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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火栓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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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火栓规范消火栓规范 篇一:消火栓规范 0UDC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P GB50974,201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 技术规范 (报批稿) Technical 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 and hydrant systems 2014 01 19 发布 2014 10 01 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联合发布 1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 20...
消火栓规范
消火栓规范 篇一:消火栓规范 0UDC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P GB50974,201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 技术规范 (报批稿) Technical 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 and hydrant systems 2014 01 19 发布 2014 10 01 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联合发布 1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 2006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 修订(第一批) 的通知》(建标[2006]77 号) 的要求, 由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 编制组遵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方针和 预防为主、 防消结合 的消防工作方针,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 总结了我国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研究、 制造、 和维护管理的科研成果及工程实践经验, 广泛征求了有关设计、 、 研究、 制造、 教学、 消防监督等部门和单位的意见, 参考了国外先进标准, 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 14 章和 7 个附录, 主要内容包括: 总则、 1 术语和符号、 基本参数、 消防水源、 供水设施、 给水形式、 消火栓系统、 管网、 消防排水、 水力计算、 控制与操作、 施工、 系统调试与验收、 维护管理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 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 注意总结经验、 积累资料, 并及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管理组(地址:北京西三环北路 5 号, 邮编: 100089),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 参编单位、 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 编 单 位: 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 参 编 单 位: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 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 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 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四川省建筑设计院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广州市设计院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 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 南华大学 北京利华消防工程公司 广东东方管业有限公司 上海瑞孚管路系统有限公司 北京中 2 科三正电气有限公司 上海上龙阀门厂 主要起草人: 黄晓家 马 恒 曾 杰 孙 巍 王宝伟 张 力 张亦静 谷训龙 关大巍 赵力增 赵世明 朱 勇 郝爱玲 方汝清 赵力军 冯旭东 王 研 张洪洲 刘德军 黄 琦 杨 欣 姜 宁 谢水波 吴 雪 林津强 孙青格 季能平 陶松岳 主要审查人: 张学魁 赵克伟 倪照鹏 黄德祥 徐 凤 戚晓专 刘国祝 李向东 陈云玉 刘新生 高国瑜 涂正纯 周明潭 韩 玲 黄坚毅 刘 方 1目 次 1 总则 . .1 2 术语和符号 2 2.1 术语 .2 2.2 符号 . .3 3 基本参数 .7 3.1 一般规定 7 3.2 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7 3.3 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 8 3.4 构筑物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 .9 3.5 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 14 3.6 消防用水量 15 4 消防水源 . 18 4.1 一般规定 . ..18 4.2 市政给水 18 4.3 消防水池 18 4.4 天然水源 . . 20 5 供水设施 . .22 5.1 消防水泵 . ..22 5.2 高位消防水箱 . ..25 5.3 稳压泵 . ..27 5.4 消防水泵接合器 . .28 5.5 消防水泵房 . .29 6 给水形式 . 32 6.1 一般规定 . ..32 26.2 分区供水 .. 33 7 消火栓系统 . 36 7.1 系统选择 . ..36 7.2 市政消火栓 . ..36 7.3 室外消火栓 37 7.4 室内消火栓 38 8 管网 . 41 8.1 一般规定 . ..41 8.2 管道设计 ..42 8.3 阀门及其他 ...44 9 消防排水 ..46 9.1 一般规定 ...46 9.2 普通场所 46 9.3 有毒有害危险场所 47 10 水力计算 ...48 10.1 水力计算 . ..48 10.2 消火栓 51 10.3 减压计算 52 11 控制与操作 54 12 施 3 工 .56 12.1 一般规定 ..56 12.2 进场检验 ..57 12.3 施工 61 12.4 试压和冲洗 ..73 13 系统调试与验收 .77 313.1 系统 调试 ..77 13.2 系统验收 ..80 14 维护管理 .86 附录 A 消 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分部、 分项工程划分 88 附录 B 施工 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89 附录 C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 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 90 附录 D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 94 附录 E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 系统工程验收记录 95 附录 F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验收 缺陷项目划分 96 附录 G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维护管理 工作检查项目 97 本规范用词说明 . 