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10 1页 doc 220KB 212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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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
项目过程中的成本管理,加强动态成本控制,建立动态成本监督预警机制,及时科学的反映项目成本变动情况。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产业发展事业部所有区域动态成本管理工作。
三、动态成本管理
(一)区域成本部必须依据已签订的目标成本,对项目开发过程中各阶段的业务活动进行连续监控,负责项目成本的全过程监控管理。
1.动态成本报
按照总部工程成本中心《动态成本报表》2.按月统计汇总
台账,并按照签订合同的承包范围及价款分类归集到各成本科目,编制已发生成本。3.按照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管理制度要求完成台账的登录。
4.按照调价(工程材料、人工调整、暂估项调整等)相关合同条款完成台账的登录,根据认价项目归集到相应的成本科目,编制已发生成本。
5.营销推广费、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本化利息按照财务确认费用计入已发生成本。
6.每月25日完成本月动态成本上线报批工作。
7.动态成本管理流程如下:
(二)区域成本部监控成本变动情况,分析变动原因,及时发布成本预警,制定并督促改进措施的落实、评价、考核激励。
四、动态成本编制原则
(一)定义
1.动态成本
是在某一时点项目已发生和待发生成本的合计,预测项目结算成本。
动态成本=已发生成本+待发生成本
(1)已发生成本=合约价款(含内部合约)+设计变更、工程签证+调价+其它
(2)待发生成本
①没有签订合同的项目,预计本项目要发生的费用。
②已签订合同的项目,未发出变更或签证的指令,但预计要发生的变更或签证费用。
③其它影响成本投入的费用。
(二)编制方法
区域成本部每月25日前组织与相关部门核实上月25日至本月25日各类台账,保证各类台账的完整及准确性。
1.《合同台账》的编制
区域成本部建立完整的《合同台账》,严格按照合同台账
对签约合同进行统一分类编号汇总,每月25日前盖章完毕归档的合同均应计入本月动态成本。2.《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台账》的编制
区域成本部每月25日前与相关责任部门核实设计变更台账、工程签证台账,已报已审项目根据确定金额及合同编号归集到相应的成本科目,形成已发生成本,已报未审、未报预估项目记入待发生成本。
3.《材料认价台账》的编制
区域成本部按照工程材料认价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编制《材料认价台账》,每月25日前双方盖章确认的材料认价单引起的费用记入已发生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