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丘北县人民医院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3.5.1.1.C.1.新增,
为规范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合理使用~杜绝滥用~防止流入其他非法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以及《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我院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依据使人体产生的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
二、第一类精神药品按麻醉药品相关规...
二类精神药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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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北县人民医院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3.5.1.1.C.1.新增,
为规范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合理使用~杜绝滥用~防止流入其他非法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以及《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我院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依据使人体产生的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
二、第一类精神药品按麻醉药品相关规定管理。
三、采购员必须凭加盖单位公章的购买证明~到指定有资质的供货公司进行采购~保持合理库存。
四、具有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务人员必须具有执业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经考试合格~由医务处,科,负责批准~并将医师签字式样送药剂科备查。
五、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处方书写要求:第二类精神药品为白色专用处方~处方右上角标注“精二”。处方书写工整~字迹清晰~前记应写明患者姓名、家庭住址、性别、年龄、科别、开具日期、病情及诊断等~
正文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医师、发药及核对人员均应签全名~并进行处方登记。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开处方使用精神药品。
六、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对于精神病、癫痫、严重失眠患者等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延长到一个月量,药品说明书剂量范围,~但不得超出。并且医师应当在病历及处方中写明诊断及使用理由。
七、第二类精神药品注射剂仅限于本院内使用~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次用量。
八、一个病人或家属每天只能配药一次。特殊的多患者家庭须提供病历及诊断结果~按患者人数配给。
九、药剂科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格保管~合理应用~杜绝滥用。药库管理第二类精神药品应设专柜储存~并建立专用账册~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专用账册的保存有效期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十、对违反规定滥用第二类精神药品者~药剂科有权拒绝发药~并及时向院领导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药剂人员在调配第二类精神药品时~要严格审查处方~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拒绝调配。
十一、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
我院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 1、 地西泮片
2、 地西泮注射液
3、 咪达唑仑注射液 4、 注射用苯巴比妥 5、 苯巴比妥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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