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春秋时期秦国与东方各国卿大夫阶层之比较

2017-09-20 9页 doc 29KB 42阅读

用户头像

is_005190

暂无简介

举报
春秋时期秦国与东方各国卿大夫阶层之比较春秋时期秦国与东方各国卿大夫阶层之比较 春秋时期的卿大夫阶层,是历代学者所关注的对象。清代学者对于春秋各国卿大夫家族的世系作了大量的考证工作,最著名的当推顾栋高《春秋大事表》中的《卿大夫世系表》和陈厚耀《春秋世族谱》,其后又有多家考订春秋卿大夫世系的专著出现。 在这些世系表中,除顾栋高以外,其它学者都将各国卿大夫称为“世族”,但清代学者均没有对世族这一概念作出明确的定义。 其后,民国学者孙曜作《春秋时代之世族》一书,对世族方才作出定义,即:“世袭守土之大夫”[1] 。近人何怀宏先生对世族又作了更全面的定义,他说:“(世族)即那...
春秋时期秦国与东方各国卿大夫阶层之比较
春秋时期秦国与东方各国卿大夫阶层之比较 春秋时期的卿大夫阶层,是历代学者所关注的对象。清代学者对于春秋各国卿大夫家族的世系作了大量的考证工作,最著名的当推顾栋高《春秋大事》中的《卿大夫世系表》和陈厚耀《春秋世族谱》,其后又有多家考订春秋卿大夫世系的专著出现。 在这些世系表中,除顾栋高以外,其它学者都将各国卿大夫称为“世族”,但清代学者均没有对世族这一概念作出明确的定义。 其后,民国学者孙曜作《春秋时代之世族》一书,对世族方才作出定义,即:“世袭守土之大夫”[1] 。近人何怀宏先生对世族又作了更全面的定义,他说:“(世族)即那些在社会、经济方面具有支配势力,盘根错节,代代相传;在政治、文化方面也极为活跃,占据主导地位的家族。作为一国之主的君王诸侯的世系,自然不包括在我们所说的‘世族’之内,而士及庶人家族,一般也称不上是这种有权势的 ‘世族’,所以,世族大致都是大夫家族。”[2] 笔者认为,这一定义是相当准确的。春秋时期东方各国的卿大夫家族中皆存在着为数不少的世族之家。不过,与东方各国相比,地处西陲的秦国的卿大夫阶层则显出其与众不同的一面。 一、秦与东方各国公族卿大夫的比较 春秋时期,东方各国卿大夫几乎全为世族,这些家族的共同特点是:占有一定封地、拥有私人武装、世代相袭为官。各国世族又由两部分构成,一是与国君、天子同姓的公族大夫,一是由军功而世袭的异姓大夫。①其中,公族大夫在各国世族中占很大比例,郑、宋等国的世族则全为公族。只有晋国在献公时因为骊姬之乱而“诅无蓄群公子”,因而,在晋文公即位之后大量提拔异姓大夫,使之列为公族。不过,献公以前的旧贵族,如狐、祁、羊舌等氏仍然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所以,总的来说,一个诸侯国内公族力量的大小大体可以反映出该国世族力量的强弱。 《左传》中所记载的东方各国的公族均不在少数,试举各国中较大的几个公族以供参考: 鲁:孟孙氏22人,叔孙氏22人,季孙氏27人,展氏8人,臧孙氏14人。 卫:石氏11人,宁氏8人,孙氏9人,孔氏8人。 郑:七穆之族共44人。 宋:戴族69人,庄族5人,桓族27人,孔氏(缗公后)10人。 楚:斗氏25人,成氏4人,屈氏17人,熊氏5人。 这些诸侯国的公族大夫不仅人数众多,而且家族势力颇为强大。然而与东方各诸侯国相比,秦国的公族力量明显要小得多。这一时期的秦国不仅不见有公族大夫另立家庙,而且出现在史书中的公族人物也寥寥无几。著名的秦史专家马非百先生在其著作《秦集史》 中,收录了秦自立国之前直至二世亡国六、七百年间所有的公族人物。该书旁征博引,不仅对《史记》、《左传》中的秦国人物收录无遗,而且遍采先秦典籍以及汉人著述中的秦国人物,可谓详备至极。然而,总共收录的秦国公族人物不过28人。