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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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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模板B(上海)事务所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关于:A工程有限公司 之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B(上海)事务所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目 录 3导 言 3尽职调查范围与宗旨 3简称与定义 5方法与限制 7本报告的结构 8正 文 8一、A的设立与存续 81.1 A的设立 81.1.1 设立过程 81.1.2 发起人 91.1.3 设立时的股权结构 91.1.4 对A设立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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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上海)事务所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关于:A工程有限公司 之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B(上海)事务所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目 录 3导 言 3尽职调查范围与宗旨 3简称与定义 5方法与限制 7本报告的结构 8正 文 8一、A的设立与存续 81.1 A的设立 81.1.1 设立过程 81.1.2 发起人 91.1.3 设立时的股权结构 91.1.4 对A设立的法律评价 91.2 A的股权演变 91.2.1 2000年股权转让 111.2.2 2000年增资 121.2.3 2002年股权转让 131.3 A的现有股东 131.3.1 A现有股东的基本情况 141.3.2 A现时的股权结构 15二、A的组织架构及法人治理结构 152.1 A章程的制定及修改 152.1.1 章程的制定 162.1.2 章程的修改 162.2 A的组织架构 172.3 A的法人治理结构 182.3.1 股东与股东会 192.3.2 董事会 192.3.3 监事会 192.4 A的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0三、A的对外投资 203.1 控股及参股公司 203.2 分支机构 20四、A的业务 204.1 A的经营范围 214.2 A的从业资质 214.3 A业务的独立性 214.3.1 关联交易 224.3.2 同业竞争 224.4 有关业务的其它事宜 224.4.1 A取得的涉及业务的证书 234.4.2 其他 23五、A的土地及房产 235.1土地使用权 245.2房屋所有权 24六、A的贷款合同与担保 246.1 正在履行的贷款合同 256.2 担保合同 25七、A的税务问题 257.1 A执行的主要税种和税率为: 267.2 法律评价 26八、A的重大诉讼、仲裁与行政措施 26本所律师承诺 26本所律师要求 法 律 尽 职 调 查 报 告 导 言 尽职调查范围与宗旨 有关A工程有限公司(“A”)的法律尽职调查,是由本所根据A的委托,基于A拟引入新的战略投资者的意向,同时考虑到A其后拟赴新加坡证券交易所Singapore Exchange Securities Trading Limited(“SGX-ST”)间接上市的安排,在本所法律尽职调查小组提交给A的法律尽职调查问卷中所列问题的基础上进行的。 简称与定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作解释,否则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以下含义(为方便阅读,下列简称和术语按其第一个字拼音字母的先后顺序排列): B “本报告” 指由B(上海)事务所于2003年11月 日出具的关于A工程有限公司之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本所” 指B(上海)事务所 “本所法律尽职调查小组” 指B(上海)事务所根据贵司的委托而组成的、对A及其关联企业进行法律尽职调查的工作小组 “本所律师”或“我们” 指B(上海)事务所法律尽职调查小组成员 F “分支机构” 指A设立的、无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办事处、营业部、分公司、中心等 G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关联企业” 指(1)直接或者间接持有A5%以上股份的股东; (2)A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1)、(2)所述主体控制的其他企业。 “工商登记资料” 指登记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有关A的资料 “贵州**” 指贵州建工**工程有限公司 H “合同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N “南京分公司” 指A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Q “A” 指A工程有限公司,一家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的公司 “A章程” 指A工程有限公司章程 R “人民币” 指中国之法定货币,除非另有标明,本报告中以“元”、“万元”为计价单位的货币币种均为人民币 S “深发展” 指深圳发展银行**支行 X “****公司” 指*****股份有限公司,A设立时的发起人之一。 “乡镇联合公司” 指**市乡镇企业联合总公司,A设立时的发起人之一,系一家集体所有制企业。 “信息” 指本所法律尽职调查小组从A及有关政府部门获取的与尽职调查问卷相关的文件、资料和信息 Z “中国” 为本报告之目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中国法律” 指中国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包括有权解释机关对上述各项所作的解释和说明) 本报告所使用的简称、定义、目录以及各部分的标题仅供查阅方便之用;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作解释,所有关于参见某部分的提示均指本报告中的某一部分。 方法与限制 本次尽职调查所采用的基本方法如下: · 审阅文件、资料与信息 · 与A有关公司人员会面和交谈 · 参阅其他中介机构尽职调查小组的信息 · 考虑相关中国法律、政策、程序及实际操作 本报告基于下述假设: · 所有A提交给我们的文件原件均是真实的,所有提交文件的复印件与其原件均是一致的; · 所有A提交给我们的文件均由相关当事方合法授权、签署和递交; · 所有A提交给我们的文件上的签字、印章均是真实的; · 所有A对我们做出的有关事实的阐述、声明、保证(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做出的)均为真实、准确和可靠的; · 所有A提交给我们的文件当中若明确表示其受中国法律以外其他法律管辖的,则其在该管辖法律下有效并被约束; · 为本报告之目的,本报告涉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政策、程序及具体操作仅限于中国大陆的法律法规、政策、程序及具体操作,不包括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与中国台湾的规定、政策、程序及具体操作; · 除非某一行为实施或某一事件发生之后颁布的中国法律明确规定其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否则对行为之合法性、事件之法律效果的判断均以并仅以实施该等行为、发生该等事件之时有效的中国法律为依据; · 描述或引用法律问题时涉及的事实、信息和数据是截止到2003年 月 日A提供给我们的受限于前述规定的有效的事实和数据;及 我们会在尽职调查之后,根据本所与贵司签署之委托合同的约定,按照贵司的指示,根据具体情况对某些事项进行跟踪核实和确认,但不保证在尽职调查之后某些情况是否会发生变化。 