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车位买卖合同

2017-10-15 3页 doc 13KB 19阅读

用户头像

is_281650

暂无简介

举报
车位买卖合同车位买卖合同 编号: 合同编号 甲方(出售方):青岛大信泰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购买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 一、买受人所购的基本情况: 乙方所购地下停车位位于“ ”第 号停车位。该车位占地面积约为 平方米。 二、计价方式与价款 双方约定按套计算该地下停车位总价款为(人民币) 万整。 三、付款方式 买受人须在签定本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即(人民币) 万整...
车位买卖合同
车位#买卖# 编号: 合同编号 甲方(出售方):青岛大信泰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购买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 一、买受人所购的基本情况: 乙方所购地下停车位位于“ ”第 号停车位。该车位占地面积约为 平方米。 二、计价方式与价款 双方约定按套计算该地下停车位总价款为(人民币) 万整。 三、付款方式 买受人须在签定本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即(人民币) 万整。 四、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按有关规定,该地下停车位经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条件,交付买受人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之十日内告之买受人的,如地震、水灾等; 2、遭遇非技术所能解决的问题,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内告之买受人的; 3、遭遇不能克服的客观原因,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内告之买受人的; 4、经规划部门批准或单位同意的变更导致延期,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内告之买受人的; 五、出卖人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未能按规定时间交付使用,按以下方式处理; 1、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 逾期不超过三十日,自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 逾期超过三十日,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在三十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百分之二的总价款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六、 交接 地下车位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 买受人在接到交房通知七日内办理结算和交房手续,否则按拖延天数按日向出卖人支付总房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和看管费。逾期三十天,出卖人有权按买受人违约而终止合同,买受人按房款的百分之二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该房另行出售。 七 、其他 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地下停车位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车位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八 、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 提交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 2、 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 、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 等效力。 十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贰份,买受人贰份。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二、附件:地下停车位平面位置图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人】: 【代表人】: 签于 年 月 日 签于 年 月 日
/
本文档为【车位买卖合同】,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