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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DBJ50-12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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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DBJ50-123-2010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DBJ50-123-2010 备案号:J11787-2011 DB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 DBJ50-123-2010 重庆市建筑护栏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Building Guardrail Chongqing 2011-05-01实施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 1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 重庆市建筑护栏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Building Guardrail Chongqing DBJ50-123...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DBJ50-123-2010
重庆市工程建设DBJ50-123-2010 备案号:J11787-2011 DB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 DBJ50-123-2010 重庆市建筑护栏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Building Guardrail Chongqing 2011-05-01实施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 1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 重庆市建筑护栏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Building Guardrail Chongqing DBJ50-123-2010 批准部门:重庆城乡建设委员会 施行日期:2011年05月01日 2010年 重 庆 2 前 言 建筑护栏作为重要的建筑非结构构件,其安全性、耐久性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财产和生命的安全,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后患无穷。为规范建筑护栏的设计、施工、检测、验收以及对原材料和产品的要求,消除建筑护栏事故隐患,确保建筑护栏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下达2006年度建设科研项目的通知》(渝建 【2006】187号)的要求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邱 峰 李正春 林文修 邓小华 付建华 庄 浩 余 波 赵启林 谷 军 沈治宇 陈 建 朱 宇 颜丙山 王若冰 陈雄武 刘 静 黄 刚 黎 明 刘 影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 3 目 次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基本规定 ???????????????????????????????????????????????????????3 3.1 一般规定 ??????????????????????????????????????????????????3 3.2 材料 ??????????????????????????????????????????????????????3 4 设计 ???????????????????????????????????????????????????????????4 4.1 一般规定 ??????????????????????????????????????????????????4 4.2 建筑设计???????????????????????????????????????????????????4 4.3 护栏计算 ??????????????????????????????????????????????????5 4.4 护栏构造 ??????????????????????????????????????????????????9 4.5 防雷接地 ?????????????????????????????????????????????????14 5 施工 ?????????????????????????????????????????????????????????15 5.1 一般规定??????????????????????????????????????????????????15 5.2 砌体及混凝土护栏??????????????????????????????????????????15 5.3 金属类护栏????????????????????????????????????????????????16 5.4 玻璃组合护栏??????????????????????????????????????????????16 5.5 木质护栏??????????????????????????????????????????????????17 5.6 防雷接地??????????????????????????????????????????????????17 6 检验和验收 ????????????????????????????????????????????????????????????18 6.1 一般规定??????????????????????????????????????????????????18 6.2 施工前检验????????????????????????????????????????????????18 6.3 施工检验??????????????????????????????????????????????????19 6.4 施工后检验????????????????????????????????????????????????19 6.5 验收资料核查检验??????????????????????????????????????????20 7 保养和维护 ??????????????????????????????????????????????????21 7.1 一般规定???????????????????????????????????????????????????21 7.2 检查与维护?????????????????????????????????????????????????21 附录A 护栏水平荷载推力试验 ??????????????????????????????????????????????22 4 A1 一般规定???????????????????????????????????????????????22 A2 基本试验 ??????????????????????????????????????????????22 A3 验收试验 ????????????????????????????????????????????????????????23 附录B 玻璃抗冲击性能试验 ??????????????????????????????????????????????24 本规范用词说明 ???????????????????????????????????????????????????????25 条文说明 ???????????????????????????????????????????????????????????26 5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1 2 Terms ????????????????????????????????????????????????????????????????2 3 Basic Requirements ????????????????????????????????????????????3 3.1 General Provision ???????????????????????????????????????????????3 3.2 Material ???????????????????????????????????????????????????????3 4 Design ??????????????????????????????????????????????????????????????4 4.1 General Provision ????????????????????????????????????????????4 4.2 Architecture Design ????????????????????????????????????????????4 4.3 Guardrail Calculation ????????????????????????????????????????????5 4.4 Guardrail Construction ????????????????????????????????????????????9 4.5 Lightningproof Grounding ??????????????????????????????????????????14 5 Construction????????????????????????????????????????????????????????15 5.1 General Provision ?????????????????????????????????????????????????15 5.2 Masonry and Concrete Guardrail ??????????????????????????????????15 5.3 Metal Guardrail ???????????????????????????????????????????????16 5.4 Glass Combination Guardrail ??????????????????????????????????16 5.5 Woodiness Guardrail ??????????????????????????????????????????????17 5.6 Lightningproof Grounding ???????????????????????????????17 6 Check and Acceptance ???????????????????????????????????????????????18 6.1 General Provision ?????????????????????????????????????????????18 6.2 Before the Construction Inspection ?????????????????????????????????18 6.3 Construction Inspection????????????????????????????????????19 6.4 After Construction Inspection ????????????????????????????????????19 6.5 Material Verification ????????????????????????????????????20 7 Maintenance ???????????????????????????????????????????????21 7.1 General Provision ???????????????????????????????????????????????21 7.2 Inspection and Maintenance ???????????????????????????????21 6 Appendix A Horizontal Load Test. Thrust Guardrail ????????????????????22 Appendix B Glass shock Resistance Test ???????????????????????????????24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pecification ???????????????????????????????25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26 7 1 总 则 1.0.1 为保证建筑护栏的质量,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实用、经济合理,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重庆地区民用建筑护栏的设计、施工、工程验收和维护。工业建筑、构筑物、 市政工程和室外环境工程的护栏可参照本规程执行。 1.0.3 建筑护栏的材料、设计、安装施工及验收,除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 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 2 术 语 2.0.1 建筑护栏 Building Guardrail 建筑物中,高度在人体胸部至腹部之间,用以保障人身安全的防护分隔构件。 2.0.2 可踏面 护栏底部容易造成人无意识攀登的可踏部位。 2.0.3 玻璃组合护栏 护栏由框架和玻璃面板组成。框架采用金属或其它材质制作,在使用过程中,框架作为主受力构件,玻璃面板起到安全防护作用的护栏。其安装方式主要有:点支式、短嵌槽式、嵌槽式等。 2.0.4 全玻璃护栏 采用建筑玻璃作为主受力构件,玻璃栏板在使用过程中直接承受水平荷载的护栏形式。 2.0.5 短嵌槽 玻璃护栏中玻璃栏板边缘未通长嵌槽,玻璃边缘嵌槽总长小于二分之一玻璃边长的固定方式。 2 3 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1.1 护栏工程必须进行施工图设计,设计深度应符合有关规定及施工安装要求。 3.1.2 护栏设计应明确设计使用年限。 3.1.3 护栏设计必须满足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安全要求。 3.1.4 护栏应采用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严禁使用国家及重庆市明令禁止使用的材料。 3.1.5 护栏构件之间、护栏与主体结构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 3.1.6 护栏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及标准进行防雷设计和施工。 3.2 材 料 3.2.1 材料应有质量证明文件,进场应检查和验收。 3.2.2 材料的防腐、防虫处理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2.3 室外护栏所用的金属材料应选用不锈钢、铝合金等耐候性的材料。 3.2.4 护栏玻璃应采用安全玻璃,临空部位应采用双面钢化夹胶玻璃。 3.2.5 护栏玻璃均应进行边缘处理,钢化玻璃宜进行均质处理。 3.2.6 护栏所用木材应选用原木、锯材和胶合木等承重结构用材。 3.2.7 其它材料的选用应符合现行有关规范的要求。 3 4 设 计 4.1 一般规定 4.1.1 护栏设计应安全、可靠,并有足够的整体刚度。 4.1.2 护栏在转角处应避免直、锐角伤人,便于清洁、维护、更换。 4.1.3 护栏应按围护结构进行设计,构件应满足承载力、刚度、稳定性要求。 4.1.4 护栏在进行结构设计计算时,应考虑承受直接施加于其上的荷载与作用,不应考虑分担主体结构所承受的荷载和作用。 4.1.5 根据建筑护栏破坏后果的严重程度,护栏划分为三个安全等级。设计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照表4.1.5的规定,选用相应的安全等级。 表4.1.5 建筑护栏的安全等级 4.1.6 在正常使用状态下,建筑护栏应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护栏应根据所属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和地震破坏后果,采取不同的抗震措施。 4.2 建筑设计 4.2.1 护栏宜设扶手,扶手的连接和安装应牢固可靠。 4.2.2 阳台、外廊、室临空高度在24m以下(住宅六层及六层以下)时,护栏净高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住宅七层及七层以上)时,护栏净高不应低于1.10m。 