船上处理废弃物(鱼粉加工)时,应另设保管废弃物的场所。 (9)包装材料的保管应与处理加工场所区分另设。 (10)废弃物或不适合食用捕捞物应保管在耐水性的专用容器内,并安装能够扔到海里特殊装备,废弃物不得堆放在作业场所上。 (11)应设置饮用水或加压洁净海水的设施、采水口应按在不受船舶排出的废水、废弃物、机管冷却水等影响的场所。 (12)根据职工数量应设置充分的更衣室与卫生间等,卫生间的门设置不应对着作业场所,洗手池的水龙头不应手动型的。洗手后,应设置烘干设备或一次性纸巾。 (13)准备室、处理加工室,冷冻及冷藏室的地面及墙体应平滑并易清扫,并易排水及具备适当的换气及蒸气排气设施。 (14)设置内墙、天棚(包括管道、电线等设备)应易清扫。 (15)设置油压管不应发生因油漏出污染水产物的现象。 (16)机器工具设备等应用不易被海水腐蚀的材质制作且易清扫,并能够清洗及消毒。 (17)冷冻机应具备迅速降温(降至标准值以下),保持产品保存适当的温度的部分能力,还应设置能够测定冷冻冷藏室内部温度的温度监测仪。 B(一般卫生管理标准 (1)为管理产品质量应指定卫生专家,监督管理制造工序中的重要管理点,并对职工实施卫生检查及教育。 (2)船上捕捞物处理卫生标准。 a. 储存捕捞物的鱼舱或容器不应使用对人体有害材质或能变质的材质制作。 b. 储存捕捞物的场所或容器必须清洁,并不能被地板上的污水或船上的燃料污染。 c. 船上使用的清洗用水应使用饮用水或清洁的海水。 d. 将捕捞物储存及处理时应按照不损伤的方法采取措施。 e. 捕捞物应急速进行冷却,没有冷却设施的船对捕捞物保管时间不能超过 8 小时。 f. 用在捕捞物上的冰块,必须用饮用水或清洁的海水制作,并放在能防止污染的另外场所。 g. 使用防火用水、冷冻设施凝结用水等备用用水时,利用颜色区分管道,并不让非饮用水用在其它目的上,以防止对产品的污染。 h. 接触到捕捞物的容器和设备及鱼仓应使用饮用水或清洁海水进行清洗。 i. 在船上将捕捞物进行去脏及去头时,应按照卫生标准进行处理,并使用饮用水或清洁海水及时进行清洗。 j. 处理内脏、头、鱼鳍时使用的设备或者捕捞物中使用的容器及设备应使用防水性,非腐蚀性,清洗及消毒容易的材质制做并用此类材质盖着表面。以保证设备及容器清洁。 k. 进行捕捞物处理的职工工作服应干净,并戴工作帽时头发不得漏出。 l. 加工船应具备冷冻及能够将冷冻捕捞物存放在-18?以下的鱼舱、罐、容器等设施。 m. 为防止捕捞物的储存污染鱼舱要与机器室和船员室分隔离。 n. 鱼舱、罐或容器的内部表面应做防水性设置并易清洗及消毒。 o. 鱼舱应设置要求融化水不能接触捕捞物。 p. 捕捞物储存容器应卫生地保管,制作要求融化的水易排放,使用的要清洗干净。 q. 船甲板、装备、鱼舱、罐及容器每次使用时要清洗干净。 r. 消毒、消除昆虫、老鼠的消灭,必要时随时实行。 s. 老鼠药及消毒剂、杀虫剂等是已得到有部门认可的,不得其使用对机器、装备及产品有递效果,所有潜在毒物的所有的潜在性有毒物质应保管在带锁的保管处或药箱中,不得对产品有任何危害。 t. 捕捞物需在船上冻结及冷冻时应具备在指定温度上能够及时冷却及保管的冷冻能力的设施。 u. 冷藏间上设置温度监测仪,并把感温棒放在冷藏室温度最高的地方。 v. 冷冻及冷藏库的温度做相应的保管,并在检验机关需备查时应提供。 w. 将捕捞物在船上不进行机械冻结方法,进行其它冻结方法冻结捕捞物时,应注意污染。 x. 船上应设置 24 小时以上能够保管良好的水产品的设施,已具备的船应符合下述内容,只有保管活的鱼类、甲壳类、软体类等船除外。 (1)贮存罐应具备适当的海水高块及排放或具备能够维持贮存罐整体温度的设施。 (2)贮存罐应具备与温度最高处的感温棒连接温度记录装置。 (3)贮存罐或集装箱系统的运转,放入捕捞物及海水后, 6 小时之内应达 3 度, 16 小时之内应达 0 度。 (4)贮存罐或集装箱的循环装置要把污水或循环水全部抽干,然后用饮用水或清洁海水清洗干净。 (5)贮存罐或集装箱只存放消净的海水。 (6)温度记录本上明确表明日期和贮存罐的号码。 (7)船主及加工线的负责人为了防止因职工的捕捞物的污染,应采取必要的所有措施。 a. 割片与切片作业在不是去头、去脏作业场的另一场所迅速的进行、放置时间不得超过处理所需要的正常时间。 b.职员在处理水产品时应事先将手清洗净,如有伤口应用防水绷带包扎。 c. 对于从事水产品加工的职工应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对身体露出部位有传染性的擦伤或传染性疾患者及其感染者,应禁止进入处理场。 3. 每工序设施装备及卫生管理标准。 A. 对冷冻产品的条件 (1)冷冻设应充分具备迅速将产品冷冻到指定温度的能力。 (2)冷冻设施应具备在指定的温度下保管能力。但因冻结方法和技术问题没冻好的情况下,要加工罐头的原料可以保管在比指定的温度稍高一点儿的地方,但不能超过零下9度。 (3)将冷藏间中的温度记录器放置便于检查的地方,温度计的感温棒放在离冷却源最远处(温度最高处),温度记录至少保存到产品保存期间,有关部门检查时可提供。 (4)各冷藏间要贴上记录所保管产品的种类及数量的现况板便于识别,每次出入库时记录。 B. 