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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死亡8龄童遭诉,父债无需子还指定受益人保险理赔金不属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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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死亡8龄童遭诉,父债无需子还指定受益人保险理赔金不属遗产父亲死亡8龄童遭诉,父债无需子还指定受益人保险理赔金不属遗产 ?父亲死亡8龄童遭诉,父债无需子还指定受益人保险理赔金不属遗产 发布时间: 2005-07-12 15:48:04 欧某向信用社借款3万元后死亡,信用社以欧某生前曾投保为由,要求欧某8岁的儿子殴某某用此笔保险金归还3万元借款。近日,江西省泰和县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了某信用社的起诉。 2003年6月25日,村民欧某以做生意为由用其父母亲的房屋证作抵押向原告某信用社借款三万元,期限一年。2004年8月欧某外出做工不幸摔死。欧某生前在县人寿保险公司办理了人身保险,可得...
父亲死亡8龄童遭诉,父债无需子还指定受益人保险理赔金不属遗产
父亲死亡8龄童遭诉,父债无需子还指定受益人保险理赔金不属遗产 ?父亲死亡8龄童遭诉,父债无需子还指定受益人保险理赔金不属遗产 发布时间: 2005-07-12 15:48:04 欧某向信用社借款3万元后死亡,信用社以欧某生前曾投保为由,欧某8岁的儿子殴某某用此笔保险金归还3万元借款。近日,江西省泰和县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了某信用社的起诉。 2003年6月25日,村民欧某以做生意为由用其父母亲的房屋证作抵押向原告某信用社借款三万元,期限一年。2004年8月欧某外出做工不幸摔死。欧某生前在县人寿保险公司办理了人身保险,可得到理赔金数万元。某信用社认为,这笔保险金应属欧某的遗产,其8岁的儿子欧某某作为继承人,对其父亲生前留下的债务有义务归还,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查明认为,死者欧某生前办理的人寿保险已明确指定收益人为其儿子欧明,根据我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1988年《关于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批复》的解释,这笔保险理赔金不是欧某的遗产,而是属欧某的儿子欧某某所有。欧某某属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对其父生前留下的债务,没有归还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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