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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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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绥化市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文本样式 二0一二年二月 编制说明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全面开展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151号)要求,为规范全市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现有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在2012年底前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任务,结合国家《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和我市现有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安全管理实际现状,编制了4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制、14个安全管理制度和4各工...
最新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绥化市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和安全操作规程 文本样式 二0一二年二月 编制说明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全面开展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151号)要求,为规范全市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现有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在2012年底前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任务,结合国家《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和我市现有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安全管理实际现状,编制了4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制、14个安全管理制度和4各工种人员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三大安全管理软件)是企业安全管理和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最基本的管理要件,各企业应予以高度重视,请参照此次文本对本企业原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订和完善。 修订完善后,企业应将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 程分别装订3种标准的文本。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部分 (一)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 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的责任。其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标准,严格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审定、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提出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加强对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的落实,组织领导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的“三级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规定。 3、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签发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经营条件。 4、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研究治理,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保证经营场所的安全生产环境、秩序、设备设施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5、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的先进班组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或奖励。 6.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7、组织对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和报告的正确、准确和及时性负责。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使安全生产管理做到标准化、规范化,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 9、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活动。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在主管安全副经理的领导下,协助副经理贯彻上级有关生产安全的指示和规定,并负责监督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2、参加单位有关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修改工作,并对执行进行检查情况,督促和检查在经营过程中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 3、负责编制本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4、搞好本单位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工作,具体负责新入单位人员的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安全教育的执行情况。 5、参加烟花爆竹储存仓库新、改、扩建工程的设计、竣工审查工作。 6、检查落实各类动火措施,具体负责危险作业审批管理,确保动火安全。 7、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监督整改和落实,制止违规超储作业现象的发生,对紧急情况和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上报工作。 8、负责本单位安全设施、防护器材、灭火器材和事故隐患的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9、综合分析研究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10、监督有关人员做好烟花爆竹产品的流向登记工作。 