98 引用标准名录 99 附: 条文说明 101 4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1 2 Terms and symbols 2 2.1 Terms ..2 2.2 Symbols ..3 3 Design parameter 7 3.1 General requirement .7 3.2 Fire flow rates of town .7 3.3 Fire flow rates of outdoor hydrant for building 8 3.4 Fire flow rates of outdoor for structures 9 3.5 Fire flow rates of indoor hydrant ..14 3.6 Fire protection water demand 16 4 Fire water 18 4.1 General requirement 18 4.2 Water works system .18 4.3 Fire reservoir 18 4.4 natural water . . 20 5 Facilities of water supply 22 5.1 Fire pump 22 5.2 Elevated fire tank .25 5.3 Make up pump ..27 5.4 Fire department connection 28 5.5 Fire pump room ..29 6 Types of 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 ... ..32 6.1 General 4 requirement .32 56.2 vertical zone of water supply .33 7 Hydrant systems 36 7.1 Types of system 36 7.2 Municipal hydrant 36 7.3 Outdoor hydrant ...37 7.4 Indoor hydrant ..38 8 Pipeline works ....41 8.1 General requirement ..41 8.2 Pipeline design .42 8.3 Valves and others .44 9 Fire protection drainage ..46 9.1 General requirement 46 9.2 Ordinary area 46 9.3 Toxic and hazardous area .47 10 Hydraulic calculation .48 10.1 Hydraulic calculation ..48 10.2 Hydrant ..51 10.3 Pressure reduction .52 11 Control and operation 54 12 Installation ..56 12.1 General requirement 56 12.2 Admission Inspection 57 12.3 Installation 61 12.4 System pressure Testing and flush washing 73 13 System commissioning and acceptance 77 613.1 System commissioning 77 13.2 System acceptance..................................................................................... ......................80 14 Maintenance................................................................................. .......................................86 Appendix A Classifications for Subprojects and Subunits of 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 and Hydrant Systems.......................................................................................... ...............................88 Appendix B Construction Site Quality 5 Management Inspection Records................................89 Appendix C Quality Inspection Records for 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 and Hydrant System Installation Processes....................................................................................................................90 Appendix D Insp ection Records for Quality Control Documentation of 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 and Hydrant System Projects............................................................................................94 Appendix E Records of Acceptance for 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 and Hydrant System Projects..........................................................................................................................................95 Appendix F Classifications for Deficiencies in 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 and Hydrant System Acceptanc..........................................................................................................................96 Appendix G Inspection Items for Maintenance and Supervision of 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 and Hydrant Systems.....................................................................................................................97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98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99 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101 11 总 则 1.0.1 为了合理设计消防给水及 6 消火栓系统, 保障施工质量, 规范验收和维护管理, 减少火灾危害, 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 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 扩建、 改建的工业、 民用、 市政等建设工程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 施工、 验收和维护管理。 