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4.2.4 临空护栏离楼面或屋面0.10m高度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和少年儿童专用场所的护栏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护栏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文化娱乐建筑、 4 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活动的场所,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护栏时,其杆件净距也不应大于0.11m。 4.2.6 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和少年儿童专用场所的楼梯梯井宽度大于0.20m,住宅梯井宽度大于0.11m时,必须采取防止少年儿童攀滑的措施。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护栏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 4.2.7 楼梯应至少于一侧设扶手,梯段净宽达1.80m时应两侧设扶手,达2.40m时,宜加设中间扶手。楼梯窗台高度低于0.90m时,不论开窗与否,均应有防护措施。 4.2.8 楼梯护栏高度自踏步前缘线量起净高不宜小于0.90m。靠楼梯井一侧水平护栏长度超过0.50m时,其高度不应小于1.05m。 4.2.9 低窗台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护高度由楼地面起算净高不应低于0.80m(住宅0.90m)。低窗台、凸窗等下部有能上人站立的宽窗台面时,护栏应贴窗安装,且不得影响窗扇的正常开启。贴窗护栏或固定窗的防护高度应从窗台面起计算。 4.2.10 护栏上加设花池或可放置花盆时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4.2.11 高层建筑临空护栏宜采用实体栏板或半实体栏板。 4.2.12 建筑物公共部位护栏的扶手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扶手高应为0.90m,设上下两层扶手时,下层扶手高应为0.70m; 2 扶手应保持连贯,在起点和终点处应延伸0.40m; 3 扶手截面直径尺寸宜为45,50mm,扶手托架的高度、扶手与墙面的距离宜为45,50mm。 4.2.13 供残疾人使用的走道、坡道、楼梯等处的护栏扶手,应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的规定。 4.3 护栏计算 4.3.1 护栏结构设计应按各效应组合中的最不利组合进行设计。 4.3.2 护栏构件应采用弹性方法计算应力或承载力 f 或 0S R (4.3.2-1) 2 位移或挠度 u u (4.3.2-2) 5 3 倾覆验算 kM MK (4.3.2-3) 式中: ——荷载或作用产生的截面最大应力设计值; f——材料强度设计值; S——荷载或作用产生的截面 R——构件截面承载力设计值; 0——重要性系数:安全等级为一级时取1.1,二级时取1.0,三级时取0.9; u——由荷载或作用标准值产生的位移或挠度; u ——护栏顶点的允许位移值,应满足表4.3.2且不大于20mm。 安全等级为一级时取1.4,二级时取1.3,三级时取1.2; K——抗倾覆安全系数: M——荷载效应按基本组合的倾覆力矩设计值。 MK— 抗倾覆力矩设计值。 表4.3.2 护栏允许位移限值 04.3.3 荷载或作用的分项系数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1 进行护栏构件、连接件和预埋件承载力计算时: 重力荷载分项系数 G:1.2 风荷载分项系数 W:1.4 温度作用分项系数 T:1.2 2 进行位移和挠度计算时: 重力荷载分项系数 G:1.0 风荷载分项系数 W:1.0 6 温度作用分项系数 T:1.0 3 进行倾覆力矩计算时,分项系数按1项取值。进行抗倾覆力矩计算时,分项系数按2项取值。 4.3.4 当两个可变荷载或作用效应参加组合时,第一个可变荷载或作用效应的组合系数应按1.0采用,第二个可变荷载或作用效应的组合系数应按0.6采用。 4.3.5 结构设计时,应根据构件的受力特点、荷载及作用情况和产生的应力( (4.3.5) 式中: SG——重力荷载作为永久荷载产生的效应; SW、ST——分别为风荷载和温度作用作为可变荷载和作用产生的效应。按不同的 组合情况,两者分别作为第一和第二可变荷载和作用产生的效应; G、 W、 T——各效应的分项系数,按4.3.3条的规定采用; W、 T——分别为风荷载和温度作用效应的组合系数,按4.3.4条的规定取值。 4.3.6 进行位移、变形和挠度计算时,均应采用荷载或作用的标准值进行计算并应满足: u [u] (4.3.6) 式中: u——荷载或作用效应组合后的构件变形。 4.3.7 当构件在两个方向均产生挠度时,应分别计算各方向的挠度ux、uy,ux和uy均不应超过允许位移值 u 。 4.3.8 护栏栏板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时,其粘接宽度和厚度计算应按下式采用: 1 在风荷载作用下,粘接宽度cs: cs wa (4.3.8-1) 2000f1 2 在永久荷载作用下,粘接宽度cs: cs 3 粘接密封胶的粘接厚度ts: qGab (4.3.8-2) a,bf22000 ts us 2, (4.3.8-1) us hg (4.3.8-1a) 7 h (4.3.8-1b) 300 式中:cs——硅酮结构密封胶的粘接宽度(mm); ; w——作用在计算上的风荷载设计值(kN/m) ; a——栏板的短边长度(mm)2 f1——硅酮结构密封胶在风荷载作用下的强度设计值,取0.2N/mm; ; qG——栏板单位面积重力荷载设计值(kN/m) ; a、b——分别为栏板的短边和长边长度(mm)22 f2——硅酮结构密封胶在永久荷载作用下的强度设计值,取0.01N/mm; ; ts——硅酮结构密封胶的粘接厚度(mm) ,可按式(4.3.8-1a)计算,必要时还应考虑us——栏板相对于立柱的位移(mm) 温度变化产生的相对位移; ,取其边长a或b; hg——栏板的高度(mm) H——立柱的高度(mm); 2 ——硅酮结构密封胶的变位承受力,取对应于其受拉应力为0.14N/mm2时的伸长 率。 4.3.9 护栏采用砌体时,高厚比应按下式验算: 1 一般栏板: 2 带壁柱栏板: 2H 22 (4.3.9-1) h 3 带构造柱栏板: 2H 22 (4.3.9-2) hT 2H 22 c (4.3.9-3) h c 1, 式中:H——砌体护栏的高度; h——砌体护栏的厚度; bc (4.3.9-3a) l 8 hT——带壁柱护栏的折算厚度,在确定截面回转半径时,砌体截面的翼缘宽度可取壁柱宽加2/3护栏高,但不大于相邻壁柱间的距离; c——高厚比提高系数,按式式4.3.9-3a计算; ——系数。对细料石, =0;对混凝土砌块、粗料石、毛料石及毛石砌体, =1.0; 其他砌体, =1.5; bc——构造柱沿护栏长度方向的宽度; l——构造柱的间距。 当bcbbb 0.25时取c 0.25,当c 0.05时取c 0。 llll 4.4 护栏构造 4.4.1 砌体护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砌体护栏最小厚度不应小于120?,砌块强度不应小于MU10,砂浆强度不应小于M5。 2 砌体护栏顶部应设混凝土压顶,压顶的宽度宜与砌体护栏的厚度相同,高度不应小于60mm。纵向钢筋配筋率不小于0.2%且不小于2Φ6,分布筋间距不应大于300mm。压顶纵向钢筋必须与主体有可靠的连接。 3 砌体护栏宜设置钢筋混凝土立柱。立柱间距不宜大于3米,最小截面尺寸不宜小于180mm?120mm,纵向钢筋不应小于4Φ12,箍筋间距不宜大于250mm。 4 砌体护栏应沿砌体高每隔500mm配置2Φ6拉结筋与主体结构或立柱拉接,伸入砌体砌体护栏中使用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 4.4.2 混凝土护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混凝土护栏所采用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不宜采用冷加工钢筋。 2 采用悬臂式栏板时,板厚度不应小于100mm。板采用板肋(柱)式栏板,肋(柱)间距不宜大于4米,肋(柱)截面尺寸不宜小 9 于150?150;纵筋不应小于4Φ14,箍筋不宜小于Φ6@250。