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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事故案例

2017-09-15 10页 doc 24KB 29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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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事故案例煤矿安全事故案例 顶 板 事 故 案 例 剖 析 马村煤矿“9.3”顶板事故 2002年9月3日,采煤二队零点班在115506炮采工作面发生一起顶板事故,伤亡一人。 一、事故经过 2002年9月3日,采煤二队零点班在115506炮采放顶煤工作面中部偏机头段回采,7:40左右在第七茬移第3根副梁时,跟班副队长冯某某突然发现顶板掉碴,并伴有异常压力响声,立即招呼作业地点的工人迅速撤离,作业现场的两名工人和当班正在帮助注液的副班长及时向机尾方向撤出,冯某某和班长郭某某向机头方向撤退,在撤退过程中发生大面积推垮型冒顶(长16...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
煤矿安全事故 顶 板 事 故 案 例 剖 析 马村煤矿“9.3”顶板事故 2002年9月3日,采煤二队零点班在115506炮采工作面发生一起顶板事故,伤亡一人。 一、事故经过 2002年9月3日,采煤二队零点班在115506炮采放顶煤工作面中部偏机头段回采,7:40左右在第七茬移第3根副梁时,跟班副队长冯某某突然发现顶板掉碴,并伴有异常压力响声,立即招呼作业地点的工人迅速撤离,作业现场的两名工人和当班正在帮助注液的副班长及时向机尾方向撤出,冯某某和班长郭某某向机头方向撤退,在撤退过程中发生大面积推垮型冒顶(长16m、高2.5,3m),冯某某被推倒的柱梁和顶煤埋压,工人郭某某被砸伤腿部。事故发生后,矿迅速组织人员采取可靠进行抢救,约12:00将冯某某救出,但冯某某胸部受到严重创伤,现场死亡。 二、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大面积推垮型冒顶,发生埋压致人死亡事故。 2、重要原因: (1)支护质量差,特殊支护不全,支柱数量不足,个别梁间距超过《作业规程》要求,支护强度不够,导致离层顶煤在矿压作用下发生了滑移,推倒支架发生冒顶。 (2)工作面投产验收把关不严,现场管理存在严重漏洞,安全 隐患未及时整改落实。 三、事故教训 (1)“作业规程”审批把关不严,初采初放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不强。 (2)区队在组织工人学习《作业规程》和《初采初放措施》时重视不够,致使个别职工未经培训就上岗作业,工人对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及避灾知识掌握不够。 (3)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初采初放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责任心不强,监督检查不力,未及时认真监督做好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工作。 四、事故点评 发生这起事故的最重要、最主要、也是最直接的原因是支护质量低劣、支护强度达不到要求,造成推垮型冒顶,所以这起事故的核心应是支护质量和支护强度的问题。采煤工作面的支护强度设计和支护质量验收制度,是作业规程的主要,必须明确规定。支护质量是实现采煤工作面安全的最基本、最根本保障,来不得一丝马虎,否则,就会酿成恶果。 朱家河煤矿“3.19”顶板事故 12502工作面形成于矿井基建时期,当时施工切眼机尾段,多处顶煤冒落,顶部采取木垛绞架背顶。3月初采一队搬到该面进行生产。2003年3月19日凌晨2时10分,工作面机尾9米处发生顶板事故, 伤亡一人。 一、事故经过 2003年3月19日,工作面已初采三个循环,机尾30米严重超高,采高达2.5米。