1.0.3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 施工、 验收和维护管理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 结合工程特点, 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 做到安全可靠、 技术先进、 经济适用、 保护环境。 1.0.4 工程中采用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组件和设备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准入的产品。 1.0.5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 施工、 验收和维护管理, 除应符合本规范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2 术语和符号 2. 1 术 语 2.1.1 水灭火设施 water based fire protection facility 以水为主要介质用于灭火、 控火和冷却等的设施。 2.1.2 水灭火系统 water based fire protection system 以水为主要介质用于灭火、 控火和冷却等的系统。 2.1.3 消防水源 Fire water 向水灭火设施、 车载或手抬等移动消防水泵、 固定消防水泵、 消防水池等提供消防用水的给水设施或天然水源。 7 2.1.4 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 system of constant high pressure 能始终保持满足水灭火设 施所需的系统工作压力和流量, 火灾时无需消防水泵直接 加压的系统。 2.1.5 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 system of temporary high pressure 平时不能满足水灭火设 施所需的系统工作压力和流量, 火灾时能直接自动启动消 防水泵以满足水灭火设施所需的压力和流量的系统。 2.1.6 低压消防给水系统 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 system of low pressure 能满足消防车或手抬泵等取水所需 从地面算起不应小于 0. 10MPa 的压力和流量的系统。 2.1.7 消防水池 fire reservoir 供固定或移动消防水泵吸水 的蓄水设施。 2.1.8 高位消防水池 gravity fire reservoir 设置在高处直 接向水灭火设施重力供水的蓄水设施。 2.1.9 高位消防水箱 elevated/gravity fire tank 设置在高 处直接向水灭火设施重力供应初期火灾消防用水量的蓄水 设施。 2.1.10 消火栓系统 hydrant systems/standpipe and hose systems 由消防水源、 管网和消火栓等组成的系统。 2.1.11 湿式消火栓系统 wet hydrant system/wet standpipe system 平时管网内充满水的消火栓系统。 8 32.1.12 干式消火栓系统 dry hydrant system/ dry standpipe system 平时配水管网内不充水, 火灾时向管网充水的消火栓系统。 2.1.13 静水压力 static pressure 水在静止时消防给水系统管网某一点的压力。 简称静压。 2.1.14 动水压力 flow/running pressure 水在流动时消防给水系统管网某一点的剩余压力。 简称动压。 2( 2 符 号 A 消防水池给水管断面面积; maxB 最大船宽度; C 海澄 威廉系数; vC 流速系数; c 水击波的传播速度; 0c 水中声波的传播速度; g d ――节流管计算内径; k d ——减压孔板孔口的计算内径; id 管道计算内径; E 管道材料的弹性模量; F 着火油船冷却面积; maxf 最大船的最大舱面积; g 重力加速度; H 消防水池最低有效水位至最不利点处水灭火设施的几何高差; gH ――节流管的水头损失; kH ――减压孔板的水头损失; i 单位长度管道沿程水头损失; 4K 水的体积弹性模量; 1k 管件和阀门当量长度换算系数; 2 k 安全系数; 3k 消防水带弯曲折减系数; L 管道直线段长度; d L 消防水带长度; j L ――节流管长度; maxL 最大船的最大舱纵向长度; pL 管件和阀门等当量长度; sL 水枪充实水柱长度在平面上的 9 投影长度; m 建筑同时作用的室内水灭火系统数量; n 建筑同时作用的室外水灭火系统数量; εn 管道粗糙系数; P 消防给水泵或消防给水系统所需要的设计扬程和设计压力; 0 P 最不利点处水灭火设施所需的设计压力; f P 管道沿程水头损失; n P 管道某一点处的剩余压力; p P 管件和阀门等局部水头损失; tP 管道某一点处的总压力; vP 管道速度水头; p 水锤最大压力; q 管段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5f q 火灾时消防水池的补水流量; iq1 室外第 i 种水灭火设施的设计流量; iq2 室内第 i 种水灭火设施的设计流量; R 管道水力半径; 0R 消火栓保护半径; e R 管道雷诺数; k S 水枪充实水柱长度; t 水的温度; it1 室外第i种水灭火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 i t2 室内第i种水灭火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 υ 管道内水的平均流速; V 建筑物消防给水一起火灾灭火用水总量; 1 V 室外消防给水一起火灾灭火用水量; 2V 室内消防给水一起火灾灭火用水量; gV ――节流管内水的平均流速; k V ――减压孔板后管道内水的平均流速; y 系数; 水头损失沿程阻力系数; 水的密度; 水的动力粘滞系数; 水的运动粘滞系数; ε 当量粗糙度; 1 ――减压孔板的局部阻力系数; 62 ――节流管中渐缩管与渐扩管的局部阻力系数之和; 管道壁厚。 73 基本参数 3.1 一般规定 3. 1. 1 工厂、 仓库、 堆场、 10 储罐区或民用建筑的室外消防给水用水量, 应按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和一起火灾灭火室外消防给水用水量确定。 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厂、 堆场和储罐区等, 当占地面积小于等于100hm2, 且附有居住区人数小于等于1. 5万人时,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1起确定; 当占地面积小于等于100hm2, 且附有居住区人数大于1. 5万人时,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2起确定, 居住区应计1起, 工厂、 堆场或储罐区应计1起; 2 工厂、 堆场和储罐区等, 当占地面积大于100hm2, 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2起确定, 工厂、堆场或储罐区应计1起, 工厂、 堆场或储罐区的附属建构筑应计1起; 3 仓库和民用等建筑, 当总建筑面积小于等于500 000m2 时, 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1起确定;当总建筑面积大于500 000m2 时, 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2起确定, 多栋建筑时, 应按需水量最大的两座各计1起, 当为单栋建筑时, 应按一半建筑体量计2起。 