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债市监管硝烟再起!交易商协会大举创新、力度史无前例(附政策原文)

2019-05-01 9页 doc 23KB 56阅读

用户头像

is_153723

暂无简介

举报
债市监管硝烟再起!交易商协会大举创新、力度史无前例(附政策原文)债市监管硝烟再起!交易商协会大举创新、力度史无前例(附 政策原文) ? 提示:点击上方'金融监管'↑关注我们 监管君将于11月中旬推出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监管规则梳理报告》预定,详细信息参见本文最后介绍! 评论作者:金融监管政策研究会孙海波;欢迎个人转发谢绝任何第三方网站、公众号或媒体转载(评论如非作者本人书面授权而进行转载,我们将采取法律措施维护应有权利)继交易所公司债突飞猛进,发改委大幅度放松企业债审核标准之后,央行下属的交易商协会再也坐不住了,超短融和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及整个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
债市监管硝烟再起!交易商协会大举创新、力度史无前例(附政策原文)
债市监管硝烟再起!交易商协会大举创新、力度史无前例(附 政策原文) ? 提示:点击上方'金融监管'↑关注我们 监管君将于11月中旬推出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监管规则梳理》预定,详细信息参见本文最后介绍! 评论作者:金融监管政策研究会孙海波;欢迎个人转发谢绝任何第三方网站、公众号或媒体转载(评论如非作者本人书面授权而进行转载,我们将采取法律措施维护应有权利)继交易所公司债突飞猛进,发改委大幅度放松企业债审核之后,央行下属的交易商协会再也坐不住了,超短融和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及整个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在注册发行、流通、评级、额度等领域全面改革放松:关于发改委2周前的改革文件参考“金融监管”微信公众号文章《发改委大幅度松绑企业债:文字版原文及解读!》。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近日召集部份会员机构,讨论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便利化的相关举措,其中包括放宽超短期融资券(SCP)发行门槛,以及简化和加快注册备案流程等。 内容已经通过专家委员会审议,尚未正式对外发布! 我们将在未来几小时持续更新解读! 其实在今年6月份交易商协会层发文《关于进一步推动债务融资工具市场规范发展工作举措的通知》主要在城建企业和房地产债务融资方面做了政策调整,鼓励项目收益债和永续债的发行,推进国资委下属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集团或其下属房地产企业注册中期票据。 交易商协会再次大举创新,力度史无前例!一、PPN投资人建立N+X,选定经过市场考量的活跃投资人(初定120家),未来企业可以直接选择120家(N),再选择不超过79家(X)组成总计不超200家的投资人,120家不再需要单签大幅加快前期组团效率,同时未来可以在N+X家中进行流通转让大幅提升PPN的流动性有利于企业融资成本的进一步降低,受此政策及目前大资管发展下资产荒局面的影响,预计未来PPN将放量增长。 金融监管政策研究会孙海波/刘凌峻解读:PPN(Private Placement Note):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根据2011年4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定向发行规则》(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11]第6号)第十九条规定,“企业向定向投资人发行定向工具前,应与拟投资该期定向工具的定向投资人达成《定向发行协议》”。 而此项协议涉及内容较多,此次取消120家直接选择投资人协议签署将大幅度加速组团效率,提高一级市场发行效率。同时N+X二级流通也大幅度提高其流动性.二、SCP的全面放开,取消原有的关于AA评级、三年累计发行次数及金额等条件的门槛设置,强调发行人自身的资金管理能力和主承销商流动性管理能力,全面放开后预计大批有流动资金需求的企业将注册SCP,未来有可能进一步替代CP产品。 金融监管政策研究会孙海波/刘凌峻解读:SCP(Super Short-Term Commercial Paper):超短期融资券。根据2014年12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有关工作的通知》,SCP发行主体需要满足标准如下: 第一,发行SCP的主体需提供付费模式不同的双评级,任一评级机构出具AA级主体评级,发行人即可注册发行SCP;第二,发行人近三年内需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累计达3次或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累计达50亿元; 第三,发行人需根据自身经营规模和周期特点,合理测算短期资金缺口,确定募集资金规模,合理匹配用款期限,满足“实需原则”,不得“发短用长”; 上述第一条和第二条实质性门槛约束,对发行人和市场自主选择约束较大,此次直接取消评级以及累计发行次数和门槛 要求,完全交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自主选择。三、DFI自动储架发行,交易商协会按照“主体分层”的理念推出DFI自动储架发行,即参考行业、发债次数、规模、资产、收入、负债率、总资产报酬率等指标,把企业分为一类和二类企业,满足一类标准的100家左右企业可以注册DFI发行资质,第一类企业要求如下: 1、市场认可度高,经营财务状况稳健,最近两个会计年度未发生连续亏损; 2、最近36个月内累计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不少于三期,公开发行规模不少于100亿; 3、最近24个月内无债务融资工具或者其他债务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无债务融资工具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 4、最近12个月内未被相关主管部门采取限制直接债务融资业务等行政处罚,未受到交易商协会警告及以上自律处分1、打包注册 第一类企业注册一个DFI资质等于注册了短券、超短、中票、永续中票、并购中票5个产品;但资产支持票据和项目收益票据除外。 之前的额DFI注册规则主要遵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规则》(交易商协会公告[2009]第2 号),虽然文件中并没有明确,但实际注册的时候是否需要 注明所发行的具体品种(如中票、短融、超短融等),这就 导致注册的不同融资品种后续发行时候无法通用。此次改革将DFI(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5种不同的品种注册额 度共享,也即可以通用,如果想更换发行品种无需重新注册。 2、使用灵活 注册时无需明确额度,在发行时选择具体券种、期限和额度(发行额度由主承销商和企业把控,各品种存续额度仍需符合原要求); 注册时需明确额度,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2009 年3月发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规则》,企业在注册有效期内需更换主承销商或变更 注册金额的,应重新注册。 