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
甲方姓名(出租方):身份证号:
乙方姓名(承租方):身份证号: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位于昆明市东郊路89号1栋10楼2号房屋出租给乙方办公和居住使用。
一、租房从2015年8月1日起至2016年7月31日止。必须一次性付清租金后使用,租期届满后,乙方要求续租的,应当与租期满前30日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租赁。
二、月租金为3100元,缴费为壹年支付一次,人民币(大写)叁万柒仟贰佰元(¥37200元),若续租提前30天支付。
三、约定事项
1、乙方入住时,应注意居住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
。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拉、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如乙方措施不当造成损失,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给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处理,由乙方全额赔偿对方,并按照违约处理。
2、乙方无权转租、转借、调换该房屋。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爱护屋内设施,造成房屋及附属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如使用中有损坏或管道堵塞,应予修复、疏通,费用自理。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破损应维修完好,否则按价赔偿,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漏水安全工作,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3、乙方必须按时缴纳房租、水、电、煤气费、物管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协议终止。
4、乙方应遵守居住区内各项规章
。
5、乙方租期未到期需退房的,不退还其租金,不可抗力除外。乙方交办证金叁仟元给甲方,乙方退房时交清水、电、煤气、网络和物管费,屋内设施家电无损坏,下水管道,厕所无堵漏,甲方如数退还保证金。乙方需续租的必须在原租期结束日前一个月与甲方重新签订租房协议,租金由甲乙双方协议商定。
6、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如遇拆迁,乙方无条件搬出,已交租金甲方按未满天数退还。
四、本
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出租方):乙方签章(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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