3.1.2 消防给水一起火灾灭火设计流量应由建筑的室外消火栓系统、 室内消火栓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泡沫灭火系统、 水喷雾灭火系统、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 固定冷却水系统等需要同时作用的各种水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组成,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需要同时作用的水灭火系统最大设计流量之和确定; 2 两栋或两座及以上建筑 11 合用时, 应按其中一栋或一座设计流量最大者确定; 3 当消防给水与生活、 生产给水合用时, 合用给水的设计流量应为消防给水设计流量与生活、 生产最大时流量之和, 其中生活最大小时流量计算时, 淋浴用水量按15%计, 浇洒及洗刷等火灾时能停用的用水量可不计。 3.1.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泡沫灭火系统、 水喷雾灭火系统、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等水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 应分别按现行国家标准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 《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219和《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338等的有关规定执行。 3.1.4 本规范未规定的建筑室内、 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应根据其火灾危险性、 建筑功能性质、 耐火等级及其体积等类似建筑确定。 3.2 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3.2.1 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应根据当地火灾统计资料、 火灾扑救用水量统计资料、 灭火用水量保证 8率、 建筑的组成和市政给水管网运行合理性等因素综合分析计算确定。 3.2.2 城镇和居住区等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应按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和一起火灾灭火设计流量经计算确定。 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和一起火灾灭火设计流量不应小于表3. 2. 2的规定。 12 表 3. 2. 2 城镇和居住区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和一起火灾灭火设计流量 人数 N(万人) 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起 一起火灾灭火设计流量(L/s) N 1. 0 15 1. 0 N 2. 5 1 2. 5 N 5. 0 30 5. 0 N 20. 0 45 20. 0 N 30. 0 60 30. 0 N 40. 0 2 40. 0 N 50. 0 75 50. 0 N 70. 0 90 N 70. 0 3 100 3.2.3 工业园区、 商务区等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宜根据其规划区域的规模和同一时间的火灾起数, 以及规划中的各类建筑室内外同时作用的水灭火系统设计流量之和经计算分析确定。 3.3 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3.3.1 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功能、 体积、 耐火等级、 火灾危险性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 3.3.2 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应小于表 3. 3. 2 的规定。 表 3. 3. 2 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L/s) 建筑体积 V(m3000 V 5000 3) 耐火等级 建筑物名称及类别 V 15001500 V 3000 5000 V 20000 20000 V 50000 V 50000 甲、 乙 丙 丁、 戊 甲、 乙 丙 丁、 戊 普通 15 15 20 20 25 25 30 30 35 40 20 厂房 15 15 15 25 25 35 45 20 工业建筑 仓库 15 住宅 15 单层及多层 15 25 30 40 民用建筑 地下建筑(包括地铁)、 平战结合的人防工程 汽车库、 修车库[独立] 公共建筑 高层 25 30 40 15 20 25 30 一 、 二 级 15 20 35 乙、 丙 丁、 戊 15 20 15 30 40 20 25 25 25 45 25 30 工业建 13 筑 三 级 单层及多层民用建筑 丁、 戊类工业建筑 单层及多层民用建筑 注: 1 成组布置的建筑物应按消火栓设计流量较大的相邻两座建筑物的体积之和确定; 2 火车站、 码头和机场的中转库房, 其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按相应耐火等级的丙类物品库房确定; 15 15 15 20 20 20 四 级 93 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 木结构的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按三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物消火栓设计流量确定。 3.3.3 宿舍、 公寓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应按表3. 3. 2中的公共建筑确定。 3. 4 构筑物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3.4.1 以煤、 天然气、 石油及其产品等为原料的工艺生产装置的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应根据其规模、 火灾危险性等因素综合确定, 且应为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泡沫灭火系统和固定冷却水系统等水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之和,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石油化工厂工艺生产装置的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 的有关规定; 2 石油天然气工程工艺生产装置的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183 的有关规定。 3.4.2 甲、 乙、 丙类可燃液体储罐的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应按最大罐组确定, 并应按泡沫灭火系统设计流量、 固定冷 14 却水系统设计流量与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之和确定, 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泡沫灭火系统设计流量应按系统扑救储罐区一起火灾的固定式、 半固定式或移动式泡沫混合液量及泡沫液混合比经计算确定, 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51 的有关规定; 2 固定冷却水系统设计流量应按着火罐与邻近罐最大设计流量经计算确定, 固定式冷却水系统设计流量应按表 3. 