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首页 > 意向书和合同的区别

意向书和合同的区别

2018-11-26 11页 doc 28KB 14阅读

用户头像

is_769254

暂无简介

举报
意向书和合同的区别篇一:合同与协议书、意向书的联系与区别 合同与协议书、意向书的联系与区别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
意向书和合同的区别
篇一:合同与协议书、意向书的联系与区别 合同与协议书、意向书的联系与区别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合同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协议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协议书是指社会集团或个人处理各种社会关系、事务时常用的“契约”类文书,包括合同、议定书、条约、公约、联合宣言、联合声明、条据等。狭义的协议书指国家、政党、企业、团体或个人就某个问题经过谈判或共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订立的一种具有经济或其它关系的契约性文书。协议书是应用写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意向书:意向书是指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之间,在对某项事物正式签订条约、达成协议之前,表达初步设想的意向性文书。意向书为进一步正式签订协议奠定了基础,是“协议书”或“合同”的先导,多用于经济技术的合作领域。 协议书是社会生活中,协作的双方或数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双方或数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定的书面材料。协议书是契约文书的一种。是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为了解决或预防纠纷,或确立某种法律关系,实现一定的共同利益、愿望,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后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性应用文。意向书是双方或多方就合作项目在进入实质性谈判之前,根据初步接触所形成的带有原则性、意愿性和趋向性意见的. 从本质上来说,合同和协议没有什么区别。《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种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从这一概念中可以看出,合同就是协议。但根据逻辑学的原理,协议是合同的种概念,即所有的合同 都是协议,但并非所有的协议都是合同,所以说合同是具有特定的协议。协议,在其所表示的意义、作用、格式、形式等方面基本上与合同是相同的。经济合同和以经济为内容的协议,都可以称为契约,两者都是确立当事人双律关系的法律文书。合同与协议虽然有共同之处,但两者也有其明显区别。合同的特点是明确、详细、具体,而协议的特点是简单、概括、原则。 合同与协议这两个既有共同点又有区别的概念,不能只从名称上来区分,而应该根据其实质内容来确定。如果协议的内容写得比较明确、具体、详细、齐全,并涉及到违约责任,即是其名称写的是协议,也是合同;如果合同的内容写得比较概括、原则、很不具体,也不涉及违约责任,即是其名称写的是合同,也不能称其为合同,而是协议。经济合同用“合同法”作为依据,协议书暂 时没有具体法规规定。协议书比合同应用范围广,项目往往比合同大,内容不如合同具体。因此,协议书签订以后,往往还要分项签订一些专门合同。合同就是具有特定内容的协议,用来约定当事人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样具备这些特征的协议就是合同。实践中,合同可以以不同的名称出现,如合同,合同书,协议,协议书,但名字并不重要,关键是看其内容。合同和协议之间的区别不大,而意向书和合同的区别则很大。真正的意向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协议和合同都具有法律约束效力。 意向书是双方当事人通过初步洽商,就各自的意愿达成一致认识而签订的书面文件,是双方进行实质性谈判的依据,是签订协议(合同)的前奏。