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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为了适应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加强内部财务管理,
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效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企业财务报告条例》、《XX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包括:
一、财务管理体制
二、货币资金及有价证券管理制度
三、往来款项管理制度
四、财务报销制度及报销流程
五、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一 财务管理体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财务管理职责,规范财务管理行为,使财务管理模式、管理机构及组织分工等项要素有机结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体制。
第二条 财务管理体制:是指存在于企业整体管理框架内,为实现企业总体财务目标而设计的财务管理模式、管理机构及组织分工等项要素的有机结合。
第三条 财务管理体制主要涉及重大财务决策权限的划分,包括对外筹资权、投资决策权、收益分配权、营运资金控制权、资产处置权等。
第二章 财务职责
第四条 财务部是公司重要的管理部门,赋有对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以及财务监督等业务的管理职能。
第五条 财务部经理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主持财务部工作,负责财务部机构设置、财务人员岗位聘用、职责分工等。
第六条 财务部负责投资、融资、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业务的决策及管理;财务内控制度的制定、实施。
第三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七条 总经理对财务工作负责,对公司财务管理模式、财务管理机构的设置、财务管理机构负责人聘任负责。
第四章 总经理财务管理工作内容
第八条 贯彻执行国家财经工作方针、政策;遵守财务会计法律法规;组织制定财务内控管理制度。
第九条 确定财务管理机构设置,聘任财务部经理。
第十条 根据公司长远规划和市场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提出企业年度经营目标和发展方向,经公司审议后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不断推进技术进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降低物资消耗、降低产品成本、降低管理费用,增强企业应变能力和创新能力,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
第十二条 接受上级财务及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
第十三条 审批年度财务预算,审批会计报表,确保会计报表真实、完整、合规。
第十四条 其他有关财务管理工作内容。
第五章 财务部经理财务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负责财务部的全面工作。对公司各项财务会计工作进行研究、布置、监督、检查、总结、指导。
第十六条 负责提出会计岗位设置、会计人员配备的方案;对会计人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提出意见。
第十七条 组织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并督促贯彻执行。
第十八条 负责组织和督促公司会计人员宣传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履行岗位职责。
第十九条 负责组织编制公司财务成本
、财务收支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类定额,及时检查计划、定额的执行情况。第二十条 审核或授权一般会计人员审核财务收支;审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保证会计处理事项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并对各种价格的制定、执行进行统一管理。
第二十一条 负责组织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内部会计报告,进行财务分析。
第二十二条 按授权筹集、调度资金。
第二十三条 参加有关生产经营管理会议,参与经营决策;审查并参与拟定经济合同、协议及其他经济类文件。
第二十四条 负责向总经理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负责对外信息的披露。
第二十五条 负责会计人员的岗位培训,维护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十六条 负责协调与公司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沟通与外部相关部门的联系。
第二十七条 负责及时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各项事宜。
第六章 财务部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上级有关财务、成本和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
第二十九条 负责建立健全公司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 会同各部门核定各项流动资金定额和固定资产需用量,并进行核算。
第三十一条 负责组织、筹集、调度公司资金。
第三十二条 负责及时清理往来账目,对疑难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加速资金周转,保证公司资金的有效使用。
第四三十三条 负责监督和审查公司成本开支范围,费用开支
。第三十四条 负责组织公司的成本核算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公司下属合资、联营公司的报表合并工作。
第三十五条 负责按照规定进行财务成本计划完成情况的分析,为领导提供可靠的经营决策资料。
第三十六条 负责资产的管理, 严格界定产权,保证资产不流失;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本结构,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第三十七条 负责正确计算并及时上缴各项税、费及其他预算内款项。
第三十八条 负责审查并参与拟定经济合同、 协议及其他经济文件,对公司有价证券进行管理。
第三十九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负责及时编制公司财务决算报表,按规定日期和内容上报有关部门,并组织完成其他有关专项调查资料的上报工作。
第四十条 按照会计档案管理标准统一规定,负责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等工作。
第四十一条 负责有计划地组织公司专职会计人员业务培训。
第四十二条 及时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各项工作。
第七章 外派财务总监的职责和权限
第四十三条 履行对合资、合营公司财务管理策略及财务会计政策的贯彻和监督,负责合资、合营公司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以及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和风险控制,协助合资、合营公司法人代表处理好财务管理、财务监督与公司发展、投资管理等关系职责。
第四十四条 主要权限包括:对合资、合营公司重大事项的参与权、重大决策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权、对合资、合营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及财会人员配置的人事推荐权,对规定事项的联签权等。
第四十五条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必须参与合资、合营公司下列事项决策前的审核:
(一)对外提供贷款保证、债务担保、资产抵押;
(二)资产产权的转让或出租、出包;
(三)核销坏帐损失,处置不良资产;
(四)工程项目建设、重大价格调整、重大信用销售和重要经济合同的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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