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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典的民主政治材料

2017-09-25 25页 doc 99KB 13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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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典的民主政治材料雅典的民主政治材料 以下材料皆来自(《城邦正义与政体理想——亚里斯多德政体思想解读 ) “凡隔离而自外于城邦的人——或是为世俗所鄙弃而无法获得人类社会组合的便利 或因高傲自满而鄙弃世俗的组合的人——他如果不是一只野兽,那就是一位神祗。”,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北京 商务印书馆 “凡自然而平等的人,既然人人具有同等价值,应当分配给同等权利;所以,对平等的人给予不平等的———或者相反地,对不平等的给予平等的———名位,有如对体质不等的人们分配给同量的———或对同等的给予不同量的———衣食一样,这在大家想来总是有害(恶劣)...
雅典的民主政治材料
雅典的民主政治材料 以下材料皆来自(《城邦正义与政体理想——亚里斯多德政体思想解读 ) “凡隔离而自外于城邦的人——或是为世俗所鄙弃而无法获得人类社会组合的便利 或因高傲自满而鄙弃世俗的组合的人——他如果不是一只野兽,那就是一位神祗。”,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北京 商务印书馆 “凡自然而平等的人,既然人人具有同等价值,应当分配给同等权利;所以,对平等的人给予不平等的———或者相反地,对不平等的给予平等的———名位,有如对体质不等的人们分配给同量的———或对同等的给予不同量的———衣食一样,这在大家想来总是有害(恶劣)的。”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北京 商务印书馆 可见,亚里士多德的城邦正义其实是一种平等,但不是人人都有相等的政治权利,而是对城邦贡献相同的人有着相等的政治权利,贡献不同的人有着不相等的政治权利。这不是绝对平 等,而是比值平等,也即根据人们贡献的大小,按比例分配与之相称的事物。在亚里士多德看来,这才是真正的“平等”,这才是“平等”的真正涵义,自然也才是正义的。(《城邦正义与政体理想——亚里斯多德政体思想解读》李书巧) “各人根据各自的某种贡献,而在政治上各自有所要求,虽在某一方面的意义上可说是合乎正义,却谁都不是绝对全面地合乎正义。”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北京 商务印书馆 “政治家和立法家的一切活动或行为显然全都同城邦有关,而一个政治原来是全城邦居民由以分配政治权利的体系。”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北京 商务印书馆 。“政治权利的分配必须以人们对于构成城邦各要素的贡献的大小为依据。”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北京 商务印书馆 “如其不然,有些人家财巨万,另些人则贫无立锥,结果就会各趋极端,不是成为绝对的平民政体,就是成为单纯的寡头政体;更进一步,由最鲁莽的平民政治或最强项的寡头政治, 竟至一变而成为僭政。僭政常常出于两种极端政体,至于中产阶级所执掌而行于中道或近乎中道的政权就很少发生这样的演变。”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北京 商务印书馆 以下材料来自《改革与雅典民主政治的形成》胡景平 “到公元前600年左右时, 已经变得令人不能忍受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 第107页 在梭伦以前的雅典国家中, 公民依照出身被分为贵族和平民两个等级, 贵族作为特权阶级, 出身便决定了他们在政治、经济、法律及宗教上的种种特权, 而平民作为非特权阶层, 则只 是享有个人的自由并受法律保护而已。《改革与雅典民主政治的形成》胡景平 仅仅依照拥有财产的多寡将雅典公民分为四个等级。即? 年收入在五百麦斗以上者为第一等级“ 五百斗级” ( 年收入在五百麦斗至三百麦斗之间者为第二等级“ 骑士级” ( 年收入在三百麦斗至二百麦斗之间者为第三等级“ 双牛级” ( 年收入在二百麦斗以下为第四等级“ 日佣级” 。同时, 为不同的等级确定了相应的政治权利。通过这项改革, 梭伦便在新的制度中“ 加入了一个全新的因素— 私有财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 第112。由此打破了氏族贵族的政治特权, 政治的权利已不再依靠出身, 而是取决于财产的多寡。 民主机构的设立及公民大会作用的加强, 为雅典民主政治的建立莫定了重要基础。 亚里士多德认为, 梭伦作为一个优秀的立法家, 他“ 消除了过分专横的寡头政体, 解放平民, 使其免于奴役, 并建立了平民政体的祖制”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 昊寿彭译, 商务印书馆, 1986 年版103页 庇西特拉图上台后继续执行了梭伦的宪法, “ 毫不弄乱先前已有的各种官职, 也不改 变任何法律” 希罗多德《历史》, 王以铸译, 商务印书馆, 1985年版, 第74 页 有的学者认为, 是偕主帮助“将平民提高到了对政治的自觉程度, ” 而这种自觉则导致 “平民的统治” , ? 即民主政治。芬利《早期希腊:青铜与古朴时代》, 伦敦, 1981年版, 第104 在雅典人看来, 所谓民主政治, 其一体现在政权掌握在全体公民手中, 其二体现在法 律面前人人平等, 因而, 法律的建设也是民主建设的一项重要。