其中属于春秋时期的仅有9人,而有明确可考的不过公子宏、小子慭、公子挚、公子针4人而已。而且除公子针以外,其它3位公子的世系均不详。 就政治地位而言,秦国的群公子与东方诸侯国中的公族也有天壤之别。春秋秦国的卿大夫:百里奚、蹇叔、公孙枝、由余、丕豹、孟明视、西乞术、白乙丙,均为外来人才,未曾见一位公族,外交活动中也只有小子慭一人出现在 《左传》中。 另外,封邑乃是世族形成的最根本的政治资本,而秦国群公子所受分封远没有东方各国那样普遍。关于春秋时期秦公子受封情况,现有史料中仅见两条,一则见于《史记•秦本纪》:“武公卒……有子一人,名曰白,白不立,封平阳。立其弟德公”[3]183;另一则见于《国语•楚语上》:“郑有京、栎,卫有蒲、 戚,宋有萧、蒙,鲁有弁、费,齐有渠丘,晋有曲沃,秦有征、 衙”。韦昭注曰:“征、衙,桓公之子,景公之弟公子针之邑。”[4] 不过这种情况看来是很少的,春秋时期秦国公子受封似乎仅此二例。 如果说是因为史料佚失的原因,为何早期的分封能够记录下来,而后来分封的却没有记载呢?学术界对秦国有无分封也颇有分歧,但多数都是讨论战国时期秦国封君受封是否同于春秋时期世族的分封这一问题,而对于春秋时期,秦国有无接受分封的世族则很少有人提及。唯林剑鸣先生对此问题做了较为深入的探讨。 林先生在《秦国发展史》一书中认为:“在奴隶制的秦国却没有实行这种分封制,即使国君之子,也无尺土之封。”[5] 在其后的另一著作《秦史稿》中,他通过考证又驳斥了上面两条有关春秋时期秦国分封公子的史料的真实性,他认为:第一,平阳在宪公时就成了秦国的都城,至武公时仍未迁都,武公又如何能将首都封给公子白呢?第二,通过《左传》与《史记》有关秦公子针受景公的迫害而奔晋的记载,他认为公子针宁去投奔晋国,也没有眷顾征、衙两封地的表示,而中原各国世族在政治上失势时则多以封邑为根据地对抗国君。可见,征、衙之于公子针,尚不如商邑之于(商)鞅。 所以说,征、衙并非是公子针的封地。因此他断定,春秋时期的秦国并没有实行分封[6]81 , 公子白和公子针的封地“充其量不过(是)食邑”。既然秦国没有分封, 那么它是如何进行统治的呢?林根据 《史记•秦本纪》中秦武公十年(公元前688年)、十一年(公元前687年)两次设县的记载,认为秦国“每占领一地都设立由国君直接任命长官的县……或者由国君委派的庶长对该地区进行军事统治”[6]82 。 不过,这种论断似乎并不十分合理。首先,公子白所受封之平阳是否就是秦国的都城平阳,抑或是与秦都同名的另一地点,还是史书记载有误,都是不可知 的。其次, 公子针没有眷顾征、衙两封地,如何就能说明征、衙两地不是他的封地呢?而战国时期,秦国尚有公子通国受封为蜀侯,这说明秦国公族中是存在受封者的。另外,作为行政机构的“县”,其大规模设置当是在战国时期,而完全的郡县制度则是在秦统一六国以后,秦国不可能在春秋初年就完全建立县制以代替分 封。同时, 分封制度又是作为周代的一种俸禄制度而存在的。代替这种“封疆裂土”的新型俸禄制度的食邑制则至战国时期才开始出现,春秋时代的秦国应该说是没有此种新制度的。柳春藩于《秦汉封国食邑赐爵制》一书中也说:“西周的裂土分封制和采邑制是奴隶制的裂土分封制。战国时期开始进入封建社会。具有新的封建性质的封君食邑制和赐爵制,就是从这一时 期开始产生的,这主要是在秦国。” [7] 林剑鸣先生认为秦无分封的另一个依据,是马端临的《文献通考》中的一段话: 按古时所谓爵者,皆与之以土地。如公侯伯子男以至附庸及孤、卿大夫亦俱有世食禄邑。若秦法,则惟彻侯有地,关内侯则虚名而已,庶长以下不论也。始皇遣王翦击楚,翦请美田宅甚众,曰:“为大王将有功。”终不得封侯。然则秦虽有彻侯之爵,而受封者盖少,考之于史,惟商鞅封于商,魏冉封穰侯,范睢封应侯,吕不韦封文信侯,嫪毐封长信侯。