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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儿童合法权益,构建儿童教育的一片净土[权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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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儿童合法权益,构建儿童教育的一片净土[权威资料]维护儿童合法权益,构建儿童教育的一片净土[权威资料] 维护儿童合法权益,构建儿童教育的一片净土 摘 要 近些年来,幼儿教师虐待儿童的现象不断发生,被媒体曝光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这暴露出我国教育体制以及社会管理体制的漏洞,同时也暴露出我国《刑法》对虐童行为存在法律空白的尴尬境地。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必须建立起完善的机制,构筑儿童权利防护网。 关键词 虐童 儿童权利 幼儿教师 作者简介:李锐,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干部。 D669 A 1009-0592(2015)10-162-02 过去的...
维护儿童合法权益,构建儿童教育的一片净土[权威资料]
维护儿童合法权益,构建儿童教育的一片净土[权威资料] 维护儿童合法权益,构建儿童教育的一片净土 摘 要 近些年来,幼儿教师虐待儿童的现象不断发生,被媒体曝光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这暴露出我国教育体制以及社会管理体制的漏洞,同时也暴露出我国《刑法》对虐童行为存在法律空白的尴尬境地。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必须建立起完善的,构筑儿童权利防护网。 关键词 虐童 儿童权利 幼儿教师 作者简介:李锐,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干部。 D669 A 1009-0592(2015)10-162-02 过去的几年中媒体曝光了很多幼儿园虐童事件,引发了社会各界尤其是广大家长对幼儿教育的关注和担忧。教师虐待儿童的手段残忍、性质恶劣。如:2012年浙江温岭某幼儿园女教师颜某因“一时好玩”在该园活动室里强行揪住一名幼童双耳向上提起,将其拎至双脚悬空离地大约有10厘米,同时让另一名教师用手机拍下,之后发现颜某的QQ空间里有几百张虐童照片。温岭市公安局认为颜某涉嫌寻衅滋事,对其进行了刑事拘留,但后来最终撤销该案,对颜某行政拘留15天。2015年,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大街的古城民族幼儿园的一名教师,用针扎伤了至少4名孩子,还威胁孩子不许哭也不让说出去。这些孩子的家长在发现情况后,与园方交涉。园方称,经查询监控,未发现老师针扎学生情况,但表示可以减免一些学费。家长们带孩子到医院进行了伤情诊断。石景山区警方查明核实此事,对涉事幼儿园孙姓女教师处以行政拘留15天、罚款500元的处罚。教师虐童给幼儿带来身体上和精神上的双重伤害,给家庭也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失。幼儿本应是祖国的花朵,无忧无虑地在幼儿园里开启童年的生活,却成为了无辜的被虐待的对象。幼师本应是 “花朵的天使”和“知心姐姐”,却成为了“花朵的噩梦”。面对这些连续发生的虐童事件,应重视对儿童权利的保护,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 一、完善幼儿园和主管部门的管理机制,保障幼儿教师合理待遇 第一,根据这些虐童事件可以看出,仅仅依靠教师道德自律和行业自律是不足以解决问的。国内很多教育管理部门对义务教育很重视,而对幼儿教育缺乏重视,疏于管理,监管不力,有时甚至认为只是哄哄孩子。加上目前有些幼儿园管理不够,没有相关资质,有些教师也没有教师资格证。面对这种情况,政府部门应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监管力度,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惩罚,同时幼儿园也应建立完善的规章,从而形成多方位、立体化的管理体系。 第二,幼儿教师的综合素质直接决定幼儿园的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网站统计数据,在幼儿教师的学历分布中,只有百分之一的幼儿教师获得硕士学历,百分之十一点九的幼儿教师是本科学历,百分之四十八点三的幼儿教师是大专学历,百分之三十六点三的幼儿教师是高中毕业,还有百分之三点五的幼儿教师是高中以下学历。