《改革与雅典民主政治的形成》胡景平 克里斯提尼的改革对雅典民主政治的形成具有决定性意义, 最终摧毁了氏族贵族统 治的基础。在改革后雅典国家的一百个基层组织“ 德漠” 中, 最高权力属于“ 德漠武”大会,而西方文字中的“ 民主政治”—德漠克拉西即起源于此。 恩格斯曾指出, “雅典正在产生的国家开始时所依据的单位, 正好和现代国家在最高发展阶段上最后要达到的单位相同。’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113 公元前487 年, 泰米斯托克利对执政官的选举法进行了改革, 由投票改为抽签, 于是不仅第一等级, 而且第二等级的公民也可充任执政官。由此也影响了元老院的成份, 因为执政官退任参后进入元老院, 而第二等级多为富有的工商业奴隶主, 于是便不可避免地改变了元老院完全由贵族组成的局面。 六十年代中期, 厄菲阿尔式斯成为民主派的领袖。在与政敌的斗争中, 厄菲阿尔武斯是一个最顽强最不屈不挠的人, 在这一点上他甚至胜过伯里克利。他不断对元老院贪污腐败、滥用职权等发起攻击, 并在公元前462年促使公民大会通过决议, “剥夺了元老院保卫宪法的一切格外权力, 把某些权力交与五百人议会, 另一些则交给公民大会和陪审法庭。” 而且厄菲阿尔式斯还第一次将梭伦的法律从卫城中移到市场旁,更加强了法律的民主性。雅典的各种民主机构也由此彻底摆脱了元老院的控制, 独立自主地担负起国家各种最高权力机关的作用。 雅典的政治形势是“人民力量壮大, ”从而“ 更多地把政府的一切掌握在自己手 里。” 公民大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 拥有立法权。凡年满二十岁以上的男性公民均可 参加, 到会者都有发言权, 大会可以决定国家的一切内政外交等重大事宜。五百人议会是最高的行政机关。议员从年满三十岁的公民中抽签产生, 任期一年, 为保证每个公民有机会参与国家大事, 法律规定, 在所有合格公民都任期一届议员之前, 任何人不得重任。议会作为公民大会休会期间行使国家政府职能的常设机关, 除筹备公民大会外, 负有种种行政职能, 负责国家有关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事务的具体管理。陪审法庭是最高的司法机关。由六千人组成, 亦是用抽签的办法从十个部落中年满三十岁以上的公民里各选六百人组成。分成若干个组, 分庭陪审, 一般每庭陪审员为五百人, 若遇案情重大, 则组织几个组共同陪审。陪审法庭由于人数众多, 个人权力不大, 加之陪审员临时决定, 便减少了拘私舞弊的可能, 受贿及滥用职权的情况也大大减少, 而且最后的判决采取秘密投票的方式, 充分显示了陪审法庭的民主性质。 以下材料来自《古雅典民主政治兴衰的法理》李兰宏 研读历史是为了更好地关照现实,从古雅典民主政治兴衰的原因中,可以得出一些对当前民主政治建设有意义的启示,如民众普遍参与的基层民主自治对现代民主政治的奠基性作用;强化监督有助十民主政治的良性发展;高度重视历史进程中偶然性因素对民主政治发展的影响;精英人物对推动民主政治的积极作用。 雅典民主政治终结后,后人仍对其进行了反思,其中批判仍是主流,肯定者寥寥无几。西塞罗对创造了辉焊成就的雅典民主政治是否定的,在谈到福拉库斯的判决时,他指责决定的作出是暴怒中的群氓的举手和无约束的喊叫,与会人们没有经验,民主政治下的公民忘恩负义,民主政治意味着极端的无政府主义,比君主制和贵族制更加糟糕。普鲁塔克则根据罗马帝国的需要,猛批雅典民主,认为雅典人民是刻薄的,政治生活大多是不正常的,政治家都是些只顾为自己谋利、不顾及国家的恶棍。涅波斯和阿里斯提德虽欲为希一腊民主中辩,为雅典民主唱赞歌,无奈势单声弱,不成气候,并未引起人们的重视。倒是上个世纪末的西方学者纪念雅典民主诞生2500周年的系列活动中许多学者对雅典民主作了新的思考, 尽管他们如有的学者所言的意识形态色彩,但他们无一例外的肯定雅典民主是一种作为政治体制的民主制度。 民主是一个古老的政治概念,最早出现在公兀前_5世纪古希一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的《历史》一书,希腊文是Demokratia,由Demos(人民或地区)和 kratia(权力和统治)两个词合成,意思是“人民的政权”或“人民的统治”。因此,民主的本意是指由人民执掌国家的权力。希罗多德在对古希腊的各种政治制度进行比较时指出,民主政治的特点在于“公民在法律面 前人人平等”,直接参与政权,政事“取决于民众”。亚里士多德则在《政治学》中把民主界定为容许所有公民共享政权的制度。 近现代以来,“民主”的内涵发生了变化,学者们的思考也向纵深开掘。狄德罗认为:“民主是全体人民拥有主权的一种简单政体,主权在十人民之手的任何共和国,都是民主国家。”狄德罗也是把民主的内涵理解为主权在民,这一点与古希月昔人认识一致。列宁认为:“民主是一种国家形式,一种国家形态。因此它同任何国家一样,也是有组织有系统地对人们使用暴力,这是一方面。但是另一方面也意味着形式上承认公民一律平等,承认大家都有决定国家制度和管理国家的平等权利。”[3」他还进一步指出,民主作为一种国家制度,属十政治上层建筑,是在一定经济基础上产生并受一定的经济关系制约的,“任何民主和一般的政治上层建筑一样,归根到底是为生产服务的,并目_由该社会中的生产关系决定的。m [3]列宁所言的“国家”早已超出古希一腊人的理解范围,相应的,他的“民主”在形式上、 实质上都与古希一腊的民主有别。 现代民主经过长期的演变已经远不同十古希一腊雅典的民主。在《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一书中,熊彼特在批判古代民主概念的基础上明确地提出了现代程序民主的概念,将民主视为一种为了达成政治目的}fu作出的政治程序安排。自此,更多的学者接受了“程序民主”的概念。当代最著名的民主理论家罗伯特?A?达尔对民主给予了详尽的论述,他认为,古代民主与现代民主之间存在巨大差别,进而提出了程序民主的五个标准,即政治平等、有效参与、开明理解、议程控制和包容。