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发票税率
篇一:营业税发票税率
5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那么营业税税率会不会改变呢?怎么变化?一起来快来吧。
2016年营改增范围及税率 营改增试点推开工作时间安排
营改增范围及税率
营改增是什么意思?
营改增一般指营业税改增值税
按照国家部署,自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现行缴纳营业税的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将改为缴纳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增值税,国家税务局暂委托地方税务局代为征收。
营改增范围:
1、扩大试点行业范围:将建筑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生活服务纳入营改增范围
2、将不动产纳入抵扣
营改增税率
行业增值税率现行营业税率建筑业11%3%房地产业11%5%金融业6%5%生活服务业6%一般为5%,
但特定的娱乐业适用3%—20%的税率
注意: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增值税税率实行5级制(17%、1(转载于:www.Zw2.cN 爱 作 文 网:营业税发票税率)3%、11%、6%、0),小规模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征收3%的增值税。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第十五条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营改增增值税税率:
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增值税小规模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二)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基础问答
Q:什么是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应税行为)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Q:谁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当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
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Q:增值税应税行为指那些?
应税行为包括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
销售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销售不动产,是指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Q: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如何界定?
(一)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二)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
(三)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情形。
Q:哪些行为应视同发生应税行为?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情形。
Q: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税率是多少?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Q:增值税征收率是多少?
增值税征收率为3%,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和简易计税办法。
Q:何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我国对增值税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以应税行为的年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会计核算
是否健全为主要标准,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是应税销售额(连续12个月)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500万)的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Q:如何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一般纳税人具体登记办法详见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国
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75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第18号。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也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Q: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何计税?
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的,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Q:什么是应税行为的销售额?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即是以不含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的。
Q:什么是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是指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Q:什么是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Q: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何计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可
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Q:增值税抵扣凭证有哪些?
一般纳税人符合抵扣条件的进项税,凭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抵扣凭证,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进行认证,可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合法有效增值税抵扣凭证主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
Q:增值税纳税人如何开具发票?
增值税发票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接受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篇二:营业税发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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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增值税的计税方法:
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
应扣缴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延伸阅读:2016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范围
应税行为的具体范围:
一、销售服务
销售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交通运输服务: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
邮政服务: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
电信服务:基础电信服务、增值电信服务
建筑服务:
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其他建筑服务
金融服务: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金融商品转让
现代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其他现代服务
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其他生活服务
二、销售无形资产
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技术,包括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
自然资源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其他自然资源使用权。
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配额、经营权(包括特许经营权、连锁经营权、其他经营权)、经销权、分销权、代理权、会员权、席位权、网络游戏虚拟
道具、域名、名称权、肖像权、冠名权、转会费等。
三、 销售不动产
销售不动产,是指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建筑物,包括住宅、商业营业用房、办公楼等可供居住、工作或者进行其他活动的建造物。
构筑物,包括道路、桥梁、隧道、水坝等建造物。
转让建筑物有限产权或者永久使用权的,转让在建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所有权的,以及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实施时间:2016年5月1日
2016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一、征税范围
1、销售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2、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3、销售不动产:是指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
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二、税率和征收率
1、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2、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3、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三、计算公式
1、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
应扣缴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2、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并收取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3、一般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销项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4、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5、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
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
6、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发生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适用税率
7、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8、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9、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价格明显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或者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二)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三)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四、起征点