板厚不应小于60mm,板金属护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金属护栏应设置稳定立柱。 2 金属护栏的型材最小壁厚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不锈钢:主要受力杆件壁厚不应小于2.0mm,一般杆件及连接饰件不应小于 1.5mm。 2)型钢:主要受力杆件壁厚不应小于3.0mm,一般杆件不应小于2.0mm。 3)扁钢:主要受力杆件厚度不应小于6.0mm,一般杆件不应小于4.0mm。 4)铝合金:主要受力杆件壁厚不应小于3.0mm,一般杆件不应小于2.0mm。 3 不锈钢、型钢、扁钢护栏立柱与预埋件连接采用焊接时应满焊,预埋件钢板采用Q235钢板,锚筋采用HPB235钢筋。 4 铝合金护栏立柱与预埋件连接应采用螺栓连接或铆接。 5 预埋件、受力杆件、防护杆件之间的永久性连接不得采用点焊。 6 护栏主要受力杆件当采用螺栓或铆钉连接时,每个连接点应不少于两颗。 4.4.4 全玻璃护栏及玻璃组合护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全玻璃护栏的玻璃最小厚度不应小于16.76mm。 2 不承受水平荷载的护栏玻璃应采用公称厚度不小于5mm的钢化玻璃或6.38mm的钢化夹层玻璃,当护栏玻璃最低点离一侧楼地面高度大于5m时,应采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2.38mm钢化夹层玻璃。 3 组合护栏中承受水平荷载的玻璃应采用厚度不小于12mm的安全玻璃或公称厚度不小于16.76mm钢化夹层玻璃。当栏板玻璃最低点离一侧楼地面高度在3m或3m以上、5m或5m以下时,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6.76mm钢化夹层玻璃。当栏板玻璃最低点离一侧楼地面高度大于5m时,不得使用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板玻璃。 4 玻璃安装所采用的支承块宜采用挤压成形的未增塑PVC、增塑PVC或邵氏A硬度为80-90的氯丁橡胶等材料制成,数量不少于2个,长度不应小于50mm;定位块宜采用有弹性的非吸附性材料制成,长度不小于25mm。 5 居住建筑和人流集中场所的临空护栏在设计玻璃组合栏板时,玻璃不应采用点支式或短嵌槽式固定。 10 6 点支式玻璃护栏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支承孔边距玻璃边缘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不宜小于玻璃厚度的两倍。 2)玻璃的固定螺栓应选用不锈钢或铜质螺栓,每块玻璃的固定螺栓不应少于四颗,螺栓直径不小于8mm。 3)玻璃孔木护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木护栏宜在正常温度和湿度环境的室木护栏中的木材的选用,以及所用钢材、螺栓、钉、结构用胶等连接材料应符合《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的要求,所选木材的材质等级不应低于?c。 3 木材使用前应经干燥处理,含水率应符合《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的要求。用水溶性防护剂处理的木材,应重新干燥到使用环境所要求的含水率。 4 木材应按《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的要求进行防腐、防虫、防潮处理。 5 杆件之间采用螺栓连接时,每处连接的螺栓不应少于两颗,直径不应小于12mm,连接扁钢厚度不应小于3mm。 4.4.6 护栏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护栏结构应与主体结构有可靠的连接。 2 主体结构及构件应能够承受护栏传来的荷载和作用。连接件与主体的锚固承载力设计值应大于连接件本身的承载力设计值。 3 主体为砌体结构时,主体结构与护栏连接处应设置尺寸不宜小于 240mm?240mm?180mm的混凝土预埋砌块,在混凝土砌块上埋设预埋件或锚栓与护栏连接。 如图 4.4.6-1a,d. 4 主体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时,应在连接处埋设预埋件或预留钢筋或采用化学螺栓与护栏连接。如图4.4.6-2a,d。 5 与护栏连接处主体为钢结构时,主体结构应在连接处预留螺栓孔,采用螺栓与护栏连接;或采用焊接。如图4.4.6-3a,b。 6 与护栏连接处主体结构为木结构时,主体结构应设连接件与护栏连接。 7 木护栏、玻璃护栏应设金属连接件与主体结构连接。 8 木护栏、玻璃护栏的金属连接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同钢护栏。 11 9 护栏立柱、扶手在主体结构必须有可靠的锚固,应采用螺栓及预埋钢板锚固在混凝土上,每连接处螺栓不应少于两颗,直径不应小于12mm,连接钢板厚度不应小于4mm。 12 13 4.5 防雷接地 4.5.1 金属类护栏 1 护栏构件之间应相互连接形成电气通路。 2 高度超过30米的外墙与屋面护栏应与建筑物防雷接地装置可靠连通接地。 3 屋面护栏的构件,当满足下列条件:圆钢直径不小于12mm、扁钢截面积不小于100mm2且厚度不小于4mm、钢管壁厚不小于2.5mm时,宜作为建筑物的防雷接闪器用,并与建筑物防雷引下线可靠连通接地,连接间距应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中对引下线间距的规定。 4 建筑非金属类护栏 1 护栏高度超过30米的外墙护栏,应将护栏护栏金属构件与建筑物防雷接地装置的连接导体宜采用圆钢或扁钢,宜优先采用圆钢,圆钢直径不小于Φ10,采用扁钢时截面积不小于80mm2,厚度不小于4mm。 14 5 施 工 5.1 一般规定 5.1.1 安装护栏的结构应符合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 5.1.2 护栏的安装施工应编制施工方案并经过审查批准。方案应包括下列材料的进场检验; 2 重要部位的连接处理; 3 防腐、防雷处理; 4 安装的方法和安装顺序; 5 半成品和成品保护方法; 6 检查验收; 7 安全措施。 5.1.3 护栏前,应在现场按相同材料、型式和工艺制作样板件,经有关各方检查认可后再进行施工。 5.1.4 护栏主要受力构件当采用后置埋件锚固时,应锚固在混凝土基层上,已装饰部位应清除装饰层。 5.1.5 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控制质量,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未经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1.6 护栏焊接及涂装的作业环境应满足相关规范规定。 5.1.7 护栏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防止污染和损坏。 5.1.8 护栏施工应有安全措施,并符合劳动保护的要求。 5.2 砌体及混凝土护栏 5.2.1 砌体砌筑前,块材应提前浇水湿润。 5.2.2 砌体护栏砌筑时应上下错缝搭砌,竖缝应先挂灰后砌筑。 5.2.3 砌筑护栏不得留设脚手眼。 5.2.4 混凝土立柱、压顶、栏板钢筋宜采用预留或预埋件焊接连接方式。 5.2.5 混凝土施工中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钢筋位置和保护层厚度。 5.2.6 混凝土护栏与混凝土结构的界面应凿毛,浇筑前应清理干净并充分湿润。 15 5.2.7 护栏混凝土浇捣宜采用外部振动器。 5.2.8 护栏混凝土应按规定养护。 5.3 金属类护栏 5.3.1 不锈钢构件及饰件的连接焊接应采用不锈钢焊条氩弧焊,周边焊通,打磨毛刺,表面处理成发纹或抛光面。 5.3.2 护栏铁件采用电弧焊时,扁钢应钻孔与圆钢焊接。钢管扶手端部应用同种材料封堵。 5.3.3 薄壁截面焊接处附近的铁锈、污垢和积水要清除干净,焊条应烘干,并不得在非焊缝处的构件表面起弧或灭弧。 5.3.4 护栏主要受力构件采用螺栓连接时,螺栓应紧固,并应有防松脱措施,外露丝扣不 应少于2丝。热浸镀锌闭合截面钢构件主节点连接宜采用栓接或铆接。 5.3.5 护栏钢构件的表面处理、除锈和涂刷防锈底漆宜在安装前完成,焊缝两侧各50mm暂不涂装;埋入混凝土或砂浆采用酸性液体清洗外墙面时,应对金属护栏进行覆盖保护。 5.4 玻璃组合护栏 5.4.1 护栏玻璃安装时,玻璃与金属件不得直接接触。