民主更精确地表述应该是民主过程。 本文所言的“民主”一词涵盖民主的历史内涵与现代意义。在考察古希腊民主政治时,“民主”一词被界定在城邦范围以内,意指公民对城邦的重大事项行使表决权,直接参与城邦事务的管理。公民既是统治者,也是被统治者。在此意义上,民主体现为形式上的“主权在民”与“轮番为治”。「5」其实质蕴含的则是在传统和法制的基础上,公民追求自由与平等的理念。现代意义的民主,其语言场域已由小国寡民的城邦演变为规模庞大的民族国家,形式上表现出许多不同十古希腊的特征。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雅典民主政治运行的基本政治原则。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雅典民主政治运行的基本政治原则。雅典民主政治建立在法制之上,其产生、发展、繁荣的过程中无不充满法治的精神。业里士多德认为,个人的统治“在政治中混入了兽性的因素”,因而主张“法治”,[古希腊〕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北京:商务印书馆.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 梭伦说:“我制定了不分贵贱一视同仁的法律,为每个人规定了公正的正义。” 普鲁塔克.梭伦传 在法制的前提下实行直接民主制,是雅典民主政治的首要特征。“所谓直接民主制,指的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身份重合,公民作为国家的主人直接管理自己的事务,IfIJ不通过中介或代表。”Cisl“直接民主制一般仅适用十人数较少的范围,”叫雅典城邦公民作为国家的主人直接管理自己的事务,实行直接民主政治。(刘军宁.共和?民主?宪政——自由主义思想研究.上海:二联书店,1998:200[13〕沈宗灵.法理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191] 雅典法律规定:每一个公民的行为都必须合乎法律,并保证每个公民的参政权利,城邦的政 治主权属十它的公民。按照法律规定,凡年满20岁的男性公民参加公民大会,都有发言权,都可举手或投票表决同意或反对五百人会议提交的议案。这是一种直接民主形式。 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在他的著作中也谈到了民主政治,他说:“人民的统治的优点首先在于它的最美好的声名,那就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切职位都是抽签决定,而一切意见,均交由人民加以裁决。因此我的意见是,我们废掉独裁统治并增加人民的权利,因为一切事情是必须取决于公众的。” “公民”原文为polites,原意为属十城邦的人,即城邦内带有血缘关系的家族或部落成员。在雅典,居民分公民、自由人和奴隶二个等级。公民是特权等级,它经历了从起源到发展的演变过程。古代希一腊的任何时代、任何城市,妇女、奴隶、农奴、边区居民、外邦人不是公民,各邦各时期也宽严不一。梭伦时代规定全家迁来雅典从事某种行业的人可以归化为雅典公民,到克利斯提尼时代,这种状况便有了根本转变。克利斯提尼打破血缘界限,按地域划分居民,将原来的4个血缘部落变为10个地域部落,每个部落中包含若干村社。村长最重要的职责是负责公民登记,凡年满18岁的男性村社社员都有资格成为公民,从此,氏族族籍不再是取得公民身份的条件,大批无族籍的自由民、侨居雅典的外邦人以及被释 放的奴隶因此取得了公民权。 伯里克利时代后期,由十公民人数过多,不得不通过法律,严格审查公民的资格。宪法规定,凡父母双方均为公民者有公民权,公民在十八岁时在他们的村社的名簿中登记。登记时进行严格的“政审”,之后是戍边、训练、当兵戍守,经过这些考验,才能成为一名普通公民。雅典后期,随着民主政治的衰落,公民权出现反复。雅典公民权的演变充分证明公民权与政治制度密切相关,一方面,民主政治上升时期公民权的范围扩大,反之则缩小;另一方面,民主政治下取得公民权的环境较为宽松,而寡头政治下则要困难得多。 不是公民不是说就没有从军义务,无公民权的外邦人、农奴如黑劳士(Helots)他们也要从军,不过在军中参加辅助部队或任军中杂役。在雅典,公民是城邦的主人,他们有执干戈以卫社稷的义务,同时有参加城邦议事或审判的职能。雅典的公民既为特权等级,便有很大的权利,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第一,参政议政的权利。第二,享受城邦里的公有财产,如土地、房屋、水流、牲畜的权利。第二,分享战利品的权利。第四,参与供奉城邦保护神的权利。同时他们也要履行一定的义务:服兵役、社会义务、与神共餐的义务。公民是城邦的基础,是雅典民主政治的主体,公民权是维护民主政治的手段。 为确保“主权在民”,防止少数人专权,雅典人选择了“轮番}fU治”。所谓“轮 番}fU治”,是指公民轮流担任公职,负责国家事务。雅典人认为,“同等的人交互 做统治者也做被统治者,这才合乎正义”。「10j因}fu雅典实行普选制,即雅典的每位 公民都拥有轮流任职的机会。梭伦立法中,在原有的投票制选举之外又引入了抽 签选举的的制度,在雅典,除了将军和司库官之外,其他官吏均从年满30岁的公 民中抽签选出。此举措为雅典的政治运行注入更多的民主内涵,以制度化使民主 以一种公民们看得见的方式为所有公民亲身体验,确保了雅典人的“轮番为治”, 其制度设计对雅典民主政治}fu言,具有划时代的意义,雅典民主政治的主体空前 扩大。伯里克利曾说“一个公民只要有任何长处,他就受到提拔,担任公职,这 是作为专长的奖赏,跟特权是两码事,贫穷不再是障碍物,任何人都可以有益十 国家,不管他的境况多黯淡。”「1lj作为雅典最高司法和检察机关的陪审法庭,是 在每个部落年满30岁以上的公民中抽签选出的。执政机关除军官和司库官投票选 举外,其他官吏也一律在年满30岁的公民中以抽签方式产生。