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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简介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经慎重考虑后,决定将其合法所有的门面两间出卖给乙方所有,为此,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房屋买卖的具体事宜达成如下
:一、买卖标的物
1、双方确认,甲方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现座落于 (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出卖给乙方所有。
二、买卖价款
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买卖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1、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买卖价款均由乙方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并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据。
四、房屋交付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房款后当日内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届时甲方应保证该房产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无瑕疵,无人租住、使用,如有以上任何一种情形发生,即视为甲方违约。
五、违约责任
1、以上合同如一方违约、则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拾万元整( 元)。
六、其他
1、双方确认本合同之全部内容均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无显失公平、重大误解、乘人之危或欺诈胁迫之情形。
2、双方特别约定:a、因该房屋系小产权房(统建房),若将来政策允许该房屋办理合法产权,需甲方出面,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产权,否则视为甲方违约。办理产权所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交通费、差旅费,均由乙方承担,若乙方不支付甲方上述费用,则甲方有权拒绝配合乙方办理产权。b、本合同项下的房屋如遇征占或拆迁,一切权利由乙方享有,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甲方违约。所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交通费、差旅费,均由乙方承担,若乙方不支付甲方上述费用,则甲方有权拒绝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七、本合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若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果,任何一方均可依照本合同向道真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约束力。
出卖人(签名): 买受人(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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