及始皇既称皇帝,东游海上至琅琊,群臣议颂功德,惟列侯武成侯王离、列侯通武侯王贲、伦侯建成侯赵亥、伦侯昌武侯成、伦侯武信侯冯毋择,如是者不数人而已,然鞅、冉、不韦、毐皆身坐诛废,睢虽幸善终,而亦未闻传世。王离 以下俱无闻焉。盖秦之法未尝以土地予人, 不待李斯建议而始罢封建也。[8]2095 此处马端临所言之人,皆是战国时期秦国的封君。此时,不仅秦国,中原各大国都已废分封而行封君制度了。①以战国时期秦国的封君制度来推断秦国春秋时期无分封,这种判定方法似乎不妥。 因此,我认为春秋时期的秦国公族中应当存在为数不多的受封的卿大夫。然而,受到分封的卿大夫只能说具备了形成世族的基本要素之一,并不能说明他就一定是世族。因为世族是在政治、军事、经济方面都拥有很大独立性的政治实体,它的形成,是需要在一个稳定的政治环境中发展上百年才能完成的,是几代人经营的结果。无论哪一个家族是否拥有封地或是政治势力如何,要想在较短时期内发展成为一个世族都是 不可能的。 东方各国世族的发展历程已印证了这一点。 秦国分封直到战国时期才开始多起来,而且大多数都是分封给有功之臣,如商鞅封于商,魏冉封于陶, 范睢封于应。在战国时期秦国的23位封君中,异姓大 夫占了16位,公族仅占了7位。[9]这说明,直至战国时期,秦国的公族在政治上仍然没有太多的权力。 不仅如此,秦公子还时时受到国君的约束,当秦 景公之时,秦公子针因为受先君之宠而富,“或僭之,恐诛,乃奔晋”。而且,直到景公去世之后才敢回国。长期受世族困扰的晋平公对于公子针的这种行为就很 不理解,竟问道:“后子富如此,何以自亡?”因为在晋平公看来,作为公族的公子针应该和晋国的世族一样享有众多特权,是不会轻易被驱逐出境的。而且就在秦景公二年(公元前575年)的时候,晋国还发生过 “栾书弑其君厉公”[3]196的事。 纵观春秋时期,不论是齐、楚这样的大国,还是曹、 莒之类的小国,其公族都有很大的权力,他们甚至动辄弑君自立。而秦国发生的则是大庶长与庶长弑君,由此看来,秦国公族似乎没有世官、私军等特权。 二、秦国的庶长不同于东方各国之世族 《史记》中有多处都提到了大庶长与庶长一职,如宁公死后,“大庶长弗忌、威垒、三父废太子而立出子为君”。“出子六年(公元前698年),三父等乃复共令人贼杀出子。”又“怀公四年(公元前425年),庶长晁与大臣围怀公,怀公自杀”。从这些材料来看,秦之庶长似乎有很大的权力。通过下面一段材料,我们或许能够对庶长一职有所了解: 《左传•襄公十一年》(公元前562年):“秦庶长鲍、 庶长武帅师伐晋以救郑。” 《史记•赵世家》:“(成侯)十三年(公元前363年),秦献公使庶长国伐魏少梁,虏其太子痤。” 《史记•秦本纪》:“(惠文君七年)(公元前331年)秦使庶长疾与战修鱼……败赵公子渴、韩太子奂。” “十二年(公元前326年),庶长疾攻赵……十三年(公元前325年),庶长章击楚于丹阳。” “武王元年(公元前310年)……使甘茂、庶长封伐宜阳。” “昭襄王元年(公元前306年),庶长壮与大臣、诸 侯、公子为逆,皆诛……庶长奂伐楚,斩首两万。” 《后汉书•西羌传》: “秦惠王遣庶长操将兵定之。” 这些材料中,大庶长只提到了一次,庶长却录有数次之多。如果以宋国司马有大司马、少司马之分的情况来看,大庶长或当为庶长的一种,然而又不见少庶长一职。马端临《文献通考•封建考六》引《后汉书•百官志》刘昭注云:“自左庶长以上至大庶长,将军也。所将庶人更卒,故以为大庶长,即大将军也。左右庶长 即左右偏裨也。”[8]2094此以大庶长为官职,而以左右庶 长为其副职。然庶长分为多种爵位,则是在商鞅变法 之后的事情。春秋初年, 秦国庶长是否有左右之分,似无确证。 林剑鸣先生认为,庶长初为秦国一种武官,后 来成为秦国在新占领土地上设立的最高行政长官,其职能是对该地区实行军事管制。因为他们要管理庶民,故称为“庶长”。 