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
Chongzu Ren Lixibao Cijiyinzi Zhusheye
Recombinant Human Granulocyte Colony stimulating
Factor Injection
本品系由高效
达人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基因的大肠杆菌,经发酵、分离和高度
纯化后制成。含适宜稳定剂,不含防腐剂和抗生素。 1
生产和检定用设施、原料及辅料、水、器具、动物等应符合“凡例”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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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菌菌种
2.1.1名称及来源
重组人G-CSF工程菌株系由带有人G-CSF基因的重组质粒转化的大肠杆菌菌株。
2.1.2种子批的建立
应符合“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毒种管理规程”的规定。 2.1.3菌种检定
主种子批和工作种子批的菌种应进行以下各项全面检定。 2.1.3.1划种LB琼脂平板
应呈典型大肠杆菌集落形态,无其他杂菌生长。 2.1.3.2染色镜检
应为典型的革兰阴性杆菌。
2.1.3.3对抗生素的抗性
应与原始菌种相符。
2.1.3.4电镜检查(工作种子批可免做)
应为典型大肠杆菌形态,无支原体、病毒样颗粒及其他微生物污染。
2.1.3.5生化反应
应符合大肠杆菌生物学性状。
2.1.3.6重组人G-CSF表达量
在摇床中培养,应不低于原始菌种的表达量。 2.1.3.7质粒检查
该质粒的酶切图谱应与原始重组质粒相符。 2.1.3.8 目的基因核苷酸序列检查(工作种子批可免做) 目的基因核苷酸序列应与批准序列相符。
2.2原液
2.2.1种子液制备
将检定合格的工作种子批菌种接种于适宜的培养基(可含适量抗生素)中培养,供发酵罐接
种用。
2.2.2发酵用培养基
采用适宜的不含任何抗生素的培养基。
2.2.3种子液接种及发酵培养
2.2.3.1在灭菌培养基中接种适量种子液。
2.2.3.2在适宜的温度下进行发酵,应根据经批准的发酵工艺进行,并确定相应的发酵条件,
如温度、pH值、溶氧、补料、发酵时间等。发酵液应定期进行质粒丢失率检查(附录? G)。
2.2.4发酵液处理
用适宜的
收集处理菌体。
2.2.5初步纯化
采用经批准的纯化工艺进行初步纯化,使其纯度达到规定的要求。
2.2.6高度纯化
经初步纯化后,采用经批准的工艺进行高度纯化,使其达到3.1项要求,即为重组人G-CSF
原液,除菌过滤后保存于适宜温度,并规定其有效期。 2.2.7原液检定
按3.1项进行。
2.3半成品
2.3.1配制与除菌
2.3.1.1稀释液配制
按经批准的配方配制稀释液。配制后应及时用于稀释。 2.3.1.2稀释与除菌
将检定合格的重组人G-CSF原液用2.3.1.1项稀释液稀释至所需浓度。除菌过滤后即为半成
品,保存于2~8?。
2.3.2半成品检定
按3.2项进行。
2.4成品
2.4.1分批
应符合“生物制品分批规程”规定。
2.4.2分装
应符合“生物制品分装和冻干规程”规定。
2.4.3规格
应为经批准的规格。
2.4.4 包装
应符合“生物制品包装规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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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原液检定
3.1.1生物学活性
依法测定(附录? E)。
3.1.2蛋白质含量
依法测定(附录? B第二法)。
3.1.3比活性
为生物学活性与蛋白质含量之比,每1mg蛋白质应不低于6.0×10
7IU。
3.1.4纯度
3.1.4.1电泳法
依法测定(附录? C)。用非还原型SDS-聚丙烯酰胺凝胶电泳法,分离胶胶浓度为15%,加
样量应不低于10μg(考马斯亮蓝R250染色法)或 5μg(银染法)。经扫描仪扫描,纯度应不低于95.0%。
3.1.4.2高效液相色谱法
依法测定(附录? B)。色谱柱采用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以A相(三氟乙酸-水
溶液:取1.0ml三氟乙酸加水至1000ml,充分混匀)、B相(三氟乙酸-乙腈溶液:取1.0ml三氟
乙酸加入色谱纯乙腈至1000ml,充分混匀)为流动相,在室温条件下,进行梯度洗脱(0~70%B
相)。上样量不低于10μg,于波长214nm280nm处
,以G-CSF色谱峰计算理论板数应不低
于1500。按面积归一化法计算,重组人G-CSF主峰面积应不低于总面积的95.0%。 3.1.5分子量
依法测定(附录? C)。用还原型SDS-聚丙烯酰胺凝胶电泳法,分离胶胶浓度为15%,加样
量应不低于1.0μg,制品的分子质量应为18.8kD?1.988kD。
3.1.6外源性DNA残留量
每1支次人用剂量应不高于10ng(附录? B)。
3.1.7宿主菌蛋白残留量
应不高于总蛋白质的0.10%(附录? C)。
3.1.8残余抗生素活性
依法测定(附录? A)。不应含有残余氨苄西林或其他抗生素活性。 3.1.9细菌内毒素检查
每300μg蛋白质应小于10EU(附录? E凝胶限量试验)。
3.1.10等电点
主区带应为5.8~6.6,供试品的等电点与对照品的等电点图谱一致。(附录? D)。 3.1.11紫外光谱扫描
用水或生理氯化钠溶液将供试品稀释至约100μg/ml~500μg/ml,在光路1cm、波长230nm~
360nm下进行扫描,最大吸收峰波长应为 278nm?3nm(附录? A)。 3.1.12肽图(至少每年测定1次)
依法测定(附录? E),应与对照品图形一致。
3.1.13 N-末端氨基酸序列(至少每年测定1次)
用氨基酸序列
仪测定,其N-末端序列应为:
(Met)-Thr-Pro-Leu-Gly-Pro-Ala-Ser-Ser-Leu-Pro-Gln-Ser-Phe-Leu-Leu。 3.2半成品检定
3.2.1细菌内毒素检查
每300μg蛋白质应小于10EU, 300µg/支以上规格的,每支应小于10EU.(附录? E凝胶限
量试验)。
3.2.2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 A),应符合规定。
3.3成品检定
3.3.1鉴别试验
按免疫印迹法(附录? A)或免疫斑点法(附录? B)测定,应为阳性。 3.3.2物理检查
3.3.2.1外观
应为澄明液体。
3.3.2.2可见异物
依法检查(附录? B),应符合规定。
3.3.2.3装量
按附录? A中装量项进行,应不低于标示量。
3.3.3 化学检定
3.3.3.1pH值
应为3.5~4.5(附录? A)。
3.3.3.2渗透压摩尔浓度
依法测定(附录V H),应符合批准的要求。 3.3.4生物学活性
应为标示量的80%~150%(附录? E)。
3.3.5残余抗生素活性
依法测定(附录? A)。不应含有残余氨苄西林或其他抗生素活性。
3.3.6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 A),应符合规定。
3.3.7细菌内毒素检查
每1支次人用剂量应小于10EU(附录? E凝胶限量试验)。 3.3.8异常毒性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 F小鼠试验法),应符合规定。 4
于2~8?避光处保存和运输。自生产分装之日起,按批准的有效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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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符合“生物制品包装规程”规定和批准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