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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青川木牍字及其相关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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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青川木牍字及其相关诸字释青川木牍字及其相关诸字 釋青川木牘“”字及其相關諸字 周波 1979年至1980年四川青川郝家坪出土有一件“更修為田律”木牘,正面共3行122字,背面殘存4行33字。其中正面2,3行云:1 以秋八月修封埒,正疆畔,及發阡陌之大草。九月大除道及 阪陰。十月爲橋,修陂隄,利津,鮮草離,非除道之時,而有 陷敗不可行,輒爲之。 2345其中字有釋“梁”、“衍”、“衎”、“涧”等多種說法。張家山漢簡《田律》(《二年律令》簡246,247)有與之基本相同的內容:“恒以秋七月除阡陌之大草;九月大除道及阪險。十月為橋, 67...
释青川木牍字及其相关诸字
释青川木牍字及其相关诸字 釋青川木牘“”字及其相關諸字 周波 1979年至1980年四川青川郝家坪出土有一件“更修為田律”木牘,正面共3行122字,背面殘存4行33字。其中正面2,3行云:1 以秋八月修封埒,正疆畔,及發阡陌之大草。九月大除道及 阪陰。十月爲橋,修陂隄,利津,鮮草離,非除道之時,而有 陷敗不可行,輒爲之。 2345其中字有釋“梁”、“衍”、“衎”、“涧”等多種說法。張家山漢簡《田律》(《二年律令》簡246,247)有與之基本相同的內容:“恒以秋七月除阡陌之大草;九月大除道及阪險。十月為橋, 67修陂隄,利津梁。雖非除道之時而有陷敗不可行,輒為之。”其中 1 本文引釋文除需要討論的字形外,盡量用寬式。為行文方便,本文在徵引學者的觀點時,人名之後一律不加先生、女士之類的尊稱,敬請大家見諒。 2 于豪亮:《釋青川秦墓木牘》,《文物》1982年1期;李學勤:《青川郝家坪木牘研究》,《文物》1982年10期;李學勤:《秦律與〈周禮〉》,載《簡帛佚籍與學術史》114頁,江西教育出版社,2001年。 3 李零:《釋“利津”和戰國人名中的與字》,國家文物局古文獻研究室編:《出土文獻研究續集》120,121頁,文物出版社,1989年。 4李零:《論秦田阡陌制度的復原及其形成綫索》“補記”,《李零自選集》183頁,陝西師範大學出版社,1998年。 5 陳世輝、湯餘惠先生:《古文字學概要》255頁,吉林大學出版社,1988年;董珊:《阮校<孟子>與<鮑>簡對讀》,簡帛網,2006年4月2日,又董珊:《“弌日”解》,《文物》2007年第3期。 6 此字原整理者作“堤”,郭永秉指出,此字圖版作“隄”,當是(郭永秉:《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釋文校讀記》,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08年4月4日)。 7 劉洪濤疑此字為“關”,恐未確(參劉洪濤:《釋青川木牘〈田律〉的“利津關”》,簡帛網,2008年3月29日)。此字原圖版作(張家山二四七號漢墓竹簡整理小組:《張家山漢墓竹簡(二四七號墓)》,文物出版社,2001年),紅外照片作(彭浩、陳偉、工藤元男主編:《〈二年律令〉與〈奏讞書〉——張家山二四七號漢墓出土法律文獻釋讀》,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此字左旁顯然是水形。