公民在一生当中都 有机会当官,直接参加城邦管理,昨口的最微不足道的、最不起眼的普通公民, 在今天可能成为城邦最高官吏。因而,在雅典公民是立法官、审判官、行政官, 这充分体现了主权在民的思想和原则。 伯利克利曾说:“对于那些我们放在当权地位的人,我们服从;我们服从法律本身,特别是那 些保护弱者的法律,那些虽未写成文字,但是违反了就算是公认的耻辱的法律。” 因此,雅典的每位官员在任职前必须宣誓他将依法的和公正的从政,雅典人视为法律神圣不可侵犯。“法律的格式均以‘会议于民众决定’的字头开头,以显示其威严和庄重,任何人违法都要受法律的制裁,包括十将军在内。选举制度的改革以崇尚法律为前提,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在法治的基础上得到有效的保障,殊不论抽签选举的优劣,单就其满足普通公众参与城邦治理的愿望和主体意识的觉醒来说,意义非凡。 业里斯多德对此曾有过精僻论述:“我们确认自然生成的城邦先于个人,就因为(个人只是城邦的组成部分)每个隔离的人都不足以自给其生活,必须共同集合十城邦这个整体(才能大家满足其需要)。凡隔离而自外于城邦之人„„他如果不是一只野兽,那就是一位神抵”。[古希腊〕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北京:商务印书馆. “没有一个词比自由有更多的涵义,并在人们意识中留下更多不同的印象了。有些人认为能够轻而易举地废黜他们曾服从的人的权利就是自由,另外一些人,把自由当作是携带武器和实施暴力的权利,„„结局是每个人把符合自己习惯或爱好的政体叫作自由。” [18」柏拉图把政治自由说是民主的目标,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中提出,自由的意思就是为自己而生存,而不是为他人}fu生存。业里士多德在其名著《政治学》指出,古典民主制的基本原则之一是自由。他认为,顺乎民情的政体以自由为目的。 “雅典人不认为自己是完全不受约束的,但他在仅仅屈从十他人专断意志的‘约束’与由法律这一应受尊重的规则所确认的‘约束’之间作出了严格的界分,因为后者是一种自我强制。“如果法律是在公共生活的正当框架下建立起来的话,它就应合法地要求遵从。 然而希腊人通过民主实现的自由只是自由的一个方面,对于个人权利为特征的个人自由,雅典是极端缺乏的。「们他们的自由概念显然有别十近代的“自由”概念,近现代的自由是个人权利扩大后才有的。在雅典人的自由中,政治自由居于重要且显著的地位,这是一种积极自由,公民不能不参与城邦政治活动,否则他之于城邦就是异端;作为雅典人,一旦拥有了公民权,那就意味他享有丰富的政治权利,他可以参与众多的政治生活,实现他作为城邦公民的政治自由。但是他没有放弃这个自由的权利,即雅典人不享有消极自由。 “政治自由绝不是唯一的自由,它是基本自由,因为它是所有其他自由的必备条件。”“政治自由就是摆脱外物的自由,而不是行动的自由。”这种政治自由并不能保障雅典人的个人自 由,“政治自由如果运用得过分,则可危害个人的安 全、财产和生命,这是认识能力有限和肤浅得不能发现这个问的人也会承认的。” m」雅典人可以运用自己的政治自由处死为城邦奋战的十将军,处死自己的思想大 师苏格拉底,审判领袖伯里克利,流放其他杰出人物,流放的原因可能还是因为 公民们自己的错误决定引起的。这样,作为城邦的公民,他要遵守城邦的治理规 则,苏格拉底精神上是自由的,他可以驰骋思想,纵论国事,但他同时必须为自 己的言行向城邦负责,尽管苏格拉底的死可以作多种解读,但是城邦制度之下, 个人自由屈从十政治自由,已无异议。 以下材料来自《论古典学者对雅典民主政治的批评》周洪祥 古代的民主政治是指, 在一个共同体之内, 在牵涉到大多数人关心的利害问题上, 是由全体正式成员或至少多数正式成员合法地直接间接来进行决策的一种制度。l2] 今天的民主指的是少数人不能专制大多数人, 它反君主制, 反专制, 反贵族制, 而且每一个人的个人自由受到绝对保护, 公民对政治生活的漠不关心也是正常的。 例如, 修昔底德的划白罗奔尼撒战争史》中就记录了叙拉古民主党领袖雅典那哥拉斯讲的这样一段话: “有人说, 民主政治不是一个贤明的制度,也不是一个公平的制度, 有钱的人就是最好的统治者。但是我说, 首先民主政治的意义是代表全体的人民, 而贵族政治只是代表人民中的一部分人; 其次,虽然富者善于寻找金钱, 但是最好的顾问是贤明的人, 多数人最善于听取各种不同的辩论, 然后从中作出判断来。” 修昔底德 伯罗奔尼撒战争史【M ] .商务印书馆, 虽然修昔底德在他的《伯罗奔尼撒战争史》中没有直接说明民主是一个不好的东西, 但他将 雅典的失败归罪于伯里克利死后个人领导的无能和雅典民主统治所造成的错误政策。他认为正确的政策是由好的领袖制定的, 而极容易被煽动起来的民众情绪只会将国家引向灾难。“ ? ? 虽然雅典名义上是民主政治, 但事实上权力是在第一公民手中。? ? 而每个人都想居于首要的地位, 所以他们采取笼络群众的手段, 结果使他们丧失了对公共事务的实际领导权。在一个统治着帝国的大城市中, 这样的政策自然会引起许多错误” 。‘4] ‘P1 50) 希罗多德也认为民主制的一个弱点是民众的情绪易受能言善辩的政治家的影响: “ 显然愚弄多数人比愚弄一个人要容易。” ‘61 ‘阶8) 虽然修昔底德不一定反对民主制度, 但他肯定是对雅典的民主政治所带来的灾难而感到失望和惊恐。 阿里斯多芬认为伯罗奔尼撒战争后期的民主已经完全背离了梭伦和克里斯提尼时期真正的民主。雅典早期的民主珍视“部分平等” 的原则, 也就是说每一个人应该以他们各自的能力为标准来分配权力, 遗憾的是, 后期的雅典完全放弃了这一原则, 使得穷人也拥有了同样多的政治权利。 “平民政体拥有众多的人口, 这些人没有津贴就极不情愿出席公民大会” I7J【7] 亚里斯多德政治学【M ] 比如津贴制的实行就使雅典人的社会道德发生了绝大部分的变化, 民主打开了公民欲望的闸门, 利益的激流席卷整个社会, 把所有哪怕是隐藏最深的私欲都公开化, 把所有社会关系都赤裸化。 “苏格拉底讥笑以自己的决定把无知的人变成统帅等的雅典平民的万能; 有一次, 他 在讲到马匹不足时建议把这个问题提交人民大会, 用表决方式把驴变成马。” 【8] 涅尔谢相茨. 古希腊政治学说【M ] .商务印书馆, 19 91 . 柏拉图耗费大量笔墨对民主进行了猛烈地攻击, 他认为寡头制用财富作为衡量优劣的唯一标准, 这势必导致穷人和富人间的战争, 当穷人取得胜利之后, 柏拉图说: “党争结果, 如果平民取得胜利, 把敌党一些人处死, 一些人流放国外, 其余的公民都有同等的公民权及做官的机会—官职通常抽签决定。一个民主制度, 我想就是这样产生的。” l0] 【10 ]柏拉图. 理想国【M ] .商务印书馆 . 以下材料来自《论雅典奴隶制民主政治的形成》顾銮斋 奴隶制民主政治的本质, 应当是广大公民在国事管理中享有充分而又平等的权利。与民主政治相对立的贵族政治, 则是少数人执掌国家大权。 血缘关系与财产原则, 是贵族维护统治的主要依据, 也是民主化进程中的基本障碍。只有清除了这些障碍, 才能从根本上摧毁贵族政治, 使广大公民在国事管理中享有平等权利成为可能。这样, 所谓民主政治的形成, 可从两方面得到验证。一方面要看血缘关系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是否已削弱到无关宏旨的地步, 财产原则是否已经取消。另一方面要看国家在立法、行政、司法诸方面是否已确实建立起民主制度。具体说来要看公民大会是否已真正成为 城邦的最高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 五百人会议作为公民大会的常设机构, 它的运转是否合乎民主程序; 陪审法庭是否成为最高司法机关, 并在公民案件的审判中能否保证公正判决。与此同时, 也就要看贵族会议和执政官委员会这些贵族执政的机关在城邦政治中是否已处于次要、从属的地位。 关于贵族会议的权力, 亚里斯多德曾多次论及。他说, 贵族会议“职掌保护法 律”、“监察宪法”、“管理最大多数和最重要的国事”。“惩处犯人尤其有最高权力, 无 论是罚金或是判刑??可以审讯阴谋推翻国家之人, 虽则梭伦对于这样的阴谋者已经 定下了法律。”“对于违反公共秩序的罪人, 不用控告, 就可以课以刑罚与罚金”?。亚 里斯多德的叙述, 不仅指出了贵族会议在司法、行政、财政等方面所享权力的广泛性, 而且涉及了它在城邦日常生活中的集权专横, 应该说这大体上揭示了贵族会议所享权 力的内容。 直至公元前462 年厄菲阿尔特改革才终 于结束了贵族会议专权的历史。改革剥夺了贵族会议的绝大部分权力?。在司法方面, 前引希格内特列举的6 种权力大多被剥夺, 保留下来的只有与宗教相关案件的审判权, 如凶杀、破坏神圣的葡萄树? 等。剥夺了司法权, 也就等于剥夺了行政权。改革之后, 贵族会议不再拥有行政权力, 行政事务悉由民主机关决断; 在立法上, 贵族会议权威 扫地, 公民大会可以独自废立法律条文, 处理法律事宜; 在财政上, 国库管理和财政收支之权悉被剥夺, 由五百人会议执掌。 民主派领袖在改革中注意了两点: 一是不再把贵族会议原享有的权力悉授具有同样常务性质的五百人会议, 所余悉数授予其他民主机关。这就明显地体现了改革的民主性质。二是注意授权的广泛性和群众性。改革不仅使各民主机构享有较前大得多的权力, 作为公民的个人也享有更多的权利和自主。例如与前相比, 公民起诉的机会大大增加了。他们可以自愿担任检举人、起诉人。而起诉人对于案件的审理也获得了更大的干预权?。这又使改革具有了广泛的民主性。 为了防止五百人会议权力的扩张, 杜绝专权现象, 民主派领袖在授权的同时, 又 注意采取措施对其加以制约。例如, 授权后的五百人会议可以审理阴谋颠覆宪法案, 但 这种审理只是初审, 最后裁决权归于陪审法庭?。五百人会议还享有判处罚金权, 但最 高额不得超过500 德拉克玛。如超过这一数额, 须将案件交由公民大会或陪审法庭审 理。五百人会议的处理意见可记录在案, 却不具有法律效力, 只能对最后的裁决产生 一定影响?。这些措施不仅其本身具有一定的民主意义, 对于民主政治的确立也具有重 要作用。 以下材料来自于《古希腊城邦雅典民主政治的形成与发展》郝呈新 雅典的贵族政治是民主政治的前身,是传说中的第十代王提秀斯改革时建立的。根据历史记载, 提秀斯改革的主要内容有两项& 一是建立中央议事会管理各部落的重大事务? 二是把公民分成贵族、农民和手工业者三个等级, 规定只有贵族才能参政、掌权。由于产生了公共权力机构, 形成了氏族社会所不能承认的等级制度, 确定了贵族参政的政权组成原则, 说明氏族制度已被摧毁, 雅典国家初步形成, 贵族政治建立。 债务奴隶制。其次, 按财产多少把居民划分为四个等级, 即“五百斗级” 、“骑士级” 、“ 双 牛级” 、“ 雇工级” 四级, 规定前两个等级可担任执政官, 第三等级只能任普通官职, 第 四等级不能当官, 可参加公民大会及陪审法庭。这就取消了氏族贵族的门第特权, 提高了工商业奴隶主和一些平民的地位。 据哈蒙德《希腊史》的估计, 公元前431年, 雅典的全部人口约40万人, 其中奴隶约20万人, 自由民16万8千人, 其余为外邦人。按照法律规定, 奴隶和外邦人没有公民权, 这样, 23万多人被排除在公民之外。在16万8千自由民中, 还要排除全体妇女, 有公民权并能参加公民大会的只有年满20岁的男性公民, 剩下了仅约4万人。这4万有资格的公民是否都去参政呢,也不是。因为他们中的大多数是从事农业、手工业、航运业的生产者或小商人, 每隔十天左右就前往雅典开一次会是不可能的。所以实际上能经常参加公民大会的只是人口的 极少数,只能是富有的工商业大奴隶主。虽然一般公民都有资格当选国家公职人员, 但由于 没有相当雄厚的经济力量作保障, 仅靠少量的公职津贴是难以支撑的。最重要的官职, 如十将军, 举手选举, 没有薪傣, 一般公民难以当选, 即便侥幸当选也无力担任。所以, 真正掌握实权的只有那些大奴隶主等极少数上层公民。 这些执政者施放廉价的有限的民主权力, 笼络广大公民作为一支武装力量, 对内镇压奴隶, 对外侵略扩张,争夺希腊霸权。因而, 从根本上讲, 雅典的民主政治是大奴隶主的政治统治, 是奴隶主阶级专政的工具。 