冻结鱼的解冻条件 (1)为冻结鱼的解冻不受到污染,解冻须在卫生的条件下进行,并具能够易排放解冻水,设适当的排水口,不能为了要快速解冻,把温度急速上升。 (2)解冻按处理容量规定数量,处理及加工须迅速进行。 C. 加工产品的条件 (1)处理冻结鱼、鲜鱼、解冻鱼等的加工原料时,须按“ 1 、B( 9 )、 12 ”及“ 3B ”的基准。 (2)以杀菌为目的的加热应按食品卫生法规定的进行,设施卫生管理责任者,把在加工过程中的加热时间,温度、盐分、PH 值及水份含量测定,核对并记录。有关部门需要时提供。 (3)产品包装的保管条件及保藏时间的标示让消毒要易看清。 D. 罐头 (1)罐头加工用的水必须是符合标准的饮用水。 (2)根据加热时间、温度、装罐量、容器的容量、原料及产品的种类,适当的做加热处理,充分设置能杀灭病源性有机物质或病源性微生物的孢子或停止其活性。 (3)在加热装置(杀菌部)里,应备有能确认是否正在进行杀菌过程的仪器。 (4)不因为防止装备及管的腐蚀,采取技术性的措施使用化学添加剂的拘束,加热处理后须用饮用水作为冷却用水。 (5)注册者为确认产品是否杀菌符合标准,抽取样品,放入保温箱后,在 37 度下 7 天或在 35 度下10 天做加温检验,内容物及容器的微生物实验在工厂内试验室或其它承认的试验室里进行。 (6)为确认密封状态在一定时间间隔内抽取样品进行密封部位的段面检查。 (7)确认检查空罐是否受损。 (8)在同一条件加热杀菌的所有产品,为分别批次做同一批次标示(生产、制造日期等)。 (9)(1)~(8)的所有记录要保存一段时间,待有关部门需要时提供。 E. 烟薰制品 (1)烟薰作业必须在另分离的建筑或在特定区域里进行。 (2)用于烟薰的燃烧材料要与烟薰作业场所隔离,另外保存,以防止被污染。 (3)油漆、消漆等被化学物处理的木料不能作燃烧木料使用。 (4)烟薰作业场所要具备排气设备,不得存在烟气污染及对人体有害。 F. 盐渍品 (1)盐渍须在与其它作业场所充分隔离的场所进行。 (2)盐必须用干净的,妥善保管防止污染,用过的盐不得重复使用。 (3)盐渍过程中容器不能被污染,使用前后必须清洗干净及消毒。 (4)盐渍场所的排水要好,须为防止啮齿类昆虫等污染而安装防虫,防蝇防鼠的设施或引诱昆虫的捕灭灯。 G. 甲壳类及软体动物的炖制品 (1)煮熟用水必须使用饮用水或清洁的海水,为防止变质应迅速冷却,没有特殊保障方法的情况下应继续冷却到品温达到解冻温度为止。(0?) (2)剥壳或脱壳作业时为使产品不受到污染,必须在卫生的条件下进行(标准),用手作业的时候,作业前必须把手洗干净,工作台的材料采用非腐蚀性的材料,并且经常保持清洁,另外,用机器脱壳剥壳作业时必须在一定时间内对机器进行清洗。加工结束后必须擦净消毒。 (3)定期抽取加工前后的试料,实施微生物的检查要保持记录,确认是否符合检查规定。 H. 软制品及机械采肉作业条件 (1)使用去头、去内脏清洗干净的鱼。 (2)采肉机及其它机器在一定的时间(最少每 2 小时)内清洗一次。 (3)采好的鱼肉尽可能迅速冻结后跟冷冻品一起安全管理。 (4)鱼泥、蟹肉、火腿肠等软制品原料应使用鲜度良好并有弹性的鱼种或同样的鲜货制作的鱼肉。 (5)为了增进产品的弹性和杀菌用适当的温度加热。 (6)调味料、弹性增强剂、油炸用油的品质和使用量要适合食品卫生法规定 I. 对鲜鱼的标准 (1)没装在容器里鱼到场后不能及时加工处理时,必须保存在冷库中或冰罐储存。 (2)冰必须用饮用水或清洁海水制成,在碎冰保数上卫生地保管。 (3)在现场进行去头、去脏操作时,必须在卫生的条件下进行,处理后及时用饮用水或清洁海水彻底清洗。 (4)加工操作鱼片时应单独在非污染区实施,在工作台上停留时间不得长于其所必需的操作时间。 (5)鲜鱼水产品的运输及保管用集装箱的设计,其内容物不得被污染,要具备排放融化水的排水沟。 (6)不具备连续清除废料的专门设施时,废物必须放置在易于清洁、消毒和密封带盖容器中。废料不得积聚在工作区。 4. 包装标示、保管及运输的标准 A. 品的污染,包装应在卫生的条件下进行。 B. 与产品直接接触的内部包装材料,不得损伤产品的形态,不得含有有害物质危害产品,其强度应足以充分保护产品。 C. 包装容器除由防水、防湿的非腐蚀性材料制作,清洗、消毒后不影响再使用的外,不许再使用。冰鲜容器要用容易排水的有排水孔的容器。 D. 包裝材料要同加工现场分離,單獨保管,必要防止潮氣,灰尘等其它污染。 E. 产品的包装(内、外)要明确标识加工者,国名及加工工厂注册号,以便追踪。 F. 水产品在储存和运输期间,保持规定的温度。特别是鲜鱼、解冻鱼、煮熟冷藏的甲壳类,软体类、贝类,必须在冰的溶解温度下保管。 (1)除加工罐头冻结的冷冻鱼类之外,其它所有冷冻鱼类,必须保管在-18 度或-18 度以下的温度保管,搬运过程不能超过 3度的温度差别。 (2)产品需保管于加工者特定的温度,但必要时可调整。 G. 冷冻水产品从冷藏厂运送到许可加工工厂解冻加工处理时,搬运距离较短在50Km之内或1小时以内路程时可以缓和4F(1)的条件进行。 H. 鱼类或加工品需保管或搬运时,产品的包装应提供良好的保护。未包装的水产品通过其它产品被污染或卫生受到影响时不应与其他产品一起运输或保管。 I. 搬运水产品的车辆搬运过程中按照规定的温度进行保持,如通过冰块对鱼类进行冷却处理时,要有排水口能够让冰水正常排出,不能让鱼类泡在冰水里。