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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单位对著作权的管理

2012-01-05 12页 ppt 55KB 2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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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单位对著作权的管理null第十一节 出版单位对著作权的管理第十一节 出版单位对著作权的管理一、依法尊重作者的人身权利 二、依法尊重作者的财产权利 三、依法保护出版单位的权利一、依法尊重作者的人身权利一、依法尊重作者的人身权利(一)作品上应正确署名 (二)对作品的修改要慎重 【案例】《插花创作与××》一书的著作权纠纷 J出版社1998年1月出版了一种《插花创作与××》一书,原稿彩页为105页,均用高级铜版纸印刷,另加文字部分70页,书的定价为16.50元,印刷21000册;作者为某大学的三位教授和教师。由于彩页为105页,不是整印张,会给印刷...
出版单位对著作权的管理
null第十一节 出版单位对著作权的管理第十一节 出版单位对著作权的管理一、依法尊重作者的人身权利 二、依法尊重作者的财产权利 三、依法保护出版单位的权利一、依法尊重作者的人身权利一、依法尊重作者的人身权利(一)作品上应正确署名 (二)对作品的修改要慎重 【】《插花创作与××》一书的著作权纠纷 J出版社1998年1月出版了一种《插花创作与××》一书,原稿彩页为105页,均用高级铜版纸印刷,另加文字部分70页,书的定价为16.50元,印刷21000册;作者为某大学的三位教授和教师。由于彩页为105页,不是整印张,会给印刷和装订带来一些麻烦。为了便于印刷、装订,责任编辑增加了7面彩页,凑成了3.5印张。责任编辑增加的7面彩页,是9种盆景的彩色摄影照片。这种盆景艺术与插花艺术不同。由于责任编辑事先未与作者商量,书就印出来了。作者见到书后,极为不满,认为盆景艺术与插花艺术是两种不同形式的艺术,不能混为一谈。这歪曲了作者的创意,坚决不能接受。后经多次协商,作者仍不同意,J出版社只好接受作者的意见,将全书销毁重印 。二、依法尊重作者的财产权利二、依法尊重作者的财产权利(一)使用作品应付酬的原则 1、平等原则。 2、公平原则。 3、等价原则。 4、协商一致原则。 null(二)出版图书的付酬方式 1、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 基本稿酬为: (1)原创作品为每千字30~100元。 (2)演绎作品的稿酬标准按再创作方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①改编作品为每千字10~50元。 ②汇编作品为每千字3~10元。 ③翻译作品为每千字20~80元。 ④注释作品只对注释部分参照原创作品的标准付酬。null2、版税。 版税是一种“补偿费”(Compensation)和“分享费”(Share),是作者对使用著作权作品所产生利益给予的补偿和分享所形成的费用。 版税率标准为: (1)原创作品为3%~10%。 (2)演绎作品为1%~7%。 公式1:版税=图书定价×发行量×版税率 公式2:版税=图书批发价×发行量×版税率 公式3:版税=图书定价×销售数×版税率 公式4:版税=图书定价×印数×版税率 公式5:版税=图书批发价×销售数×版税率null3、一次性付酬。 指出版者按作品的质量、篇幅、经济价值等情况计算出报酬,并一次向作者付清。 付酬的标准可参照基本稿酬的标准。null(三)期刊刊载作品的付酬方式 除著作权人与出版者另有约定外,期刊刊载作品只采用一次性付酬方式;付酬标准可参照出版图书的标准,一般为每千字不低于50元。 超过五百字不足千字的按千字计算。期刊刊载作品,应在刊载后一个月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期刊转载、摘编其他报刊已发表的作品,应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著作权人或著作权人地址不明的,应在一个月内将报酬寄送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代为收转;到期不按规定寄送的,每迟付一月,加付应付报酬5%的滞付费。这类报酬的标准为每千字50元;null(四)制作出版音像制品的付酬方式 录音制作者按照法定许可条件使用已发表的作品制作出版录音制品,一般采用版税制付酬,计算方式为“录音制品批发价×版税率×录音制品发行数”。版税率的标准一般为: 1、不含文字的纯音乐作品为3.5%。 2、歌曲、歌剧作品版税率为3.5%,其中音乐部分占版税所得60%,文字部分占版税所得40%。 3、纯文字作品(含外国文字)为3%。 4、国家机关通过行政保障发行的录音制品(如教材)为1.5%。null(五)制作出版电子出版物的付酬 制作、出版电子出版物往往涉及多种作品的使用,如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和计算机软件等。付酬的方式和标准,可参照有关作品的付酬标准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后在书面合同中约定。 (六)已出版作品再许可他人在境外出版的报酬 出版社对其出版的作品,经著作权人授权许可他人在境外出版,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出版社应将所得全部报酬的60%支付给著作权人。三、依法保护出版单位的权利三、依法保护出版单位的权利(一)图书出版单位的权利 1、专有出版权。 2、版式设计权。 3、重印、再版权。 图书出版者有权根据市场需求决定重印、再版图书,但应当通知著作权人,并支付报酬。 如果图书脱销后,出版者拒绝重印、再版,著作权人有权终止合同。 判断图书是否脱销的标准是:著作权人寄给出版者的两份订单在六个月内未能得到履行,即视为图书脱销。 4、修改、删节权。 null(二)期刊出版单位的权利 1、版式设计权。 2、禁止在法定期间内“一稿多投”。 我国著作权法第32条规定,著作权人向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期刊社投稿,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3、转载、摘编权。 4、文字性修改权。 null(三)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的权利 1、复制发行权。 2、出租权。 3、网络传播权。 4、广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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