支承块或定位块材质、规格、数量和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5.4.2 框支承玻璃护栏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玻璃与构件槽口的配合尺寸和玻璃嵌入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两边支承时玻璃嵌入量不应小于15mm,四边支承时玻璃嵌入量不应小于12mm。 2 玻璃槽口应使用密封胶或密封胶条充填密实。 5.4.3 全玻璃护栏的玻璃与结构连接处应符合设计要求,玻璃与槽口的配合尺寸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其嵌入深度不应小于200mm。玻璃与槽口间空隙不得使用硬性材料填充固定。 5.4.4 组合护栏的金属构件应符合本规程5.3的规定。 16 5.5 木质护栏 5.5.1 施工制作必须有可靠的技术措施确保木材的含水率、防护剂的透入度和保持量及防水处理等符合设计及《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要求。 5.5.2 木材的强度,木材的含水率,木材防护剂的透入度和保持量应按《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要求及有关标准进行现场检测;防腐、防虫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5.5.3 经过防腐、防虫等处理的木构件,应避免重新切割或钻孔,确有必要做局部修整时,必须对木材暴露的表面,涂刷足够的原来处理用的防护剂。 5.5.4 木质护栏施工完毕后应对护栏整体和局部进行检查,查看是否出现构件裂缝、变形,节点有无松动、有无腐朽和虫蛀,若有发现必须及时进行处理。 5.6 防雷接地 5.6.1 需作接地的护栏应按设计要求与防雷装置连接,延长米每超过30m应增加接地连通点。护栏与防雷装置应连接可靠,其过渡电阻不得大于0.03Ω。 5.6.2 护栏需作接地时,应在引下线或均压环施工过程中留出接地预埋件或引出长度不小于200mm的圆钢或扁钢的连接线。护栏与预留接地端子的连接导体宜采用圆钢或扁钢,宜优先采用圆钢,圆钢直径不应小于Φ10,扁钢截面不小于80mm?,厚度不小于4mm。 5.6.3 金属护栏与预留接地端子的连接应尽量采用搭接焊,焊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焊接应饱满牢固,不应有夹渣虚焊、咬肉、气孔及未焊透现象; 2 扁钢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其宽度的2倍,不得少于3面施焊(当扁钢宽度不同时,搭接长度以宽的为准); 3 圆钢双面施焊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其直径的6倍(当直径不同时,搭接长度以直径大的为准); 4 圆钢与扁钢连接时,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圆钢直径的6倍,双面施焊; 5 扁钢与钢管、扁钢与角钢焊接时,应紧贴3/4钢管表面,或紧贴角钢外侧两面,上下两面施焊; 6 除埋设在砼中的焊接接头外,应有防腐措施; 17 7 不同金属之间的焊接,可采用火泥熔焊法。 5.6.4 栏杆与接地装置连接完成后,接地连接线应采用厚度不小于2cm的抹灰层或改性塑料管、橡胶管等保护设施防止人身接触。 6 检验和验收 6.1 一般规定 6.1.1 护栏工程验收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的规定。 6.1.2 护栏工程中的混凝土结构工程、砌体工程、钢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抹灰工程、饰面板(砖)工程、涂饰工程和防雷及接地安装工程等,除应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的规定验收外,还应作为主体结构分部、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和建筑电气分部的相关子分部工程,分别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规定验收。 6.1.3 护栏分项工程检验批按同类制品每50处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处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每部楼梯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6.1.4 护栏分项工程的允许偏差项目,每个检验批中的每个独立护栏和每部楼梯的一个楼层(段)均不应少于一个测点,测点应布置在最不利处。 6.1.5 护栏工程验收过程中,可对护栏进行破损性检验。 6.1.6 按本章规定应进行水平荷载推力试验检测、玻璃抗冲击性能试验检测和金属防腐涂层干漆膜厚度检测的护栏工程,检测数量按同品种、类型和施工工艺不少于一件。 6.2 施工前检验 6.2.1 护栏工程安装施工前应对护栏安装位置进行检查。 6.2.2 凡采用后置埋件锚固技术的护拦均应做后置埋件锚固承载力检测。检测数量和方法按《混凝土结构加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J50-049附录E的有关规定执行。 18 6.2.3 金属护栏、玻璃组合护栏和木护拦工程所用的材料、附件、连接件、紧固件、构件及组件的材质和规格进场时应进行验收;涉及安全和重要功能的,按有关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进行进场检测,并应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 6.2.4 护栏工程安装施工前应进行施工样板检验。 6.3 施工检验 6.3.1 护栏工程安装施工中应对下列项目进行隐蔽验收,并办理隐蔽验收记录: 1 预埋件或后置埋件; 2 护栏与主体结构或预埋件的连接节点; 3 金属护栏防腐涂装前的基层处理; 4 防雷连接。 6.3.2 混凝土护栏和砌体护栏的钢筋工程隐蔽验收按相应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执行。 6.3.3 护栏工程进行抹灰、饰面、涂饰前应对基层进行检查。 6.4 施工后检验 6.4.1 以下金属护栏、玻璃组合护栏和木护拦应做水平荷载推力试验检测: 1 公共场所和重要建筑物的护拦; 2 对质量有怀疑的护栏; 3 未选用标准设计的护栏,或由设计单位设计的新型护拦。 6.4.2 水平荷载推力试验检测方法按本规程附录A的规定执行。 6.4.3 玻璃组合护栏应做玻璃抗冲击性能试验检测,检测方法按本规程附录B的规定执行。 6.4.4 金属护栏应做防腐涂料涂层干漆膜厚度检测,检测方法按《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规定执行。 6.4.5 建筑物屋面和高度在30m以上外墙的护栏应进行等电位连接导通测试和接地电阻测试。测试数量按建筑物每层楼、每个方向检测不少于2件;测试方法采用等电位连接测试仪和接地电阻测试仪;等电位连接测试结果应符合《建筑防雷施工质量控制与验收 19 规程》DBJ50-060的有关规定;接地电阻测试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6.5 验收资料核查检验 6.5.1 护栏工程验收资料应在安装施工前、安装施工中、安装施工后分阶段检查,并在验收时汇总核查。 6.5.2 护栏工程验收资料应包括以下资料: 1 护栏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变更文件及其他设计文件。护栏工程单独设计时,应提供原设计单位对护栏工程设计的确认文件; 2 护栏工程所用材料、附件、连接件、紧固件、构件及组件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检测报告; 3 隐蔽工程验收文件; 4 后置埋件锚固承载力检测报告; 5 水平荷载推力试验检测报告; 6 金属防腐涂料涂层干漆膜厚度检查记录; 7 金属防腐涂料涂层干漆膜厚度检测报告; 8 等电位连接导通测试记录和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9 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0 其它重要的施工记录和必须的质量控制资料。 