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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的安规标准-EV-UL_2580(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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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的安规标准-EV-UL_2580(简体中文)电池的安规标准-EV-UL_2580(简体中文) 电池的安规标准—EV-UL 2580 主题概要: 电动汽车上使用的电池标准的第一个版本,UL 2580,现在只给出初步的审查要求: 1.只是为了初步的审查:拟为电动车电池使用标准的第一个版本:UL 2580. 意见的截止日期:2010年1月28日。 这个意见只是为了来进行评论和提出建议的(此时没有进行选择)。请注意这个初审文件的建议将不会通过CSDS回应给此标准的作者。相反的,这标准的作者会被要求将审查的要求和调整的建议的一个或者两者作为作者的观点是否正确的依据。这个初...
电池的安规标准-EV-UL_2580(简体中文)
电池的安规-EV-UL_2580(简体中文) 电池的安规标准—EV-UL 2580 主题概要: 电动汽车上使用的电池标准的第一个版本,UL 2580,现在只给出初步的审查要求: 1.只是为了初步的审查:拟为电动车电池使用标准的第一个版本:UL 2580. 意见的截止日期:2010年1月28日。 这个意见只是为了来进行评论和提出建议的(此时没有进行选择)。请注意这个初审文件的建议将不会通过CSDS回应给此标准的作者。相反的,这标准的作者会被要求将审查的要求和调整的建议的一个或者两者作为作者的观点是否正确的依据。这个初步审查的过程是一个非正式的机制使作者们在达到UL标准下一阶段的标准之前使他们有机会通过建议来进行改进。 在某些情况下,编者的建议可能会被要求中止。在这种情况下,编者在初步审查之后不需要做任何事情。一般来说这个过程的下一步是更为正式的STP选择和受益方的审查过程。只有当建议被STP选择和受益方通过审查并被发表才将会被CSDS所认可。 1. 只是为了初步的审查:拟为电动车使用标准的第一个版本:UL 2580. 理由 提供建议者:Laurie Florence,检测实验室 与诸如那些依据UL 1642和UL 2054的便携式消费类产品相比,电动汽车使用的电池使用了更多的复杂配置并且有更高的电压和电流。此外,电动车使用的电池由于条件和环境的影响可能不会跟便携式消费产品一样使用较小的电池。因此,UL为电动汽车电池的使用标准制定了以下的建议要求:UL 2580来供参考。 提案 引言 1.适用范围 1.1这些要求包括在电池供电型的汽车中的镍、锂离子电池,还有锂离子聚合物电池,电池模组和电池包被定义在这个标准中。 1.2 该标准包括了电池,电池模组和电池包的安全的承受模拟恶劣条件的能力。该标准包括了电池,电池模组和电池包依据制造商要求的充放电参数。该标准不包括电池包与车辆内的其他控制系统的互相作用。 1.3 该标准不包括这些装置的性能或可靠性。 2.计量单位 2.1 要求数值后带括号。数值后的括号内容需要包含解释或近似(解释的)信息。 3 参考资料和组成部分 3.1 任何出现在本标准要求的未注明日期的代码和标准,均不得认定为是代码和标准的最新版本。 3.2 本标准所包括的一个产品的一个组成部分应该符合该组成部分的要求。见附录A标准清单所包含的产品使用的一般组件。 4 名词解释 4.1 电池(battery)——或是在一个系列或是在一个并联结构中的一个单体电池组或连接在一起的电池模块的总称。 