11、具体参与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具体负责应急救援人员和配备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定期组织演练的管理工作。 (三)库区值班人员(守护员)岗位职责   1、坚持24小时轮流值班和夜间巡逻检查制度.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脱岗、不逃岗、不离岗,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做到昼夜轮换,死盯死守,在岗时两小时 巡查一次,值夜班不准睡觉,时刻保持警惕。 2、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库区的安全、防火、保卫工作进行检查,确保烟花爆竹产品进、出有证件、无走漏现象。 3、经常对视频监控和消防器具进行保养、维护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好使好用,失效的要及时修理更换。 4、严格控制进入库区的车辆和人员,提货车辆发一份走一份,不可停留结伙,无关人员和儿童不准进入库区,外来人员进库区必须登记入册。 5、询问进出仓库人员是否带火源火种进入库区,凡进仓库人员一律将火源火种暂行存门卫室,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将人、物送公司处理。 6、掌握119、110电话报警常识,具备紧急情况应变能力,出现突发事件要疏散人员,保护现场,报告领导,及时处置。 (四)仓库保管员岗位职责 1、仓库保管人员要做到持证上岗,对库房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要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规程和标准,熟知灭火、应急处置等安全常识。 2、严格出、入库验收登记手续,无单不发货,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入库,认真记录实物帐,随时掌握库存数量,保证帐物相符,并按规定及时认真做好烟花爆竹产品的流向登记工作。 3、按库房标牌规定限制入库人数,监督装卸工人轻搬轻放,码垛整齐有序、不超高、不倾斜、不散乱,不在库房内封启包装箱,仓库内产品堆放符合规范要求。 4、随时检查库存及货物状况,注意防漏、防潮、防火、防盗、防虫蛀鼠咬,经常整理,保持清洁。每日检查库内温度、湿度情况,并及时填写检查记录,当库房内温度超过35℃时,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5、监督一切入库人员不准携带火种,不准在库房吸烟,严防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6、不擅自离岗,不干私活,尽心尽职,提供优质服务。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部分 (一)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为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确保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1、企业成立安全教育培训领导组织,负责组织对全体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1)商品储存运输的安全知识、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2)防火防爆知识和各类安全设施、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及使用;(3)对新工作人员和临时招聘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4)事故应急预案和紧急状态应急处理等。 2、制定年度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必须把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经费纳入安全投入的一项重要内容。 3、对临时工和外来施工人员,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如何遵守本单位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使其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确保安全无事故。 4、根据季节和经营特点,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要针对每年的“安全生产月”和“119消防日”和销售旺季,要对职工进行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教育。 5、安全生产工作应本着年年讲、月月讲、时时提醒的原则,除开展定期的安全教育培训外,单位每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一次综合活动,利用各类会议进行安全宣传教育,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6、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守护、搬运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监部门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做到持证上岗指挥和作业。 7、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每年度的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每3年的复审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 8、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及时记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内,并将培训名单、试卷、证件等形成规范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备查。 (二)人员和车辆进出库管理制度 为维护公司仓库的正常经营秩序,做好防盗、防火、防爆和防破坏(四防)工作,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和人员财产物品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1、仓库设置库区值班室,坚持常年全天候看守,重大节日期间公司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参与值班看守。 2、值班室人员应按时上、下班,做好交、接班的衔接工作,不得缺空无人,不得擅离职守。 3、未经批准,非本公司人员和车辆不得入内,禁止员工带小孩进入库区。对进出的外来人员、车辆、货物必须进行认真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进出库时间、事由、当事人签字等。 4、禁止公司职工和外来人员私自将烟花爆竹带出库区,一经发现,值班人员应将其扣留交公司处理。 5、进入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由专人引导,按指定路线行驶、按规定地点停放(距储存库门前2.5米以外)。 6、凡在仓库提货的客户,应在值班室做好登记,进货清单交发货员统一提货,提货本人不得在库区内随意搬弄货物。 7、供货方运货到仓库应在值班室做好入库登记,检查机动车辆的防火装置完好方可入库卸货。 8、值班人员应认真仔细对入库区人员进行检查,严禁携带明火、暗火、香烟、打火机及其他铁制品和穿硬底有钉鞋或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物进入库区。 