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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流程

2017-09-02 6页 doc 46KB 5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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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流程生育保险一、哪些单位需要参加生育保险?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生育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二、生育保险的征缴比例是多少?答:用人单位每月按照本单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0.7%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
生育保险流程
生育保险一、哪些单位需要参加生育保险?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生育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二、生育保险的征缴比例是多少?答:用人单位每月按照本单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0.7%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无法计算的,按照上一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三、参加生育保险多长时间可以享受待遇?答:用人单位为参保人员连续缴费满6个月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四、参保人员可享受生育保险哪些待遇?答:可享受生育保险如下待遇:1、生育医疗费用;2、生育津贴;3、护理假津贴;4、生育手术医疗费用;5、符合规定的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6、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它费用;五、那些情况可以办理生育现金费用报销?答:以下情况由个人先行垫付后再进行现金报销:(1)长驻外地和异地安置人员:在异地生育时垫支现金,生育完成后到社保经办机构报销;(2)、生育合并症及并发症:存在合并症、并发症的,全额垫付现金,到社保经办机构报销;(3)经社保经办机构确认需转非定点医院的,全额垫付现金,再在社保经办机构报销。以上费用在产假休完后由用人单位持相关资料到社保经办部门办理生育保险医药费用报销的申报手续。六、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定额是什么? 结算项目 结算标准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门诊产前检查 首次产检185元 首次产检185元 首次产检185元 产前检查515元 产前检查515元 产前检查515元 顺产 2000元 2200元 2500元 助娩产 2100元 2400元 2800元 剖宫产 2600元 3100元 3900元 引产术 1400元 1700元 2000元 流产术 住院 1000元 1200元 1500元 门诊 450元 500元 600元计划生育费用:(1)放置宫内节育器80元,取出75元;(2)皮下埋植术100元,取出55元;(3)输卵管结扎术1500元;(4)输精管结扎术500元;(5)输卵管复通术3000元;(6)输精管复通术2000元。七、生育相关医疗费用如何在定点医院结算?答:参保人员需要进行生育分娩、流(引)产或者计划生育手术时,需提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相关登记,然后凭登记到选定的定点医院进行治疗后可便可直接按生育保险政策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八、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哪些生育医疗费?答: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费用包括如下:(一)不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的;(二)不符合生育保险就医管理规定的;(三)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规定的;(四)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五)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六)涉及婴儿的医疗、护理、保健等费用;(七)不具备临床剖宫产手术指征而实施剖宫产手术,其超出自然分娩定额标准的费用;(八)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术(如试管婴儿)发生的医疗费用;(九)剖宫产伴其他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十)国家和本省、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九、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申报时间?答:用人单位应在职工产假、护理假结束后三个月内凭相关证明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津贴申领手续。十、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的核算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生育津贴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在下列产假时间内享受生育津贴:1、正常生育的即顺产,产假为128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2、妊娠不满12周流产的,产假为30天;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引)产的,产假为45天;妊娠满28周以上引产的,产假为98天。3、生育津贴日支付标准,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上月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除以30日计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日支付标准×产假天数 护理假津贴 男职工配偶生育,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可享受15天的护理假津贴。男职工护理假津贴日支付标准,按照其配偶生育的上一个月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除以30日计算。护理假津贴=护理假津贴日支付标准×护理假天数十一、生育保险的医疗待遇和津贴待遇如何拨付?答:生育保险医药待遇汇给个人交行账户,津贴待遇打入所在用人单位对公账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的职工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用人单位必须用于职工生育、产假、护理假期间内应当享受的工资及福利。拨付的费用低于职工本人工资、福利标准的,其差额由职工所在单位补足;高于职工本人工资、福利标准的,其结余归入职工所在单位的职工福利费.两者不重复享受。十二、参保职工如何进行生育保险备案登记?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一)生育登记:单位参保人员怀孕三个月或三个月以后,将持怀孕诊断证明、结婚证、双方的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交由单位人事到社保经办部门办理登记手续。