《二年律令》簡456地名“粱(梁)”寫作,阜陽簡《蒼頡篇》簡C029:“? 與對應之字作“梁”。相關內容又見《孟子?離婁下》和新近公佈的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鮑叔牙與隰朋之諫》簡1等。其中後者作“九月除路,十月而徒梁成,一之日而車梁成”。阮元校本《孟子? 89離婁下》作“歲十月徒杠成,十一月輿梁成”。《國語?周語》引《夏令》作“九月除道,十月成梁”。《鮑叔牙與隰朋之諫》、《孟子?離婁下》所記載的月序為夏正,與秦、漢初律文所見的月序則用周正,10所以上述文獻的記載都是一致的(唯秦、漢初律文、《夏令》不區分“徒梁”、“輿梁”)。 秦牘字有上述文獻相對勘,讀為“梁”是最為合適的。此字于豪亮讀為“梁”,應當是對的。不過他將之隷定作“”,恐不可信。李學勤指出,“‘梁’字,牘文原從二‘阜’,從‘水’‘刅’聲”,1112當是。此字“刅”旁寫法可參《二年律令》簡456“粱(梁)”、阜陽簡《蒼頡篇》簡C029“梁”字,秦牘左邊“阜”旁與“刅”形筆劃有粘連。 我們認為當釋為“”,讀為“梁”。戰國文字用為國名、地名、梁氏、津梁、魚梁之“梁”有多種寫法。如楚文字有用“”、“(粱)”、“”、“”表示國名、地名、梁氏之“梁”的例子,見相公子矰戈(《集成》17.11285)“(梁)歲”、包山簡163、169“(梁)人胡慶”、簡179“(梁)人胡慶”、簡165“(梁)人胡宜”、簡157“大(梁)”,上博《競公瘧》簡1、簡9“(梁)丘據”。有用“(梁)”、“”、“”、“”表示“津梁”、“魚梁”之“梁”的例子,見郭店《成之聞之》簡35:“津(梁)爭舟”,上博《鮑叔牙與隰朋之諫》簡1:“十月而徒(梁)成,一之日而車(梁)成”,《三德》簡21,22:“善 ?橋梁”之“梁”作(文物局古文獻研究室、安徽阜陽地區博物館阜陽漢簡整理組:《阜陽漢簡〈蒼頡篇〉》,《文物》1983年第2期),水旁位置與上舉字形正合,右上方有殘泐,右下方據原圖版當是“木”形之殘,所以該字釋為“梁”應當是沒有問題的。 8 杠,獨木橋。 9董珊指出,阮校當可信,參上引董文。 10漢初沿用秦曆,以十月為歲首。 11參李學勤:《青川郝家坪木牘研究》。 12此字《張家山漢墓竹簡(二四七號墓)》、《〈二年律令〉與〈奏讞書〉——張家山二四七號漢墓出土法律文獻釋讀》均隷定作“梁”,恐誤。從用字來看,秦、西漢前期文字國名、地名、梁氏之“梁”均寫作“粱”,足證我們所釋當不誤。 游者,死於(梁)下”,《逸詩?交交鳴烏》簡1:“交交鳴烏,集 ?於中(梁)”,《競公瘧》簡8:“澤(梁)使守之”。三晉文字有用“”、“(梁)”、“”表示國名、地名、姓氏之“梁”的例子,多見於晉璽、古幣、金文(參《戰國古文字典》697,698頁),侯馬盟書用“梁”為“強梁”之“梁”(《侯馬盟書》328頁)。所以戰國秦文字用“”來表示津梁之“梁”,一點也不奇怪。值得注意的是,這種寫法在秦代、西漢前期文字中就消失不見了,可能是 1314因秦“書同文字”“或頗省改”而被省併掉了。 學者多將秦牘字與古文字中的“”混為一談,相關資料的釋讀也有頗多異說。如陳世輝、湯餘惠將秦牘我們釋為“”之字摹寫作,說:“當是澗字,《說文》:‘澗,山夾水也。’篆文澗字從二阜、從水,與《說文》合,當是澗的原始會意字。侯馬盟書人名有字,異文或作(156:26),易侃聲為澗省聲。其中澗旁作‘阥’, 15省略右旁的阜旁。”李零也將秦牘字摹寫作,以為即戰國文字所見之“”。他指出:“《侯馬盟書》‘委質類’,‘被盟詛人名’中有不少是屬於‘兟’氏(先氏),‘兟’氏諸名中有一名‘諐’(亦作:、、、),他的名字有時也寫成或,把亻旁或彳 13 《說文解字?敘》云李斯等人作《三蒼》,“皆取史籀大篆,或頗省改,所謂小篆者也。” 