4. 2,1 或表 3. 4. 2,2 规定的设计参数经计算确定; 3 当储罐采用固定式冷却水系统时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应小于表 3. 4. 2,3 的规定, 当采用移动式冷却水系统时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按表 3. 4. 2,1 或表 3. 4. 2,2 规定的设计参数经计算确定, 且不应小于 15L/s。 表 3. 4. 2,1 地上立式储罐冷却水系统的保护范围和喷水强度 项目 储罐型式 保护范围 喷水强度 固定顶罐 罐周全长 0. 80L/s m 着火罐 浮顶罐、 内浮顶罐 罐周全长 0. 60L/s m 移动式冷却 邻近罐 罐周半长 0. 70L/s m 固定顶罐 罐壁表面积 2. 5L/min m2 着火罐 浮顶罐、 内浮顶罐 罐壁表面积 固定式冷却 邻近罐 不应小于罐壁表面积的 1/2 2. 0L/min m2 10注: 1 当浮顶、 内浮顶罐的浮盘采用易熔材料制作时, 内浮顶罐的喷水强度应按固定顶罐计算; 2 当浮顶、 内浮顶罐的浮盘为浅盘式时, 内浮顶罐的喷水强度应按固定顶罐计算; 3 固定冷却水系统邻近罐 15 应按实际冷却面积计算, 但不应小于罐壁表面积的 1/2; 4 距着火固定罐罐壁 1. 5 倍着火罐直径范围内的邻近罐应设置冷却水系统, 当邻近罐超过 3 个时, 冷却水系统可按 3 个罐的设计流量计算; 5 除浮盘采用易熔材料制作的储罐除外, 当着火罐为浮顶、 内浮顶罐时, 距着火罐壁的净距离大于等于 0. 4D 的邻近罐可不设冷却水系统, D 为着火油罐与相邻油罐两者中较大油罐的直径; 距着火罐壁的净距离小于 0. 4D 范围内的相邻油罐受火焰辐射热影响比较大的局部应设置冷却水系统, 且所有相邻油罐的冷却水系统设计流量之和不应小于45L/s; 6 移动式冷却宜为室外消火栓或消防炮。 表 3. 4. 2 2 卧式储罐、 无覆土地下及半地下立式储罐冷却水系统的保护范围和喷水强度 项目 储罐 保护范围 喷水强度 着火罐 邻近罐 罐壁表面积 罐壁表面积的一半 0. 10(L/s m0. 10(L/s m6. 0 L/min m2) 2) 2 移动式冷却 着火罐 罐壁表面积 固定式冷却 邻近罐 罐壁表面积的一半 6. 0 L/min m2 注: 1 当计算出的着火罐冷却水系统设计流量小于 15L/s 时, 应采用 15L/s; 2 着火罐直径与长度之和的一半范围内的邻近卧式罐应进行冷却; 着火罐直径 1. 5 倍范围内的邻近地下、 半地下立式罐应冷却; 3 当邻近储罐超过 4 个时, 冷却水系统可按 4 个罐的设计流量计算; 4 当邻近罐采用不燃材料作绝热层时, 其冷却水系统 16 喷水强度可按本表减少 50%, 但设计流量不应小于 7. 5L/s; 5 无覆土半地下、 地下卧式罐冷却水系统的保护范围和喷水强度应按本表地上卧式罐确定。 表 3. 4. 2,3 甲、 乙、 丙类可燃液体地上立式储罐区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3) 单罐储存容积(m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L/s)W 5000 5000,W 30000 30000,W 100000 W,100000 15 30 45 60 3.4.3 甲、 乙、 丙类可燃液体地上立式储罐冷却水系统保护范围和喷水强度不应小于本规范表 3. 4. 2,1的规定; 卧式储罐、 无覆土地下及半地下立式储罐冷却水系统保护范围和喷水强度不应小于本规范表3. 4. 2,2 的规定; 罐区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应小于本规范表 3. 4. 2,3 的规定, 但当无固定冷却系统时, 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设计流量应按本规范第 3. 4. 2 条第 3 款的规定确定。 3.4.4 覆土油罐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按最大单罐周长和喷水强度计算确定, 喷水强度不应小于0. 30L/s. m; 当计算设计流量小于 15L/s 时, 应采用 15L/s。 3.4.5 液化烃罐区的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应按最大罐组确定, 并应按固定冷却水系统设计流量与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之和确定, 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固定冷却水系统设计流量应按表 3. 4. 5,1 规定的设计参数经计算确定; 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应小于表 3. 4. 5,2 的规定值; 2 当企业 17 设有独立消防站, 且单罐容积小于或等于 100m3时, 可采用室外消火栓等移动式冷却水系统, 其罐区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应按表 3. 4. 5,1 的规定经计算确定, 但不应低于 100L/s; 11表 3. 4. 5,1 液化烃储罐固定冷却水系统设计流量 项目 储罐型式 保护范围 喷水强度(L/min m2) 罐壁表面积 2. 5 单防罐外壁为钢制 罐顶表面积 4. 0 着火罐双防罐、 全防罐外壁为钢筋混凝土结构 全冷冻式 邻近罐 罐壁表面积的 1/2 2. 5 着火罐 罐体表面积 9. 0 全压力式 及半冷冻式 邻近罐 罐体表面积的 1/2 9. 0 注: 1 固定冷却水系统当采用水喷雾系统冷却时喷水强度应符合本规范要求, 且系统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219 的有关规定; 2 全冷冻式液化烃储罐, 当双防罐、 全防罐外壁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时, 罐顶和罐壁的冷却水量可不计; 管道进出口等局部危险处应设置水喷雾系统冷却, 供水强度不应小于 20. 0L/min m 3 距着火罐罐壁 1. 5 倍着火罐直径范围内的邻近罐应计算冷却水系统, 当邻近罐超过 3 个时, 冷却水系统可按 3 个罐的设计流量计算; 4 当储罐采用固定消防水炮作为固定冷却设施时, 其设计流量不宜小于水喷雾系统计算流量的 1. 3 倍。 表 3. 4. 5-2 液化烃罐区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3) 2; 单罐储存容积(m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L/s) 15 30 45 60 80 18 W 100 100,W 400 400,W 650 650,W 1000 W 1000 注: 1 罐区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按罐组内最大单罐计; 2 当储罐区四周设固定消防水炮做为辅助冷却设施时, 辅助冷却水设计流量不应小于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3.4.6 沸点低于 45?甲类液体压力球罐的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应按本规范第 3. 4. 5 条中全压力式储罐的要求经计算确定。 3.4.7 全压力式、 半冷冻式和全冷冻式液氨储罐的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应按本规范第 3. 4. 5 条中全压力式及半冷冻式储罐的要求经计算确定, 但喷水强度应按不小于 6. 0L/min m2计算, 全冷冻式液氨储罐的冷却水系统设计流量应按全冷冻式液化烃储罐外壁为钢制单防罐的要求计算。 3.4.8 空分站, 可燃液体、液化烃的火车和汽车装卸栈台, 变电站等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应小于表 3. 