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9
外汇借款展期
编号:
借款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
人(主要负责人):
住所(地址):
邮政编码: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联系电话及传真:
贷款人(全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住所(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及传真:
担保人(全称):(以下简称丙方)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住所(地址):
邮政编码: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联系电话及传真:
就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编号《》(以下简称借款
)项下借款的展期事宜,各方当事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以共同信守。
第一条展期原因
甲方申请展期的原因是。
第二条展期借款的币种、金额
1
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币种为。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大
写),截止到期日已归还(大写),尚有借款余额(大写),现展期金额为(大写)。
第三条展期期限
原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一次展期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次展期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次展期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次展期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次展期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展期利率
4.1 本协议项下借款利率按照以下项方式确定:
4.1.1 固定利率,年利率为 %,在借款期限内,该利率保持不变。
4.1.2 浮动利率,本协议项下的借款利率,按照下列第项约定浮动:
4.1.2.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为第一次提款日月期LIBOR/HIBOR加个基点。按一个月浮动,自贷款发放日起,每一个月进行调整,分段计息,按照第二个月首个工作日______月期LIBOR/HIBOR利率确定(如遇各币种假期,适当顺延,下同)。
4.1.2.2 本协议项下的借款利率为第一次提款日月期LIBOR/HIBOR加个基点。按三个月浮动,自贷款发放日起,每三个月进行调整,分段计息,按照第四个月首个工作日月期LIBOR/HIBOR利率确定(如遇各币种假期,适当顺延,下同)。
4.1.2.3 本协议项下的借款利率为第一次提款日月期LIBOR/HIBOR加个基点。按六个月浮动,自贷款发放日起,每六个月进行调整,分段计息,按照第七个月首个工作日月期LIBOR/HIBOR利率确定。
4.2 本协议项下借款展期的罚息利率为年利率,包括:
4.2.1 逾期借款的罚息利率,为在本协议约定的展期利率水平上加收 %。
4.2.2 未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为在本协议约定的展期利率水平上加收 %。
4.3 甲方使用本协议项下的借款,如同时出现逾期和未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的情形,乙方按二者中较高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4.4 计息和结息
4.4.1 本协议项下的借款自展期起始日起按日计息,即按实际用款天数和本协议约定的展期利率计收利息。港币以三百六十五天为一年,其余外币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
4.4.2 在本协议约定的展期期限内,对甲方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计收/不计收)复利,计收复利的,按本协议约定的展期利率执行。
4.4.3 本协议项下的借款逾期或甲方未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时,对甲方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本协议约定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4.4.4 本协议项下的借款按(月/季)结息,结息日为每(月/季末月)的20日。
4.4.5 LIBOR使用提款日前一天的数值,HIBOR使用提款日当天的数值。
第五条借款展期后,甲方偿还借款本金的
调整如下:
5.1 年月日,金额(大写);
5.2 年月日,金额(大写);
5.3 年月日,金额(大写);
5.4 年月日,金额(大写);
5.5 年月日,金额(大写)。
第六条本协议是对借款合同部分条款的调整和补充。除涉及上述条款外,借款合同的其他各项条款继续有效,甲、乙双方应当继续履行。
第七条本协议担保方式采取下列款约定:
7.1 丙方为保证人,同意继续按年月日签订的编号为《》的约定,对甲方在借款合同和本协议项下的借款向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本协议项下借款展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若发生法律、法规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乙方提前收回贷款的,保证期间为自乙方向甲方或丙方发出通知指明的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
7.2 甲方为抵押人∕出质人,同意继续按年月日签订的编号为
《》的约定,对甲方在借款合同和本协议项下的借款向乙方承担抵押∕质押担保责任。
7.3 丙方为抵押人,同意继续按年月日签订的编号为
《》的约定,对甲方在借款合同和本协议项下的借款向乙方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7.4 丙方为出质人,同意继续按年月日签订的编号为
《》的约定,对甲方在借款合同和本协议项下的借款向乙方承担质押担保责任。
7.5 同意对甲方在借款合同和本协议项下的借款向乙方提供
(保证/抵押/质押)担保,并另行与乙方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
第八条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上述担保合同各项条款继续有效,甲方或丙方仍应继续履行担保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九条展期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各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0.1 。
10.2 。
10.3 。
第十一条本协议在下列第项规定的条件满足时生效:
11.1 原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为信用贷款,或原担保为保证担保的,本协议经各方当事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1.2 原担保为抵押担保的,本协议经各方当事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如依法或依相关部门要求借款展期时须办理抵押变更登记手续的,则还须办理完毕抵押变更登记手续。
11.3 原担保为质押担保的,本协议经各方当事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且质物仍由乙方占有;如依法或依相关部门要求借款展期时须办理质押变更登记手续的,则还须办理完毕质押变更登记手续。
11.4 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就其在本协议和原借款合同项下的义务另行提供其
他满足条件的担保的,本协议经各方签署且已办理完毕相关担保手续。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丙方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