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交房承诺书
交房承诺书
购买人(刘明显):
万村规乡字第(2012)52号乡村建设
许可证,确认的龙沙镇刘建国等70户联建房。该房屋位于龙沙镇永安路8号凤凰小区。我已出卖给您凤凰小区三排一单元101、201、301、401、601、701、801、102、202、302、402、602、702、802,共计14套房屋。我保证在项目竣工验收时达到如下品质标准:
一、结构:居民联建房1、2号 楼房采用 砖混 结构形式,保证结构稳固,安全可靠。
二、用材与工艺:
1、房屋外墙根据统一标准贴面砖和水泥浆抹面;
2、房屋楼道安装防护栏;
3、房屋内墙面采用水泥沙浆抹面清水墙;
4、房屋门窗安装外墙铝合金窗;
5、房屋阳台的防护栏由我方统一安装。
三、完善该房屋周边的道路、排水等附属工程。
四、房屋顶在一年内漏水,由我方负责补修。
五、该房屋现已建成,双方共同协商后,现将房屋交付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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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方(刘明显)。其对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权,有权根据自己需要随时租赁、买卖。且
约定期限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以上承诺,是对该房屋本身品质和所在的整个房产项目的品质保证,也是对购房人的承诺。为保证全面兑现承诺,在履行过程中(来自:www.zaidian.cOm 在 点 网:提前交房承诺书),如有与本承诺不符的,即为违约,我方愿向购房人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市房管局及政府其他部门的监督和处罚(处理)。
本承诺书抄送龙沙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村镇建设管理所、万州区公安局龙沙派出所。
承诺人:
年月日
篇二:提前交房
先期交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现甲方开发的名爵国际项目未达到交房标准及交房条件,因乙方自身原因强烈要求提前交房,介于乙方特殊情况,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交房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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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自愿认购甲方开发的名爵国际项目号楼单元楼户(初测房号为)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该物业建筑面积约为 平米(此面积为暂定面积,实际面积以房管局最终测绘面积为准,实际面积按双方约定售价计算总价),双方约定售价为 元/平米,该套房屋暂定总价为(大写 (总价按双方约定售价根据实际面积多退少补)。
1、在该物业未达到交房标准及交房条件之前乙方装修房屋期间,甲方为乙方提供临时用电和用水,临时用电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乙方购买商品房屋须承担下述费用,乙方应在接收该物业之前向甲方预交:
(1)两共基金(总房款的2%)人民币元整(,: 元);
(2)契税(总房款的3%)人民币 元整(,: 元);
(3)物业费用(4元/月/?)人民币 元整(,: 元);
(4)装修保证金人民币 4000 元整(,: 元);
(5)垃圾清运费(2元/?)人民币 元整(,: 元);
(6)临时用电费用(1元/度)人民币 500元整(,: 元);
(7)2011年度供暖期的采暖费用(14.5元/?/6个月)人民币元整(,:元),实收人民币 元整(,: );
(8)甲方为乙方垫付的按揭公证费人民币 元整(,:元);
(9)上述费用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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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述费用收取依据或理由:
(1) 两共基金、契税均为房地产法律法规所确定的购房人应予承担的义务,由甲方代收
代缴,现阶段仅以预收的形式向乙方收取该费用,如预收款不足以缴纳上述费用,由乙方无条件补足差额;
(2) 预收2012年度物业费用、装修保证金及垃圾清运费;其中装修保证金在乙方装修
完成且经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确认无违反业主公约、无侵权、无损坏公共部位等情形发生后,全额返还;
(3) 因名爵国际项目未达到交房标准及交房条件,正式用电用水均未验收且不能正常使
用,但在乙方的强烈要求下,甲方为了满足业主的特殊需求,由甲方自费为乙方接入临时用电,临时用水由乙方自行在甲方用水点提取。临时用电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临时用水不予取费;
(4) 2011年度供暖期从 年 月 日起算至2012年4月15日止,不论业主是
否从2011年10月15日起开始使用,只要本年度供暖期内业主使用就需缴纳全部费用。但本小区供暖未经验收且供暖时间将会延后,甲方目前仅收取个月取暖费,但甲方不提供发票;
(5)如有其它应收费用等在正式交房阶段统一办理时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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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二、乙方义务
1、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等施工单位未正式移交房地产开发公司,乙方不得破坏且有义务保护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
2、乙方在装修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如搬运装修材料、装修人员故意或过失等造成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等损坏,乙方承担全部责任,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全额赔偿;
3、小区部分配套工程正在施工,乙方须保证在不影响小区配套工程施工的前提下进行房屋装修,如有冲突以不影响其他业主利益为准优先小区配套工程施工;
4、业主、业主家庭成员及业主雇佣装修工队人员必须注意安全,发生人身财产安全事故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上述人员活动范围仅限于乙方自有物业、楼道至出入口必经之路,严禁未满18周岁人员进入小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该协议;
5、其它事项请遵守物业公司相关规定。
三、甲方权利
甲方未正式向全体业主交付房屋之前,有权制止乙方下列行为:
1、危及自身及他人生命财产的行为,如野蛮施工、高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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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洒垃圾等行为;
2、私自碰接水、电、暖、排水、天然气、电话线、有线电视、光纤、网线、消防或其它弱电等行为;
3、擅自靠近甲方的施工区域、塔吊施工范围等行为;
四、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甲方有权进行处罚,情节轻微者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制止乙方进入小区直至正式交房阶段,乙方不得对此提出异议,情节是否严重由甲方认定。
2、乙方自愿承担在装修房屋期间造成的自身损害等所有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在本条中的“乙方原因”界定标准为:甲方发生了实际损失且甲方认为是乙方原因造成的,如乙方不能拿出切实证据证明乙方无过错,即可认定为乙方过错。
五、其它
1、乙方在签署本协议书的同时,亦表示对本书所记载之
充分理解并愿意遵守。
2、甲乙双方在此申明,本协议所记载均为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本协议或部分内容与法律法规有冲突之处、本协议或部分内容被人民法院裁定无效,本协议或部分内容被政府相关部门不予认可,但本协议可切实证明甲乙双方的债权债务及侵权约定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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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与本协议同具法律效力的文书还有:甲方向乙方发出的或在该物业入户门处张贴的通知通告等。
4、本协议书共四页,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乙方以“按手印”后生效)后生效,上述四份协议同具法律效力。
5、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达成一致,乙方须无条件按甲方意见处置,之后可向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地址:
日期:日期:
篇三:交房承诺书
嘉实.上城名都业主承诺书
一、承诺人个人资料:
二、承诺事项:
三、承诺对象:上海嘉实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苏州嘉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本人承担上述承诺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
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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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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