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手机号码的有效证件说明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工信部令第24号《电信和互联网客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和工信部令第25号《电话客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的要求~自2013年9月1日起~办理手机号码均需实名登记入网~那么~哪些证件可以做为入网的有效证件呢~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
1.如果是个人用户:需带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到营业厅办理~如他人代办~需要提供双方有效证件原件~并同时提供机主授权代办人办理业务的“代办,委托,授权书”~无统一格式要求~只要明确机主名称、代办人名称、相应证件号码、授权办理的业务内容、授权人及代理人签字等信息即可视为有效~个人有效证件为:
,1,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为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
,2,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为军人身份证件(含军官证、文职证、士兵证、军人学员证等) ,
,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为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4,香港、澳门居民~为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
,5,台湾居民~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6,外国公民~为护照。
2.如是单位用户:
,1,企业单位: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经办人有效证件原件,
,2,事业单位:需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携带法人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及经办人有效证件原件,
,3,社会团体组织:可使用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经办人有效证件原件,
,4,党政军,军队指团级以上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介绍信~及经办人有效证件原件,
,5,领使馆:可使用照会及经办人有效证件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