4.2 电池包——准备使用在电池动力汽车中的电池,装在一个刚性保护罩中,这里面具有保护装置,冷却系统和检测电路。见图一。 4.3 电动汽车——使用电池电力作为动力源的在道路行驶的汽车。 4.4 额定容量(Cn) ——指一个充满的电池以一个特定的放电率放电到一个特定的终止放电电压(E0DV)时的安时总数。 4.5 壳体——直接将电池的电解质、阴极、阳极限制封装的容器。外壳也是为电池模块内部提供了一个保护壳。 4.6 电芯(cell)——电化学的基本功能单元,包含了电极、电解质、外壳、端子、并且有时候有分隔器。它是一个将化学能转换成电能的来源。 4.7 电池模块——在具有或者不具有防护设备和检测电路的或是一个系列的或是一个并联结构的一组连接在一起的单体电芯(cell)的总称。一个电池模块是一个电池包的组成部分。见图1。 4.8 电池块——一个或多个电芯(cell)的并联。 4.9 恒流充电(CC)——充电电流保持不变,而充电电压可变的一种充电方式。 4.10 恒压充电(CV)——充电电压保持不变,而充电电流可变的一种充电方式。 4.11 死区金属件——电池包或系统的导电部分不是为了承载电流的部件。 4.12 外壳——电池组的刚性防护外壳,能对电池内部提供机械保护。 4.13放电终止电压(EODV)——单体电池或电池放电结束时的负载电压。EODV也许会被生厂商特别指定,作为在终止电压放电情况下的典型的锂离子电化学过程。 4.14 爆炸——当单体电池或电池组的内部发生剧烈反应,外壳被撕裂开或分裂分两块或更多片的一种情况。 4.15 起火——火焰从单体电池或电池组中冒出的现象。 4.16 完全充电——一个电池,已经达到由生产厂商规定的完全充电状态(SOC)。 4.17 完全放电——一个电池,已经放电到由生产厂商规定的放电终止电压(EODVZ)。 4.18 漏液——当液体电解液从单体电池或电池组的破裂处或裂纹或其他在外壳处的意外的开口处泄露出来并从外部可见的一种情况。 4.19 生产线制造测试——在生产商的设备上进行测试,以此来对他们生产制造进行测试。依靠这个测试,它或者可以做一个100%的生产测试,或者能对产品做定期或抽样检查。 4.20 单模块电池——一个电池组的设计包括一个共同的压力容器的建造,一个单一的排气 总成和共享的硬件。 4.21 标准操作范围——一个在范围内的单体电池内部的电压、电流和温度能够使单体电池安全的在它的预期寿命中重复的进行充放电。电池生产商制定了这些值,然后使电池能安全的使用。 4.22 主动防护部件——需要电能来操作设备提供预防危险的情况,主动控制的一个例子就是电池管理集成电路。 4.23 被动防护部件——不需要电能来操作设备提供预防危险的情况,被动控制的一个例子就是保险丝熔断。 4.24 室内环境——温度应该在25 ,5?C(77 ,41?F)的范围内。 ——一个单体电池的机械故障状况或由内部或外部原因诱发的电池组附件问题,导致4.25 破裂 暴露或溢出,但没有内部物质喷出。 4.26 测试电流(In)——测试电流定义如下: In (A) = Cn (Ah) / 1 h 这里:Cn是生产厂商给出的单体电池或电池组的额定容量。在Ah里n是Cn所定义的小时时间,并且这里1.0 X In的数值一直是等于Cn的数值。 4.27 通风——当电池电解液变成蒸汽从设计的排口或气塞中排出的一种情况。 解释 5. 综述 5.1 非金属材料 5.1.1 这种材料主要用于电池组外壳或作为危险电压电路的绝缘材料,它应符合适用于电池外壳和绝缘材料的要求——电气设备评估,UL 746C。 5.1.2 作为电池外壳的高分子材料应该符合UL 94具有V1的燃烧等级的测试设备和器具的零部件塑料材料易燃性测试标准。 例如:根据高分子材料标准,电池包外壳的通过20mm的最终产品的阻燃测试进行选择性评估——使用电气设备评估标准,UL 746C。 5.1.3 所采用的高分子材料应该与应用中期望碰到的温度相适应。