9、如违反以上制度或造成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购销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的管理,防止库存积压、滞销,遏制违法违规进货、销售现象的发生,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 定本制度: l、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应使用规范的文本,不得以其他简易合同代替。合同的内容和签订应符合《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 。 2、批发经营企业应向持有效《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并具有外省供货资格的企业订货,不得订购假冒伪劣,违禁产品。购入的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和标识必须符合《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04)、《烟花爆竹标志》(GB 24426—2009)的要求。 3、批发经营企业应向持有零售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销售烟花爆竹产品,销售合同中必须签订剩余产品返回储存库保管的条款和内容。禁止销售不合格产品,禁止销售烟花爆竹产品给未成年人,不得向不具备烟花爆竹销售资格的个人、个体经营户、商店或其他机构批发烟花爆竹业务。 4、签订的烟花爆竹购销合同应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供货企业和销售对象的相关资质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同时应明确烟花爆竹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分次、收款时限、金额、付款方式等内容。购销合同必须加盖双方公章并留档备查,每分购销合同必须后附产品的清单明细。 5、烟花爆竹的采购,应按销售计划,不得因提前或拖延采购而影响销售;也应避免因超计划采购带来商品过多积压,造成经济损失和超储等事故隐患的发生。 6、采购人员采购烟花爆竹时,应填写采购单,调取查阅供货企业相关资质证明,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总经理审批同意,方可签订采购合同。 7、销售烟花爆竹时,销售人员负责填写销售合同和产品请单,调取查阅购货单位相关资质证明,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总经理审批同意,方可出售。 8、购销合同由公司统一保管,其他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意签订合同。购销人员不得营私舞弊,假公济私,如发现有上述行为,将严历追究当事人经济和刑事责任。 9、业务人员签订合同需经公司领导审批、盖章后方可生效。如购销业务需要增补其他内容的,购销合同经公司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签订。 (四)产品流向登记管理制度 烟花爆竹流向登记,本公司主要是指烟花爆竹购入、销售经营等各个环节中,对取得的来源、给付的去向进行登记,体现经营(批发)企业与生产企业之间、经营(批发)企业与经营(零售)单位之间的来源和去向的合法性、合理性进 行有效的管理过程。 1、登记方法 使用全市统一印制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产品 流向登记簿》,对本单位烟花爆竹产品的来源、去向进行登记。 2、登记要求 (1)凡与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流向相关的供货(指 提供产品的生产企业)和购买(指到批发企业进货的零售企业)单位的信息都应分别在《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供货单位信息登记簿》、《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购买单位信息登记簿》进行登记。 (2)对所购进产品的代码、名称、类别、级别、规格、型号、含药量、体积等均应在《烟花爆竹经(批发)企业产品信息登记簿》中进行登记。 (3)对《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04)确定的各类别烟花爆竹产品(非禁售),每一个类别产品的购入或售出均应在同一个产品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产品流向登记簿》进行登记。 3、管理要求 (1)公司的登记人员每日应按购入清单和售出清单,及时按规定对烟花爆竹产品认真、详实、准确进行登记。要有效管理烟花爆竹流向,保证在某一检查时期内,产品的来源、去向和库存平衡,即:检查期期初库存+来源量=检查期期末库存量+去向量+合理损耗量。 (2)烟花爆竹来源和去向必须合法、合理,应及时核对产品来源和去向,不合法的必须立即终止执行,登记进入、流出和库存的烟花爆竹产品与登记记录的内容必须一致。 (3)应定期核查库存实物与登记记录是否相符,发现不相符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向本单位负责人和当地安监部门报告。 (4)公司的流向登记记录信息应保存2年备查。 4、商品购进、售出管理 (1)所购进的产品必须是国家批准的正规生产厂家的合格产品,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产品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商品级别必须与公司经营(批发)许可范围相适应,不准购进、储存礼花弹及A级、摩擦类烟花爆竹产品和含有氯酸钾的禁售、不合格产品。 (2)公司只许向持有零售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销售烟花爆竹产品;公司任何人不得向未成年人、不具备烟花爆竹销售资格的个人、经营商、单位或其他机构批发出售烟花爆竹产品。 (五)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经营烟花爆竹产品的质量决定了公司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和消费者的人身安全,事关重大。为保证本公司产品质量信誉,能及时发现、处理质量方面的问题,使之符合管理及市场的需要,根据《产品质量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1、公司经理应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负全责,带头并要求有关人员尽职尽责把好购入烟花爆竹产品的质量关。 2、公司所进的烟花爆竹产品必须向持有效《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并具有外省供货资格的企业订货,不得采购无合法资质非法生产、假冒伪劣、违禁的产品。 3、购入的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04)要求,各类烟花爆竹产品的标志、包装、外观、类别、级别、药量、生产标准、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厂址、电话、安全性能及燃放性能等必须符合《烟花爆竹标志》(GB 24426—2009)和《烟花爆竹出厂包装检验规程》(AQ4112-2008)的要求。 4、产品的质量检查应遵循《烟花爆竹抽样检查规则》(GB/T10632-2004)的规定要求进行。 5、烟花爆竹产品入库前,公司有关质检人员会同仓库保管人员,共同按进货合同和产品清单严格进行抽样检查: (1)购进的产品级别是否与公司储存库级别相符; (2)产品的标志、包装、外观、类别、级别、药量、生产标准、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厂址、电话、安全性能及燃放性能等是否符合《烟花爆竹标志》(GB 24426—2009)和《烟花爆竹出厂包装检验规程》(AQ4112-2008)的要求; (3)检查产品是否整洁、有开箱、散箱、表面浮药、霉变、污染等现象。 (4)抽查产品的内、外包装的标志、数量、规格、级别等是否一致。 (5)入库的产品抽样发现有质量问题和安全缺陷的,应及时送省所进行检验检测,并报告当地安全监部门。 6、对检查出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破损、残缺、变形、变质的产品严禁入库和出售,妥善做好不合格产品的保管,应及时将不合格的烟花爆竹退回原生产单位或销毁处理。 7、检查合格的产品入库后,由保管员填写入库单,并对购进的商品每一批次、每一品种的产品在《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供货单位信息登记簿》和《烟花爆竹经(批发)企业产品信息登记簿》中进行登记。 (六)配送服务管理制度 烟花爆竹产品属于易燃易爆高危性特殊物品,为保证公司配送服务工作的安全,在公司目前还尚未具备烟花爆竹专 用车辆配送服务资质、能力的情况下,特制订烟花爆竹配送服务管理制度: 1、购入产品时必须到当地公安机关开具的《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确定有危险货物运输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运输工作。 2、应选择并确定有危险货物运输相应资质的单位,与其签订配送服务协议,保证负责向烟花爆竹零售单位配送烟花爆竹产品和售出剩余产品回收的运输工作。 3、配送烟花爆竹应使用封闭厢式的汽车、板车专用车辆,并有齐全的安全警示标志;不得使用三轮车和畜力车,禁用翻斗车和各种挂车。 4、严禁使用无证驾驶人员驾驶及未经安全培训上岗驾驶和未经年检或无资质行车证的车辆配送烟花爆竹,坚持少量、多次、勤运的原则,运输货物严禁超载超限。 5、货物配送时间、线路要尽量避开行人高峰和拥挤线路,确保安全及时将产品配送到销售点,做到销售点零售商品不缺货、不断档。 6、运输配送车辆和人员应与批发、零售企业搞好协调配合,进入库区、销售点要服从有关人员的指挥。 7、烟花爆竹装、卸车必须由搬运资质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只许单件搬运,轻搬轻放,不准碰撞、拖拉、磨擦、翻滚和剧烈振动。 (七)库区动火等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是易燃易爆重点消防单位,储存库是重要部位,因此对动火必须严格控制。为确保储存和经营安全,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1、五级以上大风,停止室外动火作业;动火作业应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从事动火作业。 2、未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部门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仓库储存区、营业室、样品室等重点部位、危险区域进行动火、电气焊、拉扯临时用电线路等作业,违者予以处罚。 3、必须进行临时动火、用电、电气焊施工作业的,必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部门批准,形成书面材料,开具《动火安全作业证》,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派专人持灭火器材现场监护后,方可实施临时动火、用电和从事电、气焊。工作完毕后,必须将现场清理彻底,消除火源、关闭或拆除电源、撤出设备,监护人认为确保无任何隐患后方可撤离现场,同时,将《动火安全作业证》交回单位主管部门,并将动火情况及时记录在案。 4、临时动火时间长、用电量大、易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按“特殊动火级别”履行严格的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5、动火作业人员必须熟知安全作业规程、消防知识、应急预案、应急处置办法等。 (八)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16号令)相关规定,公司应定期组织有关部门、相关人员对单位的经营和储存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具体要求是: 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形成隐患排查治长效机制,保证事故隐患整改资金的投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必须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普遍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3、隐患排查治理应从软、硬件措施入手,单位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经营旺季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管理人员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经营旺季每周进行一次;仓库保管员、守护员每日进行检查,经营旺季随时进行检查。 4、检查的内容是查领导、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违章、查事故隐患。具体内容是:(1)查领导和职工是否真正树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意识。(2)查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得到全面落实执行。(3)查安全设施是否完好有效。(4)查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齐全,安全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等。(5)检查重点应放在烟花爆竹来源是否合法;产品流向登记是否符合要求;库区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好用;是否存在超量、超范围经营储存现象;库内主通道、垛距、墙距、垛高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烟花与爆竹是否分库保管;是否存在非法违规储存礼花弹及A级产品的现象;是否存在将收缴的非法产品、假冒伪劣产品与合法产品混存现象;是否存在违规经营含氯酸钾成分的产品;是否存在违规建筑设施;是否存在消防水泵、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移位、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等现象方面。 5、隐患排查治理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在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中查出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做到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资金、落整改措施和应急预案的“五落实”,涉及到重大安全隐患和其他部门的隐患,要及时向当地安监部门报告。 6、要采取群策群力、集思广益的方法发动全体员工对单位的隐患进行排查,对在隐患排查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员工,按照奖励办法给予奖励,对违章违规的员工,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罚。 