运输工具内表面的设置方式不得对水产品具有不良影响。内表面必须光滑,易于清洁和消毒。 5. 分析和关键控制点( HACCP ) 事前防止水产品的制造加工工序中危害物质的混入或危害要素,要履行下列各项。 (1)建立 HACCP 小组,并明确组成成员的职责。 (2)按 HACCP 要求,进行产品描述,制作产品说明书 (3)制定从原材料搬入程序开始的制造、加工、贮存、贮藏、通载流通过程的制造工程图,作业平面图,辅助设施系统图,用水及排水处理系统图等。 (4)与制造工序的各阶段有关的所有潜在危害要素的微生物的、化学的、物理的危害要目录化。 (5)为去除分析出的危害或把危害减少到目标基准以下而决定关键关键点。或制作出CCP的判断树。 (6)对已判定的各 CCP 应确定预防措施的关键限值。 (7)对 CCP 关键限值超过之前为修正工序管理应制定监控必要的。 (8)CCP 超过关键限值时应决定纠偏措施事项。 (9)设定HACCP 是否合理有效实施的验证程序,应确认其执行与否 (10)HACCP 计划有关的内容和方法的全部记录,需由责任者签字。所有文件应保存 2 年以上。 6. 饮用水水质设施及管理标准 (1)检查标准(如表) (2)管理标准 (1)对海水和饮用水的控制程序,进行危害分析,制定关键控制点。 (2)显示设施内部的用水管道和所有排水口的平面图。 (3)对供应水的来源可以证明,并保证用水是饮用水。 (4)饮用水存贮后,加工中使用时,把6.1检查基准的微生物学的项目进行每月一次化验,水质不能自己检查时委托公共机关检验。 (5)对水质6.1全项目的检查,由公众机构实施,每年一次以上。 (6)需氯处理的时候 a. 加氯的设施在用水存贮罐的入水管上设置。 b. 用水存贮罐的容量需确保添加的氯和水能停留在 20 分钟以上. c. 应制定清洗存贮罐的计划,定期实施,并用文件的形式保存好。 d. 水产品(鱼类、甲壳类、软体类等)不能要用过高浓度氯处理后的水清洗或浸泡挂冰衣等。 e. 最终使用水的氯浓度要与自来水里氯的容许浓度一样或以下。 f. 氯的浓度最少有一天一次以上的定期检测。 (7)用水存贮罐的要用非腐蚀性的,内部应光滑,容易清洗的材质制作。 (8)用水存贮罐加入口的设置,应断绝外部的污水进入,并设置关闭装置进行管理。 (9)用水的管道材质要非腐蚀性。 (10)用水的管道体系及关闭装置,应有防止逆流的构造。 (11)对用水的管道体系中,饮用水的管道和其它用水的管道要行分离。 附表 饮用水的水质设施管理标准—检查标准 区分 编号 项目结果表示 劝告标准 量高允许标准 分析方法 备注 感观项目 1 色度 1 20 光度测试法 在Pt/Co标度 2 混浊度 10.4 104 硅化法 Formazine测试Secchi’s法 3 气味 0 12?条件25?条件 连续稀释法 4 滋味 0 12?条件25?条件 连续稀释法 物理化学项目 5 温度 12 25 测温法 6 氢离子浓度 6.5?ph?8.5 9.5 电极法 7 导电率 400 电极法 8 氧化物 25 滴定法 9 硫酸盐 25 250 密度测定法配位滴定法分光光度法 10 二氧化硅 吸收分光光度法 11 钙 100 原子吸收法 12 镁 30 50 原子吸收法 13 钠 20 175150 原子吸收法 区分 编号 项目结果表示 劝告标准 量高允许标准 分析方法 备 注 化学项目 14 钾 10 12 原子吸收法 15 铝 0.05 0.2 原子吸收法吸收分光光度法 16 总硬度 配位滴定法 17 干燥残余物 1500 在180?烘干称重法 18 溶解氧 氏法-特定电极法 地下水除外,饱和度25%以上 19 游离二氧化碳 酸比计重法 20 硝酸盐 25 50 吸收分光光度法特定电极法 21 亚硝酸盐 0.1 吸收分光光度法 22 氨 0.05 0.5 吸收分光光度法 23 凯氏氮 1 氧化滴定法吸收分光光度法 24 KmnO4(O2mg/L 2 5 酸性标注 25 总有机碳 26 硫化氢(S ug/L) 吸收光度法 27 三氯甲烷提取物 0.1 28 碳氢化合物(溶解成胶态)矿物油 10 红外线吸收放分光光度法 区分 编号 项目结果表示 劝告标注准 量高允许标准 分析方法 备 注 29 苯酚(酚指数) 0.5 吸光分光光度法,对硝基苯法和4-氨基安替比林法 氯天然笨剂 30 硼(Boron)(Bug/L) 1000 原子吸收法吸收分光光度法 表面活化剂(枵 亚甲基蓝反应)(ug/L) 200 吸收带来亚基蓝分光光度法 32 ) 1 用适当的溶剂和纯度提取后适用GC或LC分析定量 33 铁( 50 200 原子吸收法吸收分光光度法 34 锰 20 50 原子吸收法吸收分光光度法 35 铜 1003000 原子吸收法吸收分光光度法 水泵厂或处理的排出口 36 锌 1005000 原子吸收法吸收分光光度法 37 磷 400 5000 吸收分光光度法 38 氟化物 1500700 5000 吸收分光光度法 39 钴(O2mg/L 1500700 区分 编号 项目结果表示 劝告标注准 量高允许标准 分析方法 备注 40 悬浮固形物 None 0.45微米的多孔膜过滤或离心,105?