本报告所给出的法律意见与建议,是以截止到报告日所适用的中国法律为依据的,我们不就非中国法律的问题提供任何建议与意见,无论是明示或是暗示。 本报告的结构 本报告分为导言、正文和附件三个部分。报告的导言部分主要介绍尽职调查的范围与宗旨、简称与定义、调查的方法以及对关键问题的摘要;在报告的主体部分,我们将就七个方面的具体问题逐项进行评论与分析,并给出相关的法律意见;报告的附件包括本报告所依据的由A或有关政府机关提供的关键信息的清单及具体文本。 正 文 一、A的设立与存续 1.1 A的设立 1.1.1 设立过程 1995年8月21日,**玻璃公司和乡镇联合公司共同出资发起设立**经济特区**玻璃幕墙工程有限公司,设立过程具体如下: 1995年5月9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意预先核准“A***工程有限公司”名称。 1995年7月28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号《验资证明》。 1995年8月21日,A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编号为1925930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A设立时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住所为**,经营范围是**。 1.1.2 发起人 A的发起人为以下二个法人: (1)***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住所为**,持有编号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由于A未能提供相关资料,故此本所律师无法确认**公司的企业性质。 (2)**市乡镇企业联合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住所为**,企业性质为集体所有制,经营范围是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持有编号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1.3 设立时的股权结构 A于**年**月**日设立时,其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各股东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形式 出资比例 **玻璃公司 400万 实物 80% 乡镇联合公司 100万 货币 20% 合计 500万 100% 1.1.4 对A设立的法律评价 经本所律师审查,A设立的资格、条件、方式等均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但是在设立程序上,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发起人以实物出资的,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本所律师目前尚未取得A提供的有关评估的文件和资料,故此本所律师无法判断A设立的程序是否完全合法或者不存在瑕疵。 1.2 A的股权演变 1.2.1 2000年股权转让 (1)转让过程 (2)股权转让后A的股权结构 合计 500 100% (3)本次股权转让的法律评价 由于A未能提供**玻璃公司的有关资料,故此本所律师无法判断其企业性质,但根据A高管人员的口头介绍,**公司系国有企业。鉴于乡镇联合公司系集体所有制企业,并假定**公司系国有企业,则其所持A的股权分别为集体资产和国有资产。根据中国法律,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转让的,应当经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该资产进行评估,并且转让价格不得明显低于评估价格。 根据A提供的**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鉴证意见》(****号),该次股权转让资料齐备,手续齐全,符合“公正、公平、公开”的交易原则。但是由于A未能提供**公司的相关资料,也未能提供就该次股权转让进行的资产评估报告,且未能提供A股东会就该次股权转让作出的有效决议,故此本所律师无法就该次股权转让程序上的合法性做出判断。 1.2.2 2000年增资 (1)经A2000年度第二次股东会决议,A的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增加到1005万元,本次增资505万元,均由原股东协议认购。 (2)本次增资之后,A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005 100% (3)本次增资履行的法律程序 a)本次增资经A召开的2000年度第二次股东会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b)**永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于2000年5月22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号) c)增资完成后,A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4)本次增资的法律评价 A本次增资行为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手续。 1.2.3 2002年股权转让 (1)转让过程 (2)股权转让后A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005 100% (3)法律评价 A本次增资行为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手续,合法有效。 1.3 A的现有股东 1.3.1 A现有股东的基本情况 A现有股东为以下14人名自然人: *********** 上述14个自然人股东,均为中国境内公民。本所律师认为,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上述股东均具有中国法律规定的担任股东、进行出资的资格。 1.3.2 A现时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005 100% 发行人现持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3年6月2日核发的注册号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005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住所位于**。 二、A的组织架构及法人治理结构 2.1 A章程的制定及修改 A章程是在1995年5月25日召开的A股东会上制定的;根据到目前为止A提供的资料,此后A股东会对章程进行过三次修改。 2.1.1 章程的制定 1995年5月25日召开的A股东会表决通过了A章程。A章程中部分特别条款的内容如下: · 公司注册登记名称为:A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住址:**。(第二条) ·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第五条) · 公司经营范围是:*********。(第六条) · 公司股东共2个,分别为:***。(第七条、第九条) · 股东确需要转让出资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需在30天前用书面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后,由经理指定专人把公司有关账目结算清楚,方能把所认购股金转让给他人;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第十二条) ·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和副董事长一人(第十九条) · 本公司经营期限15年(第三十三条) 2.1.2 章程的修改 根据到目前为止A提供的资料,A章程在制定之后进行过三次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1)1998年7月26日,A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修改章程的议案,修改内容包括: · 将公司注册登记名称改为:A工程有限公司。