零点班出勤47人,值班队干主持召开班前会,会上强调:工作面正在初采阶段,机尾30米超高,以前有冒顶现象,条件很差,安排有经验的人在机尾作业,煤机割煤时,必须降低采高,走一节槽子就要停下来及时支护。班长安排分为10个茬,方某、赵某、杨某为一茬,被分在机尾最后5节槽子。23时工人更衣下井,到工作面后,跟班副队长张某、刘某,班长姚某和安检员对工作面进行了检查,安排各茬工人维护。24时左右,煤机开始从机尾20米处向机尾割煤。采取前进一节槽子,就停下来移梁支护的方法进行。当煤机割到距机尾4米处停机支护,跟班副队长刘某和班长姚某及安检员帮着移完顶梁,姚某在煤机处监护顶板,安检员和刘某协助赵某和方某在采空区侧打带帽切顶支护,姚某看到顶板掉渣(2时10分),大喊快跑,他和安检员、刘某、赵某、方某向机尾撤出,杨某撤之不及被随之冒落的顶煤(长4.2m、宽5m,厚3m)埋压。正在处理顺槽溜子的跟班副队长张某闻讯赶来,立即组织抢救,大约一小时将杨某救出,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生产区间前后绞架支护,随着推采已离层的顶煤失稳,推倒支架冒顶,杨某撤退不及被埋压致死。 2、主要原因: (1)此段前后为绞架区,支架稳定性差,推采时没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2)初采时,严重超高未采取有效措施,支护强度低。 (3)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未按照“作业规程”支设戗柱、戗棚等特殊支护,贴帮柱数量不足。 三、事故教训 (1)该工作面形成时间较长,并且切眼机尾段在施工期间多处顶煤冒落,初采初放期间现场管理较差,隐患处理不及时、不到位。视重大隐患于不见,强行生产,存在重生产轻安全思想。 (2)班前会质量差,布置工作不细致,泛泛而说,针对采高超高、原绞架支护段存在的隐患没有强有力措施。 (3)初采初放安全技术措施中,对绞架区支护没有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技术管理存在漏洞。 (4)职工安全素质低,自保意识、避险能力差,冒险作业,“安全第一”思想树立不牢。 四、事故点评 12502工作面是在矿井基建时形成,放置时间较长,工作面顶部已有木垛绞架,煤层顶板离层、断裂、破碎。初采初放期间,机尾30米段采高达2.5米。工作面当时仅推采了三个循环,进度也只有1.8米。针对这些情况,假如在初采初放之前就对机尾30米段的隐患进行了彻底处理;假如管理人员在审批安全技术措施时,能够严格把关,对机尾特殊地段制定了专门的现场安全技术措施;假如我们能从 思想上高度重视12502工作面的初采初放,严格执行初采初放期间管理干部现场跟班制度;假如对工作面采取了及时的贴帮支护和特殊支护,杜绝了支柱的超高使用,支护强度也达到要求;假如跟班队长、班长、安检员三人中,有一人责任心强,做到对工作面的认真检查,这些隐患就一定能查出,“3.19”顶板事故也就不会发生。让我们时刻牢记这起事故的教训,在日后的初采初放中,切实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实现煤矿安全生产。 朱家河煤矿“10.13”顶板事故 采一队2006年10月13日零点班, 12506综采工作面机尾处发生顶板事故,冒落石块滚动挤压伤亡一人。 一、事故经过 10月13日零点班,工作面机尾12m放完震动炮,3:30分采煤机从距机尾25m处向机尾割煤,割完煤后,机组从机尾向机头方向反刀拾煤。在距机尾21.3m处,由于该段处于地质变化带,煤层松软,上部呈鱼鳞片状,工作面采高不够,机组切割部不能顺利通过,于是在该处作业的支架工吴某将第58架支架前梁收回。当机组后滚筒运行到第58架支架下时,机组液压升降系统发生故障,机组司机停机检修,吴某就将收回的支架前梁向前支设,这时顶板来压,冒落一块(1.5m×1.1m×1.05m)不规则石块,砸在机组后滚筒上,石块反弹 0到工作面刮板运输机上,由于工作面向机尾方向倾角-15,则石块沿刮板运输机向机尾方向滑去,在机尾过渡槽石块被挡住,翻倒在煤壁 侧,将正在该处作业的姚某挤压,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冒落石块滚动,挤压姚某致死。 