干燥称重 41 余氯 滴定法吸收分光光度法 42 钡 100 原子吸收法 43 银 10 同上 443 砷 50 同上吸收分光光度法 45 铍 46 镉 5 原子吸收法 47 氰化物 50 同上 48 铬 50 同上吸收分光光度法 49 汞 1 原子吸收法 50 镍 50 同上 51 铅 50 同上 52 锑 10 同上 53 硒 10 原子吸收法 54 钒 同方法32 碳化物锄草剂杀菌剂 55 农药及相关的产品----开发分离水质----合计(Ug/L) 0.10.5 荧光光度法 相关物质 56 多环芳香碳水化合物 0.2 57 总(一般)大肠菌 0 过滤膜 <1 (MPN) 58 粪大肠菌群 0 过滤膜 <1 (MPN) 59 粪链球菌 0 过滤膜 <1 (MPN) 60 致黑硫化芽孢梭菌 ?1 (MPN) 61 饮用水总细菌数 10100 7. 关于水产品的生产条件的卫生管理及检验标准. A. 般检查 (1)进入(进货)加工厂的原料的鲜度保管及管理状态。 (2)卫生方面的处理及加工状态。 (3)工厂内外的卫生管理状态。 (4)处理及加工工器具的清洗及消毒状态。 (5)职工的卫生管理状态。 a. 卫生的工作服、工作帽的使用(穿戴)与否。 b. 出入洗手间时是否消毒手、鞋。 c. 作业现场里饮酒、吸烟、哇唾沫、吃饭禁止与否。 B. 对停泊船泊的检查。 (1)设备主要部位卫生的遵守与否。 (2)产品的妥当处理(保管、包装、标示、产地、品种、装卸)。 (3)设施、设备、机械、器具的卫生管理。 (4)职工对卫生方面的认识与否。 C. 特别检查 (1)感官检查 a. 对入厂的原料实施感官检查。 b. 感官检查的时候对水产品的鲜度有疑问,可以实施化学检验或微生物分析。 (2)寄生虫检查。 a. 对经过加工出口的原料,在入厂的时候采取试样开片后,在挑选台上确认有无寄生虫的混入。 b. 防止寄生虫的混入,加工时应全部挑选消除。 (3)通过透视实施寄生虫的检查。 D. 化学检查 (1) 对以下成份进行化学检查 TVBN (总挥发性盐基氮) 适用对象,试验方法及基准是按照 95/149/EC 的规定。 ? 出口美国的贝类 1. 工厂设施标准 A. 工厂位置及布置 (1)工厂的位置周围环境要清洁,而且不浸入海水,地面要比涨潮时的水面要高 60CM以上。 (2)工厂区的设施要如下: 不能有老鼠、昆虫的引诱、繁殖或隐身处的器具,废物、垃圾、杂草等。工厂区内的地面不能有灰尘,而且要有排水设施。 (3)贝类的脱壳处理的场所和脱壳后贝肉水洗的场所要和别的工作场所分离,而且必须确保良好的卫生条件,具有充分的空间。 (4)应具备保管工人的工作服、手套、水鞋及其它个人用品的大小充分的更衣室,并且要和处理加工室保持一定的距离。 B. 加工室及贝类保管设施。 (1)地面不能有裂缝,要平坦,排水沟内不能有垃圾,上面要安装盖。 (2)处理加工室的出入门前要设置适宜大小的鞋靴消毒池,消毒池的大小要求两面的长比出入门的宽要长,深要 20CM以上。 (3)墙和天花板要光滑,而且颜色也要浅色的。 (4)贝类的保管设施为不受到外部的排水影响,所以要设置在比地面高的地方。 (5)使用单式自动铁轨或自动链条上不能有润滑油漏滴。 C. 冷冻及冷藏设施。 (1)冷冻及冷藏设施,按照生产规模有适当能力的预冷室,而且还要有冻结室和冻结储藏室。 (2)冻结室和冻结储藏室的温度计要安置在各室的距冷却点的最远处,按一定的时间进行温度记录并保存。 (3)冻结室和冻结储藏室的温度要维持零下 18 度以下,冻结储藏室不准有 3 度以上的温度波动。 (4)机器房要具备 2 个以上的防毒口罩。 (5)冻结室和冻结储藏室要设置在内部能开关的装置。 D. 害虫和昆虫的防虫设施。 要具备防止害虫,昆虫侵入的自动关闭门,窗,防虫网,风幕等,这时的防虫网要 2.54CM2,15MESH 以上的。 照明设施 (1)作业场所要具备充分的照明设施,不能影响作业。 (2)照明设施上要安装因破损、昆虫对产品有污染时能防止的防护设施。 F. 冷暖及排气设施。 (1)有污染可能的场所要具备把异味,有害气体、蒸气或水蒸气等排出的排气设备。 (2)冷、暖及排气设施要设置在因排出的空气而使产品不受影响的位置上。 G. 管道及供水设施 (1)管道设施要按如下标准适当设置。 a. 要充分地供应工厂启动时需要的水量。 b. 工厂的废水要完全排出。 c. 贝类处理加工和储藏场所,还有装贝类用具的保管场所,水洗场所的上面不能安装管道。 (2)管道不能交叉設置,供水管的连接部分和升压泵上要具备逆流断路设施。 (3)非饮用水的管道和饮用水的管道要有区分的标识。 (4)管道连接的管端部不要拖在地面上。 H. 用水储藏设施 (1)水源不能有外部环境的污染。 (2)蓄水池的外部墙面要有防水处理的设施,内部墙面不能有裂缝,或破损的地方,而且盖不能使用有锈的材质制作。 (3)蓄水池的出入口要有一定高度的坎儿和开闭装置。 (4)蓄水池要保持清洁状态,定期实施内部清扫,结果要作记录并保存。 I. 洗手设施及卫生间 (1)洗手设施要按职工的人数要充分地具备,而且要供应温水。 (2)处理加工室里的职工在作业中要使用的洗手盆应单独设置。 (3)卫生间要水冲式而且要具备自动关闭式的出入门。 (4)洗手设施及卫生间要具备消毒水,一次性的卫生纸巾,也要具备能把手烘干的设施,而且要具备盖是关闭式的垃圾桶。 (5)卫生间的瓷砖,水泥地等要用耐水性材料,其入口要设置能装一定量的消毒水的池,消毒鞋靴时使用,这池大小是两边的长要比卫生间门的宽要长,深 20CM以上。 J. 有害,有毒物质的保管设施 如下种类的有害,有毒物质的保管设施要设置在比贝类及其产品的存放处低的场所,而且单独设置闭锁装置,把有害有毒的物质分离保管。 (1)老鼠药及杀虫剂 (2)洗涤剂及消毒剂 (3)盐酸、硝酸、硫酸其它有腐蚀性的化工药品。 K. 贝类脱壳用工作台 (1)使用不腐蚀不裂缝的材质 (2)在设置上要与地面有适当的高度,其上面要光滑。 (3)脱壳作业中使用的案板应易清洗,使用没有接头的坚固材质制作。 L.器具及装备 (1)处理加工中使用的用具要用没有毒性的金属、塑料、玻璃及其它非浸透性的材质制作。 (2)和产品接触的部分不能有螺钉等的突出部位。 (3)不和产品接触的部位接头也不能有裂缝。 (4)水洗槽的空气取入口要设在没有污染的位置,而且要设置空气过滤器。 M. 包装材料保管设施 (1)保管室的地面和墙不能有裂缝,而且要平坦,其天花板上不能有灰尘,也不能有漏雨水等现象。 (2)包装材料按用途分离保管,且材料要与地面和墙面保持一定的距离。 (3)要具备能维持一定的温度及湿度调节的换气设施,设置出入门时,不能有缝。 2. 船舶及车辆的卫生设施标准 A. 设置船舶的甲板或贝类保管室时不能使船内的污水和贝类相互接触。 (1)抽除船舶积水时,使用的水泵排出口不能设置在污染贝类的位置。 (2)装贝类时,使用的用具要用不引起贝类污染的材料制作。 (3)清扫船舶的甲板贝类保管室及车辆的板面时要使用饮用水或指定海区水质合格的海水,而且排水设施也要好。 (4)装贝类的船舶及车辆为防止贝类的污染应备有盖类覆盖物。 (5)装贝类的船舶及车辆要具备能冷却贝类的设施。 (6)船舶上要具备非浸透性材料制作的移动式便桶。 3. 处理加工标准 A. 原料贝类 (1)原料贝类在指定海区采取 (2)原料贝类在脱壳前要检查水洗状态,新鲜度,是否是活的,温度维持在细菌发育最小的温度。 (3)没在指定海区采取或鲜度低的,有污染的贝类,不能作为处理加工的原料。 (4)原料贝类采取后指定时间内没能脱壳时用 10 度以下的温度冷却保管。 B. 原料贝类的水洗 (1)原料贝类的清洗要使用自来水或指定海区的超过水质要求以上的海水清洗。 (2)使用地下水时要符合饮水管理法的水质标准的水。 C. 脱壳作业 (1)贝类保管或处理中为防止污染变质,按如下处理。 a. 贝类的运搬及储存使用的用具不能受到积水或脏水的污染,所以要保管在比地面高处。 b. 脱壳的贝类在 1 小时(7.2度以下时2小时)内要搬运到处理加工室。 c. 脱壳用具在装贝肉前用清水洗净,消毒后再使用。 (2)采收海区或处理加工日期不一样的原料贝类要分离管理。 D. 脱壳贝类的处理 (1)外来人员没有得到脱壳作业人员或负责人的承认时,不准出入脱壳贝类的处理加工室及包装室。 (2)检查脱壳的贝肉里是否有贝壳的壳,沙子,其它异物的混入,包装作业中不能有污染的产品混入。 (3)脱壳的贝肉要迅速清洗。 (4)脱壳的贝肉在2小时以内迅速冷却到7.2 度后包装。 E. 脱壳贝类的低温储藏及运输 (1)脱壳贝类在7.2度以下的温度保管及运输。 (2)脱壳贝类低温储藏使用的冰和用具要用卫生的方法处理管理。 (3)冷冻贝类脱壳处理后,12小时以内急速冻结到零下18度以下保管。 (4)低温储藏中装脱壳贝类要用带盖的器具。 F. 产品的包装标示 (1)冷藏或冷冻的贝类包装上要有贝类的名称和规格,以及生产企业的名称和地址和注册号,产品的生产年月日和销售期限的标示。 (2)冷冻贝类在贝类的名称边上用一样大小的字体标示“冻结的”。 (3)包装的标示事项要明确,而且要用擦不去的材质标示。 4. 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 “I.EU”出口的水产品及水产加工品的第五号,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 (HACCP) 是一样的。 5. 上期第一号乃至第四号外的有关贝类卫生管理的事项依照大韩民国和美利坚合众国间签定的贝类卫生协定及同谅解备忘录。 ?(出口日本的生食用生牡蛎 1. 采及加工处理标准 a. 原料用牡蛎要在指定海区采及。 b. 在卫生合格的场所处理加工。 c. 不准使用化学的合成品添加物(除三水盐酸钠) d. 作业脱壳牡蛎时使用的用具要用金属或合成化树脂的,使用前要水洗、杀菌。 e. 脱壳牡蛎要用带盖卫生清洁的用具装或用合成树脂,铝铂或用耐水性加工纸包装。 f. 牡蛎外皮及垃圾等在作业场所迅速搬出,不影响作业。 g. 脱壳牡蛎在5度以下保管。 2. 加工处理场的设施及装备标准。 A. 作业场所不准设置在有害卫生的场所,作业场的地面要比涨潮时的水面高 60CM以上。 B. 原料带有壳牡蛎保管场所 (1)地面用不浸透性的材料构造,表面要平坦而且要有适当坡度,便于排水。 (2)地面为防止污水的浸入,所以车间地面比外面的地面要高。 (3)水洗的各类牡蛎搬运时使用的用具要使用能清洁管理的材料制作。 C. 脱壳及脱壳牡蛎处理设施。 (1)脱壳作业室(脱壳厂)和脱壳牡蛎处理设施(处理)要区分设置。 (2)处理厂要设置搬运脱壳牡蛎的通道(不浸透性的材料) (3)作业厂地面要用非浸透性的材料设施,其表面要平坦,有适当的坡度,排水也要好,而且清扫也要方便的结构。 (4)内墙从地面 1M以上高的部分要用耐久,耐水性材料设置。 (5)天花板要使用容易清扫的不长霉的,不挂灰尘的,不裂缝的材料制作。 (6)作业厂的换气及采光设施要充足。 (7)出入门向外开,使用非腐蚀性,容易清扫的材质制作。 (8)出入门和窗户要有防止灰尘,老鼠等侵入的设备,原料及搬入产品的出入门上要设置塑料帘或透空气的布帘。 (9)和作业厂直接连接的排水口要有防止老鼠等的侵入和下水逆流的设施。 (10)脱壳作业台要用不锈钢板等没有浸透性的材料置做,而亮度要适当,其表面要平滑。 (11)脱壳牡蛎处理台要使用无毒性,耐水性的材料制作,其表面要平滑。 (12)作业厂使用的用水标准如下。 A. 符合饮用水管理法及自来水法规定的水质标准,不是自来水时要符合有关饮用水标准检查等的规则和规定。 B. 通过公共机关每年一次以上,其结果要保管. C. 管道不能有锈或污染. (13)脱壳牡蛎水洗涤用海水供应设施按如下的设置. a. 按需要应具备带有过滤器的净水设施。 b. 氯杀菌器或紫外线杀菌器等杀菌设备 c. 能供应5度以下的冷却水设施。 (14)脱壳牡蛎的水洗设备要使用不锈钢钢板及其它容易清洗并保持清洁的材质制做。 (15)脱壳时,使用的器具,机器,容器用具要用容易水洗,杀菌的材质制做,且表面要平滑。 D. 冷藏设施 (1)具备把脱壳的牡蛎在5度以下的温度储藏的冷藏室。 (2)冷藏室的地面要具备不能有浸透性处,而排水,清扫容易的结构。 (3)天花板的表面要平滑,容易清扫的结构。 (4)能准确地测定冷藏室温度的温度器要设置在温度最高的场所。 E. 其它设施 (1)洗手设备采取不用手也能利用的结构,要供应温水。 (2)废弃物用非浸透性的材质制作,其用具要有盖。 (3)卫生间及更衣室要有换气装置和防虫设施和脱壳场所及处理场要隔离,卫生间要水冲式。 (4)更衣室要和脱壳场及处理场用板,墙等给隔离开。 (5)处理场必需设置利用出入可能的消毒水槽(深20CM)。 (6)作业前、后作业场的地面内墙,脱壳作业台及其它脱壳作业上使用的所有设备都要水洗、消毒。 3. 职工的卫生管理标准 (1)身体露出的部位上有传染性创伤及外伤者,携带能传染上脱壳牡蛎的病菌者或感染者禁止出入工厂内。 (2)加工设施负责人要观察直接处理牡蛎的职工的保健卫生,加工处理期间要实施一次以上的健康检查。 (3)加工设施负责人认定职工中有传染病者时要进行保健检查,完全治愈前禁止出入加工工厂内。 (4)加工设施负责人发现职工中有腹泻或咽喉炎的,不能准其上岗。 (5)直接作脱壳牡蛎的职工在作业开始前穿杀菌处理的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防水性手套及长靴,工作前的准备要在更衣室进行。 (6)脱壳场的职工和脱壳牡蛎加工室的职工互相不能出入. (7)职工进作业场时,必须用消毒水和干净的水把手和长靴洗后再进,洗手处的自来水头必须自动式的,也要有洗手后晾干的设施,而且使用一次用的毛巾。 (8)职工的手脂不得涂脂押油、不得戴用装饰品。 (9)卫生间及洗手台边上要贴上卫生管理的标语。 (10)在作业场内不能有吸烟、喝酒、吃饭及吐痰的行为。 (11)有毒性的老鼠药等不准放在作业场内。 4. 注册工厂自我检查标准 A. 一般检查 (1)加工工厂购进的原料的鲜度,保管管理状态。 (2)卫生控制状态(卫生地处理加工状态)。 (3)工厂内外的卫生管理状态。 (4)加工器具的水洗及消毒状态。 (5)作业场使用的加工用水的检查。 (6)职工的卫生管理状态。 B. 感官检查 (1)对工厂购进的原料实施感官检查。 (2)在感官检查上发现有异常时实施化学检查或微生物检查 5. 生产单位类别管理(批次管理)标准 A(定义 (1)“批次(LOT)管理是在1个注册的养鱼场上1天(00:00——24:00)采取的物量,把这物量运搬、销售、加工或出口时和别的物量区别管理的叫做批次管理。 (2)“管理者”是采取、运搬、加工、出口时负责监督,或管理责任的人是管理者。(3)“注册养鱼场”是注册在国立水产物品质检查院的养鱼场。 (4)“采取管理”是从采取开始到加工销售或出口运输之前需管理的过程叫采取管理。 (5)搬运管理为加工、销售或出口发生搬运过程叫搬运管理。 (6)“加工管理”是在加工厂内进行脱壳清洗等加工处理后及包装的管理过程。 (7)“出口管理”是已经进行采取管理,搬运管理和加工管理的产品为了出口管理的过程叫出口管理。 B. 批次管理 在注册养殖场,从采取开始到出口为止,按各批次进行管理,对已进行管理的批次需由出口公司代表者进行最终确认。 (1)采取管理 a. 采取者采取牡蛎时要注意管理污染,并需出口、销售、加工同样的水产物时,将已进行的采取管理的批次管理记录表移交给下序管理者能够进行加工或出口管理。 b. 已进行批次管理的牡蛎能够与无批次管理的牡蛎区分开,并保管在装载区中,每个批次,包括单位,装载区域里的要赋予采取管理员与例示一样。 “例示”采取管理号:渔场登记号采取日期(KT-021-001—9703026,采取时)。 c. 批次管理记录表上要注明对现场采取中的挑选,是否实施情况等作业内容和包装时使用的包装材料等内容。 d. 已注明采取管理号的批次要注意编号不要与其它编号混在一起。 