3、自主发行 第一类企业在注册有效期两年内随时自主选择发行,除永续和并购票据需要备案以外,其他产品发行前不需向协会备案; 金融监管政策研究会孙海波/刘凌峻解读 根据2009年3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规则》(中国 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09]第2号),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的,注册有效期为2年,在有效期内可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企业如分期发行,后续发行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 现在2年内后续发行取消备案! 4、主承销团机制 DFI沿用了SCP的主承销团机制,企业可以一次将所有合作银行吸纳进团,后续在发行具体品种时选择1-2家作为主承销商,利用企业平衡并减少重复工作。 关于SCP的主承销团机制,参考2010年12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规程(试行)》规定,企业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可设主承销团,每期发行可设一家联席主承销商或副主承销商。PS:过渡期间DFI与此前企业分产品注册的额度不冲突。DFI产品优势明显,能大大降低企业工作量,并提升发行效率和企业资金规划安排效率。四、注册备案流程再次加快,协会将原有大一统的反馈时间20个工作日,按不同品种压缩到5-10个工作日不等,备案反馈也加快到2个工作日;同时发行披露挂网时间也缩短为首次公开3个工作日,非首次2个;注册文件也相应简化。 金融监管政策研究会孙海波/刘凌峻解读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12修订)》第五条首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应至少于发行日前五个工作日公布发行文件;后续发行的,应至少于发行日前三个工作日公布发行文件。(上述时间实际上不包含超短融) 此次发行披露时间首次缩短为3工作日,非首次缩短为2工作日。 以下为《工作规程》原文供参考!图片来自微信号:邦德说;文字制作孙海波 银行间债券市场券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简称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 第1号)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简称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实行注册会议制度,由注册会议决定是否接 受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 注册会议根据相关自律规则对企业及申介机构注册文件拟 披露信息的完备性进行评议,并督促其完善信息披露,注册会议不对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及投资风险作实质性判断。 第三条交易商协会秘书处设注册办公室负责接收注册文件、对注册文件拟披露信息的完备性进行预课以及安排注册会 议等相关工作。 第四条公开发行注册的流程及过程中的注册文件通过债务 融资工具注册信息系统(即“孔雀开屏系统”)对外披露,接 受社会监督。 第五条交易商协会对企业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实行分层 分类注册发行管理。 ? 第二章分层分类管理安排 第六条同时符合以下要求的为第一类企业。 (一)市场认可度高,行业地位显著,经营财务状况稳健(具体标准见附件),最近两个会计年度未发生连续亏损;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内累计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不少于三期,公开发行规模不少于一百亿元; (三)最近二十四个月内无债务融资工具或者其他债务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无债务融资工具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 (四)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被相关主管部门采取限制直接债务融资业务等行政处罚,未受到交易商协会警告及以上自律处分, (五)交易商协会根据投资者保护的需要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不符合第六条要求的为第二类企业。 第八条第一类企业可就公开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品种编制同一注册文件,进行统一注册;资产支持票据、项目收益票据等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则指引规定企业应分别注册的债务融资工具品种除外。第一类企业也可以就公开发行各品种债务融资工具编制相应注册文件,分别进行注册。 按照第一类企业注册的,可在注册有效期内自主发行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阶段可不确定注册额度,发行阶段再确定每期发行品种、发行规模、发行期限等要素。第九条第二类企业应就公开发行各品种债务融资工具编制 相应注册文件,分别进行注册。 按照第二类企业注册的,可在接受注册后十二个月(含)内自主发行,十二个月后发行的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第十条企业注册超短期融资券,可在注册有效期内自主发行。交易商协会对企业公开注册发行资产支持票据、项目收益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品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十一条第一类企业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企业注册超短期融资券, 可在注册阶段设立主承销商团,发行阶段再就每期发行指定一家牵头主承销商,并可设一家联席主承销商。企业可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主承销商团成员信息。 第十二条按照第一类企业相关规定进行注册的企业发生不符合第六条第(一)、 (三)、(四)、(五)款要求事项的,不再属于第一类是企业,其应: (一)在注册评议阶段,接照第二类企业相关规定修改注册文件。 (二)在注册有效期内,按照第二十八、二十九条规定处理。若即有注册继续有效,后续应按照第二类企业发行规定,接受注册十二个月后发行的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若既有注册失效,则按照第二类企业相关规定重新进行注册。? 第十三条第二类企业相关规定避行注册的企业,符合第六条相关规定,达到第一类企业要求的: (一)在注册评议阶段,可线照第一类企业相关规定修改注册文件; (二)在注册有效期内,可接照第一类企业相关规定重新进 行注册,但在按第一类企业接受注册前,应主动注销对应债务融资工具品种的既有注册。 ? 第十四条第一类企业统一注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品种债务融资工具的,可在注册有效期到期前六个月内再次报送同类型注册文件;企业分别注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可在既有注册失效或者注册额度使用完毕后再次报送同品种注册文件。 ? 第十五条交易商协会常务理事会授权交易商协会秘书处根据市场发展及投资者保护的需要,适时调整分层分类管理相关工作机制并经债券市场专业委员会议定后发布实施。
/
本文档为【债市监管硝烟再起!交易商协会大举创新、力度史无前例(附政策原文)】,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