《合同法》 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的内容是合同签订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意向书的内容仅是合同签订主体就某一事项共同意识的一致认定,并不是双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签订时间,合同的签订时间是双方就权利。 义务关系达成一致协议后签订,而意向书是双方就某一事项达成共识后就可以签订。法律后果,合同的签订会导致法律效力的产生,对签约主体具有约束力,而意向书的签订不会导致法律效力的产生,对签约主体不具有约定力。但有的意向书具备了签约主体之间法律权利义务关系的内容,因此是对签约主体具备法律约束力的,实际上已经属于合同了,只是名称不同而已。所以意向书不能片面的认为具备法律效力或不具备法律效力,关键还是要看其内容是否具备了合同 的内容。 签订意向书是签订合同的基础,但并不是所有合同的签订都必须签订意向书。意向书的签订是为了合同签约主体就彼此权利义务能顺利达成一致,是为了合同的顺利签订。而合同签订往往是在意向书的内容基础上所签订的,所以意向书的内容往往会影响合同签定的内容。 合同和协议书的内容比意向书更具体、更实际。合同是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意向书不是法律文件,只是便于双方领导层掌握情况,作为进一步签订合同、递交确认书或协议书的依据和准备。因此,意向书只具有信用性,不具有法律效力。 篇二:意向书与合同的区别 一、意向书含义: 意向书是国家、单位、企业以及经济实体与个人之间,对某项事务在正式签订条约、达成协议之前,由一方向另一方表明基本态度或提出初步设想的一种具有协商性的应用 文书。 二、作用: 意向书的主要作用是传达“意向”,提请对方注意或供参考,可以约束双方的行动,保证双方的利益;意向书能反映业务工作上的关系,能保证业务朝着健康有利的方向发展;意向书可为正式签订协议或合同打下基础。 三、特点: 1、协商性。写意向书多用商量的语气,不带任何强制性。有时还用假设、询问的语气。 2、灵活性。意向书的灵活性主要在两个方面:(1)可以随口才改变自己的主张。意向书发出后,对方如有更好的意见,可以直接采纳,部分改变或全盘改变都是可能的;(2)在同一份意向书里可以提出多种供对方选择。或者对其中的某项某款同时提出几种意见或调查,让对方比较和选择。 3、临时性。意向书是协商过程中各方基本观点的记录,一旦达成正式协议,便完成了意向性的使命。意向书不像协议、合同那样具有法律效力。 四、写法: 意向书的一般结构:包括标题、双方出席代表、时间、地点,以及协商经过,协商的主要事项,最后署名及具体日期等。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写作意向书,它的基本格式和内容与协议书大体相同,仍然是回答“为什么”;“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 五、注意事项: 1、坚持平等互利的原则。不分国家大小、单位大小和资本多少,都应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既不能迁就对方,也不能把自己的要求无原则地强加给对方。 2、是非要分明,态度要诚恳,做到不卑不亢,礼貌客气。 3、内容要明确,条款要具体,用词要准确,不能含混不清,模棱两可。 篇三:合同协议意向书的区别 合同协议意向书的区别 从本质上说,合同和协议没有什么区别。《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从这一概念中可以看出,合同就是协议。但根据逻辑学的原理,协议是合同的种概念,即所有的合同都是协议,但并非所有的协议都是合同,所以说合同是具有特定内容的协议。 所谓协议是指有关国家、政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个人,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订立的一种具有政治、经济或其他关系的契约。协议,在其所表示的意义、作用、格式、形式等方面基本上与合同是相同的。经济合同和以经济为内容的协议,都可以称为契约,两者都是确立当事人双方法律关系的法律文书。 合同与协议虽然有其共同之处,但两者也有其明显区别。合同的特点是明确、详细、具体,而协议的特点是简单、概括、原则。 合同与协议这两个既有共同点又有区别的概念,不能只从名称上来区分,而应该根据其实质内容来确定。如果协议的内容写得比较明确、具体、详细、齐全,并涉及到违约责任,即使其名称写的是协议,也是合同;如果合同的内容写得比较概括、原则、很不具体,也不涉及违约责任,即使其名称写的是合同,也不能称其为合同,而是协议。 协议是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相互之间为了某个经济问题,或者合作办理某项事情,经过共同协商后,订立的共同遵守和执行的条文。与合同的区别是:经济合同有“合 用法”作为依据,协议书暂时没有具体法规规定。协议书比合同应用范围广,项目往往比合同项目要大,内容不如合同具体。