20 7 保养和维护 7.1 一般规定 7.1.1 护栏的设计使用年限应由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在签订设计合同时予以明确;设计单位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竣工验收时,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供《建筑护栏使用维护》,对需要保养维护的护栏给予说明。《建筑护栏使用维修说明书》应包括以下设计使用年限; 2 使用注意事项; 3 日常与定期的维护保养要求; 4 施工单位的保修责任。 7.1.2 护栏交付使用后,建设单位应落实《建筑护栏使用维护说明书》的相关要求。 7.2 检查与维修 7.2.1 当发现护栏金属和部件锈蚀腐蚀时,应及时除锈补做防腐涂层或采取其他防腐蚀措施。 7.2.2 当发现护栏或栏板松动或不牢固时,应及时加固或更换。 7.2.3 护栏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后,应对护栏进行全面检查,此后每二年应检查一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按本规程7.2.1条和7.2.2条处理。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已失去维修价值的,应进行更换。 21 附录A 护栏水平荷载推力试验 A.1 一般规定 A.1.1 计量仪表(百分表、位移计等)和加载装置(千斤顶或砝码等)应在试验前计量检定合格,且应满足测试精度要求。 A.1.2 对于根部采用螺栓连接或焊接锚固的护栏,应在连接处细部构造施工完毕后进行试验。 A.1.3 对于不同类型的护栏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加载单元和部位: 1 靠护栏立柱底部受力的长护栏宜取具有代表性的受力单元从顶部至底部竖向断开作为加载单元; 2 整体受力的阳台护拦应按以下原则确定加载单元: 1)凹阳台一字型护栏应将整个护栏作为加载单元; 2)L型阳台护应选取受力不利的一方作为加载单元; 3)凸阳台的三方护栏应选取受力最不利的一方作为加载单元; 以上四种类型护栏的加载部位均为选定加载单元的整个护栏顶部。除第一种类型的护栏须沿竖向断开外其他类型护栏均应保持整体受力。 A.1.4 试验荷载布置应符合设计的要求。当试验荷载布置不能完全与设计的要求相符时,应按荷载等效的原则换算。 A.1.5 当采用等效集中力加载模拟均布荷载进行试验时,挠度实测值应乘以修正系数,采 用三分点加载时修正系数可取为0.98,采用其它形式集中力加载时,修正系数应经计算确定。 A.1.6 试验前,宜进行预压,以检查试验装置的工作是否正常。预压荷载可取为检验荷载的20,,30%。 A.1.7 加载装置的承载力和刚度应满足最大试验荷载要求。 A.2 基本试验 A.2.1 基本试验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护栏水平方向的承载力试验,了解护栏的整体结构性能,为护栏的设计和施工提供依据。 A.2.2 护栏基本试验的平面尺寸、杆体材料、锚固方式、安装工艺等应与工程上的护栏 22 一致。 A.2.3 检验荷载应采用承载力检验值。 A.2.4 试验时应分级加载。当荷载小于荷载标准值时,每级荷载不应大于荷载标准值的20,;当荷载大于荷载标准值时,每级荷载不应大于荷载标准值的10,;当荷载接近承载力检验荷载值时,每级荷载不应大于承载力检验荷载设计值的5% 。 A.2.5 每级加载完成后,应持续10min;在荷载标准值作用下,应持续30min。在持续时间护栏试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视为破坏,应终止加载: 1 护栏位移不收敛(荷载不能稳定),锚固处开裂; 2 在荷载作用下,护栏自身材料发生开裂、断裂。 A.2.7 试验完成后,应根据试验荷载数据绘制荷载—位移曲线。 A.2.8 极限承载力取破坏荷载前一级的荷载值。 A.3 验收试验 A.3.1 验收试验的目的是检验护栏施工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A.3.2 护栏的验收试验应随机抽样,同时应考虑选取护栏跨度较大或其它对工程质量有怀疑的节段。 A.3.3 检验荷载应采用荷载标准值乘1.1系数或由设计单位确定。 A.3.4 每级加载值不宜大于荷载标准值的20,,达到检验荷载值后分级卸荷,卸荷分级次数不宜少于3次。 A.3.5 每级加载完成后,应持续10min;在荷载标准值作用下,应持续30min。在持续时间当满足下列所有条件时,试验段的护栏为合格: 1 加载到检验荷载值后,变形稳定; 2 在荷载标准值作用下护拦顶点位移未超过允许位移值; 3 在检验荷载作用下护栏锚固端未出现开裂、起拱等异常情况。 23 附录B:玻璃抗冲击性能试验 B.1 目的:检验玻璃的刚度、强度和安装的牢固性。 B.2 方法:将60kg重的砂袋,用绳索悬挂在吊架上,吊挂点距砂袋中部的长度为1.5m,砂袋垂挂时紧贴试验玻璃的中央,向后拉起砂袋,砂袋绳索与垂线夹角45?时,突然放掉砂袋,使砂袋的垂力自然撞击玻璃,连续3次无异常现象为合格。 24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了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 行”。 25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 重庆市建筑护栏技术规程 DBJ******* 条文说明 26 目 次 1 总则 ??????????????????????????????????????????????????????????1 2 术语???????????????????????????????????????????????????????????2 3 基本规定 ???????????????????????????????????????????????????????3 4 设计???????????????????????????????????????????????????????????4 5 施工 ?????????????????????????????????????????????????????????15 6 检验和验收 7 保养和维护 ??????????????????????????????????????????????????22 27 1 总 则 1.0.1 改革开放以来,重庆的城市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建筑作为凝固的音乐,以其丰富的建筑立面和多姿多彩的建筑外装饰,为美化山城重庆做出了卓越的贡献。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建筑技术的进步,建筑外装饰除了满足建筑功能的要求外,已更多的发展到要满足建筑装饰的美观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视觉感受要求。为此,在短短二十多年的时间里,大量造型各异,透空性好,美观漂亮的金属和玻璃阳台护栏和栏板不断出现,使建筑的外装饰越来越漂亮美观。 但是,在建筑护栏日新月异的快速发展过程中,其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事故也时有发生。室外阳台等金属扶栏的大量使用,受重庆大气条件的影响,锈蚀等腐蚀情况相当严重,维护工作又相当差,其使用安全隐患也日渐突出,建筑护栏使用安全性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 2002年3月和2005年3月,为了掌握全市建筑护栏的情况,重庆市建委组织专家对主城区人员活动密集的商业街道和车行、人行干道两侧的既有建筑的护栏安全性能情况进行了调查,从调查情况看,问题还是比较严重的。鉴于建筑护栏使用安全涉及城市公共安全,有必要加强其技术保障,为此编制了此规程。 1.0.2 本条规定了本规程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重庆地区民用建筑护栏,鉴于工业建筑和室外等其他工程的使用环境的不同及复杂性,只能根据不同的安全和耐久要求,参照执行本规程。关于本规程建筑护栏适用的建筑物高度,未作规定,设计人还应结合抗震设防等综合性要求按相关规范执行。 1.0.3 本条对建筑护栏在地震荷载作用下如何防止其破坏后伤害人体的问题从设计角度作了强调。从5.12地震我市梁平县的破坏情况看,确实存在建筑护栏在地震时破坏并被甩出伤人,且有致人死亡情况。因此,建筑护栏的设计应结合建筑抗震有关要求采取不同抗震措施。 