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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初舒城会议通过的教师职业道德教学提纲和考

2017-11-26 10页 doc 25KB 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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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初舒城会议通过的教师职业道德教学提纲和考今年7月初舒城会议通过的教师职业道德教学提纲和考 今年7月初舒城会议通过的《教师职业道德》教学提纲和考试要求 第一讲 教师职业和教师职业道德 一、教师职业劳动的特点 (一)教育劳动的复杂性 (1)教育劳动对象的多样性; (2)教育劳动内容的丰富性; (3)教育劳动过程的往复性; (4)教育劳动对象、内容、过程的发展性。 (二)教育劳动的创造性 (三)教育劳动的协作性 (四)教育劳动的示范性 二、教师职业的社会意义 (一)教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传播者; (二)教师是人类智力、德性等潜能的开发者、促进...
今年7月初舒城会议通过的教师职业道德教学提纲和考
今年7月初舒城会议通过的教师职业道德教学提纲和考 今年7月初舒城会议通过的《教师职业道德》教学提纲和考试 第一讲 教师职业和教师职业道德 一、教师职业劳动的特点 (一)教育劳动的复杂性 (1)教育劳动对象的多样性; (2)教育劳动内容的丰富性; (3)教育劳动过程的往复性; (4)教育劳动对象、内容、过程的发展性。 (二)教育劳动的创造性 (三)教育劳动的协作性 (四)教育劳动的示范性 二、教师职业的社会意义 (一)教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传播者; (二)教师是人类智力、德性等潜能的开发者、促进者; (三)教师是精神财富的创造者、发展者。 三、教师职业的社会形象 四、道德与教师职业道德 (一)道德的涵义、特征和功能 涵义:道德是由一定社会经济关系决定的,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人们的内心信念来评价和维系的,用以调整人们相互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集体之间利益关系的行为规范和品质的总和。 特征: 作为社会规范的特征(和法律、纪律比较):“软”(非强制、不成文)、“广”(调整的范围和内容广泛)、“深”(自觉自律的内在要求,深入到思想和灵魂); 作为个人品质的特征(和心理、个性等品质比较):“情”(道德就是人之常情、就是怜悯之心、同情之心、恻隐之心,就是相互关心、友爱、帮助,这和政治品质的原则性、坚定性,心理品质的成熟性,个性品质鲜明性、独立性是不同的,人们所说的情商主要就是指道德)、“稳”(即稳定性,如道德与传统的内在联系,从小看大等,道德也许是人类文化系统中最具有惰性的文化因子,以此保持社会文化发展的连续性)、“俗”(世俗、通俗,相对于政治的原则性、宏大性和宗教追求超凡脱俗的神圣性而言的,道德具有日常性、平常性、生活性、细微性,从小事看精神)。 功能: 社会功能:认识功能、调节功能、稳定功能、教育功能等。 个体功能:如启智功能、协调(人际关系)功能、心理保健功能、情感慰藉功能、导向(人生或价值)功能、价值升华功能等。 (二)教师职业道德的含义与根据 所谓教师职业道德,指的是教师在其职业活动中,调节和处理各种关系所应遵循的基本的行为规范和行动准则,以及由此而形成的道德品质。 教师职业道德产生的根据是教师职业活动的内在要求。教师职业如果没有道德要求,就无法完成它的职业使命和实现它的职业职能,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这一点: 第一,从教师职业的特点看,教师职业是一个与人打交道的职业,教师与学生之间、教师之间、教师与学校领导之间,都是人与人的关系,而只要有人和人的关系的地方,就必然有道德。 第二,同其他职业行为规范一样,教师的行为规范也可分为技术规范和道德规范两种。技术规范侧重于职业操作的方式、程序等等,反映的是职业活动中人与物的关系;而道德规范反映的是职业活动中人与人的关系。由于教师劳动的对象是人,这就使得教师的两类职业行为规范即技术规范和道德规范相互重叠。