(第二条) (2)2000年,A经股东会通过修改章程的议案,修改内容包括: · 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005万(第五条) · 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第六条) · 公司股东变更 (3)2002年,A经股东会通过修改章程的议案,修改内容包括: · 将公司住址变更为**。(第二条) · 将公司经营范围再次变更为:*********。(第六条) 经本所律师核查,A章程的制定及修改均履行了法定程序。 经本所律师核查,除缺少监事会的相关条款并需要补充之外,A章程的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2 A的组织架构 根据A提供的资料,A目前的组织架构图见下图: 2.3 A的法人治理结构 A依法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具有比较健全的组织机构。 2.3.1 股东与股东会 (1) 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根据A章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 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按出资比例领取红利; (三)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四)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份; (五)公司办理清算后,按所持股份分享剩余资产。 · 股东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规定缴纳出资; (二)在公司办理清算时,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债务; (三)公司一经工商登记注册,不得抽回出资; (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六)不按认缴期限出资或者不按规定出资额认缴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2)股东会的议事规则如下: · 股东会是A的权力机构。 ·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 股东会由董事会依法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 召开股东会,应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 股东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股东会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解散公司和修改章程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代理人应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形式表决权。 · 股东会应作、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由出席会议的股东签名。 2.3.2 董事会 A章程关于董事会的规定如下: ·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对公司股东会负责。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和副董事长一人,董事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也可连选连任。 · 董事会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会决议履行,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2.3.3 监事会 A设监事会,现由三名监事组成,但是章程却缺少对监事会的相关规定。 2.4 A的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现有董事7名,监事3名,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 A本届董事会由以下7名董事组成,分别是:*******,***担任董事长。 A本届监事会由以下3名监事组成,*********。 公司总经理为******,******担任副总经理。 经本所律师核查,A现任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履行了法定程序并且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A章程的规定。 三、A的对外投资 3.1 控股及参股公司 3.1.1 贵州建工**工程有限公司 贵州建工**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系由贵州建工集团总公司和A于2003年3月26日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62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法定住所为贵州市**,经营范围是:**。贵州**持有注册号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依法设立并且合法存续。A在贵州**的出资为303.8万元人民币,占贵州**注册资本的49%的股权。 3.2 分支机构 3.2.1 A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A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分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23日,负责人为**,营业场所为**,经营范围是:**。南京分公司持有注册号为**9 2 zhuhai 家用电器件所有关于参见某部分或某附件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依法设立并且合法存续。 四、A的业务 4.1 A的经营范围 根据2003年6月2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A目前的经营范围是:**。 经本所律师核查,A的经营范围符合中国法律的有关规定,A为合法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持续经营不存在法律障碍。 4.2 A的从业资质 A目前拥有的从业资质如下: (1)**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核发,可承担各类型**工程的施工。 (2)**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核发,可承担各类**工程的施工。 (3)**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由广东省建设厅核发,可承担**工程的施工。 (4)**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由**市建设局核发,可承担**工程的施工。 (5)**工程甲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核发,可承担** 经本所律师审查目前占有之资料后认为,A目前从事的业务具备应有之资质。 