1.0.5 建筑护栏的材料、设计、施工密切涉及相关规范、标准,比较密切的有《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 28 量验收规范》GB50210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混凝土结构加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J50-049、《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建筑防雷施工质量控制与验收规程》DBJ50-060等,其相关规定应予遵守。 29 3 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1.1 为加强建筑护栏工程的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建筑护栏必须进行施工图设计,设计深度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相关要求,使其能够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材料制作和施工的需求。 3.1.2 建筑护栏作为建筑物的安全围护构件,不仅要考虑其新颖、美观,还必须根据其设置部位并结合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做到既满足美观的效果,又满足安全使用的要求。建筑护栏应与其所服务的建筑物相适应,护栏的设计与设置应首先满足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安全要求。 3.1.3 在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设计文件要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了对建筑护栏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进行规范,应根据建筑护栏的使用部位、安全等级确定合理使用年限。 3.1.4,3.1.5 建筑护栏作为建筑物的安全围护构件必须足够的安全和耐久,以保证其在合理使用年限材 料 3.2.2 建筑护栏根据使用位置的不同,可能会受到自然环境及特殊室本条文组成建筑护栏的各种材料大都有相应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因此应按现行的相关标准规定执行。如:《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铝合金建筑型材》GB/T5237、《不锈钢冷扎钢板》GB3280、《不 锈钢热扎钢板》GB4237、《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 30 JGJ113、《夹丝玻璃》JC433、《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等。 31 4 设 计 4.1 一般规定 4.1.1 建筑护栏是保证人们安全的重要建筑构件,护栏必须要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并与其它建筑部件可靠连接。在受外力作用时不产生大的变形,才能满足使用和安全的要求。 4.1.2 建筑护栏的设置是在接近人的部位,如在转角处设置为直角、锐角,容易对人体造成伤害。因此护栏的转角应尽量圆滑。护栏的使用寿命往往短于建筑使用寿命,因此护栏应便于清洁、维护、更换。 4.1.3 强调按围护结构设计。主要是风荷载的取值不同。 4.1.4 主体结构与护栏的合理使用年限不同,为保证主体结构的安全,故护栏不应考虑分担主体结构所承受的荷载和作用。 4.1.5 本条依据《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2001制定。 4.1.6 建筑护栏属于《抗震设计规范》所称非结构构件,应按照《抗震设计规范》要求,根据所属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和护栏地震破坏的后果及其对整个建筑结构影响的范围,采取不同的抗震措施,本规程不作专门规定。 4.2 建筑设计 4.2.1 人们都有凭栏远眺的习惯,老人小孩也需要扶手借力,因此,在护栏上设置扶手便于人们把握,是充分考虑了人们的使用要求和生活习惯。而且扶手的连接和安装必须牢固才能满足安全的要求。 4.2.2 本条文是规定了设置护栏的部位。 4.2.3,4.2.9 此部分规定与国标《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建筑护栏上如有花池或放置花盆等设施,在刮风下雨或人们不小心的情况下坠落容易使行人受伤。设置围栏或雨棚等防坠落措施,可使花盆等不易坠落或坠落时不至伤人。 4.2.11 人们在高空时容易产生恐怖和不安全感,高层建筑临空护栏如采用实体栏板或半实体栏板,可有效减轻这种感觉,使人感觉更加安全。 32 4.2.12 扶手是人们在通行中的重要辅助设施,是用来保持身体平衡和协助使用者行进,避免发生摔倒的危险。因此,建筑物公共部位护栏扶手的设置应充分考虑不同人群,特别是行动不便者和儿童的使用需求。扶手安装的位置和高度及选用的形式是否合适,将直接影响到使用效果,扶手不仅能协助不同使用者在通行上的便利,同时也给人们行走带来安全和方便。本条文对扶手高度、截面尺寸等作了规定,是为了保证扶手在使用上的安全性、连贯性和易于抓握及控制力度,给使用者带来安全和方便。专供行动不便者(残疾人、老年人等)使用的护栏扶手应按4.2.13条执行。 4.2.13 供残疾人使用的走道、坡道、楼梯等处的护栏扶手,在《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中已有规定,本规定不再赘述。 4.3 护栏计算 4.3.1,4.3.2 依据《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2001制定;依据栏杆使用功能要求,规定护栏构件采用弹性方法计算其依据《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01制定。 4.3.8 本条依据《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程》JGJ102-96对硅酮结构密封胶的要求制定。 4.3.9 砌体护栏高厚比的要求,依据《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制定,且要求略有提高 4.4 护栏构造 4.4.1 砌体护栏的构造要求,是为了满足正常使用和耐久性的要求,砌体结构整体性较差 ,本条主要强调了加强砌体结构整体性的基本措施和要求。 4.4.2 混凝土护栏的构造要求依据《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及有关建筑阳台栏杆图集的要求制定。 4.4.3 基于保证正常使用功能和耐久性要求,参照相关图集对金属构件最小的壁厚作出了规定。为保证连接可靠,对各种连接方式的最低要求作出了规定。 4.4.4 玻璃属易碎材料,考虑护栏使用的安全性,本条对护栏使用安全玻璃的种类和连接方式作出了规定。 33 4.4.5 本条护栏的构造要求,依据《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2003制定,主要强调了防虫、防腐。 4.4.6 一般情况,护栏独立承受荷载能力较弱,故本条强调了与主体结构的连接要求,对焊缝、螺栓、化学锚栓、预埋件作出了最低要求的规定。连接件、螺栓、化学锚栓、预埋件、焊缝应计算确定。 34 5 施 工 5.1 一般规定 5.1.1 本条给出了护栏安装结构应满足的基本的要求,即《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木结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5.1.3 制作样板件的方法是在长期施工中总结出来行之有效的方法。不仅可以直观地看到和评判其工艺状况,还可以对材料、做法、效果等进行直接检查,相当于验收的实物标准。样板件主要是对相同材料、型式和工艺的护栏在现场制作,经参建各方(建设、监理、设计、施工)检查确认后方可进行全面施工。施工中应注意,样板件的技术资料(材料、工艺、验收资料)应纳入工程技术档案。 5.4 玻璃组合护栏 5.4.1 玻璃是脆性材料,不能与边框直接接触。支承块承受玻璃的重量,保证玻璃下部支承完整,其长度可根据玻璃板面的大小和厚度适当增加。定位块用于玻璃的边缘与框架之间,防止玻璃在框架木质护栏 5.5.1 当木结构经常处于潮湿环境中,木材的平均平衡含水率高于20%,必定发生腐朽; 重庆气候相对潮湿,适宜于蛀蚀木材的白蚁、家天牛繁殖,特别是一些易腐朽和蛀蚀树种。为了保证木构件不腐朽和蛀蚀,必须对木构件用防护剂进行处理。防护剂的保持量和投入度符合《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要求。 