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电力建设安装合同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经共同商讨,达成以下
:
一、
(项目)名称,项目的内容及质量技术要求。
名称:
主要内容:
质量要求:按电力部门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二、工程造价:暂定价格叁拾叁万元整(¥330000.0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以审计决算为准。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结算方式和期限:工程开工前甲方按工程造价的 %预付万元;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总价款的90%,余款10%的质保金待二年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五、技术资料,图纸提供方法:甲方在开工前应向乙方提供相关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并指定同志为施工代表,负责施工中的有关技术指导工作。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有关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并指定同志为施工工地负责人,以便双方共同处理施工中的问
。
六、验收、移交方法:工程竣工后,甲方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交濉溪供电公司管理。
七、开、竣工日期:本工程自 2013 年 4 月 20 日开工至 2013 年 10 月
20 日建设,总计工作 183 日(天),施工期间如遇雨等原因造成停工、工期延顺。
八、违约责任:甲方未能按照承包合同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处,还应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
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减少损失,并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甲方如对安装标准有特殊要求,必须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资料。如不符合工
程质量,甲方有权令其返工,费用由乙方负担,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其返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甲方负担。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应友好协调解决,在协商不成时,按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裁决。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已双方各执二份,如需分送有关单位,份数另定。
本合同经甲、已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需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双方协商的其他条款:
1、乙方对安全负责任,施工期间任何安全事故及由此产生的经济纠纷及赔
偿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对工程质量实行终生负责制,产生的质量事故与经济责任、赔偿均
由乙方负责。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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