以下材料来自《古希腊雅典民主政制述论》牛正兰 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第三卷从理论上阐明了公民、政体及其各类形式。公民被定义为参与了某类无确定任期官职的人, 如法庭审理、议事会或公民大会的成员; 从事低贱劳动的 工匠则由于受贱业拖累难以在伦理上培养公民应备之德性而在政治上被排除在公民之外; 在各种关于政体的制度安排中, 君王政体、贵族政体和民主政体分别由一人、少数人或多数人执政;而公民政体由于是“平民执政” , 因而才是 民主! 。 现代德国哲学家、社会学家哈贝马斯指出, 在雅典如果说生的欲望和生活必需品的获得发生在私人领域( Oikos) 范围内, 那么, 公共领域( Polis) 则为个性提供了广阔的表现空间& &公民( homoioi)之间平等交往, 但每个人都力图突出自己。亚里士多德所制定的一系列的德性只有在公共领域中才能证明有效, 并得到广泛的承认。! [ 3 ] ( 与近现代以来的国家与社会、官僚与公民、人民与政府的明确划界有所不同, 古希腊雅典 时代 公! 与 私! 尚无明确的界限, 私人生活隶属于公共事务和公共的善, 个人只有在城邦生活中并通过城邦才能实现自我, 过上一种高尚的生活。 雅典城市国家( polis 即城邦) 崇尚公民积极参与自我管理的观念: 全体公民聚集一处 共同讨论和制定法律, 即在公民大会上, 人人享有平等的发言权以及自由而无所限制的讨论; 各项决策和法律应该建立在信服的基础上, 而不是仅仅建立在风俗习惯或武力的基础上。 直接参与! 不仅是政府的原则, 而且也是一种生活方式, 因而, 国家的法律实际上就是公民的法律。惟其如此, 才能真正做到 法律面前, 人人平等! , 所谓 自由! ,本身就包含着对法律的尊重。 自由包含着对法律的尊重, 因为在雅典人看来, 法律是每个人的自由意志的体现, 因而是个人尊严的体现。真正的自由是对人格的尊重, 而尊重人格不仅是尊重个人性和私人性, 同时也是在尊重和维护法律的普遍性。这一点, 苏格拉底之死!便是最好的例证: 苏格拉底被指控有罪, 他拒绝承认自己有罪。按雅典法律: 拒不认罪者只能选择死刑。苏格拉底谢绝一切保释、逃跑等保全生命的策略, 甘心受死? ? ? 他作为个人和有自由意志的雅典公民参与制定过雅典法律, 雅典法律体现了他的自由意志和权利, 因而他和雅典法律之间有一种神圣的契约关系, 尊重法律就是尊重自己的自由意志和权利; 反之, 逃脱法律就是践踏自己的自由意志和权利。这一事例恰好说明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个人主体才是具有承担责任能力的道德主体。 亚里士多德认为, 对于信仰民主的人来说, 自由和平等具有必然的联系。他描写到: 民主制度的一个基本原则是自由„„“轮流地统治和被统治”是自由的一个构成要素。实际上, 民主的正义观念指的是数量上的平等, 而不是基于个人能力的平等; 这种观念一旦占了上风, 那么, 多数必然成为主宰。不管多数的决定最终如何, 它都意味着正义。„„这样的结果是, 民主政体中穷人比富人拥有更多的主权权利; 因为他们占有多数, 而多数的决定是至高无上的。所以, 这是自由的一个标志,是所有的民主派为他们的制度制定的一条明确的原则。另一条原则是, 按照你喜欢的方式来生活。„„这“轮流统治”正是对基于平等基础上的自由 的一大贡献。! [ 2 ] ( P362? 364) 在这种制度安排中, 官员从全体公民中选举产生; 能够实现每一个人统治所有的人和所有的人统治每一个人; 官职通过抽签产生, 而没有经验、技能或财产资格的限制; 同一个人很少能够担任同一官职, 且暂短的任期对每个职务都是适用的; 所有担任公职的公民的报酬都是统一的。 无论如何, 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对于民主政制的态度和看法代表了古希腊民主理论的最典型的思想。柏拉图对民主政制危险性的警告和亚里士多德对民主政制较为客观全面的论述, 对西方后世民主理论和政治实践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古罗马帝国就可以看作是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民主政制思想的初步综合的尝试。罗马共和国与雅典城市国家一样,都允许人民参与政治事务且不具有集中的官僚控制体系, 都着力培养公民的美德, 即深刻的公共责任感; 但和雅典的民主共和国不同, 罗马共和国的制度设计中具有了柏拉图的思想影响, 它是一种寡头体制。而到了中世纪, 基督教把权威和智慧的来源从公民或哲学王转移到了神或上帝, 从而使西方的政治活动在神学框架中重新获得了塑造, 世俗的政治秩序不可能是真正的正义秩序, 这一观点是圣?奥古斯丁至关重要的主张。! [ 7 ] ( P9) 古希腊罗马世界的民主政治理论和实践经过中世纪神学政治的影响及中介, 为文艺复兴以来西方国家的民主政制提供了思想和灵感的源泉。近代思想家如霍布斯、洛克和卢梭、孟德斯鸠等讨论的社会及统治契约论, [ 8 ] ( ( 1? 2) 现代思想家如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 罗尔斯的正义论, 哈贝马斯的交往行动理论, [ 9 ] 维尔的宪政与分权理论等, [10] 都对民主思想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以下材料来自《论代议制民主思想的起源》丛日云,郑红 如当代民主理论家R. 达尔所说,现代民主思想属于一种“混和物”。它们有的是对古典时代和日耳曼先人直接民主思想的继承,但大部分是中世纪的创新,是在中世纪特定的历史条件下,由一些具有不同来源的思想因素经过生长、转换、蜕变、更新以及相互融汇的复杂过程而形成的。 从法理上确认政治权力源于和属于社会共同体,是代议制民主思想的前提。在这一点上, 它与直接民主有着共同的基础。在中世纪的欧洲,这一思想的主要源头是日耳曼人的部落民 主传统,同时汇合了希腊城邦民主传统和罗马共和传统。 