2、重要原因: (1)姚某违反作业规程,进入煤壁侧作业。 (2)大坡度段割煤技术措施不健全。 (3)机组通过地质变化带措施不力。 (4)吴某操作违反作业规程,冒险蛮干。 三、事故教训 (1)职工的不够,“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树立不牢,自保意识差。 (2)职工操作不规范,技术素质较差。 (3)现场生产管理薄弱,监督管理不到位。 四、事故点评 针对这起事故,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以点评: 1、管理人员未在现场把规程落到实处。机组运行期间规程明确规定煤壁侧不允许站人,在现场的茬长、班长、验收员、跟班副队长、安检员,如果有一人能够对此项规定做到认真落实,事故就可以避免,遗憾的是没有人做到。 2、当日7时10分左右是交接班时间段,也是事故发生的特殊时段。当时姚某因为急着完工,从而造成盲目蛮干,酿成事故。这起事故提醒我们,要切实加强交接班前后薄弱时段的安全管理。 3、没有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综采工作面过地质变化带和特殊地带的安全管理措施,加强特殊地段、重点区段的安全管理,强化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是防止此类事故的根本保证。 石下江煤矿顶板事故案例分析 2007年9月9日12时20分,石下江煤矿?下-1222工作面?块段南平(-99m)巷道式采煤工作面发生顶板事故,死亡1人。 一、事故经过 2007年9月9日中班(8时至16时),值班长王歧芳组织召开进班会,安排副班长曾小良和大工刘建文、龙运和,小工宁生田等4人去?下-1222工作面?块段南平巷(-99 m)掘进。曾小良未参加进班会。 9时,曾小良、刘建文、龙运和3人先到达作业地点,开始打炮眼。王歧芳在现场负责监管。当打第一个炮眼,钻进1.3 m(钻杆长1.8 m)时,发现煤层松软,接着又打了3个1 m深的炮眼。值班安全员杨顺,进行了瓦斯检查。爆破后,与-110 m上山贯通了。退后2 m向上开始采煤,并加固了支架。 第二次打了四个炮眼,爆破后,形成了长1.8m×宽2m的空顶区。值班队长谢先煌离开工作面协助更换变速箱,曾小良等人负责出煤。王歧芳待变速箱换好后,又返回工作面协助作业人员将煤出完。 第三次继续打眼放炮,共打了两个炮眼,放响了一个(另一个未装药)。曾小良等人出完一半煤后,电溜子又发生故障,王岐芳又组织人员排除故障。当处理好溜子故障后,王岐芳对曾小良等人交待, “你们从现在起一次只能打一个炮眼,爆破一个,不能多打,慢慢来,注意观察顶板压力,我去下面扒煤了”,随后离开了作业地点。此时杨顺又来检查,向曾小良等人说:“打炮眼时要注意安全,不要进入采空区内”。后离开作业地点另去别地检查。 12时20分,当出完第三次炮后余煤,准备第四次打眼放炮时,曾小良首先用钻杆戳了几下煤壁。龙运和说:“不安全,不要打”。曾小良说“到里面打还安全些”。突然煤壁垮落,龙运和安全撤退,刘建文双腿下肢被煤矸埋住,曾小良被关。 事故发生后,刘建文立即用双手将煤矸扒开抽出双腿,安全脱险,与龙运和大喊曾小良,曾小良应答,“我在平巷以里”。刘、龙俩人急忙去回风巷看冒顶情况,并要小工宁生田去喊人来援救。 王歧芳等人到达事故地点后,立即大声喊曾小良,“你的位置在哪里,可不可以开溜子”。曾小良应答:“在支架下面,尽快开溜子”。于是启动了溜子,但溜子接连发生故障,在更换变速箱时,突然听见“轰”的一声巨响,发生第二次冒顶,再次喊曾小良,已无回音。 矿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了应急救援预案,迅即派救护队下井抢救。由于在抢救过程中连续发生冒顶,抢险工作难度大,经过近16个小时的奋力抢救,于10日4时,将遇难者曾小良同志抢救出来,但当场死亡,至此,抢救工作结束。 二、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1)?下-1222工作面?块段南平(-99m)采煤工作面开采三角残 煤,煤层厚度增大,倾角变陡,且位于相互交叉的断层附近,压力集中,顶板破碎,易于垮落。 (2)作业人员冒险进入采空区内空顶作业,顶板来压,崩煤垮顶,导致被关。 三、事故教训 ?现场施救措施不力。井下作业人员在抢救过程中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顶板,急于救人,迅即启动电溜子,发生第二次冒顶,引起事故扩大,将被关人员埋住致死。 ?现场安全监管不到位。监管人员没有及时要求作业人员及时支架,对作业人员空顶作业制止不力;平巷与上山贯通后,未及时督促作业人员加强支架,盲目开门采煤,选用巷道式开采不合理。 ?矿井机电设备管理混乱。电溜子在生产、事故抢过中多次出现故障,不能正常运转,延误了事故抢救。 ?矿井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只顾多出煤,不重视安全,违章作业。 四、事故点评 1、生产中未切实加强顶板管理。开采三角煤、残留煤柱时,一定要严格落实批准的安全措施,及时支架,架设牢固,禁止乱采乱挖,禁止空顶作业。要坚持正规采煤,严禁乱采滥挖。 2、未能切实制订操作性强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演习,让每一位作业人员熟悉救援步骤、措施、方法和注意事项,禁止盲目抢救,引起事故扩大。 3、必须强化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增强职工的自主保安能力,提高按章操作的自觉性。 丰海煤矿“5?14”顶板事故案例解说 一、事故经过 2010年5月14日早班,队管理员杨××(死者)、班长代××、班员林××、胡××、李××5人到采煤工作面回采,7:00左右放完第1茬炮后开始出煤,其中班长代××、班员林××二人在工作面中部扒煤,班员李××在反眼扒煤,管理员杨××协助胡××在运巷眼口装煤,8:50分左右,当出煤到第四趟还差4部时,杨××上工作面查看煤量及支护管理情况,当他走到采面中下部接近切顶密柱时,发现老塘顶板开始冒落,便大声叫喊:“下顶了快撤”,此时在工作面扒煤的代××、林××立即往煤壁方向跑,在反眼扒煤的李××往眼口跑,也就在此时一块(长约10米×宽5米×厚3米)的顶板在瞬间垮落,在下部反眼扒煤的李××已到安全地点,便喊上部作业的三位人员名字,发现杨××无答应,于是对运巷眼口装煤的胡××说,采面冒顶了,没有找到杨××,赶快出去打电话通知调度。约9:10代××(班长)、班员林××从工作面下来。矿领导接到电话后立即组织生产、安监、队长、救护队等有关人员到现场轮班组织抢救,经抢救于15日上午7:00找到杨××,此时杨××已死亡。 二、事故原因 该工作面14日早班作业时顶板较完整,无发现顶板裂隙及来压情况。由于该工作面顶板存在5-10厘米炮后无法脱落的粘顶煤,工作面直接顶存在弱面,即“劈”。14日早班工作面受放炮震动、靠煤壁出煤支护未及时、加上采场面积大,造成一块约长10米×宽5米×厚3米的直接顶沿走向垮落下冲,将中下部8行柱全部推垮。是造成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工作面顶板受粘顶煤的影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对工作面直接顶存在弱面无法判断,直接顶垮落时预兆不明显且垮落速度较快,作业人员发现时撤离不及。生产技术管理不全面,技术论证不够到位,对裂隙发育预见性不足、支护方式及支护材料选择不够确当。是造成本起事故的间接原因。 三、事故教训 1、当事人安全防范能力和避险意识不够。 2、对工作面顶板的裂隙发育规律掌握不够。 3、当班炮后出煤支护不够到位。 四、事故点评 1、对存在有粘顶煤的顶板(伪顶)未进行炮眼布置优化,使粘顶煤能随采随下,对于无法随采随下的粘顶煤,加强采面日常敲帮问顶工作,尽可能把粘顶煤撬掉揭露顶板构造。 2、未能做到加强每班循环作业对新揭露顶板及时支护,炮后必须做到边出煤边支护,严禁在煤壁侧空顶出煤作业。 3、安全技术管理的细节和环节注重程度不够,未能针对类似顶 板优先考虑先进回采工艺,采用正规(高位)单体采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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