马非百先生对此亦作过研究,他说:“(秦)有武功封爵之法……至庶长一爵,最初亦似为官名。”在对庶长一职作了考证之后,他认为:“在孝公以 前,庶长每有擅权废立之事。孝公武王时,王权渐盛,庶长失其权威,始由官名分化为左、右(庶长)、驷车(庶长) 及大庶长等四种爵位。”[10] 王蘧常亦认为大庶长一职仅为爵位,而非官职。[11]据此,有学者认为,所谓大庶长,实际上就是庶长,其中大字为衍文。[12]这一说实可取。 综上所述可知,秦国的庶长最初是一种能够统帅群臣的高级武职,而且这一官职在秦国历史上一直是其特设的官职。商鞅变法以后,出现了以庶长这一官职命名的四个爵位,即左庶长、 右庶长、驷车庶长和大庶长。但是庶长一职作为统帅军队的武官,始终没有发生改变。这一点, 从以上材料里也可以看出。 那么,庶长是否为秦国公族或世族呢?不妨将秦国庶长与中原世族弑君情况作一个对比。宋国华督弑君之后,仍然担任宋国的太宰,郑国高渠弥杀了郑昭公之后,也继续担任郑国的执政大夫。秦国则不然,大庶长三父等人杀出子之后,拥立秦武公即位,秦武公即位两年后“诛三父等而夷其三族,以其杀出子也”[3]182。可见,即便是庶长能够废立国君乃至叛乱弑君,他们与东方各国世族所得到的下场也不一样。这说明庶长 并不具有等同于中原世族的特权,秦国国君仍然是可以控制局面的。 另外,东方各国中,每一世族只担任一个官职,未见有数家世族担任同一官职或同时执政的。而秦国的庶长却可由几个人同时担任,如共同弑出子的大庶长弗忌、威垒、三父以及秦惠文王时期的庶长疾与庶长章。这种由数人共同担任同一要职的任官方式,对于权臣专权是一个很好的制约因素。另外,从这些庶长的姓名上来看,似乎前后也没有相同姓氏的,说明他们不是同一家族。 同时,也不见庶长与国君有何血缘关系以及他们的受封情况。如果庶长确为秦国有政治影响的世族或公族,何以史书中没有任何记载?由此可以推断,庶长并非秦国世族,当然也就不可能是公族成员。秦国公族中似乎就没有形成如东方诸候国中那样颇具实力的世族。 庶长在秦国政权中有如此大的权力,但文献中却没有详细记载,这可能和秦国的特殊国情有关。秦国地处戎狄聚居地,长期与这些民族作战,武将的权力会逐渐膨胀,因此,短时间内出现一定的武人专政现象也在所难免。 三、秦与东方各国异姓卿大夫之比较 秦国公族力量如此之小,那么异姓卿大夫在其国内的政治地位如何呢? 春秋时期,一国的异姓卿大夫一部分是在本国因军功而擢升上来的,如晋国的赵氏、魏氏;一部分是由他国政治避难而来的,如齐国的陈氏。东方各国的异姓卿大夫中,一般来说,本土的人士多一些。而秦国则恰恰相反,秦之卿大夫以外来者居多,其中由余来自戎,百里奚来自虞,士会、丕豹、先蔑来自晋。直到战国时期,秦国的人才仍然是以外来的流亡者为主。春秋时期,各国政局动荡,各国卿大夫因政治斗争失败等原因而流亡者比比皆是。但流亡于秦的卿大夫与在中原各诸侯国中奔走的卿大夫又有所不同。 首先,中原各国的流亡者家族和私人势力没有被消灭。家族势力是世族卿大夫立足于一国政权中的政治资本。流亡于中原各国的世族,虽然四处奔走,但这种失势仅是暂时的,除极少数在政治斗争中被灭族的卿大夫外,绝大多数世族的家族势力仍然存在。这些家族有的甚至会跟随世族同时逃往他国。《左传》中有多处记载: 僖公五年(公元前655年):宫之奇以其族行。 成公二年(公元前589年):巫臣尽室以行。 襄公二十一年(公元前552年):邾庶其以漆、闾丘来奔。季武子以公姑姊妻之,皆有赐于其从者。 昭公二十年(公元前522年):宋华、向之乱,公子城、公孙忌、乐舍、司马强、向宜、向郑、楚建、郳甲出奔郑。其徒与华氏战于鬼阎,败子城。 哀公十一年(公元前484年):“夏,陈辕颇出奔郑……道渴,其族辕咺进稻醴、梁糗、腶脯焉。” 