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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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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 570913670.doc 公司法律制度 第一节 公司法的基本理论 一、公司的概念和种类 (一)公司的特征: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二)公司的分类 1(母公司和子公司 2(本公司和分公司 【例题】A公司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A公司投资100万元在甲市设立B子公司,投资100万元在乙市设立C分公司。现B和C均在经营中不能清偿到期债务,A准备对其进行清算。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B、C的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则可宣告破产,不能用A公司财产为B、C清偿债务 B(B、C的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则应由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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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律制度 570913670.doc 公司法律制度 第一节 公司法的基本理论 一、公司的概念和种类 (一)公司的特征: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二)公司的分类 1(母公司和子公司 2(本公司和分公司 【例题】A公司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A公司投资100万元在甲市设立B子公司,投资100万元在乙市设立C分公司。现B和C均在经营中不能清偿到期债务,A准备对其进行清算。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B、C的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则可宣告破产,不能用A公司财产为B、C清偿债务 B(B、C的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则应由A公司的财产清偿 C(B的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由A公司财产清偿;C的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则可宣告破产 D(C的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由A公司财产清偿;B的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则可宣告破产 【答案】D 【解析】母子公司都是独立的法人,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本)公司承担。另外,依破产法,我国目前破产法律制度仅适用于法人型企业,因而,子公司财产不能清偿债务的,不能以母公司财产为其清偿,可宣告破产;但分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则应由本公司财产清偿,不能宣告破产。 二、公司法人财产权 1(公司作为企业法人享有法人财产权。法人财产权是指公司拥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法人财产,并依法对财产行使占有、使用、受益、处分的权利。 2(公司法人财产权的限制 (1)对外投资的限制。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2)担保的限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担保的总额或者单项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借款的限制。一般情况下,除非公司章程有特别规定或经过股东会(股东大会)的批准同意,公司董事、经理不得擅自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例题1】A公司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A公司的下列投资行为中,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 A(单独出资20万元,成立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 1 页 共 14 页 570913670.doc B(单独出资20万元,成立C个人独资企业 C(出资500万元,与自然人甲某以发起方式设立D股份有限公司 D(出资5万元,与自然人乙、丙(均有完全行为能力)设立E普通合伙企业 E(出资5万元,与自然人乙、丙(均有完全行为能力)设立F有限合伙企业,A为有限合伙人 F(出资5万元,与自然人乙、丙(均有完全行为能力)设立G有限合伙企业,A为普通合伙人 【答案】ACE 【例题2】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拟对公司为股东甲提供担保事项进行表决。下列有关该事项表决通过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该项表决由公司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B(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C(该项表决由除甲以外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D(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除甲以外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答案】D 【解析】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股东权利 (一)股东权利的内容 (二)股东诉讼 1(股东代表诉讼。指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他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拒绝或者怠于向该违法行为人请求损害赔偿时,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有权代表其他股东,代替公司提起诉讼,请求违法行为人赔偿公司损失。具体有几种情形。 2(股东直接诉讼。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节 公司的登记管理 一、登记管辖 我国的公司登记机关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司登记实行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三级管辖制度。 【例题】甲、乙、丙三人准备设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地点在A市所属的B县。他们应当向B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 【答案】× 【解析】应当向A市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根据规定,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直辖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第 2 页 共 14 页 570913670.doc 理局的区分局,负责本辖区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及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登记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的登记,但其中的股份有限公司由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登记。 二、登记事项 登记事项中应注意以下重要内容: (1)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应当依次包括以下层次的含义:所属的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特点;公司的组织形式,即公司的种类。根据《公司法》第八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此外,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及分支机构的名称应当符合有关要求,如: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总”字的,必须下设三个以上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其名称应当冠以以其所从属的企业名称,缀以“分”、“分厂”、“分店”等字样。 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 (2)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例题】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均可以由公司的经理担任。( )(2007年) 【答案】? 【解析】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3)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 注册资本是指公司成立时注册登记的资本总额。这是公司股东对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依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资本总额。 但是,注册资本不等于实收资本。实收资本是指股东已经向公司缴纳的资本。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分期缴纳资本,因此,股东认缴出资或认购股份后,构成注册资本的数额,但是并不等于已经向公司缴纳了资本。公司登记时,应当明确实收资本数额。 (4)公司登记的类型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三、设立登记 (一)公司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由全体股东或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在保留期内,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例题】甲、乙、丙三人准备设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6月10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其进行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他们认为通过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公司便成立了,于是于6第 3 页 共 14 页 570913670.doc 月15日以该公司名义与另一公司签订了一份。他们的做法是正确的。 【答案】× 【解析】在保留期内,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同时,公司的成立日是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而不是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之日。 (二)公司设立的申请与登记 1(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申请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当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作为申请人,申请设立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申请设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报批准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报批。 2(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申请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3(分公司的设立申请 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4(公司设立的申请与登记程序 申请公司(分公司)登记,申请人可以到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以及规定文件,也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同时应当提供申请人的联系方式以及通讯地址。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四、变更登记 公司(包括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1(公司应当办理变更登记的事项:变更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注册资本(减少注册资本和变更实收资本)、变更经营范围、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公司登记事项涉及分公司事项变更)。 