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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剑《甲骨金文字补释》(《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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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剑《甲骨金文字补释》(《古文陈剑《甲骨金文字补释》(《古文 陈剑《甲骨金文""字补释》(《古文字研究》二十五辑)同意吴振武将甲骨文、区分为二字,进一步论证像以戈翦除草木之形,释读为"翦""践"、"残"等字较好,则如吴说是彤沙之沙的象形初文,与音近相通。 张桂光《卜辞祭祀对象名号解读二题》(《古文字研究》二十五辑)提出《甲骨文编》、《甲骨文字集释》隶作""的字是"盘庚"合文,甲骨文字也有祭祀对象的用法。 冯时《殷卜辞"市日"考》(《古文字研究》二十五辑)否认"市日"为时辰,主张读"市"为持,市日即持日,意为唯此之日,限定此日。 朱歧祥《〈周原甲骨研...
陈剑《甲骨金文字补释》(《古文
陈剑《甲骨金文字补释》(《古文 陈剑《甲骨金文""字补释》(《古文字研究》二十五辑)同意吴振武将甲骨文、区分为二字,进一步论证像以戈翦除草木之形,释读为"翦""践"、"残"等字较好,则如吴说是彤沙之沙的象形初文,与音近相通。 张桂光《卜辞祭祀对象名号解读二题》(《古文字研究》二十五辑)提出《甲骨文编》、《甲骨文字集释》隶作""的字是"盘庚"合文,甲骨文字也有祭祀对象的用法。 冯时《殷卜辞"市日"考》(《古文字研究》二十五辑)否认"市日"为时辰,主张读"市"为持,市日即持日,意为唯此之日,限定此日。 朱歧祥《〈周原甲骨研究〉的自我批判》(《中国文字》新廿九期,台北,艺文印书馆,2003年12月)指出了曹玮《周原甲骨文》编辑上存在的五点不足,并据该书彩色放大照片反思朱著《周原甲骨研究》13版释文的误漏,并举10版释文为例朱书考释的长处。 张永山《周原H31的一版甲骨考释》(《古文字研究》二十五辑)根据曹玮《周原甲骨文》彩色放大照片重新考释了H31:4,释文为:"曰:女(汝)即弗克?安,????用隊,囟(思)亡咎。廼(乃)(则)?。"认为安及其前一字都是地名,隊即于隊地,即畀,有"密"、"亲"、"赐"、"予"等义。 魏慈德《读〈周原甲骨文〉记》(《2004论文集》)亦据曹玮《周原甲骨文》彩色放大照片考释了H11:1、H11:2、H11:4、H11:5、H11:68及易卦部分,并认为H11一批甲骨存在至少九个月时间以上。 陈絜《关于商代妇名研究中的两个问题》(《2004论文集》)指出卜辞中"某妇"指某人或某族之妇,而"妇某"之"某"乃父家之族名,商代存在的异代同名或异人同名现象说明"妇某"之"某"不能以私名视之。 吴玙《妇好正名》(《2004论文集》)认为"妇好"当作"帚子",乃子方之女领袖。 彭邦炯《三版有关生育卜辞的释文和内容初探》(《2004论文集》)进一步探讨了《合集》22322、22323、22324的释文,认为这些卜辞透露出商代王室后妃有关孕期择宅、胎教及选择助产接生或乳母保育者的史影。 陈伟武《说"貘"及其相关诸字》(《古文字研究》二十五辑)指出甲骨文从犭从亡的字当释为"貘",较释"狐"为佳。 刘一曼、曹定云《殷墟花东H3卜辞中的马--兼论商代马匹的使用》(《殷都学刊》1期)指出花东H3卜辞关于马的卜辞数量较多且内容丰富,对49条卜辞做了考释,并论述了商代马匹在祭祀、殉葬、驾车方面的使用。 叶正渤《卜辞"来"研究》(《殷都学刊》1期)指出"来"一语主要出现在武丁卜辞中,主要指反叛方国的骚扰掠杀行为,而非天灾神祸。 郑慧生《释"关"》(《殷都学刊》2期)认为""应释为关,意为缝隙、征兆。 