7、及时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填入本公司的《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内,并按规定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部门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 (九)重大危险源(仓库)管理制度 本公司烟花爆竹仓库为×级仓库,库内最大药物储存量达×吨,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和国家安监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的规定,超过了重大危险源储存临界量5吨,已构成了重大危险源。为防患于未然,按照“安全第一、预防 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重大危险源有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2、建立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制度,使从业人员掌握重大危险源危害、危险特性和监控措施,应将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信息等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3、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4、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及时报安监部门备案。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必须立即整改,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并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5、对重大危险源要制定相应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并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每年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演练活动。 6、烟花爆竹仓储库区安装视频监控报警设施,实行二十四小时监控;守护员24小时有人在岗,勤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随时消除一切隐患。 7、仓库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安全管理等人员定期对库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将评估情况及时向上级安监部门报告,具体评估内容: (1)灭火器材配置及消防设施有效情况; (2)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3)重点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员工安全知识掌握情况;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5)安全监控监测情况; (6)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7)库房使用及完好情况; (8)仓库区及其外部的安全保证情况。 8、强化仓库的安全管理,仓库必须通风透气,保持清洁干燥,库内应有通风道,库内室温保持在35℃以下,严格限制入库人数,按照安全作业规程进行装卸、堆码作业,杜绝任何违规现象的发生,确保重大危险源的运行安全。 (十)仓库监控管理制度 1、公司按照《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条》 (AQ4101-2008)规定要求设置的仓库视频安全监控设施,必须保证安全监控设施信息系统处于长期有效、正常有序的运行状态,监控人员对监控设备使用及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确保监控设施正常有效发挥作用。 2、严禁携带烟花爆竹和其他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监控室内。 3、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应每天通过本监控管理平台不定期察看监控情况。 4、落实24小时监控制度,任何人不得擅自删除、修改监控系统的运行程序和记录,所有监控信息保存时间不得少于 30 天,认真填写监控记录,对出入库区人员、车辆和装卸作业等要件的监控可查至年、月、日、时、分。 5、爱护监控设施,精心操作,确保监控设备安全运行和使用年限。值班监控人员不得擅自脱岗,严禁看报刊杂志, 听收音机、打私人电话等与其工作无关的事情。 6、严禁擅自开发、修改、升级、删除、安装影响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的程序和软件,不准安装游戏软件和在网络进行游戏,确保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 7、监控室应配备备用电源,保证监控系统停电时正常运行,避免因突发停电造成硬件损坏和资料信息的丢失。 8、监控人员和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监控发现库区内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和险情、非法入侵等异常事件,应及时纠正或制止,情况较严重的,应及时报告公司主要负责人或向公安机关报警。 (十一)事故应急救援与演练制度 按照《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局17号令)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9002-2006)的规定和要求,已编制了本公司的事故应急预案。为了在事故中切实保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进一步提高对事故的应急反应和处理能力,特制定本公司的事故应急救援与演练制度。 1、事故应急救援与演练是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的重要工作,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应急工作原则,切实做好事故应急救援与演练工作。 2、应急救援总目标与基本任务 (1)将紧急事件局部化,尽可能予以消除或减少危害。 (2)尽量缩小事故对人和财产的影响。 3、基本要求 (1)应按已制定的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救援职责,确保通力协作。 (2)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定期演习,并根据实际情况检查和修正。 (3)应对急救援队伍进行专业培训,确保胜任工作任务。 (4)配备相应救援器材。 4、应急救援组织和职责 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现场抢救组、医疗救治组、后勤服务组、保安组等。 (1)公司库区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挥抢救工作,向各抢救小组下达救援指令任务,协调各组之间的抢救工作,第一时间内向110、119、120和当地政府安全管理部门求援和报告。 (2)现场抢救组应采取紧急措施,尽一切可能抢救伤员及被困人员,防止事故扩大。 (3)医疗救治组职责应对抢救出的伤员,视情况采取急救处理措施,尽快送医院抢救。 (4)后勤服务组职责应负责交通车辆的调配、紧急救援物资的征集及人员的饮食供应。 (5)保安组职责应负责库区的安全保卫、支援其他救援组的工作,保护事故现场,疏散人员。 5、通讯联络 各应急救援成员必须将110、119、120和公司事故应急预案中明确的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手机号码、上级事故应急管理部门和安监部门的电话号码明示于办公场所的显要位置。 