以上材料中的出奔世族除了有“族”、“室”这样的家族成员以外,还有“从者”、“徒”,他们虽然不一定是家族成员,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些人一定是世族的私人势力。除卿大夫外,各国公子在出逃时也都带有谋臣,如晋公子重耳身边有赵衰、狐毛、狐偃等人,齐公子纠有管仲、召忽等人。因此,世族即使逃往他国,也仍然是很有实力的。 另外,周天子与诸侯对于出奔的世族,总是会“复之” 。有些世族虽然在其国内完全失势,但他们还会利用自己在列国的巨大影响力,借助他国的力量干预国内政治。所谓“出奔”,仅仅是暂时的政治避难。而第三方势力出于各种目的,也会利用出奔的世族干预该国的内政,从中获利。因此,一旦时机成熟,这些世族就会卷土重来,继续回国执掌朝政。晋国的栾氏就是利用齐国的帮助而回国夺权的。 也就是说,在中原的各国世族无论由于何种原因而出奔他国,都并没有失去自己的特权。他们政治地位的变化,体现的只是该国内部世族之间的斗争情况。一两个世族的出奔或失败,并不能彻底改变世族制度固有的弊端。 其次,中原的各国世族,在其出奔过程中,往往携带大量的财富甚至是封地而叛逃,这些出奔的世族,往往以其财物宝器贿赂各国当权者,从而跻身于他国的政 坛之上。其所带来的封地, 只是名义上的转让,实际统治权仍然控制在流亡过来的世族手中。齐国大夫乌余以其封地廪丘奔晋之后,仍拥有很强的实力,甚至袭取了卫 国的羊角和鲁国的高鱼两地。对于中原各诸侯国来说,有些“奔”来的世族对于本国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如申公巫臣、苗贲皇等“楚材晋用”,使得晋国在争霸战争中多次获胜。不过, 这些只是少数现象,多数奔来的世族只是给本国增加了一个争权者而已,齐国陈氏就是一个典型。 总的来说,东方各国卿大夫虽有出奔,但家族势 力仍存。 纵使客居他国,仍然得为世族。故东方各国异姓卿大夫的政治权力几乎与公族大夫等同。在一定情 况下甚至可以弑君自立,如齐、晋两国。 而秦国的异姓卿大夫却有所不同,他们的出奔,毋宁说是流亡。从现有文献中可知,流亡秦国的人士大致有三类:一为流放而来,《左传•庄公六年》载:“夏,卫侯入,放公子黔牟于周,放宁跪于秦”。《左传》另外见“放”的还有: 宣公元年(公元前607年):晋人……放胥甲父于卫。 成公五年(公元前586年):原、屏放诸齐。 襄公二十九年(公元前544年):秋九月,齐公孙虿、公孙灶放其大夫高止于北燕。 昭公元年(公元前541年):五月庚辰,郑放游楚于吴。 昭公三年(公元前539年):九月,子雅放卢蒲弊于北燕。 昭公八年(公元前534年):冬十月壬午,楚师灭陈。执陈公子招,放之于越。 哀公三年(公元前492年):蔡人放其大夫公孙猎于吴。 这些流放者中,晋国的胥氏、赵氏,郑国游氏都是 其国内颇有权势的世族,陈公子招、 蔡大夫公孙猎都是该国公族成员。与出奔者有所不同的是, 《左传》没有任何关于这些流放人物再度掌权的记录。由此可以推断,春秋时期的流放者一旦被“放”出国,似乎就再也不能立足于政治舞台上了。宁氏虽然是卫国的世族,但是作为流放者入秦,他是不可能在秦国政治中有所作为的。秦国历史上也没有宁氏掌权的记载。 二为收买或招募而来,如百里奚、蹇叔等人。 三为主动投奔而来,如丕豹、由余等人。 这些士人无论是以何种方式来到秦国,他们与中原各国的流亡者都有着根本的不同: 第一,秦国的外来人才没有根深蒂固的家族势力。无论是春秋时期百里奚、蹇叔、由余,还是战国时期的商鞅、范睢等人,其在自己国内既没有自己的家族势力,也不是显赫的世族,因此也就没有回国夺权的欲望与可能性。而秦国的政治环境却可以让他们大展鸿图,一旦他们被委以重任,都能够尽心尽力地为秦国的发展出谋划策。 