叶正渤《关于几片甲骨刻辞的释读》(《古文字研究》二十五辑)讨论了《甲骨文合集补编》11469、《合集》36511释读中的若干问题。 蔡哲茂《〈殷虚文字乙编〉4810号考释》(《第十四届中国文字学全国学术研讨会》,高雄,中山大学,2003年,以下简称《十四届论文集》)对乙4810加国家图书馆藏三片甲骨的新缀版细加考释,纠正了以前学者的一些误释之处。 刘桓《殷契存稿》(黑龙江教育出版社)是修订再版,删去释 、说邶国与邶水等4篇,并新增6篇文章。《释执工》认为甲骨文、金文与文献中"执工"可相互发明;《释》认为卜辞水当指河南泌阳河;《释我永、王永》《释降永》主张"永"读为"歌咏"之"咏";《释》提出该字可隶定为,意指军队溃败;《说我母》提出甲骨文中"我母"合文不可径释为"娥"。 白于蓝《殷墟甲骨刻辞摹释总集校订》(福建人民出版社)订正了1988年出版的《殷墟甲骨刻辞摹释总集》一书在辞条摹写和释读方面存在的2798条错误。 李宗焜《论甲骨残断文字》(《中国文字》新廿九期)主要讨论残断文字的释读,考释17 例《甲骨文编》正文、附录中的残断文字,并指出《殷墟甲骨刻辞类纂》中对残断文字可补而未补者10例、误补者3例,认为补全甲骨残字的条件有三:对甲骨字形有掌握、同文例和缀合。 这方面的文章还有孙叡徹《再释"家"》、郭新和《卜辞中的"饗"》(《2004论文集》)、连劭名《殷墟卜辞中的"同"与"止"》(《古文字研究》二十五辑)、陈立柱《"邑"字缘起新说》(《殷都学刊》4期)等。 此外,讨论文字学理论的文章有[法]麦里筱《汉文字体系的形态变换机制》(《2004论文集》)、李圃《中国正统文字的发端--殷商甲骨文字在中国文字发展史上的地位》(《2004论文集》)、王蕴智《商代文字基本字形结体分析》(《殷都学刊》2期)等。 (五)甲骨辨伪、校重、缀合、文例文法。 蔡哲茂《〈甲骨文合集〉辨伪举例》(《第十五届中国文字学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台北,辅仁大学,以下简称《十五届论文集》)指出《甲骨文合集》中有15片甲骨上有伪刻,包括6882、27110、15544、15822、27199、35311、41606、30045、20689、10372、32538、34353、40730、31068、35273。 王蕴智、齐航福:《〈甲骨文合集补编〉相重著录号校勘》(《新出土文献与古代文明研究》)指出了《补编》中单片自相重复、单片与缀合片重复、缀合片自相重复的情况。 台湾历史语言所蔡哲茂《甲骨缀合续集》(台北,文津出版社)继其前著《甲骨缀合集》缀合361组甲骨的收获,又找到182组,是本年甲骨缀合方面最大成果。此外,解放前中央研究院一至九次的殷墟发掘中有许多未曾著录于《殷虚文字甲编》的碎甲骨或无字甲骨,也正由蔡哲茂先生负责整理缀合。 林宏明《殷墟甲骨文字缀合新例续》(《十四届论文集》)《殷墟甲骨文字缀合新例三》(《十五届论文集》)也分别发了三十组新缀合的有字甲骨。 王恩田《两版征夷方卜辞缀合校正》(《中国文字》新廿九期)指出《甲骨文合集》36567、《甲骨文合集补编》11236两版征人(夷)方卜辞的缀合错误。 曹兆兰《殷墟龟甲占卜的某些步骤试探》(《考古与文物》3期)考察了殷人在龟甲上安排钻凿、记兆序及刻写对贞卜辞的习惯。 朱彦民《殷墟甲骨刻辞文例二题》(《殷都学刊》3期)》讨论了对贞卜辞左反右正及一些记事刻辞的文字刻写位置问题。 刘一曼、曹定云《论殷墟花园庄东地H3的记事刻辞》(《2004论文集》)介绍、考释了H3记事刻辞并与组、宾组同类刻辞进行比较,提出"示"可读"至",认为H3甲桥刻辞的特点是时代较早的反映、H3坑主人"子"有自己的贡龟来源、殷墟卜龟产地是多元的。 陈炜湛《读契杂记》(《2004论文集》)举出阅读材料时发现的若干则"天干连文例"、"卜辞误刻例"、"词语颠倒例"及研究中"因不明刻辞犯兆而误摹误释例"。 曹玮《对周原甲骨刻辞刻锋问题的研究》(《2004论文集》)指出周原甲骨刻辞刻锋有斜锋及中锋两类,讨论了刻辞刻锋与内容及刻手之间的联系。 