6、事故报告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后,立即组织抢救人员实施救援外,应按事故情况,轻伤事故在12小时内报告公司领导;重伤事故在12小时内报告公司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死亡事故尤其是死亡3人以上事故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 7、措施 详见公司已编制的《事故应急预案》。 8、公司编制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应当组织专家对其进行评审,符合要求及时向安监部门履行备案后手续。 9、公司应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并将演练情况如实填入演练记录内。 (十二)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 1、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严格遵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493 号)法定程序,必须符合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要求。 2、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公司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当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3、发生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应当保护事故现场,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救援工作,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4、事故的具体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和性质不查清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5、发生轻伤、重伤事故(一次9人以下),在受委托的前提下,公司负责人可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省政府、市政府、县(市、区)政府的有关安全监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 6、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 7、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和整改意见,由公司负责落实。 8、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生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或者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事故调查组有权提出处理意见,由公司主管部门或者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公司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 号)的规定,特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1、公司安全生产投入及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并纳入本公司年度预算。 2、每年按照国家和省文件规定的比例,在销售额中提取规定比例数量的资金作为安全生产经费,单列帐户,专款专用。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在当年度经费预算中,列入重点编制项目,并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比例。 3、此项经费作为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检测检验、员工培训、隐患整改、劳动防护用品购置、应急演练、安全技术改造、表彰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及库房维修等专项费用。 4、此项费用必须按年度进行提取,不得挪作他用。提取安全费用设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年度结余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5、安全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   (1)要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费用支出管理,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出计划,按装设备、设施的技术人员根据具体施工情况作出预算,1000元以下开支,报总经理批准;1000元以上的开支由经理办公会研究讨论决定。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员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   (3)安全生产检查与支出,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上报总经理后,根据实际情况据实列支。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等项目开支,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和主管部门要求,报总经理审批后,据实列支。 (5)财务部负责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帐,保障安全资金投入迅速及时。 (6)公司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实施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并按规定向职工代表大会对公司安全经费提取、投入和使用情况进行报告。 6、发现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公司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四)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规定,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把企业安全生产始终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切实做到在计划、布量、检查、总结、评比经营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量、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即五同时),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例会的参会对象为总经理、各部门经理、安全管理人员、保管员和守护员等相关人员。 2、安全例会每月下旬召开一次,在销售旺季根据具体 情况随时召开,全年安全生产例会召开次数不得少于12次。 3、安全生产例会原则上由总经理主持,当总经理不在时,由安全主管副经理或委托安全管理人员主持会议。 4、安全生产例会参会成员必须按时到会,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误会。特殊情况必须向会议主持人事先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缺席。