14許慎所謂的“或頗省改”,首先體現在春秋戰國以來秦文字形體結構的變化上(參裘錫圭:《文字學概要》64,65頁,商務印書館,1988年),也體現在這一時期用字的變化上,改“”為“梁”當屬於用字上的改變。又如“”(《古陶文彙編》5.31 )、 “”(見睡虎地秦簡《秦律十八種》、《為吏之道》)、用“”為“傾”(睡虎地秦簡《為吏之道》簡11)、用“賃” 為“任”(《為吏之道》簡9)、用“敃”(楚文字有“”字,多用為訓禮樂制度和文飾之“文”。陳劍指出,“”可能是西周金文從“目”和從“民”這兩類寫法的“敃”字的糅合體。參陳劍:《甲骨金文舊釋“尤”之字及相關諸字新釋》,《北京大學中國古文獻研究中心集刊》第4輯。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年)、“緡”為“文”(睡虎地秦簡《秦律十八種》簡62、110)等到秦、西漢前期均基本消失,這些用字、用字習慣可能是在秦“書同文字”的過程中被淘汰、廢除掉了。關於此問題,我們有另文專論。 15 參上引陳世輝、湯餘惠文。 旁換成阜旁,換成水”,“諐”字即《說文》籀文愆,“既然《侯 16馬盟書》中的諐字就是愆字,而諐字又同於或字,可見後者也就是愆字,而例1(按:指)不從心,則應直接釋為衍字,青川木 17牘的中間一句讀為‘利津衍’。從與從行,在這裏是一樣的。”後來,李零對自己的看法有所修正,認為秦牘字,應釋為“衎”,讀 18為“干”或“岸”。禤健聰認為秦牘字與上博《周易》簡50之“”、朱家集楚銅器銘文(即上引、)所從之“”為一字,並據上博《周易》簡50之“”馬王堆帛書本《周易》對應之字作 19“淵”,主張“”應釋為“淵”。 這一問題,牽涉比較複雜,不得不辨。在上文我們已經指出,青川木牘的當是“”字,與“”字是毫無關係的兩個字,有些學者將之摹寫作,應當是有問題的。為了將學者們提到的這些字形之間的關係梳理清楚,下面我們就對古文字中“”這一系列字再作一考察。 20李零指出,“”字又見戰國邾、滕單字陶文、朱家集楚銅器 21銘文、《古璽文編》419頁第三字。按字見《古璽彙編》3356號,此字中間所從可能是“目”形或“角”形,顯然不是“”字,當排除。此字還見包山簡10、上博《周易》簡50、《三德》簡12。其中 22包山簡10用作人名,劉信芳以為“澗”字。《周易》簡50作“鴻漸於”,馬王堆帛書《周易》、今本《周易》與“”對應之字分別作“淵”、“干”。上博《周易》整理者李零以為“”即“澗” 2324字,通“干”,禤健聰釋“淵”,季旭昇釋“澗”。上博《三德》 16李零已經指出,上舉字形見朱家集楚銅器銘文(李零:《釋“利津”和戰國人名中的與字》)。 17李零:《釋“利津”和戰國人名中的與字》。 18李零:《論秦田阡陌制度的復原及其形成綫索》“補記”。 19禤健聰:《上博(三)小札》,簡帛研究網,2004年5月12日。 20 即周进、周绍良、李零編:《新編全本季木藏陶》778號,中華書局,1998年。整理者李零說“字同衍”。 21李零:《釋“利津”和戰國人名中的與字》。 22劉信芳:《包山楚簡解詁》96頁,(臺)藝文印書館,2003年。 23上引禤健聰文。 24季旭昇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三)〉讀本》142,143頁,(臺)萬卷樓圖書有限公司,2005年。 簡12作“監川之都,(凴,)之邑”,整理者李零認為“”字又見上博《周易》簡50,此字今本作“干”,即古書“衎”或“岸” 2526字,何有祖以為“澗”字。此字還見於晋璽“陽(府)”。其中“”字寫作。 綜合上述學者的討論意見,“”字主要有釋“衍”、“澗”、“衎”、“淵”四說。 首先,我們認為將戰國文字中的“”釋為“衍”證據不足。從盟書辭例來看,兟氏名“諐(或愆)”者與名“”“”、“”者顯然是同一人。