5.5.3 木构件经过防护剂加压处理后,为了保持防护剂的投入度,除非万不得已,才允许重新切割或钻孔,万不得已时应在用原来处理用的防护剂涂刷。 5.6 防雷接地 5.6.1 建筑物内金属护栏等长金属物应每隔30米就近与防雷装置连接,延长米每超过30米时,应增加连通点。连接处其过渡电阻不得大于0.03Ω的规定,是参考国外资料和国内的实践经验确定的。 35 5.6.2 需要引下线或均压环施工过程中留出接地预埋件或引出长度不小于200mm的圆钢或扁钢的连接线,以满足护栏作接地时方便施工的要求和条件;护栏与预留接地端子的连接导体宜采用圆钢或扁钢,宜优先采用圆钢,圆钢直径不应小于Φ10,扁钢截面不小于80mm?,厚度不小于4mm,是对护栏接地的材料要求。 5.6.4 本条文是为了防止人身接触而发生意外。 36 6 检验和验收 6.1 一般规定 6.1.1,6.1.4 本标准的护栏工程验收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的规定要求执行。 护栏工程中的混凝土结构工程、砌体工程、钢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抹灰工程、饰面板(砖)工程、涂饰工程和防雷及接地安装工程等,涉及到《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相关为了保证护栏的连接可靠,安全性能达到设计要求,可对护栏的立柱、扶手连接节点的隐蔽部位打开检查,对护栏受力性能进行破坏性检测。 6.2 施工前检验 6.2.1 护栏安装位置应检查立柱和扶手锚固区的可靠性,基体结构有无松动的情况;设计的连接方式与锚固区是否相适应,如砖砌体锚固区不应采用膨胀螺栓的锚固方法;安装位置的可踏面高度等,应根据检查后确定的尺寸施工护栏。 6.2.2 护拦与基体结构的锚固性能是重要的安全性能,当采用后置埋件锚固方式进行连接时,必须对后置埋件锚固承载力进行检测,确保其安全可靠。 6.2.3 护拦工程所用的材料、附件、连接件、紧固件、构件及组件进场时应进行验收,材质和规格应符合本标准第四章的相关规定;涉及安全和重要功能的,应进行进场检测,验收和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后监理工程师应与以认可。 6.2.4 护栏安装施工样板是检查的重点,主要检查材料、附件、连接件、紧固件、构件及 组件的材质和规格,立柱和扶手连接方式与锚固区的可靠性,安装位置的可踏面高度,护栏的高度与竖向构件的间距是否符合规范的要求,同时应按要求进行水平荷载推力试验检测护栏和玻璃组合护栏玻璃抗冲击性能试验检测,施工样板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37 6.3 施工检验 6.3.1,6.3.3 对护栏工程的隐蔽验收记录、施工检查记录的具体项目作出了要求。 6.4 施工后检验 6.4.1,6.4.3 金属护栏、玻璃组合护栏和木护拦的设计、施工质量对护栏的可靠性影响很大,公共场所、学校教学楼等人流较大,发生意外时对护栏的水平推力很大,应当对其进行安全性能检测;未采用标准设计的护栏实践经验不足,也应进行安全性能检测;砌体、混凝土护栏已有多年实践经验,满足本标准的要求后可不进行安全性能检测。 6.4.4 常见的金属护栏材料主要有不锈钢、铝合金等耐候性材料和普通黑色金属非耐候性材料,不锈钢、铝合金材料的表面耐候处理是在生产厂家完成,材料进场时应检查质量保证资料,必要时进行复验;普通黑色金属的表面耐候处理主要以施工现场完成,应按《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要求对防腐涂料涂层干漆膜厚度进行检测。 6.4.5 护栏工程应符合建筑防雷施工质量的相关要求。 6.5 验收资料核查检验 6.5.1,6.5.2 明确护栏工程验收资料检查时间和检查内容。 38 7 保养和维护 7.1.1 本条对建筑护栏设计使用年限作了规定。目前,建筑护栏的设计使用在相关标准中没有明确规定。根据建设部“建设(2000)146号”《关于设计单位执行有关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问题的通知》规定:“目前建设工程标准、规范中尚未制定合理使用年限规定的,或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有特殊要求的,须由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签订合同时予以明确,并由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同时,参照建设部“建质(2006)291号”《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办法》和《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等规定,本规程设定了“建筑护栏竣工验收时,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供《建筑护栏使用维护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7.1.2 本条也是参照《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办法》的规定,明确了建设单位对建筑护栏交付使用后的保养和维护职责,目的是加强建筑护栏的保养和维护工作。 7.2.1 金属护栏易受腐蚀,特别是在重庆地区,大气酸性成分较重,必须及时处理金属构件的锈蚀问题,防微杜渐,保安全、增寿命。本条对此作了规定。 7.2.2 无论是焊接、螺栓连接、驳接、铆接、榫接、钉接等等,建筑护栏构件之间)构件与主体结构之间的连接锚固,都会随着使用时间的增长,特别是不规范的使用导致建筑护栏连接锚固松动甚至整体晃动以至破坏,发生护栏坠落伤人或人员坠落伤亡,因此发现建筑护栏松动或不牢固,应及时加固或更换。本条对此作了规定。 7.2.3 参照建筑结构和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本条规定建筑护栏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后,应全面检查。鉴于建筑护栏的特殊性及耐久方面的脆弱性,规定之后每二年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加固。对存在严重隐患或失去维修价值的,则应进行更换,这样规定,也是充分考虑了建筑护栏的安全重要性和耐久性方面的缺点,目的仍然是确保建筑护栏 的使用安全。 39 附录A 护栏水平荷载推力试验 A.1 一般规定 A.1.1 试验所用千斤顶的精度要求应满足力值偏差不超过?2% ; A.1.3 当靠护栏立柱受力的长护栏无法断开进行试验时,也可以将加载单元扩大而不断开护栏。 A.1.4~A.1.5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中规定的护栏顶部水平荷载为线荷载,在试验时施加水平线荷载操作困难而往往采用荷载等效的原则采用集中力加载。等效荷载是指加在构件上,使试件产生的试验装置受力后往往因安装问题而有一部分不可恢复的变形,通过预压,不仅检测试验装置能否正常工作,同时也可很大程度的消除这部分变形。 A.2 基本试验 A.2.1~A.2.2 基本试验的目的是通过破坏试验检验护栏的承载能力,当采用新的锚固方式、安装工艺或杆体材料而没有相应的实践资料等情况下应进行基本试验,以确定该种护栏类型的承载力。试验用护栏的平面尺寸、杆体材料等应与实际工程用护栏保持一致。对于有实际工程应用经验的常规铁制护栏、木质护栏、玻璃护栏等可不做基本试验,而只按本规程的要求做相应的验收试验。 A.2.6 护栏的破坏分为护栏整体与相连的锚固件间的拉接破坏和护栏自身材料及自身材料连接间的破坏,两种情况下的破坏均应认定为护栏的破坏。 40 A.3 验收试验 A.3.2 试验护栏的选取宜由检测、监理及施工方共同在施工图上随机选取,应考虑所选护栏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A.3.3 荷载标准值是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中的规定或设计要求选取的。 A.3.6 加载到检验荷载值后变形稳定是指百分表的读数在检验荷载值作用下保持稳定。 附录B 玻璃抗冲击性能试验 B.1,B.2 本试验是为了检验玻璃组合护栏中玻璃材料及安装的可靠性、安全性。试验中所用沙袋应为球形,用柔软的编织料做成,里面所装沙为天然中沙。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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