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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协议

2011-01-19 1页 doc 34KB 76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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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协议15 知识产权保护协议合同编号:知识产权保护协议     甲    方:                                   ...
知识产权保护协议
15 知识产权保护

编号:

知识产权保护协议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印制

填 写 说 明

一、本协议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发布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示范文本,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和资产经营公司各直属单位参照使用。

二、本协议甲方是改制分流企业的原主管企业,为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股份公司、资产公司)所属单位;乙方是改制分流的新设企业(是指改制分流后新设立的企业,而不是改制分流前的原企业)。

三、签订本

,甲方必须使用本单位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内部职能部门章或其他业务专用章代替;不得使用复印件。乙方应加盖改制分流新设企业的印章,并由授权代表亲笔签署。

四、本协议书由改制分流企业的原主管企业,在改制分流企业完成新设的工商登记后与之签订。签订后甲方所执原件由甲方存档。


知识产权保护协议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改制前是甲方所属单位,乙方改制前拥有的“知识产权”为甲方(含甲方的母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及该集团下属的其他企业)投资开发或/和其员工的职务智力劳动成果所形成的;

——鉴于该企业当前使用的“知识产权”为甲方(含甲方的母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及该集团下属的其他企业)所有并许可其使用的,或为其他第三人(方)所有,但由甲方(通过乙方改制前的原企业,并以该企业的名义)支付许可使用费的。

为保护甲方知识产权不受侵犯,明确甲乙双方在甲方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各自的权利义务,避免发生纠纷。经协商一致,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所称“知识产权”,是指乙方改制前的原企业拥有或许可使用的任何知识产权,包括本协议签订前,以乙方改制前的原企业名义所有或持有的知识产权和甲方(含甲方的母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及该集团下属的其他企业)许可乙方改制前的原企业有偿或免费使用的知识产权。

2、所称“知识产权”包括:企业名称和标识、企业形象识别系统、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版权、计算机软件和企业商业秘密等。

3、所有“知识产权”归甲方(含甲方的母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及该集团下属的其他企业)所有或持有,无论其是以甲方名义所有或持有,还是以乙方改制前的原企业的名义所有或持有。乙方不享有改制前的原企业拥有或使用的任何“知识产权”。本协议签订前,以乙方改制前的原企业的名义所有或持有的“知识产权”,应办理转让或变更登记手续,由甲方(或其母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所有或持有。

4、乙方保证不以任何形式侵犯上述“知识产权”或甲方(含甲方的母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及该集团下属的其他企业)所有或持有的其他知识产权。

5、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无权继续使用上述“知识产权”,更无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乙方不得将上述“知识产权”作为自有知识产权对外宣传。

6、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以许可乙方使用其“知识产权”,双方应另行签订许可协议。许可使用的,乙方只能限于其自身使用,乙方无权转许可第三人(方)使用,并只能用于合同规定的范围。

特殊情况下,甲方同意转让“知识产权”的,双方另行签订

7、乙方不得继续使用甲方(含甲方的母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及该集团下属的其他企业)的字号,也不得使用与上述企业名称近似的、容易引起混淆的名称。经甲方同意许可使用的,双方另行签订名称许可使用协议,约定使用费用、期限等事项,并登报

8、上述“知识产权”依法应当保密的(如专有技术、计算机软件源代码、企业商业秘密等),无论是否许可乙方继续使用,乙方均应承担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人(方)直接或间接披露、公开或传授。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向有关部门披露时,应提前十日书面通知甲方。

9、乙方组织涉密人员与甲方签订保密承诺书。

10、违反本协议规定,侵犯甲方(含甲方的母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及该集团下属的其他企业)知识产权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同时,甲方还将要求追究乙方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11、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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