电池包外壳应该有一个温度热指数的影响,使之与在应用中遇到的温度变化相适应,但不能低于80?C (176?F),根据确定的高分子材料标准——长期性能评估,UL 746B。 5.1.4 根据高分子材料的标准,最终可使用的电池包外壳暴露在阳光下应符合抗紫外线、水接触和浸泡测试——使用电气设备评估标准,UL 746C。 5.1.5 为了安全起见,垫圈和密封垫应该确定适合它们的接触温度和其他条件。 5.2 金属部件的耐腐蚀性。 5.2.1 最终使用的没有额外外壳的金属电池组外壳应该具有抗腐蚀性。(电气设备外壳的标准,环境因素,能在UL 50E中找到指南)。 5.3 电池包外壳 5.3.1 电池包外壳应该具有一定的强度和刚度要求来抵抗损害,这样可将它的预期用途暴露出来,以此来减少火灾危险和人身伤害,机械测试确定符合该标准。 5.3.2 提供一个钳子、螺丝刀、钢锯或类似的具有机械优势的工具,应该必须减小他们的机械力量要求来打开外壳。 5.3.3 电池包外壳上的开口应该设计成防止进水,从而避免其可能导致的危险情况。(即电线或其它部件的损坏,终端短路等).要符合23章的抗湿测试。电池包外壳上的开口应该设计成防止让危险的部件进入,例如危险的电压电路和活动部件。使用IEC灵敏探头符合如图2所示的信息技术设备安全标准——UL 60950-1第一部分的一般要求。 5.3.4 电池包外壳对电池包在最终使用时提供一种手段来保证其应用。 5.4 布线和接线端子 5.4.1 布线应该是绝缘合格的,当要考虑到温度、电压和在设备内部的布线的使用情况。 5.4.2 续接或连接的布线应该具有机械安全性能并且应该提供连接点和终端自然地电气接触。焊接接头在焊接之前应该做好机械保护。 5.4.3 未绝缘的裸露部分,包括端子,应该固定在它的一个固定面上而不是靠表面间的摩擦力这样就能防止形变、移位和短路。 5.4.4 汽车表面的连接端子应该设计成防止偶然短路。当在汽车最终使用时,外表端子应该要注意大意的失位和断路。 5.4.5 绝缘线穿过的金属孔洞应该具有平滑的导套或者有光滑的平面、无毛边、缝隙和利边等等,这样能承受、防止绝缘皮的磨损。 5.5 电气电路间距间隔 5.5.1 电池包内极性相反的电气电路应该具有可靠的空间来防止短路(例如:印制电路板上的电气空间,未绝缘的导线和部件的物理安全等)。当空间不能被可靠的物理分隔所控制时,就应该使用适用于预期的温度和电压的绝缘。 5.5.2 电路的电气间距应该具有如下表5.1所述的最小爬电距离。5.5.5也看。 表 5.1 电气间距 最小间距 电路评级 电气间隙(英尺) 爬电距离(英尺) 30 – 50* 1.6 (1/16) 1.6 (1/16) 51 – 150 3.2 (1/8) 6.4 (1/4) 151 – 300 6.4 (1/4) 9.5 (3/8) 301 – 660 9.5 (3/8) 12.7 (1/2) 661 – 1000 19.1 (3/4) 19.1 (3/4) *在表中指示的这些电压的间距可能被减小如果它通过测试或分析确保没有危险的情况下。 5.5.3 不同电位下的导线导体应该可靠的分开除非他们每个都能具有最高的绝缘能力。 5.5.4 绝缘导体应该可靠保留,这样它能使在不同电位下的运行电路的不绝缘带电部分不能够接触到。 5.5.5 如果距离是通过绝缘材料,而绝缘材料完全填充了外壳或部件的部位是没有最小的合适的间距部分的,电压在60VDC或30 Vrms以上的是0.4-mm (0.02-in)的最小厚度,并且通过了介质耐压测试,在15部分和耐压电阻测试的16部分。电压在60VDC以下的电路对最低绝缘厚度是没有要求的(一些例子如浇灌、包装和真空注入)。 5.6 电池包保护电路 5.6.1 电池包应该设计能保持电芯运行区域内部的电压、电流和温度。 5.6.2 如果超出正常范围,一旦偏移超出了正常的运行范围就会影响电池包的寿命,此时保护电路应关闭电池包的充放电,并应禁用电池包。