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先备案-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性设备缩短折旧或摊销年限0912
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
生产性设备缩短折旧或摊销年限
减免税备案工作操作
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操作指南,试行,》,鲁国税发[2010]95号,等相关规定。
二、工作流程及工作要求
,一,工作流程
办税厅综合办税岗受理纳税人提供的资料并进行审核~转办税厅负责人确认后~将备案文书交纳税人,并于次日前将资料转税政科复核归档。
,一,工作要求
1、纳税人应于每年3月初季度纳税申报之前~向办税厅综合办税岗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报告书》及相关资料~提请备案~每年备案一次。纳税人应提交的文书资料有: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报告书》,一式三份,
,2,《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报告表》
,3,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功能、预计使用年限短于《实施条例》规定计算折旧或摊销的最低年限的理由、证明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说明。
,4,集成电路企业的生产性设备缩短折旧年限应报送主管部门共同签发的认定文件。
,5,申请缩短折旧年限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明细表~包括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名称、功能、入账价值、购买时间、折旧或摊销起始年限等信息。
,6,主管国税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如实行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入账凭证等,。
2、办税厅综合办税岗应认真审核纳税人报送的资料是否齐全、项目是否填写完整。复印件均需由综合办税岗人员在复印件首页右上方标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由综合办税岗人员签字。
办税厅综合办税岗审核后区分情况进行如下处理:
,1,凡资料不全及存在其他无法当场补正情形的~综合办税岗应一次性告知纳税人~待资料准备齐全或填写完整后方可申请。
,2,办税厅综合办税岗对纳税人提交的资料审核无误或虽有错误但当场补正无误的~应立即受理~同时对纳税人提
据审核供的资料与税收优惠规定条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核。根情况在《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报告书》“国税机关意见”依法作出“准予备案登记”或“不予备案登记”意见~并在经办人处签字~纸质资料传递到办税厅负责人处。
3、办税厅负责人对资料进行复核~并在负责人处签字~纸质资料转办税厅综合办税岗。
4、办税厅应于次日前将备案资料转税政科复核后归档~并填制传递清单,见附件,。同时于十五日内将有关备案信息上传至FTP办税服务厅目录下~通知税源管理科及时下载信息~以便及时对企业进行纳税辅导、监控管理。
5、税政科在接到办税厅传递的备案资料后~应于五日内就纸质资料的资料是否齐全、项目是否填写完整等情况进行审核~发现资料不符合规定等问题~应退回办税厅~由办税厅告知纳税人补齐资料~重新上报。
三、资料样表,见工作范本,
附件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报告书》
附件2:《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报告表》
附件3: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台账》
四、综合征管软件主要操作
进办税厅综合办税岗对准予备案的企业在CTAIS2.0中行文书录入~文书受理-减免类文书-企业所得税减免,备案,表。
五、资料归档
税政科将办税厅转交的备案资料根据区局《税收征管档案资料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定期进行档案归档。
六、后续管理
,一,税源管理科应于三十日内对企业进行纳税辅导,
,二,税源管理科应于三个月内对企业进行实地监管~并建立《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台账》,
,三,由税政科每半年组织一次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