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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简介
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
鉴于:
为寻求合作发展,发挥协议双方的优势,共同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甲乙双方(以下单称“一方”或合称“双方”)经友好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成立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公司概况
1、申请设立的公司名称拟定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备选名称若干,“公司”实际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2、“公司”地址拟设在 省 市 区范围内,具体地址由双方共同选址。
3、“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条 宗旨与经营范围
1、“公司”的经营宗旨为: 。
2、“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三条 注册资本、出资形式及股份构成
1、“公司”总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
2、甲方认缴出资人民币250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0%。
3、乙方认缴出资人民币250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0%。
第四条 出资时间
1、双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双方同意甲方实际以货币出资 万元,乙方以 出资 万元,以技术入股折算为 万元。
3、双方同意以甲方名义开具账户,该账户只能用于公司生产,不能私自使用,该账户内资金属于公司所有。
4、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账户转帐万元。
5、乙方于应于 年 月 日前将价值 万元 交接给公司,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应于 年 月 日前与公司签订《劳动
》,乙方连续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视为丙方完成以技术入股,完成出资 万元。6、双方完成以上出资行为,视为双方出资已到位。
第五条 公司登记
1、双方同意指定乙方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2、“公司”登记时的“公司”章程除有特别约定外,不得与本协议内容相冲突。
第六条 开办费用
1、“公司”成立后,双方同意将为设立“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除有特别约定的费用外)列入“公司”的开办费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
2、“公司”办公场地产生的租赁费、装饰装修费用、人员聘请费用等费用经双方认可后,由成立后的“公司”向相应第三方支付。
3、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双方原本意愿时,经双方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按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摊。
第七条 公司结构
1、“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总经理。
2、“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1名,由甲方担任。同时,甲方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3、“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由甲方委派。
4、“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乙方担任,负责“公司”的具体经营。
5、“公司”财务人员由股东会聘请,财务部由聘请会计担任财务负责人,负责财务管理。
第八条 决策管理
1、股东会由双方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按《公司法》相关规定行使股东应享有的权利。
2、股东会会议由双方按照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并在决议文件上签名、盖章。
3、双方约定于每月5日下午2:00召开公司常务会,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列席,如有变更,需双方一致同意。公司常务会应对上一月公司财务状况予以审核。
4、公司常务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人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原件由公司留存,以备查阅。
5、公司日常事务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代表51%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即可生效。
6、公司单次购买超过2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货品需经代表51%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即可生效。
7、公司单次购买超过50万元以上的货品需经全体股东通过生效。
8、具体决策#管理
#双方另行制定。
第九条 双方权利
1、申请设立“公司”,随时了解“公司”的设立工作进展情况。
2、签署“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
3、审核设立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出。
4、按约定获取“公司”红利。
5、在“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应享有的权利。
第十条 双方义务
1、及时提供“公司”申请设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
2、“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3、在“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各自应承担的义务。
4、乙方负责“公司”的设立注册、工作人员的选聘以及办公场地选取、租赁、装饰装修等工作。
5、除通过“公司”股东会达成决议外,双方不得对“公司”事务加以干涉。
第十一条 财务会计
1、公司成立财务部,其中财务负责人及会计一名由甲方推荐,双方通过。出纳由乙方推荐,双方通过。
2、公司按照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3、财务负责人应编制公司财务制度和程序。公司所采用财务制度和程序应经双方一致通过并严格执行。
4、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
,并依法经审查验证。5、财务负责人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
6、公司的各种财务记录、凭证、账簿和报表应用中文制作留存。公司的各种财务报表和其他重要的会计文件,应存放在公司。股东及其会计人员能全面查阅公司的账簿和记录。
7、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了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后,可不再提取。
8、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9、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前三个月,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
,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