凡参加例会者必须携带安全生产工作笔记,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5、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会议签到、材料发放和记录工作。 6、安全生产例会重点研究、部署以下工作: (1)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指令和规定等,研究落实上级安全监管部门提出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要求。 (2)分析公司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总结前阶段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公司目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安全目标,制定公司目前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关键问题的实施措施。 (3)听取上月例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上月安全培训教育开展情况,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情况,生产、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研究安全生产奖罚事宜。 (4)征求各部门和有关人员的建议,持续改进工作程序和方法,创新安全管理手段,切实全面抓好安全工作,为公司的跨越式、可持续性发展奠定坚定基础。 7、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参会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场,不得迟到或早退;开会时必须将手机设置为关机或震动状态。安全生产例会提出的工作内容、任务完成情况将列入年度考核内容,与相关人员奖金挂钩。 三、安全操作规程部分 (一)烟花爆竹产品查验安全操作规程 1、公司对购进的烟花爆竹产品入库前必须严格遵循《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04)要求,按照《烟花爆竹抽样检查规则》(GB/T10632-2004)的规定进行产品查验,产品查验工作必须有安全员、保管员二人以上同时在场。 2、操作程序: (1)证单查验:生产企业是否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运输手续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有产品检验合格证或检验报告。 (2)货物核对:名称、数量是否与合同及货单相符。 (3)检查产品外包装。 (4)拆箱检查产品内包装。 (5)检查产品外观。 (6)抽样检查产品性能。 3、技术要求: (1)产品外包装:封装牢固、整齐、无破损。有产品名称、制造商或出品人名称及地址、生产日期(或批号)、箱含量、净重、体积和“烟花爆竹”、“防火防潮”、“轻拿轻放”等安全用语或安全图案及执行标准代号。外包装应采用适当的包装容器,并封装牢固。包装容器体积根据品种规格要求设计,每件净重不超过30kg。产品标识和包装必须符合《烟花爆竹标志》(GB 24426—2009)和《烟花爆竹出厂包装检验规程》(AQ4112-2008)的要求。 (2)产品内包装:无明显变形、无损坏;内包装标志是否有:产品名称、产品级别、产品类别、警示语、燃放说明、含药量、制造商或出品人名称及地址和生产日期(或批号)、计数类产品应标明数量。 (3)产品外观:整洁、表面无浮药、无霉变、无污染。产品外型应完整、无明显变形、无损坏、无漏药;文字图案清晰,筒标纸粘贴吻合平整,无遮盖、无露头露脚、无包头包脚、无露白现象;筒体应粘合牢固,不开裂、不散筒。 (4)产品性能:应符合相应生产质量标准要求。 4、注意事项: (1)发现异常问题应立即按管理职责报告公司领导,并及时处理。 (2)发现产品包装破损应单独存放,并及时完善其包装或视情节按照废品处理办法处理。 (3)发现有浮药应立即处理。 5、凡符合要求的烟花爆竹才能入库,同时要认真清点货物,填好进库单,然后按要求做好产品流向登记记录。 (二)烟花爆竹产品拆箱安全操作规程 1、烟花爆竹拆箱工作应由具有上岗证资质的保管人员负责,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熟知烟花爆竹安全业务常识,不得任由其他人拆箱。 2、拆箱前,应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准备好相应的灭火器材,一旁有人监护,一旦发生事故及时采取扑救措施。 3、拆箱时,单件应搬运到库房外面三米以外,放置在干燥的地面上拆箱,严禁在库内拆箱。拆箱搬运时要轻拿轻放,不得拖拉、摩擦、碰撞、投掷。 4、拆箱时,严禁多人围观,拆箱人员不得正面对着包装箱,而应侧身偏转头部,防止突然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5、拆烟花爆竹包装箱的工具,应使用不发火花的非铁质工具划开封条,不得使用烧烤、燃断方法。 6拆箱先检查箱内产品合格证,核对相关数据,清点箱内实体数量,核对内、外包装标注是否相符。 7、拆箱工作完成后,要及时对剩余货物进行封箱、登记并单独存放。发现有零散药物要及时清理干净并清除出库区,进行安全销毁处理。 (三)烟花爆竹产品装卸、搬运安全操作规程 1、装卸、搬运工种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2、装卸、搬运人员必须穿不产生静电的工作服,严禁穿化纤工作服和硬底钉子鞋进入库内,在触摸门外防静电柱完成释放静电后方可进行装卸、搬运作业。 3、装卸前应打开仓库的所有安全出口。 4、进入库区的运输车辆应戴防火帽,平稳停靠在仓库门前2.5m以外熄火。 5、装卸、搬运作业中,只许单件搬运,不得背扛、拖拉、碰撞、摩擦、翻滚和剧烈振动,不得倒置,不许使用撬棍等铁质工具。 6、入库时产品摆放应符合标准要求,应留有≥2.0 m宽的运输通道,堆垛距内墙至少保持在0.45 m距离,产品堆 垛高度不得超过2.5 m。 7、装车时货物堆码的高度、宽度严禁超出车厢。 8、装卸过程中需要移动车辆时,应关上车厢门或栏板。 起步要慢,停车要稳。 9、装卸、搬运人员严禁携带火源和金属制品进入库区, 10、装卸时如出现雷电、大暴风、大雨等恶劣天气或发现烟花爆竹库温度异常升高、产生异味时应立即停止装卸, 采取相应措施后立即撤离作业场所。 (四)烟花爆竹产品运输安全操作规程 1、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应使用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封闭厢式汽车、板车,不得使用三轮车和畜力车,禁用翻斗车和各种挂车。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并配挂 醒目的危险品警示标志或信号。 2、严禁超载混装或载运与烟花爆竹性质相抵触的物品,除驾驶员和押运员外禁止无关人员搭乘。 3、车辆进入烟花爆竹仓库时要按规定将排气管套上防火罩,车速不许超过5km/h,应停在仓库门前2.5m以外地方熄火后方可进行装卸作业。 4、装货完成后,运输车辆立即离开库区现场,严禁在 库区内停放运输车辆和修理车辆。 5、货物运输时,车内堆码必须平稳、整齐,遮盖严密,车辆必须限速行驶,前后车辆应当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严禁抢道行驶,避免紧急制动,进入城区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不准在人口稠密的地方停车。 6、运输途中司机、押运员要高度警惕,中速行使,无故不停车,必需停车时押运员要下车看守,设置警示标识。 7、遇特殊情况需停车时,应远离易燃易爆场所、重要建筑设施及人口密集的地方,严禁在运输车辆附近吸烟和用 火,并始终有专人看守。 8、车辆到达目的地后,及时与收货方清点货物,做到准确无误地把货物及清单交收货方,办理货物交接手续。 PAGE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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