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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劳务合同

2009-08-20 3页 doc 26KB 1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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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劳务合同xx区    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劳务合同 甲方:xx区     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受聘人员)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政策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务合同。 一、合同标的 甲方因工作需要,经考试、考核后,同意聘用乙方为本中心服务人员,乙方应努力完成承包的    村内  人计划生育的公益性服务项目。本合同期限为1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止。实际劳务合同总金额为    元(不含养老统筹集体交纳部分)。 ...
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劳务合同
xx区    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劳务# 甲方:xx区     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受聘人员)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政策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务合同。 一、合同标的 甲方因工作需要,经考试、考核后,同意聘用乙方为本中心服务人员,乙方应努力完成承包的    村内  人计划生育的公益性服务项目。本合同期限为1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止。实际劳务合同总金额为    元(不含养老统筹集体交纳部分)。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近三年出生统计准确率达100%(15分);   2、当年孕妇对象登记准确率达90%以上,月随访服务率达100%(10分);   3、流出人口办证率达90%以上,流出重点对象签订合同,并督促寄回孕检证明(10分);   4、农村重点对象一年三次“三查”服务到位率达95%以上(15分);   5、当年生育对象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达65%以上,其中双女户结扎率达到60%以上,及时率达85%以上(10分);   6、节育手术和使用避孕药具对象随访服务达80%以上(10分);   7、生育后42天不宜手术的对象及时使用药具,并送药具上门,按要求做好台帐,药具使用率达到100%(10分);   8、奖励扶助对象确认准确率达100%,群众对奖励扶助知晓率达95%以上,免费婚检率达90%以上(10分);   9、计划生育宣传品入户率达95%以上,重点人群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普及率达80%以上(10分)。   三、劳务报酬及支付方式   (一)劳务报酬   根据省、市、区目标考核修正误差率,确定各项目标完成情况,各村(居委会)总分在90分以上的该村服务责任人员得到年初确定报酬,每增减1人,增减该村服务负责人员总报酬的1%。   (二)支付方式   凭考核结果,由    财政所将劳务报酬直达个人帐户。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2、甲方按规定为乙方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3、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公益性服务技术资料和宣传资料;   4、甲方有权对乙方公益性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对乙方公益性服务工作进行考核,按合同约定和考核情况,为    财政所核发劳务报酬提供依据。   5、甲方不得无故辞退乙方,但乙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出现重大的工作失误和弄虚作假行为,或者违法乱纪,甲方可以辞退乙方。   6、乙方要加强学习,钻研业务,努力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7、乙方要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路线、政策,严格遵守各项以及规章制度、劳动纪律。 8、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报告服务项目的实施进度,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内容真实准确。 9、乙方在合同期内注意安全生产,自行承担安全责任,接受服务中心的指导和监督,必须挂牌上岗。 10、乙方要认真做好“三查四术”等工作纪录,以便甲方考核。 五、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鉴证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黄陂区      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鉴证方(盖章): 鉴证方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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