通过电池包和电芯数据审查和这个标准的测试才符合规定标准 5.6.3 充电电路应该具有最低的2个级别要求来对过压和过流的状态进行保护。 5.6.4 一个系列组的电池包应该具有保护来防止由于一个超过了电池寿命的电芯或电芯块导致的过充或反向充电。 5.7 整体冷却系统 5.7.1 依靠整体冷却系统的电池组应该设计成防止冷却系统出错除非是可以通过测试和分析表明该冷却系统发生故障不会导致危险情况。 5.7.2 如装冷却液等用来装液体的管道、软管和管材应该能抗的住它装得液体的化学降解。 5.7.3 装着液体的管道、软管和管材应该被安排好线路和保护,这样来防止由于起火、爆炸和电击危险带来的漏液。 5.8 锂离子电池 5.8.1 锂离子电池应该遵循二次锂电池的要求——锂电池标准:UL 1642. 例外:电芯不符合锂离子电池标准,UL1642以下测试要求:挤压、冲击、弹射也许可以被利用如果能够认定他们遵循的情况下当构成电池模块当受到23部分的挤压测试及26部分的起火测试。 5.8.2 锂离子电池还应该设计成能安全承受为车辆应用进行的预期恶劣的条件。检查确定电池的设计和文档是遵循本标准的测试。 c)所示,确定5.8.3 锂离子的构造应防止内部短路的发生。实现这措施的例子如下项(a)—(电芯设计和文件的检查的测试符合这个标准。 a) 使用绝缘层防止相反极性电芯之间、电芯的带电部分之间和不打算通电的导电部分有短路的情况发生。 b) 使用绝缘材料是规定的原始条件。 c)在极性相反的部件之间和不绝缘的不通电导电部分要有适当的内部间距,在预期的使用和恶劣情况下来防止意外短路。 5.8.4 锂离子电池的构造应该通过以技术例如内部电阻测量或放电曲线和重量测量的使用为特点 5.9 镍电池 5.9.1 镍电池应符合家用和商用测试标准的要求,UL 2054. 例外1:电芯不符合家用和商用测试标准的要求,UL 2054如下的测试:挤压、冲击、弹射也许可以被利用如果能够认定他们遵循的情况下当构成电池模块当受到23部分的挤压测试及26部分的起火测试。 例外 2:镍金属氢化物电芯作为单体电池的一部分来被密封和形成,只需要符合作为电池组或模块的标准需要的测试。 5.9.2 镍电池也应该设计能安全承受为车辆应用进行的预期恶劣的条件。检查确定电池的设计和文档是遵循本标准的测试。 5.9.3 镍电池要求遵循家用和商用电池标准,UL2054的要求如5.9.1的概述应该通过以技术例如内部电阻测量或放电曲线和重量测量的使用为特点。 5.10 生产制造线测试 5.10.1 电芯的生产应该是能代表本标准测试的合格的结构。生产的周期检查使用内阻测量,或者放电曲线测量,或相似的检验方法,应该以这个标准的电芯生产来评估确定它是具有代表性的。 5.10.2 电池模块和电池组应该接受到100%的生产筛选来确定任何的主动控制被利用来维持电芯内部的运行的参数是起作用的。 5.10.3 在第15部分所描述的电路超过60VDC或30Vdrm的电池包应该100%进行第15部分的介质耐压试验。 例外:产品绝缘测试的时间能减少一秒当1200Vac的测试电压加上2.4倍的电池额定电压或者如果使用直流电压的话就增加1.414倍的测试电压。 性能 6.1 除非另有说明,电池应该按照制造商的技术要求进行完全充电,按照这个标准进行测试。在充电之后和测试前,电池应该在室内环境中静置16-24小时的时间。 6.2 新鲜样品(指的是没有超过三个月的)代表产品来进行第7到27部分所描述的测试。按照测试设备的不同,在每个测试中用到的测试项目和样本的数量要显示在表6.1或6.2中。 