雷焕章《在甲骨文中"茲"与"之"不同的用法》(《2004论文集》)认为二字的不同在于所指示者或与说话者有关,或与说话者所提及的事有关。 谭步云《武丁期甲骨文时间修饰语研究》(《2004论文集》)认为这些修饰语可表示过去、现在、将来、现在,将来四个时间概念,并提出其表现形态和存在方式可作为断代标准之一。 黄天树《说殷墟甲骨文中的方位词》(《2004论文集》)认为甲骨文方位词可分为单纯方位词和复合方位词,殷人除有基本方位"四方"之外,也已有中间方位"四隅",构成八方,对方位划分已相当精细了。 张玉金《也论殷墟甲骨刻辞中"暨"的词性》(《殷都学刊》2期)主张甲骨文中"暨"不但有动词用法,也有介词和连词用法。 陈炜湛《甲骨文"允"字说》(《古文字研究》二十五辑)指出"允"字不仅常见于验辞,也屡见于命辞,在对贞卜辞中还有"允"与"不"对贞的现象,在这些用法中,"允"均有肯定、强调作用。甲骨文中有些"允"字句很难理解,文章推测其中的"允"有可能是人名。 相关论文还有[日]俞慰慈《甲骨文词汇的历时性双向研究--与真古文〈书〉动词的比较为例》(《2004论文集》)、贾燕子《甲骨文祭祀动词句法语义研究》(《殷都学刊》4期)等。 (六)甲骨断代。 林宏明《历组与宾组卜辞同卜一事的新证据》(《2004论文集》)认为《合集》17171与17168能缀合,证明"并"、"吴"不但并见历组(《屯南》2273),而且并见于宾组,特别是二例干支相合、辞例也都是少见"令葬我",遂增加了历组、宾组同卜一事的较确切的一例。 林宏明《从一条新缀的卜辞看历组卜辞的时代》(《古文字研究》二十五辑)缀合了《屯南》4050加《屯补遗》244,所得新版与《合集》32384内容相近、字体相同,皆为历组卜辞,但比《合集》32384多出"父"字,作者认为此父是时王父辈,很可能是父丁。 齐航福、章秀霞《〈甲骨文合集补编〉著录重片分期戡订》(《殷都学刊》1期)选出《补编》中分期相互矛盾的重片89组,并做了正确的分组分类工作。 林宏佳《形义分析与卜辞断代--以"帝"字为例》(《十四届论文集》)考察"帝"字在五期中的变化,就其字形字义的联系讨论了王卜辞的断代。 (七)殷商历史文化研究。 ?。 李雪山《商代分封制度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对商代分封制度做了全面、细致的论述。他发表《商代监察制度钩沉》(《史学月刊》9期)、《贞人为封国首领来朝职掌占卜祭祀之官》(《2004论文集》)等文,也大率融汇于此书中。 杜勇《商朝政区蠡测》(《2004论文集》)认为商朝是一个拥有内外服地区广土众民的统一国家,邑聚是最基层的区划单位,内服王畿区与外服方国区在行政区划体系上有二级制与三级制的不同。商朝行政区划体制受血缘关系的影响,中央集权化程度还不宜估计过高。 沈建华《卜辞所见商代的封疆与纳贡》(《中国史研究》4期)利用卜辞"四封方"、"封人"、"封于册"及方、奠、麓、地名与伯、侯、子、妇、臣的共名等材料,讨论商代封疆制和服制,并进一步考察卜辞所见的纳贡与组织管理,说明殷王朝政治统治秩序渐近成熟。 李绍连《中原诸侯国方国与商廷的关系》(《2004论文集》)认为诸侯国、臣服方国与商廷有从属的密切关系,它们都在商王强力控制下,不过是商王国域内的一种地方政权而已。 韩江苏《商代的"小臣"》(《2004论文集》)认为管理商王朝内部事务的小臣有高官显贵与从事专门职业两个层次,前者如小臣伊尹、禽、吴等,后者有管理农业的,有管理王室内部事务的,有参与军队的;担任小臣者有王室家族成员,也有来自方国部落的成员。 陆忠发《商代的史为王室卫队说》(《殷都学刊》3期)认为商代的史为商王或王之配偶等个人服务,应是王室的卫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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