2(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应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注意两点:(1)一般董事的变动,只需备案,但董事长变动,如果董事长是法定代表人,则要办理变更登记。(2)经理如果是法定代表人,则其变动要办理变更登记。 3(办理变更登记的时间:30天,45天。 五、注销登记 公司解散应当申请注销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其中公司应当清算的,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 第三节 有限责任公司 第 4 页 共 14 页 570913670.doc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一)设立条件 1(股东条件。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2(财产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投资人可以以其持有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作为出资,投资于境内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出资缴纳方式随出资形式而定,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该转移手续一般应当在6个月内办理完毕。 ?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发起人股东的这一资本充实责任是法定责任,不得以发起人协议的约定、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免除。 【例题1】甲、乙两人准备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下列情形中,其注册资本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注册资本80000元,现金出资24000元,第一期出资24000元 B(注册资本80000元,现金出资24000元,第一期出资30000元 C(注册资本80000元,现金出资80000元,第一期出资16000元 D(注册资本80000元,知识产权出资80000元,第一期出资50000元 【答案】B 【解析】注册资本应同时符合四个条件:(1)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30000元;(2)第一期出资不得少于20%;(3)第一期出资不得少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4)现金出资不得少于30%。 【例题2】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丙以房产出资30万元。公司成立后又吸收丁入股。后查明,丙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20万元,丙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6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02年) A(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丙从公司分得的利润予以补足 B(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补足 C(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丁补足 D(丙无须补交差额,甲、乙、丁都不承担补足出资的连带责任 第 5 页 共 14 页 570913670.doc 【答案】B 【解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值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时,应当由交付出资的股东补齐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公司设立时的股东为甲、乙、丙,丁是后来加入的。因此符合法律规定的选择是B。 3(组织条件:公司章程。 (二)设立程序 ?公司登记的事项可以对抗第三人。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一)股东会 1(股东会的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其他重大事项决定权见教材。 2(股东会的议事规则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临时会议的召集人: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和主持人。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3)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约定的除外。 (4)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事项的表决。?对股东会职权中的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解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特别决议必须经全部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股东会决议的无效和撤销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例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下列事项中,属于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有( )。(2007年) A(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的 B(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 C(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违反法律的 D(股东会的会议表决方式违反公司章程的 第 6 页 共 14 页 570913670.doc 【答案】BCD 【解析】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因而A项属于无效的情形。 (二)董事会 1(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由3,13人组成。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和更换。 2(董事会的职权: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其他职权见教材。 3(董事会的议事规则。 4(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只设1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三)监事会 1(组成: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只设1至2名监事。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2(监事会的职权: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依照《公司法》第152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3(费用: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4(议事规则: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主要注意以下几点: (1)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2)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4)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第 7 页 共 14 页 570913670.doc (5)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6)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例题】甲公司主要经营医疗器械业务,该公司的总经理王某在任职期间代理乙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医疗器械销售给丙公司,获利2万元。甲公司得知上述情形后,除将王某获得的2万元收归公司所有外,还撤销了王某的职务。甲公司的上述做法不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 【答案】错误 【解析】《公司法》规定了董事、经理负有竞业禁止义务,即董事、经理违反规定,自营或为他人经营所任职公司同类营业的,将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董事、经理应当受公司章程约束,若违反法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有权处分。因此甲公司做法正确。 四、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高于普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不允许分期缴付出资。 2(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禁止其设立多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而且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 5(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6(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例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不同之处的有( )。 A(关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规定 B(关于股东出资可否分期缴付的规定 C(关于年终财务报告是否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规定 D(关于股东是否承担有限责任的规定 【答案】AB 【解析】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其他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分期缴付出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这点规定相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都承担有限责任,这点两者相同。 五、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1(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 2(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第 8 页 共 14 页 570913670.doc 3(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例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的产生方式是( )。 A(由董事会选举 B(由监事会选举 C(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指定 D(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答案】C 关于公司的组织机构,注意以下几点: 1(不是所有的有限责任公司都需要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1)一人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也是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2)小规模的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3)国有的有限公司,其董事会中要求有职工代表,其他公司的董事会可以有职工代表,未规定职工代表的比例。(4)任何公司的监事会,都要求有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少于1/3。思考:职工代表的董事、监事与非职工代表的董事、监事如何产生, 2(所有的股份有限公司都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职工代表,监事会成员必须有职工代表,其比例不得少于1/3。 