表6.1 电芯和电芯模块测试要求 测试项目 章节部分 电芯/电芯模块样本数量 电气测试 过充 8 2(只对电芯模块) 短路 9 2(只对电芯模块) 部分短路* 10 2(只对电芯模块) 不平衡充电 13 2(只对电芯模块) 反向充电 14 2(只对电芯) 机械测试 震动 20 2(只对电芯模块) 针刺 22 2(只对电芯) 冲击 23 3/2(电芯模块) 环境测试 热循环 25 2(只对电芯) 起火(电芯模块) 26 1(电芯模块) *只适用于并联的电芯模块 表6.2 电池包测试要求 测试项目 章节部分 电池包样品数量 电气测试 过充 8 1 短路 9 1 部分短路(只使用于并联连接10 1 模块) 过放 11 1 充电器/系统兼容性 12 1 绝缘耐压 15 1 绝缘电阻 16 1 (依赖于进行的测试,可以在异常操作 17 每个异常测试中使用新样品) 机械测试 旋转 18 1 震动耐力 19 1 跌落 21 1 环境测试 抗湿 24 1 低温 27 1 材料测试 取20mm最终产品焰色测试3套成套实验样品或3套在测 5.1.1 (如果是V-1最低级别该项就试下的部件样品(聚合物样品不实施) 外壳) *如果电池仍然完好并且生厂商同意则可以重复用于多次测试 6.3 对于电芯模块测试,测试应该是在安装在电池包中的最大电池模块配置中进行除非被指出用其他个别的测试方法。除非在实验方法中特别注明,电池包应该在冷却系统中测试。 6.4 所有的测试,除非特别注明,应该在室温25 ?5?C (77 ?4?F)的房间中进行。 6.5 热电偶使用于电池盒,当测试电池包的时候,是在电池包中间部位的电芯部分。温度应该用连接着一个电位器的包括着不大于24AWG(0.21mm2)不小于30AWG(0.05 mm2)的电线的热电偶来测量。温度测量是指对被测量的紧固在组件/位置的热电偶的接口进行测量。 7 公差 7.1 除非在测试方法中特别注明,当按照这个标准进行测试时整体的准确度控制或实测值应该在公差范围以下: a)电压:?1% b)电流:?1% c)温度:?2?C (?36?F) d)时间:?0.1% e)尺寸:?1% 7.2 公差包括测量仪器的综合精度、测量方法和所有其他来源于实验过程的错误。 电气测试 8 过充测试 8.1 这个测试是为了检验电池抵抗过充条件的能力。 8.2 一个完全放电的样品受到使用能充分提供电池恒流充电电流In的直流电源的恒流(CC)充电。 8.3 持续充电直到样品要么达到了200%的荷电状态要么最终结果产生。最终结果被认为发生当一个或更多的如下情况发生:样品爆炸或起火、电芯漏液、或者电芯内部或电芯模块外壳表面的温度已经返回到外界或者保持稳定状态并且静置7小时。 8.4 在测试中,受防护装备保护的样品应该受到使用单一故障条件的单一组件故障,他们是最有可能在充电电路中发生并可能会影响到测试。可靠的被动保护装备(见3.2)可以保留在电路中。 8.5 不得起火或爆炸。 9 短路测试 9.1 这个测试在完全充电的样品上来实施以来检验他们抵抗外部短路的能力。 9.2 用一个总电阻小于或等于5mW的负载电路来连接电池的正负极来使样品短路。 9.3 样品放电直到起火或爆炸发生或者直到样品完全放电(也就是说,放电接近0荷电状态/它的能量完全耗尽),和/或电芯外壳的温度或在电芯模块中心外壳的电池包已经被竖起来或者达到了稳定状态并且静置了7个小时的情况下。 9.4 测试应该在室内环境中进行。在端子被连接之前样品应该都达到平衡。 9.5 在测试中,受防护装备保护的样品应该受到使用单一故障条件的单一组件故障,他们是最有可能在充电电路中发生并可能会影响到测试。可靠的被动保护装备(见3.2)可以保留在电路中。 9.6 样品不得起火或爆炸。 10 局部短路测试 10.1 这项测试需要一个完全充电样品包括电芯模块中并联的电芯或者并联模块(电池包)来检验它在模块或包组内抵抗局部短路的能力。 10.2 在电芯模块中的并联电芯块或者电池包内的并联电池模块串要受到用一个总电阻小于或等于5m ,的负载来连接电芯模块的正负极使他短路。 10.3 电芯块或并联模块串被放电直到发生起火或爆炸或者直到样品完全放电(也就是说, 放电直到接近0荷电状态/它的能量被耗尽),和/或电芯外壳的温度或在电芯模块中心外壳的电池包已经被竖起来或者达到了稳定状态并且静置了7个小时的情况下。 