比如,仪态端庄、诲人不倦等等,就既是教师的技术规范,又是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 第三,从教师的行为方式看,教师行为活动的职业意义与道德意义是交织在一起的,或者说,教师的“做事”与“做人”、教与育人是联系在一起的。教师的道德品质和境界本身就是最重要、最有效的劳动工具。 第二讲 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教师职业道德的要求从抽象性、普遍性程度上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基本原则,二是主要规范。 一、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 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教师职业活动的各个方面、场合、关系,具有普遍指导意义、最能体现本职业特点的最基本的道德要求。确立职业道德原则的依据有两点:一是普遍的适用性;二是典型的职业性。在常见的几个原则的提法中(如集体主义、人道主义、教书育人、乐教敬业等,最符合这两点要求的是乐教敬业)。 二、教师职业道德的主要规范 相对于原则,规范是适用于具体道德场合和关系的道德要求。所以,规范是很多的。我们可以从教师职业活动涉及的基本伦理关系来考察教师职业道德的主要规范。 教师与学生关系的道德规范:热爱和尊重学生,教书育人,诲人不倦,为人师,因材施教,公正执教,廉洁从教,教学相长等。 教师与教师关系的道德规范:相互尊重,相互学习,团结协作等; 教师与学校领导关系的道德规范:尊重和服从领导,关心集体,大局为重,体谅和支持领导的工作。 第三讲 教师的人生观和职业道德修养 人生观又称为人生价值观,是人们对人生的根本看法和态度。它的核心问题有两个:人为什么要活着,人应当怎样活着,前者回答的是人生的目的和意义,后者回答的是人生的态度和活法。 一、教师的人生目的和理想 (一)人生目的的类别 由于人生目的是指导和支配各种具体活动目的的总的目的,所以,在类别上是有限的,我们可以根据现实生活中存在着的人生目的的主要类型做出概括和区分; 从目的的意向性(强度)上看,可以分为追求人生和自然人生; 从目的的指向上看,可以分为奋斗型人生和欣赏型人生; 从目的的开阔性、层次性上看,可以分为自我(取向)人生和社会(取向)人生; 从目的的内容上看,可以分为俗欲人生和雅趣人生; 需要说明的是,人生目的的上述分类是出于认识和研究的需要,现实生活中存在的人生目的实际上很少有单纯的某一类型,而是呈现出交叉、融合、过渡的混合状态。不同人生目的的现实区别,是哪一种类型占主导的相对意义上的区分。这种人生目的的融合和混合状态,不仅是客观的,也是合理的。 人生目的的选择主要应该看作是个人的事,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目的的自由,社会应该为这一人生中最重要的选择提供宽松的环境。当然,也要有一个最低限度,那就是不能是反社会和反人类的。 (二)教师的人生目的与职业目的 教师的人生目的很自然地是与自己的职业相关联的,或者说,在一定程度上,教师的人生目的体现为职业目的。 在现实生活中教师的职业目的和动机大体上包含以下这些因素: 谋生因素:当教师是为了谋生,它和从事其它职业一样,不过是一个饭碗,饭碗的价值主要有两点:一是大小(工资高低),二是含金量(牢固程度)。谋生在社会发展的现阶段,是绝大多数人职业活动的基本动机和目的,能够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理解。 兴趣和个性因素:当教师是因为兴趣,或者说是喜欢。喜欢教师,无非是喜欢教师的工作方式、环境、对象等,包括教师职业的稳定性、生活方式的规则性,人际交往的主导性和对象的固定化等等,兴趣和个性因素是一个十分人性化、理想化的因素,因兴趣而工作,就不会是一个负担,而是一个享受,兴趣能够使人全身心投入,也容易创造职业成就。 地位或声望因素:职业的社会地位和声望也是影响到人们职业选择的一个重要因素。教师的社会地位和职业形象或声望从世界范围内看都是较高的,属于为数不多的被人们羡慕和地位显赫的职业之一。 使命因素:当教师是出于一种社会责任感,出于对教育作用的深切理解和重视,出于教育下一代,提高民族素质的强烈愿望等等。这是最高尚、最令人尊敬的职业动机和目的,也是动力最大,最容易创造出职业成就的从业因素。 从与人生目的的联系上看,职业的谋生目的往往是与物欲人生相联系的,而职业的兴趣目的往往是与欣赏型人生和雅趣人生相联系的,职业的使命目的则是受社会人生的目的观支配的。 在上述三种教师职业的从业目的中,第一类是最广泛的,每一个教师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谋生动机,基本上可以看作是既定的事实。