e. 采取的牡蛎不进行加工后而活体出口时,能够让出口管理者进行出口管理将批次管理记录表交给出口管理者。 f. 在一个批次进行清洗或加工,发生搬运或销售时将该从前管理的批次内容,按销售,搬运场所都要进行移交。 (2)运输管理 a. 为采取后销售、加工或出口进行搬运时,按照批次管理记录表内容进行管理,并为出口加工品时进行运输时,也要同样的方法进行管理。 b. 批次管理记录表上要记录销售或搬运数量,搬运手段(注明车辆号)和出发及到达时间或地点等。 c. 运输时要注意不要与其它批次混在一起,并按批次单位包装物品上记录采取、加工或出口管理的各批次号。 (3)加工管理 a. 为了加工,加工管理者将原料搬进时通过采取管理者交接到批次管理记录表后,到加工完或保管为止,应进行管理。 b. 加工内容是应注明加工方法及处理状态等。 C. 加工或保管时,能够每个批次区分,应标识采取管理号后进行装载或作业,并已加工完的产品,包装单位上按批次使用油性笔、不干胶标签标识加工管理员(例示一样)以按出口管理阶段移交保管。 例示:加工号:采购员 登记号 加工日期 (KT-OY-001-970326-TY-0330) d. 已注明为加工管理号的产品要注意保管与其它产品不要混在一起,或与出口管理阶段管理交接。 (4)出口管理 a. 为了出口,出口者通过采取管理者或加工管理接到批次管理记录时,要确认采取管理,搬运管理或加工管理内容是否有异常,最终按照下述内容将出口管理批号标识在每个批次单位的包装里。 出口管理 批次号 采取管理号 加工管理号 出口管理号 00-00-000000 00-0000 00-000 “例示”出口管理批次号 KT-OY-001-97036---TY----0330------韩成-----001 采取号 加工管理号 出口商社 系列号 b. 出口公司在公司名称当中做出2个略号并译成中文后通知给国立水产物品质量检验局,并管理登记国立水产物品质量检验的略号。 c. 出口管理批次号的系列号是表示为出口商社的每批次出口次数,所以每1批次都要按下述例示一样进行记录。 “例示”在一个注册养殖场,通过一天生产的1个批次1,200kg,分成3次出口时。 ----1次 10个 200kg 出口时 系列号是001 ----2次 20个 400kg 出口时 系列号是002 ----3次 30个 600kg 出口时 系列号是003 保持记录 批次管理是为了由出口厂家或加工厂家在注册养殖场上自律的从采取开始到搬运销售,加工完毕到出口为止,能够在一个记事本上管理,必须按照下述内容记录及维持批次管理记录表。 批次管理记录表 采取 管 理 注册养殖场上 渔场主名 采取品名 管理者 签名或盖章 采取海域 工作内容 采取年月日 包装材(运输用器) 采取管理号 采取数量 1次: kg 2次: kg 3次: kg 4次: kg 其它事项 (2)由一个批次需销售或加工要移动几个场所时为在移场所上能够记录批次管理,每次移动场所时都要移交。 (3)由出口厂家申请卫生证明书或原产地证明书时,在上另付批次管理记录表复本(出口多个批次时要附加各批次管理记录表) IV(出口日本河豚的处理 (1)设施标准 a. 要符合水产品品质管理法规的水产品加工业的注册标准. b. 一般鱼类处理场除外应有河豚处理场。 c. 应有河豚处理的专用工具(刀板、刀、抹布、毛巾等) d. 应具备单独保管河豚卵巢、肝脏等有毒部位的并带领的容器。 2. 河豚处理标准 a. 应有对河豚充分卫生知识及技术经验的技术员处理河豚(有关由日本河豚处理资格证者) b. 河豚处理应按有a项规定的人员直接处理. c. 只限东海(日本海)、渤海、黄海,东中国海,东至南海捕获的紫色、黑色、河豚进行处理。 d. 处理河豚原料分离位:内脏及眼部、鱼皮、鱼鳍、嘴巴、胸部、黑皮、背鳍、尾鳍。为了能够辨别分离的(肚皮),凶鳍,嘴巴及胸部位是当年处理的,要适当管理。 e. 需要冷却河豚时,需按照急速冷冻法冷冻,及保管在-18度以下。保管中湿度变化要小。 f. 需要解冻河豚时,为不让有毒部位的毒气流到肌肉部位,需使用循环水进行急速解冻,这样的情况解冻后应进行急速处理,并不能再冷冻。 g. 卵巢、肝脏等有毒部位需正确的除掉。 h. 除掉的卵巢、肝脏等有毒部位,为了不与其它食品混合,废弃物保管严密,并用烧掉等方法进行处理。 i. 处理时使用的刀、刀板等工具,使用后用水清洗干净后,使用或保管。 j. 在注册工厂加工处理的河豚要出口时,必须把原料的入货内容报告给国立水产物质量检验员管辖支院长。以便检验员参加加工过程。 3. 包装标准 a. 为了便于区别出口部位河豚的种类,要装在箱子里。 b. 包装出口时,为了确认出口部位只装一层。 c. 装箱时,紫色与黑色河豚不能混放。 d. 包装时也可用真空包装进行出口。 e. 对经过卫生管理标准处理的河豚出口时,需记载品名、重量、处理设施注册号附于国立水产质量检查员加盖印章的检查标签,贴在外包装上。 4. 可出口部位的标准 能够出口的河豚的部位是处理后的肌肉部位及分类胸鲜、鱼肚皮、嘴巴、胸部、背鳍、背皮及尾 V. 出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除外)的水产物及水产加工品 1. 一般条件 A. 