第二,秦国的流亡者都是来自于社会下层或在本国失势的知识分子,他们在国内地位较低或是得不到国君的赏识,不仅没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和政治资本,甚至也没有自己的封邑。他们之所以能够跻身于秦国的统治阶层之中,全因其才略而见用。文献中秦国历史上也未见有世代执掌朝政的卿大夫家族。因此说,这些只身逃来的人才,虽然在秦国政治生活中享有很高的地位,受到国君充分的尊敬,但是不可能形成强大的世族势力。 四、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两点结论: 其一,就现有的文献来看,春秋时期的秦国公族中可能存在着少数受封者,但与东方各国的公族相比,权力要小得多,未能形成世族; 其二,秦国的卿大夫基本上以外来人才为主,但这些外来人才不具备形成世族的条件,因而不能称之为世族。也就是说,史料中所见春秋时期的秦国卿大夫阶层中,尚未发现可以被界定为“世族”者。 秦国卿大夫阶层的特殊性与其独特的文化有着密切的关系。虽然说西周初年“周人夺得了‘天下’……中国开始有了一个可以笼盖全局的主文化”[13],但秦人却在西方发展了自己独特的文化。这种独特性在制度方面的表现就是官僚集团中没有世族阶层,也就是说秦国的卿大夫的权力要比中原各国软弱的多。卿权的薄弱就意味着君权的加强。至战国时期,商鞅变法的彻底成功正是依赖于秦国君权的强大。东方各国虽然也采取了种种措施削弱卿权,但由于世卿世禄制度行之久远,世族势力根深蒂固,其权力仍有很大的保留。因此,在改革发展的道路上一直存在着更多的羁绊。从这一角度来看,秦国由附庸小国一跃而为西戎的霸主,并最终一统天下,也是有其必然性的。 参考文献: [1]孙曜.春秋时代之世族[M].北京:中华书局,1936:1. [2]何怀宏.世袭社会的解体———中国历史上的春秋时代[M].北京:三联书店,1996:101. [3]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82. [4]徐元诰.国语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2002:497. [5]林剑鸣.秦国发展史[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1:18. [6]林剑鸣.秦史稿[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 [7]柳春藩.秦汉封国食邑赐爵制[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4:3. [8]马端临.文献通考[M].北京:中华书局,1986. [9]吕文郁.周代的采邑制度[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289-298. [10]马非百.秦集史[M].北京:中华书局,1982:876. [11]王蘧常.秦史[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137. [12]胡大贵.庶长考[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1990,(4):59-64. [13]赵世超.周文化的时代特征和文化交叉现象[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1995,(3):45-47. 文档已经阅读完毕,请返回上一页!
/
本文档为【春秋时期秦国与东方各国卿大夫阶层之比较】,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