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环境保护部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 2008年 第44号
关于发布《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两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现批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两项标准为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由我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22337-2008,
按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以上标准自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
以上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自标准实施之日起~《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 12349-90,废止。
特此公告。
,此公告业经质检总局孙晓康会签,
二??八年八月十九日
主题词:环保 排放标准 噪声 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