1、区内定点医院应填写的表格:﹙1﹚、《武汉市生育保险生育就医登记表》一式三份;﹙2﹚、《生育保险首次产前检查及产后访视结算表》一份;﹙3﹚、《生育保险门诊产前检查结算单》一份;﹙4﹚、《生育保险分娩、流(引)产医疗费用结算单》一份;﹙5﹚、《武汉市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申报审核表》一份;2、区外定点医院应填写的表格:﹙1﹚、《武汉市生育保险生育就医登记表》一式三份;﹙2﹚、《武汉市生育保险长驻外地人员就医申请表》一份;﹙3﹚、《武汉市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申报审核表》一份;(二)流产登记:办理人流手续应持诊断的早孕病历、结婚证、双方的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1、区内定点医院应填写的表格:﹙1﹚、《武汉市生育保险生育就医登记表》一式三份;﹙2﹚、《生育保险分娩、流﹙引产医疗费用结算单》一份;﹙3﹚、《武汉市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申报审核表》一份;2、区外定点医院应填写表格:﹙1﹚、《武汉市生育保险生育就医登记表》一式三份;﹙2﹚、《武汉市生育保险长驻外地人员就医申请表》一份;﹙3﹚、《武汉市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申报审核表》一份;(三)上取环登记:1、办理计划生育手续﹙上环、取环、结扎﹚应持身份证、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实施取环、输卵﹙精﹚管通术还需出具相关证明及定点医院诊断意见办理登记手续;2、区内定点医院应填写的表格(1)、《生育保险计划生育手术登记表》一式两份;(2)、《计划生育结算单》一份;十三、生育医疗费用如何申报?答:(一)生育:1、区内就医﹙区人民医院,区妇幼、太康医院﹚:凭相关的登记表在医院报销。2、区外就医:报销医疗费必须在产假结束后,所需的资料为:(1)、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费用审核表1份,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武汉市生育保险生育就医登记表》一份、《武汉市生育保险长驻外地人员就医申请表》一份﹙就医医院必需加盖公章,注明医院等级﹚及办理登记的相关资料;﹙2﹚、发票原件;﹙3﹚、出院小结的原件及复印件;﹙4﹚、医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原件;﹙5﹚、出生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6﹚、本人交通银行的开户卡的复印件;﹙7﹚、填写《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审核表》;产假休完后申报资料:1-16日申报的资料,若资料齐全,当月30日前支付到位;17-22日申报的资料,若资料齐全,次月15日前支付。(二)流产:1、区内就医﹙区人民医院,区妇幼、太康医院﹚:凭相关的登记表在医院报销。2、外地就医:住院:报销医疗费必需在流产的次月可申报资料。所需的资料为:﹙1﹚、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武汉市生育保险生育就医登记表》,《武汉市生育保险长驻外地人员就医申请表》﹙就医医院必需加盖公章,注明医院等级﹚及办理登记的相关资料;﹙2﹚、出院小结的原件;﹙3﹚、发票原件(4)、医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原件;;﹙5﹚、本人交通银行开户卡的复印件;﹙6﹚、填写《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审核表》;产假休完后申报资料,1-16日申报的资料,若资料齐全,当月30日前支付到位;17-22日申报的资料,若资料齐全,次月15日前支付。门诊:报销医疗费在流产的次月申报资料。所需的资料为:﹙1﹚、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武汉市生育保险生育就医登记表》,《武汉市生育保险长驻外地人员就医申请表》﹙就医医院必需加盖公章,注明医院等级﹚及办理登记的相关资料;﹙2﹚、病历及发票的原件;(自然流产且无手术记录单的,需另外提供医生建议休假的假条并需加盖医院公章);﹙3﹚、本人交通银行的开户卡的复印件;﹙4﹚、填写《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审核表》;产假休完后申报资料,1-16日申报的资料,若资料齐全,当月30日前支付到位;17-22日申报的资料,若资料齐全,次月15日前支付。十四、生育津贴如何申报?答:区内的定点医院:产假结束并医院与社保经办机构结账后,参保人员所在单位应填写《武汉市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申报审核表》,申报相关的津贴。并持以下资料:1、生育津贴:医学出生证明,出院小结,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流产(引产)津贴:人流病历、结婚证,本人身份证,三项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3、护理假津贴:医学出生证明、本人身份证及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4、以上业务申报时单位必须提供盖有财务章的收款收据,收款收据的背面应注明单位名称﹙全称﹚、账号及开户银行,经办人的联系方式。收据的排头写:武汉市东西湖区劳动保障规划财务管理中心。产假休完后申报资料,1-16日申报的资料,若资料齐全,当月30日前支付到位;17-22日申报的资料,若资料齐全,次月15日前支付。区外的定点医院:参保人员所在单位应填写《武汉市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申报审核表》,开好盖有财务章的收款收据随同医疗费用资料申报十五、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后失业的,可以享受生育险待遇吗?答:职工参加生育险后失业的,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实话计划生育手术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十六、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如何享受其生育保险待遇?答:男职工配偶未就业,符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且男职工所在单位为其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可以持相关证件及资料办理登记,根据《武汉市职工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支付标准》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标准定额报销,医疗费用在定额以内的,按实际支付;高于定额的,按定额支付。十七、生育保险其它应注意哪些事项?1、在区外定点医院生育时必须自己垫付相关费用,不能用医保卡。2、职工因母婴原因实施人工流产、引产术的,可以按《办法》规定享受产前检查医疗待遇。3、女职工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6个月以上(缴费中断的,从再次缴费开始计算,)方可办理登记备案手续。4、生育定点医院是根据职工意愿自行选择确定。产前检查限额700元,其中首次产检限额185元,需在指定区妇幼保健所进行检查,并领取围产保健。十八、骗取生育保险待遇有什么后果?答:骗取生育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依法予以追回;情节严重的,由劳动和保障行政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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