《侯馬盟書》整理者在《侯馬盟書字表》中將字及其異體、,與、、三字均收在“諐”字下(352頁),應當說是有道理的。不過,李零以上舉侯馬盟書、朱家集楚銅器銘文諸字均為“諐(或愆)”字異體這一前提出發,得出或除掉“心”旁的部分就是“衍”,這一推導過程恐怕是有問題的。實際上古文字中用為“愆”的字及其寫法有不少。如蔡侯申鐘、鎛用“”為“不愆不忒”之“愆”。郭店簡《緇衣》簡32“不侃于儀”,上博簡《緇衣》簡16“不侃[于儀]”,均用“侃”為“愆”(今本《禮記?緇衣》作“諐”,《詩?大雅?抑》作“愆”)。《新蔡》甲三233、190有人名“陳”,《新蔡》零:164有占辭“咎,無?”,沈培指出,“”、“無”均當讀為“無愆”,並指出、當從得聲,作為單字見上博《天子建州》乙本簡8(簡文讀為“筵”)。2728按從目前的古文字資料來看,當與“延”字相關。我們認為,上 25何有祖:《上博五〈三德〉試讀(二)》,簡帛網,2006年2月21日。 參施謝捷《古璽彙考》118頁,安徽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6年。 26 27參沈培:《〈上博(六)〉字詞淺釋(七則)》,簡帛網,200年7月20日。 28此字楚文字多見,如楚王熊元鼎(《集成》4.2479)“熊脠(元)”之“脠”上博(五)《弟子問》簡2“脠(延)陵季子”之“脠”均寫作從“肉”從(“脠”字釋讀參小蟲:《說〈上博五?弟子問〉延陵季子的延字》,簡帛網,2006年5月22日)。新蔡簡有從“彳”從之(甲三268),從“肉”從之(脠,甲三212、199-3),從“辵” 從“肉”從之(甲三136),包山簡、天星觀簡有從“金”從“肉”從之(圖版取自包山簡126,類似寫法可參看《楚系簡帛文字編》1002頁)。不少學者將字與甲骨、金文的“?”視為一字(參黃錫全:《汗簡注釋》123頁,武漢大學出版社,1990年;張世超、孫淩安、金國泰、馬如森:《金文形義通解》416頁,(京都)中文出版社,1996年;何琳儀:《戰國古文字典》1029頁,中華書局,1998年;張玉金:《卜辭中的“”為“延” 舉讀為“諐(或愆)”諸字所從的“”旁、旁都應當看成是整字的“聲符”,以音同或音近而讀為“諐(或愆)”。釋“”為“衍”沒有必然性,說“”、“衍”從與從“行”是一樣的,也缺乏字形上的根據。、“行”二字作為偏旁,表意功能是不同的,我們目前還沒有發現這種偏旁通用的例子。李零將“”字釋為“衎”也面臨同樣的問題。 其次,將“”字釋為“淵”,與六國文字“淵”字字形不合, 29這點何有祖等學者已經指出了,此不贅述。對於馬王堆帛書《周易》與“”對應之字作“淵”,要作一說明。我們認為,這可能是由於書手在轉錄過程中對具有楚文字特點的底本的文字不熟悉,誤認所致。馬王堆帛書《周易》及其相關篇章文字受到了具有楚文字特點抄 ?本的影響,如“悔”作“”(見帛書《二三子問》、帛書《繫辭》),“三”寫作“厽”(見帛書《二三子問》、《易之義》、《要》)、 30“基”寫作“”、用“”為“仇”、用“”為“尸”等。帛 字說》,氏著《甲骨卜辭語法研究》212,214頁,廣東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宋華強:《新蔡簡“延”及從“延”之字辨析》,簡帛網,2006年5月3日)。沈培指出,據新蔡簡、上博《天子建州》有關字的資料來看,說新蔡簡从“彳”从之字來自甲骨、金文的“?”是不妥的(《〈上博(六)〉字詞淺釋(七則)》,簡帛網,200年7月20日)。可從。與楚簡類似的寫法最早見於商末周初的周原甲骨FQ3,形作(宋華強首先將此字與楚文字中相關字形作比對,參宋華強《新蔡簡“延”及從“延”之字辨析》一文)。此字西周早期的延作父辛角作 ,,麥方鼎作,寫法均與周原甲骨同。