10.4在测试中,受防护装备保护的样品应该受到使用单一故障条件的单一组件故障,他们是最有可能在充电电路中发生并可能会影响到测试。可靠的被动保护装备(见3.2)可以保留在电路中。 10.5样品不得起火或爆炸。 11 过放测试 11.1 该测试用一个完全充电的样品来检测电池组的抵抗过放条件的能力。 11.2 该样品应该按照制造商的要求来进行放电。在指定的结束放电条件(EODV)结束的时候,样品应该在1.0 In速度下继续放电30分钟。在放电30分钟后,样品静置额外的1个小时。 11.3在测试中,受防护装备保护的样品应该受到使用单一故障条件的单一组件故障,他们是最有可能在充电电路中发生并可能会影响到测试。可靠的被动保护装备(见3.2)可以保留在电路中。 11.4样品不得起火或爆炸。 12 充电器/系统兼容性测试 12.1 进行这项测试是要确定是否包内的电芯是在他们指定的限制最大充放电条件下运行。在这个测试中,他也应该要按照最大的工作温度限度来确定电池包中的热敏部件包括电芯是否保持在额定温度内。 12.2 一个完全放电的电池包在室内继续设置电池包温度范围允许的上限。在温度稳定后,电池包被连接到一个充电电路来输入一个预定具有代表性的最大的充电参数。电池包然后应该冲入一个最大的正常充电电压同时监控每一个电芯块的电压和温度。温度应该监控对温度变化灵敏的部件包括电芯。 12.3 当仍然在室内的环境中,并且当允许温度稳定以后,当监控每一个电芯/模块的电压和温度时完全充电的电池包应该按照制造商的规格参数进行放电。温度应该监控对温度变化灵敏的部件包括电芯。 12.4 在充放电过程中不得超过电芯/模块的正常运行限制。测量温度的部件不能超出他们的性能参数范围。 13 不均衡充电测试 13.1 这项测试是来确定有一系列连接在一起的电芯的电芯模块当电压超过了电芯限制范围能否在他们指定的运行参数内来维持电芯工作。 13.2 除了一个电芯块放电到完全放电的情况外,一个完全充电的电芯模块应该让所有的电芯都完全充电。未放电的电芯应该放电到大约50%的荷电状态(SOC)。 13.3 样品然后应该按照制造商的规格参数要求进行充电。部分充电的电池块的电压应该在充电时被检测来确定是否超过了电芯的限制电压。 13.4,在测试中,受防护装备保护的样品应该受到使用单一故障条件的单一组件故障,他们是最有可能在充电电路中发生并可能会影响到测试。可靠的被动保护装备(见3.2)可以保留在电路中。 13.5 当给不均衡的电池模块充电时不应超过电池块的最大限制电压。 14 反向充电测试 14.1 这项测试是来确定为一系列连接的电芯是否可以承受不慎导致的反向充电的情况。 14.2 在测试之前电芯应该完全放电。 14.3 电芯承受90分钟的In安培的速率的恒定反向充电电流。 14.4 样品不得爆炸或起火。 15 绝缘耐压测试 15.1 该测试是检测评估电池包的电气间距和危险电压电路的绝缘性。 15.2 60Vdc的电路或者更高的电压的电路应该承受一个包含1000V加2倍的额定电压的60HZ正弦波的绝缘耐压。 例外1:一个DC电位等于AC电位的1.414倍的值可以代替应用。 例外2:半导体或相似的电子元器件这类容易被电气元件的应用所损害的可以绕过或断开。 15.3 测试电压应用于电池包危险电压部分和死区金属部分,这些可能会接触到车辆的通讯部分。 15.4 测试电压也可应用于高压充电电路和电池包的充电连接部分和电池包的外壳/入口。 15.5 如果电池包的被绝缘材料所覆盖的通讯部分可能会由于绝缘不良的发生而变得带电,然后测试电压可以在每个带电部分和通讯部分接触的金属箔之间进行。 15.6 这个测试电压进行应少于一分钟并且所有的电芯都断开连接。 15.7 不能证明由于外加电压使介质击穿。 16 绝缘电阻测试 16.1 这个测试的目的是确定电池包危险地方的绝缘有足够的电阻来防止电流流到通讯部分。 16.2 电池包应该能经受住在正极端子和电池包的通讯死区金属部分之间的绝缘电阻测试。 