4. 8的规定。 当室外变压器采用水喷雾灭火系统全保护时, 其室外消火栓给水设计流量可按表 3. 4. 8 规定值的 50%计算, 但不应小于 15L/s。 表 3. 4. 8 空分站, 可燃液体、 液化烃的火车和汽车装卸栈台, 变电站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名 称 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L/s) 3000,Q 10000 15 10000,Q 30000 30 30000,Q 50000 Q 50000 45 60 空分站产氧气能力( Nm3/h) 专用可燃液体、 液化烃的火车和汽车装卸栈台 60 变电站单台 19 油浸变压器5,W 10 15 1210,W 50 20 含有量(t) W 50 30 注: 当室外油浸变压器单台功率小于 300MVA, 且周围无其他建筑物和生产生活给水时, 可不设置室外消火栓。 3.4.9 装卸油品码头的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应按着火油船泡沫灭火设计流量、 冷却水系统设计流量、 隔离水幕系统设计流量和码头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之和确定,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泡沫灭火系统设计流量应按系统扑救着火油船一起火灾的泡沫混合液量及泡沫液混合比经计算确定, 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 保护范围和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表 3. 4. 9-1 的规定, 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51 的有关规定; 表 3. 4. 9,1 油船泡沫灭火系统混合液量的供给强度、 保护范围和连续供给时间 项目 船型 保护范围 供给强度(L/min m2) 连续供给时间(min)甲、 乙类可燃液体 油品码头 40 丙类可燃液体油品码头 着火油船 设计船型最大油仓面积 8. 0 30 2 油船冷却水系统设计流量应按消防时着火油舱冷却水保护范围内的油舱甲板面冷却用水量计算确定, 冷却水系统保护范围、 喷水强度和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表 3. 4. 9,2 的规定; 表 3. 4. 9,2 油船冷却水系统的保护范围、 喷水强度和火灾延续时间 船型 保护范围 项目 喷水强度(L/min m2) 火灾延续时间(h)甲、 乙类可燃液体 油品一级码头 甲、 乙类可燃液体 油品二、 三级码头 丙类可燃液体油品码头 6. 20 0 注 2 着火油船 着火油舱冷却范围内的油舱甲板面 2. 5 4. 0 注: 1 当油船发生火灾时, 陆上消防设备所提供的冷却油舱甲板面的冷却设计流量不应小于全部冷却水用量的 50%。; 2 当配备水上消防设施进行监护时, 陆上消防设备冷却水供给时间可缩短至 4h。 3 着火油船冷却范围应按下式计算: F=maxfmaxmax3BL (3. 4. 9) 式中: F 着火油船冷却面积, m2; Bmax 最大船宽, m; Lmax 最大船的最大舱纵向长度, m; fmax 最大船的最大舱面积, m2。 4 隔离水幕系统的设计流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喷水强度宜为 1. 0L/s. m,2. OL/s. m; 2) 保护范围宜为装卸设备的两端各延伸 5m, 水幕喷射高度宜高于被保护对象 1. 50m; 3)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 1. 0h, 并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的有关规定; 13 5 油品码头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应小于表 3. 4. 9-3 的规定。 表 3. 4. 9-3 油品码头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名 称 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L/s) 火灾延续时间(h) 海港油品码头 45 6. 0 河港油品码头 30 4. 0 码头装卸区 20 2. 0 3.4.10 液化石油气船的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应按着火罐与距着火罐 1. 5 倍着火罐直径范围内罐组的冷却水系统设计流量与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之和确定; 着火罐和邻近罐的冷却面积均 21 应取设计船型最大储罐甲板以上部分的表面积, 并不应小于储罐总表面积的 1/2, 着火罐冷却水喷水强度应为 10. OL/min. m2, 邻近罐冷却水喷水强度应为 5. 0L/min m2; 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应小于本规范表 3. 4. 9-3 的规定。 3.4.11 液化石油气加气站的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应按固定冷却水系统设计流量与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之和确定, 固定冷却水系统设计流量应按表 3. 4. 11-1 规定的设计参数经计算确定, 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应小于表 3. 4. 11-2 的规定; 当仅采用移动式冷却系统时, 室外消火栓的设计流量应按表 3. 4. 11-1规定的设计参数计算, 且不应小于 15L/s。 表 3. 4. 11,1 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地上储罐冷却系统保护范围和喷水强度 项目 储罐 着火罐 移动式冷却 邻近罐 着火罐 固定式冷却 邻近罐 保护范围 罐壁表面积 罐壁表面积的 1/2 罐壁表面积 喷水强度 0. 15 L/s m0. 15 L/s m9. 0 L/min m9. 0 L/min m2 2 2 2 罐壁表面积的 1/2 注: 着火罐的直径与长度之和 0. 75 倍范围内的邻近地上罐应进行冷却。 表 3.4.11,2 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名称 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L/s) 地上储罐加气站 埋地储罐加气站 加油和液化石油气加气合建站 20 15 3.4.12 易燃、 可燃材料露天、 半露天堆场, 可燃气体罐区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不应小于表 3. 4. 12的规定。 22 表 3. 4. 12 易燃、 可燃材料露天、 半露天堆场, 可燃气体罐区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名称 总储量或总容量 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L/s) 土圆囤 30,W 500 500,W 5000 5000,W 20000 W,20000 30,W 500 500,W 5000 5000,W 20000 10,W 500 500,W 1000 1000,W 5000 15 25 40 45 20 35 50 20 35 50 粮 食 W(t) 席穴囤 棉、 麻、 毛、 化纤百货 W(t) 14稻草、 麦秸、 芦苇 等易燃材料 W(t) 50,W 500 500,W 5000 5000,W 10000 W,10000 50,V 1000 1000,V 5000 5000,V 10000 V,10000 100,W 5000 W,5000 500,V 10000 10000,V 50000 50000,V 100000 100000,V 200000 V,200000 20 35 50 60 20 30 45 55 15 20 15 20 25 30 35 木材等可燃材料 V(m3) 煤和焦炭 W(t) 露天或 半露天堆放 可燃气体储罐或储罐区 V(m3) 注: 固定容积的可燃气体储罐的总容积按其几何容积(m3) 和设计工作压力(绝对压力, 105Pa) 的乘积计算。 