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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简介
原告:林××,女,汉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
被告:金××,男,汉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
诉讼请求
一、判决原告不被告离婚;
二、婚生女儿金×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万元给原告(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每月元计);
三、××市××区××路××号××房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见清单)。
事实和理由
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双方学识、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严重的大男子主义、性格暴躁,对原告经常恶言恶语。婚后不到二年,我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互相照顾,也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关爱和家庭的幸福。其实我所希望的只是家庭的一点点温暖。但是,累了,只有自己默默承受;苦了,无人知晓;病了,自己照顾自己;受了委屈,没人可以倾诉和理解。从女儿出生至今,基本都是由本人及其父母照顾成长。
基于以上种种,在相方共同协商下,从XXXX年至今已有X年时间的分居生活,在此期间被告也极少过问本人及女儿的日常生活情况,彼此积怨,没有沟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令其夫妻关系处于有名无实之地步。
为此,本人现根据《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法院依法判决。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