16.3 绝缘电阻应该在60秒的在测试条件下的至少1分钟的500Vdc的电路的使用后用一个高阻抗电压表来测量。 16.4 在正极端子和电池包的通讯部分的绝缘电阻应至少有50,000 ,。 17 非正常操作测试 17.1 电池包应该能经受住非正常操作测试来评估它的保护机制。 17.2 测试的示例包括,但不仅限于在有故障的冷却系统下正常的充放电来操作电池包,开路和短路,和其他的潜在的故障模式并且以前已经根据测试的8—14部分进行过处理。 17.3 非正常操作测试的结果应不得起火或爆炸。 机械测试 18 旋转测试 18.1 电池包的一个样品应该能经受住一个360?的旋转来模拟一辆颠覆的汽车。这个测试只用在乘用车使用的电池上。 18.2 样品应该以一个90度每5秒的速度来旋转。测试应该让电池的3个互相垂直的不同方向进行360?的旋转。 18.3 旋转的结果应不得起火或爆炸。样品应符合绝缘耐压测试和绝缘电阻测试。 19 震动耐力测试 19.1 电池包的一个样品应根据SAE J2380概述的电动汽车电池震动方法来进行震动耐久试验。该测试的目的是为了检验电池包模拟震动是否能保持电池寿命的能力。对所有指定的测试样品应该是出于一个最低80%的荷电状态(SOC). 例外:这个测试可能需要在那些应用于比乘用车更大的电池组的电池模块及上进行。 19.2 为了采集信息,在测试中样品的开路电压和中心模块的温度应该进行检测。 19.3 样品应该在测试8—24小时后进行检查。样品不得起火和爆炸。样品应该在静置8—24小时后应符合耐压测试和绝缘电阻测试。 20 冲击测试 20.1 这个测试是要确定电芯模块能否承受住机械冲击。 20.2 完全充电的电芯模块样品应该要保证用一个能刚性安装的试验机,它能支持样品的所有表面。 20.3 样品应该按照UL 2054,家用和商用电池标准来受到冲击测试,除了以下在表20.1中所描述的参数应该被使用。 表20.1 冲击参数 每个轴的正测试互相垂脉冲时间 每个样品的极和负极方样品类型 波形 峰值加速度 直坐标轴总向的冲击次ms 冲击总数 数 数 电芯模块 半正弦波 50 gn 11 3 3 18 20.4 当承受到机械冲击,不能由于电芯的破裂而导致起火、爆炸和漏液。 21 跌落测试 21.1 该测试是为了要检验电池包能否抵抗在汽车安装或拆卸时疏忽的跌落。 21.2 样本从1.0米(3.3英尺)的高度跌落到一个特定的表面位置而产生的不利结果。 21.4 样本应该一分钟跌落三次。 21.5 具有聚合物外壳的电池包应该在零下40 ,2.0?C(零下40 ,3.6?F)环境下至少放3个小时后也进行测试。当仍然在冷却的状态样品应该马上进行跌落测试。 21.6 样品应该在测试后6-24小时再进行检查。样品不得起火或爆炸。样品应符合绝缘耐压测试和绝缘电阻测试。 22 穿刺测试 22.1 该测试是为了检验电芯抵御外来物体突然穿刺的能力。 22.2 一个完全充电的电芯应该按照电动汽车电池滥用测试标准,SAE J2464来经受穿刺测试。 22.3 穿刺测试的结果应该不得起火或爆炸。 23 挤压测试 23.1 该测试在一个完全充电的电芯模块上进行来确定它的承受挤压的能力,而这可能在汽车事故时发生。模块包含电芯已经证实按照锂电池标准,UL 1642都符合冲击测试和挤压测试,或者家用和商用电池标准,UL 2054适用,不需要进行该项测试。 23.2 样品应该在一个固定面和一个有棱纹的压板(按照电动汽车电池滥用测试标准,SAE J2464中所描述的夹具)之间被挤压。 23.3 样品应该受到一个速度在1.5cm/s以上,13?0.78千牛(2922.5?175.3磅)的挤压力来应用于和样品的第一次接触。挤压力作用于围着样品的三个互相垂直的方向,并且每个方向作用1分钟。每个样品只在一个方向上受到单一的一个挤压力。 例外:只有两个对称轴的电芯模块,例如圆柱型的设计只受到垂直方向上两个互相的压力。 