因此,协议书签订以后,往往还要分项签订一些专门合同。 由此可见,合同就是具有特定内容的协议,用来约定当事人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样具备上述特征的协议就是合同。 实践中,合同可以以不同的名称出现,如合同,合同书,协议,协议书,名字并不重要,关键是看其内容。 实际上,协议和合同之间的区别不大,而意向书和前两者的区别就太大了。真正的意向书不具有法律约束效力,而协议和合同都具有法律约束效力。 意向书和协议、合同的区别 意向书是双方当事人通过初步洽商,就各自的意愿达成一致认识而签定的书面文件,是双方进行实质性谈判的依据,是签订协议(合同)的前奏。《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但是,有些意向书实际上已经很接近协议或合同了。不能只从名称上来区分,而应该根据其实质内容来确定。如果意向的内容写得比较明确、具体、详细、齐全,并涉及到违约责任,即使其名称写的是意向,实际上也是合同。 篇四:“合同”和“意向书”有何区别 “合同”和“意向书”有何区别 日常经济生活中,人们通常都会和各种“合同”打交道,比如购房合同、购车合同、租赁合同等,但是大家对“意向书”这个概念却不是很常见到。“意向书”通常存在于复杂交易、尤其是企业并购交易中常用的工具,比如涉及数千万或者上亿的合同,通常都会有“意向书”或“备忘录”等形式出现,其在中国的商事交易中被广泛使用,但意向书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 实践中的意向书目的在于促成双方或者多方交易而签订,对交易各方有个指导性的作用,但是意向书中约定的某些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和约束力?意向书能否当做一份普通的合同来用?其中还是有一定区别的。 事实上,法律并没有对意向书的效力作出规定,通常的意向书内容中都含有导致其丧失约束力的条款。如在意向书中列有“本意向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的权利义务具体由正式的合同确定”等条款,意向书中这些条款通常都表明双方不希望受到有关内容的约束。因此,通常来说,意向书不具有和合同一样的法律效力。 当然,在某些情况下,意向书也会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如果意向书已经具备了一份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买卖双方约定了买卖价格、买卖标的物、交付时间、交付方式、违约条款等,而且当事人没有明确排除其约束力,且一方已经开始履行了该 意向书所载明的部分义务,对方也接受了,虽然此时没有订立合同,通常应认为该意向书具备了法律约束力,也可以视为一份“合同”了。 篇五:意向书、备忘录、框架协议区别 在工作过程中,有很多项目和交易,并非一开始就签订协议或合同的,而是要从签订意向书开始,然后签订备忘录,框架条款再到签订正式的合同或协议。当然开始就决定直接签订合同或协议的情况也是大量存在的。如交易各方有很多年的合作关系,有固定的合作方式。比方说在通信行业,移动运营商和设备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关系和合作模式比较固定,所以在运营商完成招投标后,便与中标的企业签订采购合同,而通常没有签订意向书、备忘录的过程。有时即便交易主体间从前没有合作关系,但是对于某些行业,某种合作模式已在行业内被普遍采用或相对固定,这时,也会直接签订合同或协议。比方说,前面提到的通信行业,也属于这样一种情况。还有一种情况是,交易主体处于不对等的地位,处于优势地位的一方觉得没必要,也懒得和处于劣势地位的一方费口舌,所以就直接签订签订合同或协议。这样的例子非常多!比方说,大家都熟悉的房地产行业就是如此。有一次,一位买房的同事问我,是不是可以陪她一起去开发商那里签合同?我说:“如果你想让我陪陪你,没有问题!但是如果想让我帮你谈判,那就免了吧?”她似乎不理解,问我:“你买房时没有和开发商谈判吗?”我很惭愧地告诉她没有。这其中的理由不必说你也清楚!我想她或许会对我这样一个自称有一些房地产法律经验的律师有些失望吧! 从签订意向书开始,然后签订备忘录,框架条款再到签订正式的合同或协议的情况在实践中也大量存在,原因也是多种多样。例如,一家以色列软件公司,想要收购一家从事通信计费软件开发的内资企业紫晶公司的股权,以便在中国拓展通信计费软件业务。由于他们以前没有合作过,通常情况下必然要从签订意向书或备忘录开始。当然,这不是一个一成不变的程序。换句话说,在一个项目中,未必一定要从签订意向书开始,然后签订备忘录,框架条款再到签订正式的合同或协议。也许经过交易各方的接触,感觉情投意合,互相信任,就直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了。 (一)意向书 什么是意向书?法律上并无明确规定。简单地说,就是以书面的形式将合作各方的合作意向固定下来。实践中,除了个别条款如保密条款等,意向书一般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它仅是合作各方表达合作诚意的一种手段。虽然如此,但是需要记住的一点是,看问题一定要看名实是否相符。实践中,有很多销售的人员似乎对意向书情有独钟。有很多送到我这来做法律审查的意向书,条款非常确定,具有法律拘束力,其实质上就是合同或协议,但是他们一定要叫意向书。把合同或协议叫成意向书的原因多种多样。有一次一个销售的人对我讲:客户不想使用协议这么刺激的字眼。我就想,名实不符,叫什么又有什么区别?有时我会和他们开玩笑:如果别的律师问起,不要说我看过这个意向书,免得被人家笑话。当然,也有很多情况下,销售的人员根本就不知道该给这个文件起个什么样的名字,所以,就像过去穷乡僻壤里的人,给自己的孩子安个“小丫”之类的名字。 除了为了表达合作的诚意,意向书最大的作用就是在合作之初规定一下合作的方向和一些基本原则。交易各方以意向书作为基础,继续就合作事项进行谈判,以便在规划的时间内签订有法律拘束力的合同或协议。此外,由于要合作,各方可能都会有意无意地披露些自己的秘密,有时甚至都不愿意让外界知道他们要合作。因此在意向书中搞个保密条款,当然大多数情况下会另行签订 一个保密协议。 前面说过,虽然没有法律规定,但实践中,律师们习惯于视意向书为没有法律拘束力的文件。但是意向书又不必然没有法律拘束力,因此务必要在意向书中强调,本意向书对双方没有法律拘束力。 除了前述保密条款外,意向书中包含的以下条款一般也具有法律约束力:成本分配和负担;合作的排他性;不得聘用合作对方的员工以及适用的法律和争议的解决方式等。 一旦开始接触和谈判,必然要发生费用,如差旅费、资料印刷的费用等。因此意向书应当对费用的分配和负担进行明确。一般的原则是各方承担各自发生的费用。 有时,交易弱势的一方期望强势的一方只与自己合作,而不与其他的竞争对手合作。例如,有时一些小的通信设备供应商会和规模较大、技术优势明显的供应商合作,共同投标。这时他们就期望后者仅和自己合作。所以在意向书中应当明确是不是期望这种合作带有排他的性质。 有的合作没有谈成,自己的员工却被对方挖走了,所以如果你不期望自己的员工跑到对方公司去工作,最好在意向书中明确,不要让对方挖你的墙角。 (二)备忘录 一般认为,备忘录和意向书并无实质性差别,因此也就是换了一个名称而已。诚然,备忘录的很多条款和所关注的内容和意向书并无二致,因此前述关于意向书的议论都适用于备忘录。虽然如此,我个人还是倾向于认为备忘录会比意向书更加具体一些,处于谈判的稍后的一个阶段,有时,在一定上起到总结谈判成果,规划下一个行动目标的作用。还有,有时备忘录的应用范围会更广阔一些。例如,有时会把对一个合同或协议的某些修改叫做备忘录。当然,我仍然认为,还是叫做修改协议更准确、直接一些。但是这往往会招致对大客户的话言听计从的销售人员的反对,怕这些大客户受了刺激,不再和他玩儿了。 (三)框架条款 提起框架条款,还有一个很伤心的。我最早的一份工作是在政府做公务员。后来到律师事务所工作。那里的律师对我期望很高。我刚到所里不久,有一个客户是投资银行,想要在一个房地产项目公司中投资,合作开发商品住宅。合伙人跑过来,要我马上起草一个term sheet。我听后非常紧张,那是我在学校里和工作后都没有听到过的词汇。 其实,term sheet 就是框架条款,和意向书、备忘录一样并无明确的法律定义。实践中,一般将拟签订合同中最关键的条款,如在买卖合同中,品名、价格、数量、付款条件等,先抽取出来,形成一个框架性的法律文件,然后以此为基础,再做适当的补充,签订正式的合同或协议。所以就会有两种情形发生,交易各方并不在框架条款上签字,仅是把它作为谈判的基础;但是有时因为时间紧急或各方担心对方反悔,便在上面签字,使之成为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还是如前面提到的,审查法律文件名实相符最为重要。例如,本书以后部分会提到的,实践 中有所谓frame agreement框架协议。其实框架协议和框架条款还是不同的。什么是框架协议?什么时候签订框架协议?为什么要签订框架协议?这些问题我们以后还会讲到。这里仅作简单说明。在有的交易中,买卖双方在开始采购的时候,并不知道准确的采购数量,因此只是签订一个框架协议,明确单价等,然后再根据实际需要的数量以下订单的方式进行采购。有的交易中,买方可能会定期、重复进行采购,这是签订一个框架协议,然后每次都下订单,自然要比每次都签订采购合同协议更有效率。所以,框架条款和框架协议一般还是不同的。我也看到有的瑞典人起草一种法律文件叫做heads of agreement,有的人将它翻译成框架条款,但根据内容判断,我认为译作备忘录更为贴切,虽然它的内容比我们通常所说的备忘录更详尽一些,但这是由于项目的复杂性决定的。
/
本文档为【意向书和合同的区别】,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