第二类是令人向往的,第三类是令人尊敬的。对我们教师来说,如果可以选择和培养的话,我们都希望对所从事的工作能够有兴趣,这样就可以乐在其中。好在兴趣不一定是唯一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可以逐步培养的。如果不打算跳槽的话,最好的办法就是培养对教师职业的兴趣。但仅有兴趣常常又是不够的,对教师职业的总体上的兴趣,不等于对教师所从事的每一项具体工作(如备课、上课、改作业,考试)都十分感兴趣,这就需要责任感和使命感,有些事情,虽然自己不一定有兴趣,但从工作的角度说却是十分必要的,需要认真去做的,这也需要责任感和使命感。所以,兴趣和责任感都不能缺少。至于谋生因素,虽然从客观上说是不可回避的,但不宜作为从业的主要目的,因为,无论从可能创造的职业成就和自己对职业劳动的感受和体验来说,都是无法和其他目的(兴趣和责任感)相比拟的。 (三)人生目的与人生意义 目的是为意义服务的。从纯自然和纯客观的角度看,人的生命和动物的生命一样,是无所谓目的和意义的,但人比动物高明之处在于,人可以通过给生命活动确立一个目的的方式,来赋予生命以一定的意义。确立目的是产生意义的前提,无目的也就无意义,无目的的人生也就是无意义的人生。意义不过是在目的确立、追求和实现过程中的感觉和体验,比如,目的确立过程中所产生的生命的方向感和依归感,目的追求过程中所产生的生活的充实感、期待感,目的实现后所产生的满足感、兴奋感、成就感等,都是人生意义的具体表现。离开这些,人生意义就成为不可捉摸、不可理解的抽象之物。 在现实生活中,教师包括大学教师在内,在社会环境的影响下,人生目的和职业目的都在发生一些变化,其中有些变化是与职业道德要求相背离的。比如,一些大学教师利用不坐班,可以自由支配时间的有利条件,大搞社会兼职、兼课,终日忙于第二职业,无暇顾及本职教学,无力进行内容更新、教法改革,上课常开无轨电车;有的玩牌通宵达旦,上课无精打采,呵欠连天,前言不搭后语,严重影响教学质量。职业的责任感、使命感荡然无存,职业的全部乐趣被对金钱和享乐所替代。这样的教师,如果长期如此,可以说,其职业生涯是短暂的,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如学分制改革),难免要被淘汰。 (四)人生理想与教师的职业理想 理想是在现实基础上形成的对未来奋斗目标的向往和追求以及经这一追求和奋斗而实现的超越于既定现实的更为美好的状态或境界。 人生的理想从内容上可以分为生活理想、职业理想、道德理想、社会理想等。职业理想是人生理想的组成部分。所谓职业理想,是指个人所希望从事的职业和在这一职业活动中希望达到的水平或成就。对教师来说,职业已经确定,职业理想就主要表现为在教师这一职业中所希望达到的成就。比如,作为高校教师,希望在几年内学历达到什么程度,几年晋升什么职称等等,这是外在的形式方面的,还有内在的自己所希望的一些要求或标准,如在教学上要达到什么境界(学生爱听自己的课,能受到学生的欢迎等),在与学生的关系上达到什么程度,(如成为学生的知心朋友,受到学生的普遍尊敬等等),在教研室同行中要达到什么位置,在本专业、学科上所要达到的地位等等。 二、教师的人生态度和人生价值 (一)人生态度和教师的人生态度 态度是人在一定情感体验的基础上对事物所持有的反应、评价和行为倾向。人生态度是在一定生活体验的基础上所产生的对人生较为稳定的反应、评价和行为选择倾向。由于这一倾向具有相对稳定性和一贯性,因而,人生态度往往成为一个人对人对事的反应模式和精神风貌。 可以把人生态度从不同的角度用三分法分为三种典型类型。如从行为的动力倾向上分为积极型、消极型和逍遥型,从情感表现上分为乐观型、悲观型和达观型,从动机倾向上分为社会型、自私型和公私兼顾或合理利己型等。 在现实生活中,具体到每个人身上,情况要复杂得多,很少有十分典型的情况。我们很难把一个人的人生态度简单地归入某一种类型。因为,真实的情况是:一个人在不同时期,对不同的事情,在不同的环境下,其人生态度往往会发生一些变化,有时积极,有时消极,有时逍遥;有时悲观,有时乐观,有时达观。这是我们在进行人生评价时需要注意的,以避免简单化、绝对化。但是,不论人生态度在特定个体身上表现得如何复杂,从总体上我们还是能够发现其基本倾向的。 我们提倡培养和形成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因为: 其一,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为实现人生目的和人生理想提供了必不可少的主观条件。 其二,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可以充分发挥人的潜力,激发人奋发向上,创造最佳的人生价值。 (二)人生价值和教师的人生价值 人生价值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如从价值主体上分,有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从价值实现的程度上分,有潜在的价值和现实的价值,或者说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从价值实现的性质上分,有真实和虚幻之别,正和负之分;人生价值最重要的划分是从内容上的划分,这一划分的依据是价值主体的基本需要,从这个角度的划分,人生价值可以分为生命价值(维持人们生命健康的价值,如体育工作者和医生的价值)、功利价值(主要通过生产劳动创造出物质产品,如普通劳动者的价值),政治价值(主要通过政治活动和政治斗争,如政治家和社会活动家的人生价值),道德价值(提升人的道德境界和净化社会风气的人生活动,如见义勇为者、无私奉献者等社会道德楷模的价值)、教育价值(提高人的科学文化和思想道德素质的价值,如教育工作者、宣传和传媒工作者的价值)、审美价值(能给人带来美感和审美愉悦享受的价值,如文学艺术工作者的价值)、娱乐欣赏价值(能满足人的休闲、娱乐需要的价值,如旅游工作者、园林工作者、文化工作者的价值)。 教师的人生价值主要是通过教育价值来表现和实现的。教育价值就是培养人、提高人的素质的价值。教师作为一个职业群体,其价值主要是通过整个社会对教师职业的尊重程度来衡量的。教师作为一个个体,其价值的外在形式表现是获得的各种荣誉、称号等等,其价值存在的真正根基是在学生的心目中。学生是教师职业劳动的对象,其劳动的成效最终要在学生身上体现出来,学生是对一个老师人生价值最权威的评价者,老师在学生心目中的良好形象是一座超越时空,永不磨灭的价值丰碑。 人们常用“桃李满天下”来比喻老师的价值和幸福,这个比喻生动形象,但有局限,“满”仅仅是一个数量的概念,没有表现出质的含义。其实,教师的价值和幸福主要不是表现在教了多少学生,而是教出了什么样的学生,他们是不是把自己取得的成绩或成就和你老师的劳动联系在一起,若干年以后,还有多少学生能够记着你、想念你,感谢你。一个受到学生广泛尊敬,能够被学生长期记着、怀念着、感谢着的老师是一个真正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因而感觉到幸福的老师。 三、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 关于教师的理想人格 教师的道德人格是指作为教师这一特定社会角色所表现出的道德面貌,是教师在自己的职业活动中表现出来的稳定的道德行为方式和道德品质与境界。对于教师来说,自己的人格一方面是自己的本体价值的标志,另一方面,由于教师的人格是教育活动的中介或工具,所以又具有工具价值。 教师人格修养的基本角度是两个: 一是“在广泛意义上”将自己培养好。德国的教育家第斯多惠“正如没有人能把自己没有的东西给予别人一样,谁要是自己还没有发展、培养和教育好,他就不能发展、培养和教育别人。” 二是在能够发挥人格工具价值的任何方面提高自己。马卡连科在谈到教师的语言时曾经这样说过:“我们要善于这样说话:使孩子们在我们的话里感到我们的意志:感到我们的修养:感觉到我们的个性。” 教师的人格或职业道德修养从目标上有三个层次,教师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和职业抱负对自己提出相应的要求或标准: 一是要守住教师职业道德的底线。如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不做有损教师形象和威信的事。这是对教师职业道德最起码的要求。做不到这一点,就不具有教师的资格,在正常环境下,这样的教师也是当不下去的。 二是从高处着眼,从严要求。这是教师职业的需要。教师必须在道德品质和境界上高于普通人,才有任教的资格;同时,教师只有人格高尚,才能赢得学生的尊重,才可能有好的教育效果。这是对好教师、优秀教师的一般要求。 三是寓善于美,美善一体。包括仪表美、心灵美和体现内外统一的风格美。美和善是不可分的,善是一种内在美,美是一种外在善,无论是善还是美,都能够给人们带来温馨、舒适、风发向上的心灵抚慰和奋发作为的精神激励。这是对教师的理想要求。 需要说明的是,职业道德及其修养知识的学习只是教师的道德人格修养的条件,而不是这一修养本身。后者需要教师具有坚定的“学为人师”的职业信念和进行知行合一的职业道德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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