【例题1】下列公司中,不设股东会的有( ) A(自然人张三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 B(自然人张三与李四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万元 C(甲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 D(中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在中国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答案】ACD 【例题2】下列公司中,不设董事会的有( ) A(自然人张三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 B(自然人张三与李四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万元 C(甲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 D(中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在中国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答案】B 【思考】将例题2的董事会换成监事会,答案是什么,BD 【例题3】下列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必须有职工代表的是( ) A(自然人张三与某国有企业甲、某市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乙投资设立的A有限责任公司 B(国有企业甲、某市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乙投资设立的B有限责任公司 C(自然人李四设立的C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D(某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投资设立的D国有独资公司 E(自然人张三与某有限责任公司丙投资设立的E有限责任公司 F(某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控股70%的F上市公司 G(某国有企业甲、A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乙、B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丙以发起方式设立的G股份有限公司 【答案】BD 【思考】将例题3的董事会换成监事会,答案是什么, 第 9 页 共 14 页 570913670.doc 六、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3(股东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例题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转让股权后,公司无须办理的事项是( )。 (2006年) A(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 B(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C(召开股东会作出修改章程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记载的决议 D(申请变更工商登记 【答案】C 【例题2】1999年8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A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5月,丙与丁达成协议,将其在A公司的出资全部转让给丁,甲、乙均不同意。下列解决方案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由甲或乙购买丙的出资 B(由甲和乙共同购买丙的出资 C(如果甲、乙均不愿购买,丙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D(如果甲、乙均不愿购买,丙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答案】C 【解析】本考点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转让。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例题3】甲、乙、丙共同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出资50万元,乙出资30万元,第 10 页 共 14 页 570913670.doc 丙出资20万元。现甲欲转让其股权,乙、丙均同意转让并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下列优先购买权的处理方案中,正确的是( )。 A(经乙、丙协商同意,各购买25万元 B(经乙、丙协商同意,丙购买30万元,乙购买20万元 C(乙、丙协商不成,各购买25万元 D(乙、丙协商不成,则乙购买30万元,丙购买20万元 【答案】ABD 【解析】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本题中,如果乙丙协商不成,则转让时乙的出资比例为二人出资中的60%,因而应购买甲的60%,即30万元。 第四节 股份有限公司 一、设立 (一)设立条件 设立条件重点注意: (1)发起人为2—200人。 (2)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 (3)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 (二)设立方式: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 (三)设立程序 (四)设立公司失败的后果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一)股东大会 1(职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职权的特别规定。 2(股东大会年会应每年召开一次。上市公司的年度股东大会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3(股东大会的召集和主持。?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监事会召集和主持;?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4(表决。股东大会对普通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特别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第 11 页 共 14 页 570913670.doc 积投票制。控股股东控股比例在30%以上的上市公司,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6(记录。 (二)董事会 1(董事会成员为5人至19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上市公司应当和董事签订聘任合同。 2.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3(上市公司董事会可以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 4(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5.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主持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召集主持。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但书面委托中应当载明授权范围。 6. 董事会会议必须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而非出席会议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7. 董事会的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不需要记录员)。 8. 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时,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示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三)经理 (四)监事会 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上市公司的监事应具有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 (五)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1(增加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 3(上市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权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4(增设关联关系董事的表决权排除制度。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1.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掌握哪些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2.独立董事的产生程序:独立董事由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第 12 页 共 14 页 570913670.doc 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3.独立董事的任期和更换:独立董事的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独立董事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除此及《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外,独立董事任期届满之前不得无故被免职。提前免职的,上市公司应将其作为特别披露事项予以披露。 4.独立董事的职权:(1)重大关联交易(指上市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提议召开董事会;(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6)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5.独立董事应当就上市公司的下列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1)提名、任免董事;(2)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4)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上市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5)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节 公司股票和公司债券 一、股份发行 1(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为记名股票。 2(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3(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二、股份转让 1(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以自由转让为原则,以法律限制为例外。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2(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上市公司董事、监事转让股份的特别规定。 5(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其他内容 一、公司财务会计 1(利润分配: (1)分配原则: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第 13 页 共 14 页 570913670.doc 出资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2)不得在弥补亏损前分配利润。 (3)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2(公积金: (1)公积金分为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分为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 (2)法定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当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3)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 (4)公积金转增资本。对用任意公积金转增资本的,法律没有限制。用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转增后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二、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1(公司有以上情形,应如何形成决议,(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及表决) 2(注意通知和公告问题。 3(公司解散的原因。 第 14 页 共 1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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