4.3 A业务的独立性 4.3.1 关联交易 A的关联方如下: (1)持有A5%以上股份的股东,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2)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除已经是股东的还包括:**等四人。 (3)(1)、(2)所述主体控制的企业 经上述人员出具书面确认,其并不存在可以控制的对外投资的其他企业。 经本所律师询证并经A出具书面承诺确认,A与上述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 4.3.2 同业竞争 经本所律师询证并经A出具书面承诺确认,A与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4.4 有关业务的其它事宜 4.4.1 A取得的涉及业务的证书 (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证书编号:**; 产品名称:**; 有效期至:2004年03月01日 颁发日期:2003年07月20日 (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A工程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经证明: ---符合GB/T19001-2000-ISO9001:2000; 该质量管理体系适合: ---**; 证书编号:**; 认证单位:中鉴认证有限责任公司(原广东质量体系认证中心) 颁证日期:2003年9月8日; 有效期:自2003年9月8日至2006年9月7日。 4.4.2 其他 (1)经本所律师询证并由A出具书面承诺确认,A未在大陆以外经营。 (2)经本所律师询证并由A出具书面承诺确认,A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3)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不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五、A的土地及房产 5.1土地使用权 A现拥有两宗土地使用权,均为出让取得,分别如下: (1)一宗土地座落于**,土地面积为8007.812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土地使用期限至2050年10月11日。该土地使用权已取得广东省人民政府签发的**号的《房地产权证》。 经本所律师核查,A已将该宗土地抵押予深圳发展银行**支行,作为双方之间人民币贷款500万元的担保,该抵押已于**市房地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限为2003年3月至2004年3月。 经本所律师核查,该宗土地使用权不存在权属纠纷或者潜在纠纷,并且除上述已经披露的抵押之外,该宗土地使用权的行使没有限制,也不存在未披露的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2)一宗土地座落于**,土地面积为3978.194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用于兴建工业生产厂房和配套设施。A于2002年11月29日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并已于2003年9月9日全部支付完毕315073元约定之土地出让金,并且就该宗土地之上已经立项审批建设的工程项目,A现已取得《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经本所律师核查,A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的《国有土地出让合同书》合法有效,A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且取得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关批准和许可,该宗土地不存在权属纠纷或者潜在纠纷,也未设置任何第三者权利,权属证书将于工程项目竣工之后一并办理。 5.2房屋所有权 A拥有房屋产权一幢,座落于**,建筑面积3058.14平方米,该幢房屋系A自建,竣工于2002年5月,已经取得广东省人民政府签发的**号的《房地产权证》。 经本所律师核查,A已将该幢房屋抵押予深圳发展银行**支行,作为双方之间人民币贷款500万元的担保,该抵押已于**市房地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限为2003年3月至2004年3月。 经本所律师核查,该房产所有权不存在权属纠纷或者潜在纠纷,并且除上述已经披露的抵押之外,该房产所有权的行使没有限制,也不存在未披露的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六、A的贷款合同与担保 6.1 正在履行的贷款合同 A于2003年3月11日与深圳发展银行**支行签署《贷款合同》(合同编号:深发银珠贷字2003—017号),A向深圳发展银行**支行借款人民币500万元,期限为1年,自贷款实际发放之日起计算,年利率为6.372%。 6.2 担保合同 A于2003年3月11日与深圳发展银行**支行签署《贷款抵押担保合同》(合同编号:深发银珠贷抵字2003—001号),为前述A与深发展签署的编号为深发银珠贷字2003—017号《贷款合同》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为坐落于**的A办公楼(**号),并已于**市房地管理局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 经本所律师审查,上述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均合法、有效,不存在潜在法律风险。 七、A的税务问题 7.1 A执行的主要税种和税率为: (1)营业税 按营业收入的3%计缴。 (2)所得税 按营业收入的2%计缴。 (3)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7%计缴。 (4)教育附加费 按营业税的10%计缴。 (5)堤围防护费 按收入的1%计缴。 7.2 法律评价 经本所律师审核,发行人执行的税种、税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经本所律师询证并由A出具书面承诺确认,A自成立以来依法纳税,不存在被税务部门处罚的情形。 八、A的重大诉讼、仲裁与行政措施 经本所律师询证并由A出具书面承诺确认,截止到2003年10月28日,A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纠纷或其他司法或行政程序。 经本所律师询证并由**先生出具书面承诺确认,截止到2003年10月28日,**先生作为A第一大股东及董事长兼总经理,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者行政诉讼案件。 本所律师承诺 本所律师承诺:对为出具本报告所获悉的任何文件、资料及任何消息、信息或任何探讨、论证之予以保密。如有任何证据证明或显示本所及承办律师在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下故意或过失泄露前述所及之商业秘密,本所律师将依法对贵司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要求 本报告系基于贵司委托,由本所律师依据调查结果及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及贵司提供的相关文件和实际情况拟就并出具。 本报告谨供贵司及授权相关单位/人士审阅。未经本所律师书面同意,不得将本报告外传及用于佐证、说明与题述事宜无关的其他事务及行为。 谨 致 商 祺! B(上海)事务所 二〇〇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现场项目部 技 术 室 设 计 室 效 果图室 股 东 会 计划财务部 经营管理部 经济核算部 办 公 室 采购供应部 采购供应部 加 工 厂 设 计 所 质量安全部 总 经 济 师 总 经 理 助 理 营销总监 总 工 程 师 常 务 副 总 监 事 会 总 经 理 董 事 会 PAGE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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