23.4 样品不得爆炸或起火。 环境测试 24 防水测试 24.1 该测试用于完全充电的电池组并且目的是要确定车辆被水浸等临时泡在水中的防水能力。 24.2 当电池包在正常工作时,它应该按照电气设备附件,环境因素标准标准,UL 50E来接受水浸测试。 24.3 测试后样品不得起火或爆炸。 25 热滥用测试 25.1 该测试使用完全充电的电芯来检验电芯抗高温的能力使没有导致电芯损坏而造成热失控的情况。 25.2 电芯在初始温度为20?5度(68?41华氏度)时放入空气对流或空气循环烘箱加热。烘箱的温度以每分钟升高5?2度(41?35华氏度)的速度加热到150?2度(302?35华氏度)并且保持该温度60分钟。 25.3 在检验前为了安全起见,样品应该在试验箱内冷却到接近室温20?5?(68?41?F)的范围内。(如果可能应该防止对热的样品突然冷却,因为这样会影响测试结果)。 25.4 样品不得爆炸或起火。 26 点火(电芯模块)测试 26.1 该测试的目的是确定电芯模块在遇到如26.2—26.5所述的模拟燃料或者汽车着火时防止爆炸的能力。 例外:电芯模块包括电芯在根据锂电池标准,UL 1642做了抛射实验的,不用做该测试。 26.2 一个完全充电的模块应该沿着它底部表面的长受到一个均匀的火源。火源的中心应该位于模块的中心。任何燃料可以被使用当火源如26.4概述,只要在测试持续的时间内提供规定的温度即可。 26.3 在测试中,模块中电芯的表面温度和模块外壳的应该被监控。在模块外壳上的热电偶应该放置于里底部25mm(1英尺)的地方。金属保护套是用来防止火焰直接影响热电偶。 26.4 在点火5分钟之内,至少一个热电偶能显示出最小温度590?C(1094?F).当温度指示最小温度590?C(1094?F)保持20分钟时,这实验就有结论了 26.5 这个测试的结果不得起火或爆炸。 27 低温测试 27.1 依靠液体冷却系统的一个完全充电的电池包样品应该确定它能在低温环境下工作的能力。 27.2 样品应该放在一个零下20度(零下4华氏度)的室内并且可以稳定在那个温度内3—4个小时工作。 例外:如果电池是专门在比零下10度(14华氏度)更冷温度下使用的,室内温度应该在指定温度的前提下减额外的10度。 27.3 样品然后应该根据制造商推荐的最大充放电参数完成2次完整的充放电循环。 27.4 一个完整的循环应包含以下几点: a)完全充电的电池,直到温度稳定在较低的环境温度或者稳定最多5个小时,无论哪个先到的情况。 b)电池按照制造商的最大放电速率放电直到它达到放电终止电压(EODV). c)完全放电的电池,直到温度稳定在较低的环境温度或者稳定最多5个小时,无论哪个先到的情况。 d)按照制造商指定的最大充电参数对电池充电。 27.5 任何在电池内部的发热的控制电路会被单一故障情况损坏的应该在这项测试中被破坏。 27.6 低温测试的结果不得起火或爆炸。没有其他的损坏证明会导致危险情况。 标记和说明 28 标记 28.1 要求的标记应该是永久性的。 28.2 电芯、模块和电池组也应该标记有制造商名、商品名、商标、或者其他描述性的标记这可以识别该企业负责的产品、零件号或型号。电芯模块和电池包应该也标记有他们的电气等级用V(dc)和Ah或者Wh,并且标注它们的化学成分。 28.3 电芯、模块和电池组也应该标有生产日期,它的代码形式应该10年内不能重复。 29 说明 29.1 电池包括电芯、电芯模块和电池组应该为正确的安装和使用包括在他们最终用途时的充电提供一套完整的说明(也就是模块、电池包和车辆)。电芯和电芯模块的说明应该包括它们正常的工作范围规格。 29.2 电池组应该提供包括正确使用充放电、储存、更换和处理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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