3.4.13 城市交通隧道洞口外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应小于表 3. 4. 13 的规定。 表 3. 4. 13 城市交通隧道洞口外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名称 类别 长度(m) L,500 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L/s)可通行危险化学品等机动车 一、 二、 三 一、 二、 三 三、 四 L,1000 L 1000 30 仅限通行非危险化学品等机动车 20 3. 5 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 3.5.1 建筑物室内消火栓设计流 23 量, 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功能、 体积、 高度、 耐火极限、 火灾危险性等因素综合确定。 3.5.2 建筑物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应小于表 3. 5. 2 的规定。 表 3. 5. 2 建筑物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 建筑物名称 高度 h(m) 、 层数、 体积 V(m座位数(n)、 火灾危险性 3) 、消火栓设计流量(L/s)10 20 25 30 30 40 10 同时使用消防水枪数(支) 每根竖管最小流量(L/s) 甲、 乙、 丁、 戊丙 乙、 丁、 戊 丙 乙、 丁、 戊 丙 甲、 乙、 丁、 戊2 4 5 6 6 8 2 10 15 15 15 15 15 10 h 24 24,h 50 厂房 h,50 h 24 丙 20 4 15 丁、 戊 丙 30 40 10 15 10 15 20 10 15 20 6 8 2 3 2 3 4 2 3 4 15 15 10 10 10 10 15 10 10 15 工业建筑 仓库 h,24 V 10000V,10000科研楼、 试验楼 5000,V 2500025000,V 50000V,50000800,n 12001200,n 50005000,n 10000车站、 码头、 机场的候车 (船、机) 楼和展览建筑(包括博物馆) 等 民用建筑单层及多层 剧场、 电影院、 会堂、 礼堂、体...篇二:消火栓规范 实施:2012-06-01 中文名:室外消火栓英文名:实施:2006-04-01 中文名:室内消火栓英文名:实施:2004-05-01 中文名:消火栓箱英文名:实施:1994-03-01 中文名:船用法兰消火栓 上某度文库搜下室内消防栓图集看看。室内消火栓简介 24 一、SN室内消火栓 公称通径(mm):DN50,DN65 公称工作压力(MPa):1.6 强度测验压力(MPa):2.4 适用介质:清质水,泡沫混合液 二、SNJ65室内减压消防栓 公称通径(mm):DN65 公称工作压力(MPa):1.6 强度测验压力(MPa):2.4 适用介质:清质水,泡沫混合液 三、SNZW65室内旋转式减压稳压消防栓 SNZW65系列室内,阀杆材料采用不锈钢,阀座采用增强尼龙阀座。产品均通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质量上乘,安全可靠。 公称工作压力(Mpa) 强度试验压力(Mpa) 适用介质 1.6 2.4 清质水、泡沫混合液 四、SNS65室内单阀双出口消防栓 SN、SNS、SNSS系列室内消火栓,阀杆材料采用不锈钢,阀座采用增强尼龙阀座。产品均通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质量上乘,安全可靠。 型式 普通型 减压稳压型 旋转型 旋转减压稳压型 单阀双出口型 双阀双出口型 型号 SN SNW SNZ SNZW SNSNSS 25 公称通径(mm) DN5 0 DN65 DN65 DN50 DN65 DN65 DN65 DN65 公称工作压力(Mpa) 1.6 强度试验压力(Mpa) 2.4 适用介质 清质水、泡沫混合液 五、SNSS65室内双阀双出口消火栓 SN、SNS、SNSS系列室内消防栓,阀杆材料采用不锈钢,阀座采用增强尼龙阀座。 产品均通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质量上乘,安全可靠。 型式 普通型 减压稳压型 旋转型 旋转减压稳压型 单阀双出口型 双阀双出口型 型号 SN 26 SNW SNZ SNZW SNSNSS 公称通径(mm) DN5 0 DN65 DN65 DN50 DN65 DN65 DN65 DN65 公称工作压力(Mpa) 1.6 强度试验压力(Mpa) 2.4 适用介质 清质水、泡沫混合液 六、SNSSW65室内双阀双出口减压稳压消火栓 公称通径(mm):DN65公称工作压力(MPa):1.6 强度测验压力(MPa):2.4 适用介质:清质水,泡沫混合液 室内消火栓简介 一、SN室内消火栓 公称通径(mm):DN50,DN65 公称工作压力(MPa):1.6 强度测验压力(MPa):2.4 适用介质:清质水,泡沫混合液 二、SNJ65室内减压消防栓 公称通径(mm):DN65 公称工作压力(MPa):1.6 强度测验压力(MPa):2.4 适用介质:清质水,泡沫混合液 27 三、SNZW65室内旋转式减压稳压消防栓 SNZW65系列室内消火栓,阀杆材料采用不锈钢,阀座采用增强尼龙 阀座。产品均通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质量上乘,安全可靠。 公称工作压力(Mpa) 强度试验压力(Mpa) 适用介质 1.6 2.4 清质水、泡沫混合液 四、SNS65室内单阀双出口消防栓 SN、SNS、SNSS系列室内消火栓,阀杆材料采用不锈钢,阀座采用增强尼龙阀座。产品均通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质量上乘,安全可靠。 型式 普通型 减压稳压型 旋转型 旋转减压稳压型 单阀双出口型 双阀双出口型 型号 SN SNW SNZ SNZW SNSNSS 公称通径(mm) DN5 0 28 DN65 DN65 DN50 DN65 DN65 DN65 DN65 公称工作压力(Mpa) 1.6 强度试验压力(Mpa) 2.4 适用介质 清质水、泡沫混合液 五、SNSS65室内双阀双出口消火栓 SN、SNS、SNSS系列室内消防栓,阀杆材料采用不锈钢,阀座采用 增强尼龙阀座。 产品均通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质量上乘,安全可靠。 型式 普通型 减压稳压型 旋转型 旋转减压稳压型 单阀双出口型 双阀双出口型 型号 SN SNW SNZ SNZW 29 SNSNSS 公称通径(mm) DN5 0 DN65 DN65 DN50 DN65 DN65 DN65 DN65 公称工作压力(Mpa) 1.6 强度试验压力(Mpa) 2.4 适用介质 清质水、泡沫混合液 六、SNSSW65室内双阀双出口减压稳压消火栓 公称通径(mm):DN65公称工作压力(MPa):1.6 强度测验压力(MPa):2.4 适用介质:清质水,泡沫混合液 篇三:消火栓规范 2、高位消防水箱水位下降,也即水箱出水管上流量开关感受到水的流动,转换成电信号,启动消防主泵。 流量开关的初始值应该是零,至于流量达到多少就报警、启动消防主泵,个人感觉应在防止误报警和5L/S之间选择一个合适的值。八7.4.10室内消火栓宜按直线距离计算其布 30 置间距。条文上又说本规范要求按行走距离计算。应该按照实际行走的距离,不能按照直线的距离。新消规栓口最小压力0.35MPa,充实水柱13米,按照13m的充实水柱计算出来的压力最大就20多m,栓口压力最低要达到35m,如何做到,一般城市水压都很低不会超过0.35MPa,即便是一层都要是设置消防水池。消火栓的最高压力不应大于0.50MPa,但当大于0.70MPa时应设置减压装置,如何理解,专家说国外的规范都是0.7MPa,在小空间的住宅,不需要或者无法续接水龙带来借消火栓灭火的话,可以按0.5MPa,在大空间,比如商场等,实战灭火时,一点失火,除了设计时的两股水柱(两股消火栓)可以到达,消防队员会通过续接消防带(水损增大),从别处引水,顾这类空间消火栓栓口压力不超过0.7是合适的。