西周晚期的多友鼎有字(可看成從“辵”從省),李學勤釋為訓進之“延”(李學勤:《論多友鼎的時代及意義》,氏著《新出青銅器研究》128頁,文物出版社,1990年。按麥方鼎字可能也當讀為訓進之“延”),當是。楚、秦文字均有“延”字,與上舉字寫法有別。如楚王孫遺者鐘“延”作,睡虎地秦簡“延”作,均與《說文》小篆字形接近。總之,我們認為“延”、“”寫法有別,“”字及從“”之字多讀為“延”或“延”聲之字,古文字“延”當是從“廴”,從“”聲的一個形聲字(“”是否為“延”字初文,也是可以考慮的)。 29何有祖:《上博五〈三德〉試讀(二)》,簡帛網,2006年2月21日。 用“”為“仇”見于中山王鼎:“(仇)人在旁”。楚文字有“”字,30 43138見郭店《緇衣》簡:“詩云:君子好(仇)”,包山簡反:“使之(仇)除於之所證。與其(仇),有怨不可證”。“”可能就是“” 書《周易》及其相關篇章寫誤的情況亦並不罕見,如帛書《周易》、《要》將“(尊)”寫作“奠”,馬王堆帛書《易繫辭》將“太 31極”寫作“大恆”,《道原》將“極先”寫作“恆先”,都是由於誤 32認而寫错了字。楚文字“澗”寫作“”,此與秦文字“淵”寫法比較接近。抄手在抄寫帛書《周易》時,由於對含有楚文字因素的底本的文字不熟悉,因而錯將底本中的“澗”錯抄成了“淵”,這種可能性是很大的。綜合來看,有學者據馬王堆帛書《周易》的異文“淵”將秦牘、楚簡相關字形改釋為“淵”,應當是不可信的。 我們認為研究者將“”釋為“澗”應當是對的。季旭昇已經指 33出,此字以字形而言,釋為兩山夾水之“澗”最合理。“(澗)”、“干”古音很近(均為見紐元部),古書“間”聲、“干”聲之字通 34假之例亦不少,故在上博《周易》簡50、《三德》簡12中可分別讀為“干”和“岸”。 回過頭來看侯馬盟書的、、字和朱家集楚銅器銘文、 35字。上述字形學者以為“愆”字,很可能是對的。我們認為諸字形當從“澗”或“澗”省聲,以音近讀為“愆”字。“澗”為見紐元部與溪紐元部的“愆”古音極近,出土和傳世古書中“間”聲字與 36“衍”聲之字亦有轉輾相通之例,因此從“心”從“澗”或“澗” 之異體。 31參裘錫圭:《是“恆先”還是“極先”,》,擬刊於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主編:《簡帛》第三輯。 32馬王堆帛書它篇也有抄誤的例子,如《戰國縱橫家書》將“?(與)”寫作“兵”等。郭店簡和上博簡中存在不少誤摹之字,情況與之類似。李家浩據之推斷這是因爲書手對底本的文字不熟悉或不認識所導致,而這種不熟悉或不認識不一定是因爲書手的文化水準低,而很可能是書手對其他國家文字比較陌生的緣故(轉引自馮勝君:《論郭店簡〈唐虞之道〉、〈忠信之道〉、〈語叢〉一,三以及上博簡〈緇衣〉為具有齊系文字特點的抄本》2,3頁,北京大學博士後研究工作報告,2004年。 33季旭昇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三)〉讀本》142頁。 34 參高亨、董治安:《古字通假會典》183,184頁,齊魯書社,1989年。 35 侯馬盟書字右下從“止”形,與其它讀為“愆”之字或從“言”或從“心”有別(古文字“言”旁、“心”旁常通行),是否可以看成是“愆”字異體還有疑問。 36古書“奸”、“間”,“干”、“間”, “干”、“澗”,“衎”、 “衍”可通(參《古字通假會典》183,184頁),又上博《周易》簡50“飲食”, 省聲之字讀為“愆”是沒有問題的。 本文收稿日期是4月7日 本文發佈日期是4月8日 今本“”作“衎”,帛書本作“衍”,是“干”聲字與“衍”聲字相通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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