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我国幼儿教师的整体素质有待加强,要从根本上杜绝虐童事件,就必须提升教师的整体素质,确保幼师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才能上岗,并加强幼师的岗前培训以及在岗教师的培训。同时,频繁发生的虐童事件也暴露出高校德育教育的漏洞。当前,大学的评估指标基本是以教学质量为主,德育的教育常常被忽视。高校教学普遍以就业为导向注重专业课的教育,德育等公共课往往流于形式。 第三,从目前我国幼师的整体待遇来看,不管是公办幼儿园还是民办幼儿园,幼师的社会地位和待遇都相对较低。据调查,重庆民办幼儿园教师最低月薪仅为900元。而与之相反的是,幼师承担的细致而繁琐的工作,强度较大的体力和脑力劳动。在这种低薪水和高压力的情况下,影响幼 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幼师行业的稳定性,有时甚至会把自己的压力和不满转嫁给儿童。因此,应提高幼儿教师的薪水,对幼儿教师不足的幼儿园要补充编制,不能片面依赖临聘幼儿教师补充师资力量,应确保师资队伍的稳定性和教师合理待遇。同时加大对民办幼儿园资金上的投入,在政策上予以扶持和优惠。 二、创新儿童的维权机制,构筑儿童权利防护网 第一,儿童由于其身心发展的特殊特点,作为弱势群体,虐童是世界各国都面临的难题。《儿童权利公约》在第44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公约》规定了全世界儿童应得到的权利,包含儿童不应该受到歧视、虐待。我国幼儿教育实行的是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我国《幼儿园工作规程》也做出了尊重和保护幼儿的相关规定。在我国香港地区和其他国家也建立起了防止虐童的专门机制,如我国香港地区1980年就成立了专业性社会组织――香港防止虐待儿童会,英国早在1889年就制定了《预防虐待和忽视法》,日本也在2000年制定了《虐待儿童防止法》。在我国,很多法律都有禁止虐童的规定,如《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虽然有相关规定,但都是概括性、宣誓性的,缺乏具体实施条款,如《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写道,“不得歧视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所以,要从源头上遏制虐童事件的发生,需要从立法上完善。 第二,儿童是祖国的未来,维护儿童的正当权益是社会和国家的共同责任。目前,我国儿童权利保护主体很多,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教育部门、福利部门等等,还有妇联、共青团,这些机构在某些情况下都能保护儿童,但都没有充分考虑儿童的特殊性,有时由于各部门职能相互交叉,不能很好地配合,甚至会出现互相推诿的现象,最终导致“都能管,都不管”的现象。总之,我国对儿童权益的保护缺乏专门部门的统筹,致使儿童权益保护缺乏专业和长效的机制。幼儿园的适龄儿童为3-6岁,但由于现在父母双方 都忙于工作,很多家长两岁多就把幼儿送到了幼儿园,幼儿在二、三岁的年龄阶段就入园,本身就潜在着很多风险,这需要园方的有效地管理体制和充足的师资配置。同时,教育部门、政府还可以建立专门的儿童权利保护机构,以引导、监督、管理幼儿园,主导、规划整个儿童权利的保护工作。儿童权利内容具有丰富性特点,活动时空具有扩展性特点,而司法手段具有被动性的特点,法律条文也具有滞后性,很多时候“无法适用”。这时就需要由政府职能部门的介入和社会力量的参与,政府应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儿童权利保护工作。 三、治理虐童顽疾,还需要从根本上完善相关立法 以浙江温岭某幼儿园虐童事件为例,虽然公众和家长对颜某虐童行为义愤填膺,温岭市公安局也进行了刑事立案,但最终温岭市公安局释放了颜某。温岭公安局认为颜某没有构成犯罪,撤销了此案,对其处罚为行政拘留十五日。对于颜某虐童行为涉嫌的罪名有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侮辱罪以及虐待罪,但经仔细分析后都不构成这些犯罪,这充分暴露出我国在相关立法上的缺陷。 首先,其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具体来说,颜某确有随意殴打儿童的行为,这好像是《刑法》第293条的“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的描述。但仔细分析可以发现两者有所区别,寻衅滋事罪是为了保护与公共秩序紧密相关的公民个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该罪名在《刑法》“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这一章中,旨在保护公共秩序,而虐童行为在固定的幼儿园场所,幼儿园的秩序不涉及社会秩序。并且,寻衅滋事罪一般是行为人处于寻求刺激的心理或逞强好胜的心理,从而对他人或财物实施的伤害或侵占行为。