适用于出口到中国的生产加工食用的水产物产品设施 (1)活水产动物除外的原料水产动物。 (2)除单纯加工品即食用盐外,不使用添加物或其它原料能够看出原形程度的切割,加热、烘干、蒸煮、作料、盐水酱等用相同的方法一样加工完的水产动物。 B. 生产水产物品的加工及保管等需要有最少限度的设施及装备等。 2. 职工及负责检查人员的卫生条件 A. 职工及检查负责者,从事担当职务之前需得到需要的培训。 B. 职员及检查负责者,每年都要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诊断,这一情况新职员担当职务之前进行健康诊断,确认业务执行上无异常。 C. 对食品卫生有影响的疾病人员在水产物生产职务上排除。 D. 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不准拿到工作现场。工作现场工作当中不允许化妆、带手表、宝石、手饰等。另职员进行作业前需洗手,消毒或穿戴工作服及帽子,工作场所外不允许穿工作服及带工作帽。 3. 对生产加工设施的环境卫生条件 A(生产加工设施不应设在影响食品卫生的地方,保管生产加工设施的场所影响食品卫生时,在此不能生产产品及保管产品。 B(工厂周围平时管理为路面清洁,平坦不得有积水,不能发生灰尘等。 C(卫生间应有水及清洗设备及能够防止进入苍蝇、昆虫类、老鼠等的设施,墙面下部分应使用不浸透及耐腐浊性的材质制造,并墙面平滑以维持清洁。 D. 加工过程中发生的废水、废弃物应按有关规定进行适当的处理。 E. 为贮存原料及包装材料应有附带设施,该设施应该不影响生产产品卫生,并适合于卫生条件。 F. 工厂内的加工场所应与居住场所分离。 4. 作业场所的卫生条件 A. 工作场所应适合为生产能力并排水顺畅,地面表面应使用非浸透性及耐腐浊性不打滑的材料制造,并平坦及不能存水而易于维持清洁,工作现场的出口、排水口、换气设施上应具备不易进入老鼠、苍蝇其它昆虫等设备。 B. 工作物场所的天棚,应使用无毒性,防水性,能够防止生霉的材质制造,并容易清扫或表面不易脱落。 C. 工作场所的门、窗应使用容易推拉及清扫,并用非浸透性及耐腐浊性材质制造。 D. 保管产品或包装材料的工作场所,照明设施应装置保护设施。 E. 工作场所检查室的照明度应维持,不影响工作的亮度。 工作场所应维持适当的温度及换气通畅。 F. 工作场所的供电、暖气及用水应符合于生产目的。 G. 足够数量的洗手、消毒烘干的设备及装备应设在适当位置。 H. 根据生产条件在工作场所的入口应装置能够消毒搬运车的车轮或水鞋等的设施。 I. 更衣室及洗手间等应该设在能够让职员便于使用场所上。 J. 工作场所上使用的工作台,搬运台及工具应在无毒性,耐腐浊性的坚固很强的材质制造,并容易消毒及清扫。 5. 原料及辅助材料的卫生条件 A. 食品生产用的原料及辅助材料进入工厂时产品用前经过检查确认是否符合标准。 B. 已超过有效期限的原料及辅料不能使用于食品生产上。 C. 加工及生产的用水及冰应适合有关标准,并最少一年1次进行水质检查。 6. 关于水产品生产的卫生条件 A. 能够影响食品卫生的重要工序,应持续监督管理,并维持记录。 B. 对于不合格产品应履行原因分析及纠正措施。 C. 生产设施应适当排置,并维持清洁安全。 D. 容器、工作台、加工设施及工具应彻底消毒及清洗,并使用在食品上的容器不能直接接触在地面上。 E. 非调理及调理食品原料,半成品及完成品都应分隔保管。 F. 废弃物应保管在有明确标记的特殊容器内,并适当处理。 G. 废弃物容器及搬运设施应适当消毒。 H. 不合格产品及掉在地面上的产品应收取后放在指定场所,并通过监督者的监视下适当处理。 I. 作业前后应实施消毒及清扫,并由监督者检查维持记录。 7. 保管及运输的卫生条件 A. 食品上使用的所有包装材料应附合卫生标准,并且包装材料不允许包含有有毒性的物质。 B. 包装室应干燥透气性良好,内外包装箱为了防止污染应分隔保管。 C. 搬运设施应卫生清洁,冷冻食品应使用具备冷冻设施的设备,进行搬运。 D. 预冷室,急速冷冻室、冷藏室及贮存仓库,应维持适当的温度和湿度,并具备自动温度记录设施及温度计等的必要设备。 E. 预冷室,急速冷冻室、冷藏室及贮存仓库应定期清扫及消毒,并不能有霉、老鼠、昆虫等。 F. 预冷室,急速冷冻室、冷藏室及贮存仓库的产品及包装材料等应离墙体及地面一段距离,并为防止交叉污染或互相串味,不应该与其它类型的食品一起保管。 G. 预冷室,急速冷冻室、冷藏室及贮存仓库不应保管影响食品卫生的物质。 8. 产品的品质管理及卫生检查条件 A. 实施自身质量管理并保持有关记录 B. 所有质量管理记录的制订必须能够信任,正确、干净、易解读。 C. 实施对于产品的自身检查并保持记录 D. 检查需要的装备及工具应按周期调整并保持记录 E. 有关原料,辅料、半成品、成品及生产过程卫生上应实施检查。 F. 不合格产品应进行有效管理。 9. 其它包装标示等的条件 出口水产物的包装应用不易擦掉的方法印刷及注明产品的品名、国家名,工厂的名称及注册号。
/
本文档为【DOC-韩国-水产品的生产加工设施及海域的卫生管理标准&#40;doc21&#41;-生产运作】,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