值税起征点幅度如下:
1、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
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五、过渡性政策安排
1、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二)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三)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
(四)婚姻介绍服务
(五)殡葬服务
(六)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
(七)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八)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
六、实施时间:2016年5月1日
篇三:关于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开具发票的
关于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开具发票的
要 求
公司所属各项目部、科室(部门)及第三方协作单位:
自2013年8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为了严格执行营改增通知要求。现将涉及到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行业部分,请相关单位按照以下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前来办理挂账手续:
一、2013年8月1日以前已开具未办理结算挂账的运输专用发票,经审核合格后不再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可直接办理挂账。前来办理挂账结算时,请务必携带国税机关重新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或核定书。
二、2013年8月1日前已签订
未办理结算的,需要将原结算价格折算成不含税价格,具体按以下情形开票结算:
1、原来属于缴纳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的运输单位,原合同为不含税单价,价格不变,按照国家税务局现行核定的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原税率为17%现为11%);
2、原缴纳营业税(运输专用发票)的运输单位,营改增后属于一般纳税人的,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原结算价格需要还原成不含税价,调整后的发票结算总额=原结算总额*(1-原运费抵扣税率7%)*(1+营改增后的增值税税率11%);
3、原缴纳营业税的运输服务单位,营改增后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必须提供由税务部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调整后的发票结算总额=原结算总额*(1-原运费抵扣税率7%)*(1+营改增后的征收率3%);
4、提供吊车、多用机机具类服务的单位,原缴纳营业税,提供普通劳务发票,现改为增值税,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1)营改增后属于一般纳税人的,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调整后的发票结算总额=原结算总额*(1-原缴纳地税的税率3%)*(1+营改增后的增值税税率17%):
(2)营改增后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必须提供由税务部门代开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调整后的发票结算总额=原结算总额*(1-原缴纳地税的税率3%)*(1+营改增后的征收率3%);
5、技术服务类,原缴纳营业税,本次纳入营改增范围,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1)油气田企业:原不含税合同价格不变,税率按照新税率执行;
(2)其他企业:
A、营改增后属于一般纳税人的,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调整后的发票结算总额=原结算总额(1-原缴纳地税的税率(3%或5%))*(1+营改增后的增值税税率6%);
B、营改增后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必须提供由税务部门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调整后的发票结算总额=原结算总额*(1-原缴纳地税的税率(3%或5%))*(1+营改增后的征收率3%)。
6、2013年8月1日及以后新签的以上行业的合同或
,一律按照价税分离后的不含税价格签订执行。不按以上要求开具发票、签订合同的,责任自负。
以上要求自2013年8月1日起执行。
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
经营管理科 计划财务科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八日
篇四:代开发票税率
代开发票税率、附征率及综合税率的确定:
(一)服务业
1、餐饮:适用综合征收率8.5%,其中:营业税5%,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分别按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个人所得税附征率3%。
2、美容美发洗浴:适用综合征收率9.5%,其中:营业税5%,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分别按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个人所得税附征率4%。
3、洗染:适用综合征收率8.5%,其中:营业税5%,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分别按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个人所得税附征率3%。 4、录像:适用综合征收率8.5%,其中:营业税5%,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分别按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个人所得税附征率:3%。 5、咨询:适用综合征收率15.5%,其中:营业税5%,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分别按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个人所得税附征率10%。
6、旅馆:适用综合征收率9.5%,其中:营业税5%,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分别按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个人所得税附征率4%。
7、房屋租赁:
(1)单位出租房屋适用税率:营业税5%,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分别按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房产税12%。
(2)个人出租住宅房屋适用税率:营业税减按3%,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分别按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个人所得税按营业额扣除已缴税款、相关费用和扣除费用标准后的余额减按10%,房产税减按4%。
(3)个人出租商业网点房适用税率:营业税5%,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分别按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个人所得税按营业额扣除已缴税款、相关费用和扣除费用标准后的余额20%,房产税12%。
(4)个人出租商住两用房的用于生产经营的,适用税率:营业税5%,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分别按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个人所得税按营业额扣除已缴税款、相关费用和扣除费用标准后的余额20%,房产税12%。
(5)个人出租商住两用房的用于居住的,适用税率:营业税减按3%,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分别按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个人所得税按营业额扣除已缴税款、相关费用和扣除费用标准后的余额减按10%,房产税减按4%。
8、其他:适用综合征收率8.5%,其中:营业税5%,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分别按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个人所得税附征率3%。
(二)娱乐业
1、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包括夜总会、练歌房、恋歌房)、
音乐茶座(包括酒吧)、高尔夫球、游艺(如射击、狩猎、跑马、游戏机、蹦极、卡丁车、热气球、动力伞、射箭、飞镖、网吧、电子游戏机等):适用综合征收率27%,其中:营业税20%,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分别按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个人所得税附征率5%。
2、台球、保龄球适用综合征收率10.5,,其中:营业税5,,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分别按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个人所得税附征率5%。
(三)交通运输业代开票纳税人适用综合征收率6.6%,其中:营业税3%,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分别按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所得税附征率3.3%。
(四)建筑安装业
1、无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及超经营范围经营的个体工商户,适用综合征收率6.3%,其中:营业税3%,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分别按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个人所得税附征率3%。
2、有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的单位跨区经营的,账证建全、各种资
料齐全的,适用综合征收率3.3%,其中:营业税3%,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分别按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账证不建全、不能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的,适用税率:营业税3%,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分别按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个人所得税按包工包料或包工不包料分别适用1,或1.5,的附征率。
(五)劳务费业务
1、临时用工劳务:适用综合征收率8.5%,其中:营业税5%,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分别按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个人所得税附征率3%。
2、从事安利业务:适用综合征收率10.5%,其中:营业税5%,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分别按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个人所得税5%。
3、其他劳务报酬:营业税税率5%,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分别按照营业税税额的7,、3,征收,个人所得税按营业额扣除已缴纳税款和费用标准后的余额20%。
第十二条 主管地税机关为个人代开劳务收入、房屋出租租金收入发票,月营业额不足5000元的,不征收营业税及城建税、教育费
附加,只征收本办法规定的其他相关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