颜某虐待儿童时并没有寻求刺激的心理,尽管颜某回答说是为了好玩,但从颜某从事的工作性质来看,颜某是作为一名教师在惩罚调皮的孩子,其主观目的是为了“教育”小孩,所以不构成寻衅滋事罪。其次,其行为没有构成故意伤害罪。故 意伤害罪是故意损害他人健康的行为。《刑法》第234条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必须是致人轻伤以上,而颜某虐待儿童并没有达到轻伤,所以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再次,颜某的行为也没有构成侮辱罪,侮辱罪是公然败坏他人名誉的行为。颜某在幼儿园教室里侮辱儿童,没有公然进行,在主观上也没有败坏儿童名誉的故意。所以颜某不构成侮辱罪。最后,颜某的行为也不能成立虐待罪。虐待罪的主体是特定的“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而颜某和被虐待的儿童之间是师生关系,不符合虐待罪的主体要件,所以颜某的行为不是虐待罪。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颜某的行为并没有触犯我国刑法。鉴于此种情况,人们呼吁将虐童入刑。但是,和虐童类似的虐待现象还有养老院虐待老人,救助站虐待流浪儿等情况。如果法律每次都要将媒体曝光的典型案例纳入犯罪的范围,有违法律的稳定性和权威性。因此,笔者认为,可以扩大虐待罪的主体范围,不仅仅限定在家庭成员之间,可以扩大到幼儿园的师生之间,救助站的工作人员与被救助人员之间,养老院的老人等等。如果对虐待罪的立法修改后,就可以对教师虐待儿童的行为进行评价,也可以将养老院虐待老人的行为等进行评价。这样既没有在《刑法》中增加新的罪名,有利于维护《刑法》的稳定性和权威性,也修补了法律的漏洞,完善了法律。由于被虐待的对象一般是弱势群体,由被害人来承担主动告诉的责任,不利于保护被害人的权益,而且有可能起到反作用,使他们的处境更加艰难。而现在我国《刑法》规定虐待罪的追诉方式是自诉,应加强司法干预,可以将虐待罪的追诉方式改为公诉,这样可以更好地起到威慑作用,保护弱势群体。 从以上分析可以发现虐童事件折射出的不仅是法律漏洞,还反映出社会管理的问题。要从根本上杜绝虐童事件,需要教育、政府、司法等社会各部门来共同改进和努力,完善幼儿园的管理和相关部门的监管,提高幼师待遇,制定相 关法律,构建完备的儿童权益保护网,给幼儿一个可以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参考文献: [1]杨学友.“虐童”,法律不会坐视不管.大众健康.2013(1). [2]邵明星、杨晓萍.如何杜绝虐童事件.教育导刊:下半月.2013(2). [3]狄小华.构建儿童权利防护网.青少年犯罪问题.2013(2). [4]刘辉.虐童事件贫乏的背后――教育精神的危机与拯救.教育导刊:下半月.2013(2). [5]王玉珏.香港:防虐童法律干预从简单到多元.法制日报.2012年11月13日. [6]吴允峰.英国:防止虐童立法完备、高效.法制日报.2012年11月27日. [7]王玉珏.日本:建立多领域参与防虐童机制.法制日报.2012年11月27日. [8]吴鹏飞.我国儿童虐待防治法律制度的完善.法学杂志.2012(10). [9]李璐.虐童行为的刑法规制――由“浙江温岭幼师虐童案”引发的思考.法制与社会.2013,2(上). [10]王志祥、李永亚.浙江温岭虐童案定性的思考.中国检察官.2013(1). [11]彭夫.儿童保护的刑法难题及解决路径――以温岭虐童事件为例.法律经纬.2013,2(下). [12]徐庆祥.虐待儿童行为的刑法规制问题研究――以浙江温岭幼师虐童案为例.法律经纬.2013,2(上). 文档资料:维护儿童合法权益,构建儿童教育的一片净土 完整下载 完整阅读 全文下载 全文阅读 免费阅读及下载 阅读相关文档:媒体被误读的成因及其应对解析 城镇化进程中的突出矛盾及对策 关于加强高校学科档案规范管理的思考 强化农村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之我见 社区工作信息化建设论纲 浅谈公证质量管理 新形势下多元化社会矛盾化解机制探索 当前法律背景下监狱人民警察武力使用的探索 论重整程序中有担保债权的保护 我国国有企业适用《反垄断法》探析 浅议如何做好新时期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思想政治工作 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 试析银川市外来人口犯罪情况 社区矫正专业化的现实困境与路径 浅谈我国预付型消费卡的现状及发展 全球化背景下的公益法律服务 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为弱势群体服务 佛教基本思想及其时代价值 感谢你的阅读和下载 *资源、信息来源于网络。本文若侵犯了您的权益,请留言或者发站内信息。我将尽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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