十一新规7.4.12条(2),高层建筑、厂房、库房等的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小于0.35Mpa,其中厂房是指所有厂房吗,还是高层厂房,如果是所有厂房,是否意味着以后的单层厂房基本上消火栓都要用泵加压,对于有两路进水不设消防水池的情况,是否还要额外做水池,我认为这条规范,写得不严谨,这条是从建规8.4.37条来的,那个写得很清楚:“高层厂房(仓库),高架仓库和体积大于25000…,不小于13m”,这条新规范的条文解释:“高层建筑、高架库房、厂房和净空高度超过8m的民用建筑“,而正文又写成”高层建筑、厂房、库房和室内净空高度超过8m的 31 民用建筑“。几个条文对照起来看,本意应该就是建规规定的高层、高大净空场所这类危险性高的建筑要按高标准,此处的厂房和仓库应该都是高层建筑范畴,对建规条文没有本质修改,所以条文说明没有对此解释。 篇四:消火栓规范 前言 本标准的第5 章、第7 章、第8 章内容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 本标准代替GB14561,1993 《消火栓箱》。 本标准与GB14561,1993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取消了引用标准GB 998 、GB 1187 、GB 1497 、GB 3266 、GB 4580 和JB 4013.1 ;增加了引用 文件GB/T 4942.2-1993 、GB 9969.1 和HG 2184; 修改了消火栓箱的基本参数及箱内配置消防器材的情况; 增加了一些箱内配置消防器材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修改了外观质量的要求; 增加了电器设备的一些要求。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二分技术委员会(TC 113/SC2 )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32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舒艳、刘连喜、迟立发、赵永顺、白殿涛。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4561,1993 。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消火栓箱(以下简称栓箱)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物内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用栓箱。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173 铸造铝合金 GB/T 1176 铸造铜合金技术条件(GB 1176,1987,neg ISO 1338,77) GB 3265 内扣式消防接口 GB 3445 1993 室内消火栓 GB/T 4942.2 1993 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egv IEC 947 ,1:1988) 33 GB 6246 有衬里消防水带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 8181 消防水枪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 9969.1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HG 2184 输水、通用橡胶软管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消火栓箱 Fire hydrant box 指安装在建筑物内的消防给水管路上,由箱体、室内消火栓、消防接口、水带、水枪、消防软管卷盘及电器设备等消防器材组成的具有给水、灭火、控制、报警等功能的箱状固定式消防装置。 4 分类 4.1 型式 4.1.1 栓箱按安装方式可分为: a)明装式; b)暗装式; c)半暗装式。 4.1.2 栓箱按箱门型式可分为: a)左开门式; b)右开门式; c)双开门式; d)前后开门式。 34 4.1.3 栓箱按箱门材料可分为: a)全钢型; b)钢框镶玻璃型; c)铝合金框镶玻璃型; d)其他材料型。 4.1.4 栓箱按水带安置方式可分为: a)挂置式(见图1); b)盘卷式(见图2); c)卷置式(见图3); d)托架式(见图4)。 4.2 基本参数及基本型号 4.2.1 基本参数 栓箱的基本参数以箱体的长边、短边和厚度尺寸表示(见 表1)。 4.2.2 基本型号 栓箱的基本型号表示箱体的基本参数以及箱内主要消防 器材的配置情况(见表1)。 4.3 栓箱型号表示方法 栓箱型号由 基本型号 和 型式代号 两部分组成。其形式 如下: 4.3.1 基本型号 箱体的长短边尺寸代号按表1 规定。 35 栓箱内配置消防软管卷盘时用代号 Z 表示,不配置者不标注代号。 4.3.2 型号代号 4.3.2.1 水带安置方式代号 水带为挂置式不用代号表示,其余方式分别用下述代号表示: P (盘) 盘卷式; J (卷) 卷置式; T (托) 托架式。 4.3.2.2 箱门型式代号 箱门为单开门型式不用代号表示,其余型式分别用下述代号表示: S (双) 双开门式; H (后) 前后开门式。 4.3.3 标记示例 箱门为双开门式,水带为盘卷式安置,内配消防软管卷盘及公称通经为65mm 室内消火栓,箱体外形尺寸为1000mm 700mm 240mm 的栓箱: 栓箱 SG24B65Z,PS 5 要求 5.1 箱内消防器材的配置 36 箱内消防器材的配置应符合表1 的规定。 5.2 室内消火栓 室内消火栓应是符合GB3445 规定的合格产品。 5.2.1 密封性能 室内消火栓各密封部位应能承受1.6MPa 的水压,保压2min ,应无渗漏现象。 篇五:消火栓规范 消防栓设计规范 室内消火栓 一、 室内消火栓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室内消火栓应符合《室内消火栓》GB3445的有关规定; 2(室内消火栓SN65可与SN25一同使用; 3(消火栓水枪应符合《消防水枪》GB8181的有关规定; 4(消防水龙应采用内衬里的消防水带,每根水带的长度不应超过25m,SN25的消火栓应配置消防软管,软管内径不应小于ф19; 5、 消火栓、水龙带和水枪的匹配宜符合下列规定; 当消火栓的出流量为5L/s时,SN65的消火栓配Φ16mm的水枪,Φ65的衬胶水带。 SN25消防软管卷盘胶管的内径宜采用Φ19或Φ25,并配有Φ6的水枪。 6(旋转栓其内部构造合理,转动部件选材恰当,并保证旋 37 转可靠无卡瑟和漏水现象。 7(减压稳压消火栓其内部构造合理,活动部件选材恰当,并应保证可靠无杜塞现象,且减压稳压消火栓在各种供水工况下应保证出水口压力。 二、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原则是同一平面2支水枪的2股充实水柱同时达到任何部位,但当下列情况之一时可采用1支水枪的1股充实水柱到达任何部位: 1(室内消火栓设计用水量不大于20L/S时; 2(建筑物整体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 三、设有室内消火栓的建筑物,其各层均应设置室内消火栓。 四、 设有屋顶直升机停机坪的公共建筑,应在停机坪出入口处或非用电设备机房处设置消火栓,且距停机坪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 五、 室内消火栓栓口距地面高度宜为0.7m~1.10m,但同一建筑的高度应一致,其出水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度角,当安装在其他高度时应经过专家论证确定。提问者评价谢谢消火栓多少钱一个 消火栓压力开关 消防栓价格 38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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