日耳曼人的“民授理论”以两种方式确认社会共同体是政治权力的最终来源。 公元864 年的一道敕令用一句知名的话笼统地肯定了这一原则:“法律是在人民同意之下并 且是经国王宣布而制订的” J . 萨拜因《政治学说史》:(上) ,商务印书馆1986 年版,第244 页。 到12 —13 世纪以后,经过罗马法复兴和“亚里士多德革命”的影响,日耳曼人关于国家权 力源于社会共同体的观念又与罗马的共和传统和希腊城邦的民主传统相汇合,形成了强大的 思想潮流,并得到深化。 同意思想的一个重要来源是封建的契约关系,它是中世纪社会关系的基础。 同意思想的另一个重要源头存在于教会的理论与实践中。 12 世纪罗马法复兴使中世纪的同意思想在罗马法中找到了根据,也找到了一种最精确最凝练的表达,即“关涉大家的事需得到大家的同意”。 “关涉大家的事需得到大家的同意”这一原则运用于政治权力结构,便体现为中世纪后期 政治思想家对混合政体的普遍认同。混合政体的政治设计将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三种因 素结合起来,其中对前两种因素的推崇在中世纪是十分自然的,而在对民主制因素进行论证的 时候,思想家们经常援引“关涉大家的事需得到大家的同意”这一原则。 “, 民主权力只能由公民亲自和直接地去行使,还不知道将投票箱送到各地,或把各地的代表选送到首都的民主操作” 丛日云:《西方政治文化传统》(修订版) ,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 年版,第278 、338 页。 代表的概念与“关涉大家的事需得到大家的同意”这一原则相结合,为议会的合法性及其 权力提供了最有力的理论根据。 多数原则源于罗马私法,中世纪法学家将其引申到其他领域,从而形成新的原则———多 数即代表整个共同体。但最初的多数(maior pars) 并不一定是指纯粹数量上的多数,它可以指 共同体中的优秀部分。所以,多数并不是完全通过数人头的方式获得的,它与其说是多数,还 不如说是“重要部分”。 以下材料来自《民主政治诞生2500年——当代西方雅典民主政治研究》黄洋 以下材料来自《雅典民主政治中的公职津贴制》尹明明 鲁运庚 所谓公职津贴制, 就是国家给予担任公共职务(非生产性) 的人员一定的报酬。在雅典, 这种报酬一般以一昼夜为单位计算, 以货币形式来支付。可以说, 雅典的公职津贴制是现代工资制度的起源。 雅典的公职人员以任期为标准可分为两类% 一类是有时间限制的, 如十将军、执政官、议事会议员等。这些官吏的任期一般为一年, 有的不足一年。另一类是没有时间限制的, 如公民大会会员和公民法庭的陪审员等。伯里克利时代, 公民大会每年召开40次, 年满20岁以上的公民都可以参加。但每个公民可以根据个人的情况决定是否出席每次大会。陪审员按宪法规定每年改选一次, 从十个部落抽签产生6000人, 当选的陪审员每年只须在法庭中工作100天以上即可, 其余时间由公民依个人的情况决走是否出庭。从这点来看, 公民大会的成员及公民法庭的陪审员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公职人员。“ 但公民法庭和公民大会实际上是城邦最高权力所寄托的地方’, 是在一定范围内具有审议、裁决和指导责任的机关。 到公元前338 年前,雅典宪法对公职人员的津贴作如下规定::公民出席民众会常会, 可领取6个俄波尔! 一次最高会议可领取9个俄波尔; 陪宙员领3个俄波尔! 议事会议员领5个俄波尔; 凡担任主席者另加膳食费1俄波尔;九执政官每人领4个俄波尔。 “ 雅典的奴隶主们之所以让一般公民在政治上有一定权力?在经济上得一些津贴, 正是因为需要这些公民、需要利用他们作为一支武装力量, 对内镇压奴隶;对外镇压盟国, 并与其他国家争夺霸权’, ‘刘家和主编?《世界上古史》, 吉林文史出版社1987年版,第257页。 以下材料来自《雅典政制》伪色诺芬 蔡连增翻译 1)关于雅典政制,一方面,他们选择了这样一种政体,我不赞赏,因为他们选择了这样一 种形式,就选择了坏人而不是好人取得优势地位,因为这点,我不赞赏。但另一方面,既然他们以为这样好,我将证明他们如何成功地维持了政体,并成就了另外的对其他希腊人来说是不对的事情。 (3)但有那么一些职位,如若管理得当就带来安全稳定,如若管理不当则给整个城邦带来危险,对这些官职民众就不想分享——他们不觉得他们应该以抽签的方式分担将军和骑兵长官的职位。因为民众发觉,如果不担任这些职位,而准许最有能力的人来管理,他们会得益更多。但是所有那些有报酬,能给家里带来好处的官职,民众力求担任。 (20)我原谅民众自己坚持民主政体,因为每个人为自己谋利益是可以原谅的,但是一个不是出身于平民的人选择一座民主统治的城邦而不是少数人统治的城邦来居住,他是准备着要干坏事,他知道,一个坏人在民主统治下的城邦里比在由少数人统治的城邦里,更容易逃脱注意。 我也注意到还是有一些人这样指责雅典人:在那里有时候一个人即使坐等一年,议事会或公民大会也不给他解决问题。这之所以在雅典发生,不因为其他原因,只因为事务太多,他们没有能够为所有人都解决问题,将他们打发走。 但有人说:“如果谁带着钱到议事会或公民大会上,他的问题就会得到解决。”我同意这些人所说的,在雅典许多事情是靠金钱办成的,将来还会有更多的事是这样办成的,只要还有更多的人送上钱财。但我对这一点很清楚:这个城邦没有能力为所有申请的人都解决问题,不管有人给他们多少金子与银两。 (12)有人也许会回答说,在雅典没有人被不公正地剥夺了政治权利。我要说是有一些被不公正地剥夺了公民权,虽然只是少数一些人。但是,要攻击雅典民主制度需要的却不是少数一些人;既然事实是这样,就没有必要考虑那些被公正地剥夺了公民权的人,而只应考虑是否有人被不公正地剥夺了公民权。 以下材料来自《雅典奴隶主民主制度》 在古希腊,民主是指一种国家形式即政体,按近代政治术语称之为民主政体、民主政治、民主制。而按照希罗多德及其他古典学者根据当政人数及其宗旨和方法手段划分政体类型的传统方法,可分为三种正宗政体及其相应的三种变态政体:实行一人统治的为君主制和僭主制;体现少数人统治的为贵族制和寡头制;实现多数人统治的则为民主制和极端民主制(或称暴民政治)。在本文中所说的民主,乃是奴隶占有制城邦的一种政体。这种政体在把整个城邦的利益置于首位的同时,确实能够保证绝大多数公民有一定的参政权利,使其对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发生积极影响,确实能够使绝大多数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一定保障。 成因不外是:原始社会民主遗风;工商业发展及独立小生产经济的稳定;平民力量增强和贵族内部的分裂;以梭伦等为代表的个人作用等等,均为雅典民主的产生提供了可能。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一书中说到:“雅典人国家的产生乃是一般国家形成的一种非常典型的例子,一方面,因为它的产生非常纯粹,没有受到任何外来的和内部的暴力干涉„„另一方面,因为在这里,高度发展的国家形态,民主共和国,是直接从氏族社会中产生的。” 尽管史学界关于原始民主因素对日后各国家尤其对雅典的影响仍有分歧,但是摩尔根《古代社会》、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中都承认,雅典民主蕴涵有原始民主的遗风。 《剑桥古代史》认为,梭伦思想的本质是公正,这个公平、公正主要关涉到了社会事务。而平民政体的第一个品种是最严格地遵守平等原则的品种。在梭伦政体中,看来有三点最具平民性质,最先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禁止借贷以人身为担保,接下来是凡愿意者皆被允许替遭受不公正对待的人伸冤,第三点,人们说最主要地是凭借了这一点民众才获得了力量———是向公审法庭申诉的制度。这种民主机制使雅典政治统治朝着民主化方向迈出了第一步,从而构建起民主体制的基本框架和稳固的社会基础。 普鲁塔克的《伯里克利传》也说:“没有谁像伯里克利那样,能够在严厉时做到适可而止,在温和之中不失威严,他那招人嫉妒的权力,曾被称为专制独裁,如今看来,都是政体中的中流砥柱„„” 雅典民主政治实质是雅典奴隶主民主政治,它的民主是建立在对二三百个属邦和二十万奴隶残酷压榨和剥削之上的,它窒息或限制了社会的另一部分成员———奴隶与外邦移民,以及附属国民的自身发展能力,实际也阻塞了自身民主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因此,它既是伟大文明的催化剂,也是社会奴役与不公的一种突出体现。这种局限性使得雅典在伯罗奔尼撒战争中军事形势越来越不利,雅典人也逐渐对民主政治失去了信心,城邦危机日益加深,民主政治越来越成为一付躯壳,失去了往日的辉煌。 以下材料来自《政体》 这三种政体一一对应,分别产生僭主政体、寡头政体和暴民政体。柏拉图认为,“一人专制的政府,如果只根据好的成文法律来统治,就是六种政体中最好的;可是,如果他不根据法律,那就是最无情的,对他的国民的压迫也是最厉害的。”[3]:19在《论法律》中,柏拉图又提出了混合政体的理论。他将政体分为两大类,一种是君主制,一种是民主制。大多数国家都是这两种政体的不同程度的结合[3]:22。 以下材料来自《雅典民主与现代西方民主的区别》 雅典民主是一种积极自由。从公民个体的层面而言,民主是一种自由,一种参与的自由。 梭伦立法便规定,在发生严重的政治争论或者阶级斗争的时候,任何公民如果保持中立或者不参与一方,就应当剥夺其公民身份。这意味着公民没有不参与政治生活的自由,参与政治生活成了公民应尽的义务,否则就要剥夺公民的身份,这意味着要么被放逐,要么沦为奴隶。 消极自由的充要条件是一个人有自己最后的或者最低限度的不可侵犯的领域或者空间,这就是一个人必须拥有某些不可剥夺的权利,无论是天赋人权还是法律上的权利,同时还要拥有不受国家干预的私人空间或者私人领域。 仅仅将民主理解为“人民当家作主”并不合理,这实际上是主张人们只行使其积极自由。这样的民主关心的是“谁来统治”,而忽视了“如何来统治”。最终,这样的自由只能成公民的负担。我们应认识到,民主是一种公民享有的可以随时行使或放弃“主人翁”权利的自由, 一种可以“不参与”、“不表态”、“不站队”的自由。这样的民主观不但体现了民主对“人民执政”的价值追求,更重要的是强调了民主的消极自由价值,同时还注意到了对人民多数的权力予以限制的必要。 以下材料来自《平民领袖与雅典民主》刘文泰 亚里士多德有几句很有名的话概括了当时平民的悲惨处境:“ 因为雅典宪法完全是寡头政治的, 贫民本身以及他们的妻子儿女事实上都成为富人的奴隶;他们被称为被护民和六一汉(因为他们为富人耕田, 按此比率纳租, 而全国土地都集中在少数人手里. , 如果他们交不起地租, 那么他们自身和他们的子女便要被捕;所有借款都要用债务人的人身为担保” ——亚里士多德《雅典政制》 但是, 校伦并不愿完全站在平民一方向贵族斗争, 因为这只能加剧矛盾, 使国家陷于更大 的纷扰, 妥善的办法是缓和矛盾, 停止双方的争斗,他责备贵族: 你们这些财物山积, 丰衣足食而且有余的人, 应当制止你们贪婪的心情, 压制它, 使它平静, 应当节制你们傲慢的心怀, 使它谦逊, 不要以为要什么就有什么, 我们决不会永远服从 ” < 他对平民也抱有偏见? “ 他们为窃掠而来, 欲望无有止境, 每一个都想望获得无穷的财富, 而我, 言语温存, 暗里却心肠坚硬。” 怎样缓和矛盾呢: 梭伦认为应当把平民从债务奴役中解放出来, 让他们在自己的家乡安 身立命, 并给予适当的政治权利。对于平民平分土地的要求坚决不能同意 “ 我给予人民的适可而止, 他们的荣誉不减损, 也不加多, 即使那些有财有势之人, 也一样, 我不使他们遭受不当的损失。 我拿着一支大盾, 保护两方, 不让任何一方不公正地占据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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